2023年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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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第一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规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销售、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会议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500元。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300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总经理: 目标责任人:
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第二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轻纺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员工外出旅游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旅游期间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间安全责任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1.出游前认真学习相关旅游安全常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
2.旅游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4.选择安全的住宿场所,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6.选择安全的娱乐场所,参加各种活动时遵守安全规则,采取保险措施;不要进入各种非法营业的娱乐场所。
7.旅游期间,员工要单独行动须征得带队领导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时间告诉领导,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8.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
9.旅游期间,部门领导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领导负有监管责任,所有员工对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自己负责。
公司代表人: 部门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第三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实用4篇”,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推动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成员职责清单,督促党委会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6.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3.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属地监管,推动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组织镇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推动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8.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委书记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的“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管控、大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四)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四、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的传达、转办和催办落实。
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3.承担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方面文件、文稿的校核、审核把关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1.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选任考察范畴。
2.指导做好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的选任工作,优先配备具有安全监管知识的人员。
3.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纪委
1.参与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整个事故调查过程实施监督,负责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而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3.依法对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部门、镇属各单位、镇域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镇政府授权,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及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妇联
1.加强妇女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妇女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技能。
2.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责任:调查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依法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学区督导办公室
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私立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督促各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实验室药剂的存储、使用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教学楼教室、公寓宿舍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对教学楼教室、学生公寓宿舍、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5.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派出所
1.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实施文明交通计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对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5.依法组织或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司法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2.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指导水库、大坝、农村人饮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河道采砂、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工作;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审查重点水库调度运行计划。
负责指导林区、林站、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农机作业和维修安全监管,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5.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财政办公室
1.严格执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政保障范围。
(十一)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装、使用。
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加强对外地在本辖区从事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监管。
3.加强全镇建筑领域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依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全审查;负责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5.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自然资源规划所
1.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站所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镇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加强对地质勘查资质和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站所对影响地质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监督矿山企业采空区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十三)环境保护办公室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镇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井关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依法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按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4.按照《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及环境保护部第16号令有关修改要求,切实加强尾矿库设施产生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5.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十四)交管办
监督实施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公路运输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制定道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相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配合有关站所查处、打击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指导或配合查处车辆超载和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
5.指导有关交通运输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6.依法配合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畜牧兽医站
1.负责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
2.负责养畜暖棚的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饲料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社会事务办
1.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指导。
指导督促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慈善、捐助等有人员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
3.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文化服务中心
1.依法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文化市场有关安全生产政策,组织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村级图书室、文化室等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群众性体育赛事及综合性运动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6.协助监督管理印刷行业安全生产,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制定广播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
7.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市场监督管理所
1.负责制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食品药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九)共青团委
1.组织全镇共青团组织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内容,提高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2.协调处理涉及青少年利益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工作。
(二十)工会
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2.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3.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十一)武装部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军人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二十二)供电所
承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诊断、分析和评估。
3.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通知,对存在重大隐患而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强制停止供电措施。
4.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村(社区)两委,镇属各单位、镇域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或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没有明确监管部门,但是可能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建筑物上的各种附着物(悬挂物)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点),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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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第四篇】
1.严格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带头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牵头组织制定党组指导本单位及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自觉把党建工作列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二)抓严抓实部署指导
3.把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考核,牵头研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牵头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
4.每年至少听取2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强化业务指导,明确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制定相关措施。
(三)抓严抓实组织生活
5.带头开展xx教育,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按照上级部署主持召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6.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完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党组织书记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带头定期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谈心交心,了解本单位干部思想动态,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每年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至少谈心谈话1次。
(四)抓严抓实作风改进
7.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带头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县委“八条要求”,积极倡导务实重行、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
8.构建作风建设常态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领导干部作风评析制度,及时研判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及时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
(五)抓严抓实队伍建设
9.加强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务工作队伍,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支出。
10.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提高党建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抓严抓实党风廉政
11.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党员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12.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政治保障,持续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达到整治效果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