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范文样例【汇编8篇】
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第一篇】
作为一名民警,担当和责任是我们的基本职业素养。只有积极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才能真正发挥好我们的工作职能,保护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的利益。然而,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在我们的工作中时有发生,这是我们需要深刻反思和改进的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作为一名民警所面临的挑战和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民警,不担当不作为首先体现在对职责的模糊认识上。我们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但是有些同事对这些职责的具体内容认识不够清晰。他们的工作只是按部就班地处理一些常规案件,缺乏对职责培训和实践的深入思考。我认为,提高对职责的认识是担当的第一步,只有明确了自己的责任,才能够做到对工作的认真负责。
其次,不担当不作为表现在处理案件中的推卸责任。有些同事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往往选择将责任推给其他人或其他部门。他们缺乏主动解决问题的勇气和自觉性,只能依赖他人来解决。这种不担当的行为不仅消极影响了案件的侦破,也削弱了群众对我们的信任。作为民警,我们应该担当起自己的职责,主动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推卸责任。
第三,不担当不作为还体现在工作中的不负责任。有些同事对待工作的态度不够认真和负责,经常上班迟到、早退,甚至出现爽约的情况。这种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给我们部门的声誉和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我认为,作为民警,我们应该时刻保持饱满的工作状态,全力以赴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做到相信群众、爱护群众,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第四,不担当不作为还体现在对待决策的消极态度上。在一些重大决策面前,一些同事会采取观望的态度,缺乏对决策的积极参与和推进。他们将自己局限在目前的工作范围内,对于新的工作要求和变化,缺乏积极应对和主动适应的能力。我认为,担当的精神应该贯穿于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积极参与到各项决策中,为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对职责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位民警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其次,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民警的考核和评价,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激励和惩戒机制,以激励民警担当作为,惩罚不作为。
总之,作为一名民警,担当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积极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我们才能真正履行好我们的职责,保护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的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是一种消极的态度和行为,在我们的工作中极大地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社会形象。通过深刻反思和改进,我们应该在工作中时刻保持责任心,做到担当有为,为社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第二篇】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都应该做到不断进取,不断努力,不断学习。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人,他们总是习惯于“六个不作为”,也就是不努力学习,不积极进取,不关心他人,不责任自己等等。今天,我想通过分享郑珊洁六个不作为的故事,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郑珊洁是我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她总是不好好上课,总是迟到早退,经常迟交作业。在小组讨论中,她总是靠边站,不说话,不探讨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她也不买自己的餐,总是占用别人的便利店账号。最关键的是,她竟然在期末考试前玩起了手机游戏,导致成绩惨淡。
我们常说“不努力就无法成功”,但是,每个人的生命是独立的,每个人的情况也千差万别,不能把所有人的问题归咎于自己。对于郑珊洁,她的“六个不作为”,也有可能是家庭背景和个性原因所导致的。家庭背景可能是她成为“公主病”的根源,而个性原因也同样不能忽视,可能是她为人过于低调,性格偏袒内向。
对于“六个不作为”,我们要有高度的警惕,防止慢慢变为习惯。学会自我规划,制定目标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建立好习惯,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完成工作和学业的规定。此外,勇于面对内心,有足够的自信和信心进行积极的思考和行动,让我们变得更加优秀。
第五段:结尾。
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我们需要学会如何避免“六个不作为”的情况发生。郑珊洁的故事可能会给我们一些启示,但是,我们更需要认真思考,积极面对,并努力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让我们一起努力,成就更加美好的未来。
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第三篇】
区委召开全区党员干部(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人民日报8月19日头版文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此次学习,是我强化了责任意识,也使我认识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是加强广大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学习,我感触颇深,现就学习谈一点认识及体会。
此时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已持续4个多月,席卷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其目的都是为了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问题,都是为了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不断前进提供坚强保障。庸、懒、散行为,在武汉被归纳为10种表现: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远城区干部“走读”现象严重。
庸、懒、散,小则碍事,大则碍政。现实中,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是常见病,也是慢病和顽症,须长期用“药”。当大部分政府官员都处于庸、懒、散的状态时,最受摧残、最为悲哀的是人民群众。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杜绝庸、懒、散行为。坚决杜绝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
一是“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越来越行不通了。
