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函(最新9篇)
因业务需要,特此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望各方予以理解与配合,共同推动工作顺利进行,是否可以达成一致?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变更公函”,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变更公函 篇1
我公司北京xx百货有限公司自7月21日起,银行信息变更。变更前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xxx百货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滨河支行
开户行:325961971943
变更后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xx万达百货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
开户行:11090101040xxxx
请将相关款项汇入变更后账户,如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证明!
北京xx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4日
变更公函 篇2
尊敬的领导:
为推动企业向更高领域发展,我公司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将公司名称从“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1、涉及企业名称的各种证照和印章,自20xx年8月2日起统一变更为以“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署名的证照和印章。以“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署名的证照和印章同时废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2、企业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变,公司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来以“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名称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涉及公司款项的收付关系也不变。
3、公司银行的基本户账户已经变更,新账户自20xx年8月2日起正式启用:
户名:xx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
特此函告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公函 篇3
尊敬的xx省文化厅:
兹有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更名为xxxx东泰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为:xx市xx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现变更为xxxx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如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xx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公函 篇4
我公司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自7月21日起,银行信息变更。变更前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滨河支行开户行:变更后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开户行:请将相关款项汇入变更后账户,如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证明!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公函 篇5
尊敬的xxx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北京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北京xxx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北京xxx公司”的xxx业务由北京xxx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北京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公函 篇6
尊敬的合作伙伴:
我公司为响应国家转型升级的号召,实现强强联合,发展混合经济,同研究所进行合作,经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20xx年10月29日,原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xxxx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经营业务及全部债权、债务转入xxxx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账号: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敬祝商祺
xx公司
20xx年11月8日
变更公函 篇7
尊敬的甲方领导:
您好!感谢您对诚信行物业公司的`信赖与支持。随着公司的管理和工作需要,近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现公司安排同志为您谒诚服务,望继续得到贵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x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5日
变更公函 篇8
尊敬的顾客:
您好!感谢贵公司长久以来对xx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厚爱。 随着公司的`管理和发展需要,近期对我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原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从 20xx年 月 日起,xx不再负责我公司任何业务,若他们以后与贵公司发生的新业务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之前与贵公司联系的所有业务,从 20xx年 月 日起全部移交由新调整的业务人员负责,如有其它问题,敬请及时联系我司。
由于此次人事变动给贵公司造成的任何不便敬请谅解,在此我们深表歉意!同时,对于贵公司一直以来给予我公司的鼎力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希望贵我双方继续保持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合作共赢!
特此通告!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公函 篇9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公司产品升级战略,经公司报批后研究决定,于20xx年08月08日开始对部分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原产品(通用、商品)名称:%液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维生素ADE、精制鱼肝油调整为:%液态禽维生素预混合饲料、ADE+25;原产品执行标准编号:Q/1103SHN003-20xx,调整为:Q/370012SHN027-20xx;原料组成:在原有原料的基础上增加25-羟基维生素D3,含量进行调整。
以上更改望广大客户知晓!原旧名称的产品及包装还会在市场上流通一段时间,客户在购买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海能公司电话:
xx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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