二是开展“治庸治懒治散”,重点要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在治庸方面,克服平庸作风,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漂浮,被动应付;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干部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因循守旧等问题。在治懒方面,克服懒惰作风,重点解决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思想僵化,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等问题。在治散方面,克服散漫作风,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三是治理慵懒散要提高工作执行力。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品头论足的毛病;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广大干部职工必须讲大事、谋大事、办实事,优化作风,务实高效,不断加强学习,针对慵懒散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完善自我。
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我长期坚持不断的学习,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不足,认真整改,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让自己从思想上自觉远离“慵懒散”的坏毛病。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深切体会到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教师,肩负着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的光荣使命。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此,我结合自身工作及学习了教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相关文件和许多政策之后,对自己进行了认真的剖析。
一、我通过学习和反思,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和工作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爱岗敬业方面,我基本上能够做到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传播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但有时候我对工作还不够尽职尽责,有时碰到学生课堂上捣乱时,就存在知识点的遗漏,事后才又给学生补充;在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方面,也有做得不够细致的现象。
2、在热爱学生方面,我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其人格;耐心教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在平等、公平对待学生,特别是要求学生方面,还不够严格。爱是教育的万金油,当教育之爱成为普照的春晖,师生之间爱的能量就会在交换与互动中不断裂变,释放能量,产生一个个教育的奇迹。如何激发爱心、永保爱心,我尚待努力。
3、在求真务实方面,我注意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我注意严谨治学,提高业务水平;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缺乏长期性,教育教学方法还缺灵活性和改进力度,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还不够快。我必须在教育教学方面,坚定自己的信念,不断创新,开拓出新的土壤来,以便于培育更多更优秀的学生。
4、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同时,很少使用多媒体教学,跟不上时代步伐。
5、在团结协作方面,我基本上能做到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就是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方面还不够理想;我能够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也关心集体,积极维护学校荣誉,但对如何更好地共创文明校风,还缺乏智慧上的协作;我应当通过靠集体的力量,群体的智慧,合作创共赢。
二、改进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反思,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后果,这不仅影响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学生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民族的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端正认识,努力克服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促使自己不断进步,成为人民满意、社会满意、家长满意的好老师,具体来讲,我打算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坚持理想,坚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信念。
思想上清醒、坚定;思想信念不动摇,理论要强。切实加强教育理论学习,约束自己,认真整改,继续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先进而纯洁的现代教育观。彻底改变教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树立起新型教师的旗帜。
2、转变作风,积极工作。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教育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教育、为人民服务。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我必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是从实践中学,向广大的同事学习,学习他们先进方法和思想;二是勤于从书上学,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业精于勤,信服于人;三是向挫折和教训学,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以致完善自我,丰富人生。
4、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了解学生各种情况,努力为学生解答各种问题,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在传播知识和对学生的教育方面更要耐心细致。
总之,既然选择了教育事业,我就要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地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我长期坚持不断的学习,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不足,认真整改,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让自己从思想上自觉远离“慵懒散”的坏毛病。
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第四篇】
按照省厅及州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全系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下辖5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个汽车站,共有持证执法人员40余人,担负着公路养路费、客附费、货附费、运输管理费、航务管理费的规费征收和水上港航监督管理、公路路政管理等职能。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加快交通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坚持管理、教育、监督“三管”齐下抓执法队伍建设,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有力推进了依法治交进程,开创了交通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管理,完善面向社会、统一规范的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我局建立了交通行政执法领导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上下统一、联动的行政执法组织机制。
2、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每年我局都制定了详实的执法工作方案,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同时,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监督制》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系统的《执法程序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培训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奖罚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公约》,为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提供了保障。
3、严格执法工作程序。每年我局按照执法职能与所属执法单位具体执法情况要求将执法程序公开上墙,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各执法单位加强了执法档案建设,要求配备专职执法文书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执法档案,使交通执法档案更健全。
二、强化教育,夯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基础。
1、树立正确执法意识。我局利用宣传车上路,开办法制宣传栏,当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围,增强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意识。
2、提高准确执法能力。我局不定期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知识相关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同时,严格审验持证上岗从业资格,不断强化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
3、树立文明执法形象。近年来,我局把依法治交与全系统文明创建、行风评议等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推行执法服务承诺制和文明用语工程,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形象,把文明执法建设活动作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载体。
三、强化监督,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工作环境。
1、内部监督不留空白。我局实行了执法主体、证件、程序、文书的四统一制度,并建立了交通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和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并加强了执法工作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和奖惩兑现,基本上解决了交通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2、外部监督真心诚意。各执法单位将行政执法的内容实行政务公开,同时,我们聘请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交通系统作风建设监督员,经常听取他们对交通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地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此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自查自纠及时到位。我局主要领导不定期带领相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局行风情况、作风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手软,不护短,及时纠正处理。同时,交通各执法单位,不断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努力使交通执法体现文明、公正、高效。运管所、征稽所、等执法窗口积极推行诚信服务,建立了办证大厅,公开了办证程序,实行办证、缴费、签章一条龙服务,从而简化了办证手续,方便了车主。扭转了费源流失的不利局面。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年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与依法治交的要求相比还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扎实工作,切实加大推行执法“四制”的力度,提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模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以个人创一流业绩、单位创一流品牌、行业创一流环境,为建设一个依法治交、文明和谐交通再立新功。
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第五篇】
近年来,武汉作为我国重要的中部城市,可谓是风光无限。然而,近来发生的一系列灾难却让这座城市成为了全国瞩目的焦点。这些灾难不仅暴露出了武汉市政府的不作为,更让人们对城市管理和政府的能力产生了质疑。本文将从废弃工地、堵塞交通、环保问题及地铁建设中的乱作为等方面出发,探讨武汉市政府应对灾难中展现的态度和得出的心得体会。
一、废弃工地让人心生忧虑。
武汉市作为我国重要的中部城市,发展如火如荼。然而,随之而来的城市建设也存在诸多问题。废弃工地就是其中之一。在武汉市迅速拆迁和大规模建设的过程中,废弃工地成为了许多市民心中的痛点。这些废弃工地侵占了大片土地资源,却没有积极推进新项目的开发。局外人看来,这些废弃工地的存在似乎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更是对城市面貌的一种破坏。尤其是在近年来市区发生的许多灾难里,这些废弃工地更是成为了麻烦的源头,让人们倍感不安。
二、堵塞交通成为市民的心头之痛。
随着城市的发展,武汉市形成了复杂的交通网络。然而,相应的交通管理却没有跟上步伐,导致交通拥堵的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在灾难发生时,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作为一个在车流中度日的市民,我深感堵塞交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即使在紧急情况下,市政府似乎也没有能力以高效的方式疏导交通。这不仅给市民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更加耽误了救援的工作。因此,我对市政府在交通管理方面的不作为表示深深的失望。
三、环保问题的不断积累。
近年来,环境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而对于武汉市来说,环保问题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随着城市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武汉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噪音污染等给市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市政府似乎只重视经济发展,忽视了环境保护问题。这种乱作为的态度让人们对市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环保问题不仅关系到每个市民的福祉,也影响着整个城市的形象与可持续发展。
四、地铁建设中的乱作为现象。
地铁建设是一个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武汉市地铁建设中的一系列乱作为现象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不仅建设进度迟滞,项目变更频繁,更让人们对政府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产生了质疑。在近期发生的灾难中,地铁建设中的安全问题也被揭露出来。这让人们深感乱作为给城市带来的巨大风险和隐患。因此,我认为武汉市政府在地铁建设中的乱作为是对市民生命负责的表现,更是对城市未来发展的不负责任。
五、心得体会:政府责任重于泰山。
作为一个市民,对于武汉市政府应对灾难中展现的态度,我深感失望。政府的责任在于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权益,却在灾难中展现出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态度。这让人们对武汉市政府的能力和决策水平产生了质疑,也对市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政府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并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只有以责任心为重,才能赢得市民的信任和尊重。希望武汉市政府能够从灾难中吸取教训,加强城市管理,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环保和宜居的居住环境。
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第六篇】
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是行政上的严重的腐败行为,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行政乱作为其实质就是目无法纪,就是自由主义、利己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膨胀。
实践中,群众对领导干部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一是行政不作为。一些领导干部既有权力,也有能力,但该管的不管,推诿、拖拉、讲条件,“踢皮球”,碰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大多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他们就是怕惹麻烦,怕干砸了影响政治前途,能躲则躲,能推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的群众生活很困难,急需政府关心帮助,一些行政主体或行政行为人却漠不关心,视而不见。这里面有思想作风问题,也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但从根本上讲,还是不愿作为、不想作为甚或是不能作为。二是行政乱作为。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问题,也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后和缺乏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的问题。
在实际生活与工作中,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比较普遍的违法行为制止不力,导致违法事实长期存在,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一些地方社会治安混乱,公安司法部门有“破大案,立大功”的大志,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了,至始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行为频频发生,严重扰乱了人民的安定生活,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2、对于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未能充分考虑大众利益,处理不力,致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如:《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明文规定严禁乱采滥伐,乱捕乱猎,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同时也引发一些资源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上面追查时轻描淡写,做表面文章。
3、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一些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名,关心照顾亲戚朋友和个人利益为实,将国有固定资产廉价出售,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4、对于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或潜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发展经济为名将群众的呼吁置之度外。如:一些官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开招标为幌子,想方设法将工程发包给“自己人”,致使工程质量低劣,造成潜在安全隐患。
5、对于涉及多部门的事务,缺乏主动性,有利争,无利推,以至许多矛盾和问题要等到上级部门出面过问,才能应付解决。甚至在一些矛盾问题上,采取无原则的保护主义,隐瞒包庇,导致问题复杂化和矛盾激化。
6、一些经济职能部门手持经济大权,无视国家整体利益,不从实际出发,不依整体规划和缓急程度,在项目申报审定、经费划拨上作文章,收受贿赂,贪污腐化。
以上种种可看出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和实际工作中。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乱作为的后果是在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党和国家形象的同时,直接威胁着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之基。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就会愈演愈烈,就会纵容敷衍了事、推诿卸责、官僚主义,助长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政腐败行为。
行政主体的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往往是害了国家,害了人民,最终也害了自己。不作为与乱作为使相关职能部门的环环关卡“集体失灵”,导致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遭遇“肠梗阻”,在基层贯彻执行时“落空”。 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失职行为,使社会失去应有的规范;在其位“乱”谋其政,是一种渎职行为。它不仅导致国家政令不畅、执政不力,还会损害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
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第七篇】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教育和管理好干部队伍。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当前一些干部出现“为官不为”问题,这与“三严三实”要求严重背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更于改革发展大局不利。“为官不为”病因何在?从今日起,本版将陆续推出“为官不为病因探析”系列报道,问诊把脉“为官不为”。
主管部门收到举报信半年未拆封,致使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工作人员办事敷衍塞责,让群众等着,自己却在里屋逍遥自在……不作为背后不乏“懒”在作祟。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日渐好转。但与此同时,部分官员“懒病”依旧,“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疲疲沓沓混日子”等懒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去年10月,中共中央将整治“懒政”和“为官不为”写进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央的一系列动作释放强烈信号:“懒”不再是一个舒适带,更不是保护色,党员干部必须转变思想,积极有为。
1警惕“懒政”穿上新外衣。
随着监督越来越密、问责越来越严,官员如今的“懒”也披上了新的外衣,总体上来说可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类。
——显性的“懒”。推卸责任“打太极”型:一些掌握行政审批权的职能部门干部,该做的事不认真做,对职责范围内之事推诿扯皮,变着法子找借口绕道走、打太极、踢皮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型:有的同在一个单位,遇事却借口不由自己负责而选择熟视无睹。身心懒惰“做样子”型:身体懒者习惯听汇报、走过场,不愿下基层了解实情;思想懒惰者,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没有工作热情。
——隐性的“懒”。拖拉敷衍“公事公办”型:一些干部借口“公事公办”,该办的事拖着不办,坐等上级指示,有的以“干净”“纪律”等为借口做样子、不干事。违背客观规律“急于求成”型:一些官员一味追求政绩,干工作急于求成,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善于也懒于做群众工作,动不动就用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听之任之“无为而治”型:有的官员习惯当甩手掌柜,无所作为,有的虽然自己两袖清风,但对腐败现象和官场陋习却听之任之,谁也不得罪。
“对于显性的‘懒’,我们可以架起一条‘不许干’的红线,一旦触碰就雷霆出击、铁腕整治。但对隐性的‘懒’则很难有界定标准。”广东省珠海市基层纪检干部老李对此深有感触,在一次调研中他发现,现在一些部门表面上看“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实际上却是“事办慢了,事难办了”。
“奇怪的是,有一些是因为‘公事公办’久拖不办。一些干部变成‘算盘珠’,拨一下,动一下。相对而言,这类‘懒作为’具有隐蔽性。”老李坦陈。
贺先生是客运公司老板,4个月前向某县运管部门提交了线路变更申请,到现在还未得到批复和许可。贺先生一筹莫展地表示,摊上这种事如同碰了“软钉子”——虽然扎得你心口疼,但又找不出发火的理由和对象。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官员懒作为的危害不亚于腐败,“有可能使正常运转的国家行政机器慢下来,甚至停下来。这实际就是损害公共利益,浪费纳税人的钱,也有损政府形象。”
2刚柔并济治“懒政”
近年来,各地整治懒政、懒作为、问责“太平官”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歇。去年以来,北京、广东、河南、江西、贵州、云南、湖南等省(市)先后通报了多起“懒政”和“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xx年10月,江西省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与该市安义县教科体局因为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看网络电视,被市编制办分别核减掉了1名政法专项编制和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此之前,当事人及相关领导已被问责。江西省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在对违纪者本人给予处罚的同时倒逼单位主要领导履职,以此治理“懒政”。
广东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对“懒政”的问责。今年4月,广东佛山召开全市党建工作会议,公布了《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正式向“为官不为”动刀,整治作风懒散、纪律涣散、缺乏担当的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行为。
深圳坪山新区则在问责的同时导以激励,出台的《关于治理“为官不为”加强激励和问责的实施意见》,开篇是“激励‘为官有为’,鼓励干事创业”的10种奖励性激励和10种保护性激励。其中,“奖励性激励”与物质奖励、干部选拔挂钩,而“保护性激励”则为敢做敢为、不怕得罪人却受到诬告的干部撑腰打气。
官员“懒作为、不作为”非一朝一夕形成,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孙晓莉提出,要解决“懒”的问题,需“内塑动力,外施压力”,从“约束”和“激励”两方面着手。
3挖“懒根”需明晰权责。
不少地方曾掀起过“治懒风暴”,也不可谓不铁腕,但因为没有长效机制,没能避免“一阵风”。究其原因,是因为目前没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规定和处罚依据。对于懒政以及官员不作为的认定不好把握,治理容易变成蜻蜓点水;惩戒上也没有真正“动刀子”、“出重拳”。
“根本原因在于对政府部门和个人的权力和责任不明晰。”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当责任大于权力或权责不对等时,就会出现“不作为”。
挖“懒”根需在建章立制、明晰权责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公开的监督机制、立体公平的评估机制和必要的淘汰机制;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三联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对每项权力设定相应职责并细化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明确职权运用全流程违规违法应承担的责任,使责任具体化、固定化。
6月10日,山东省正式对外公布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这是继该省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之后,公布的第三张“清单”,涵盖了53个省级政府部门(单位),明确部门责任,厘清职责边界,防止“多龙治水”、互相推诿。而作为广东省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试点区,深圳市龙岗区也在去年交出了自己的“作业”。全区53个职能部门纷纷将“放在抽屉中”的权责“晾”至桌面,亮出了12934项行政权责,涵盖了群众与政府打交道的方方面面。
龙岗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编制、公示这些权责清单,可以让老百姓清楚了解政府有哪些权力和责任,也倒逼政府工作人员逐步树立、强化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根治‘懒作为’、不作为。”
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第八篇】
如何提高执政能力,如今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热门话题。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很大程度上要看其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具体点讲,要看他们行政如何作为。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决定》中提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影响党的执政成效的问题,是导致执政能力不高的重要原因。决定提出的这些问题,针对性强,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
实践中,群众对领导干部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行政不作为。一些领导干部既有权力,也有能力,但该管的不管。现实中碰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党和国家都有政策规定,但他们就是怕惹麻烦,怕干砸了影响政治前途,所以能躲的就躲,能推的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些群众生活很困难,急需政府关心帮助,但他们就是漠不关心,视而不见。这里面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后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讲,还是不愿作为、不想作为。
其二,行政乱作为。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比如,不是依法办事,不把手中的权力用到为人民服务上,而是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甚至以权谋私,走向腐败。
责任,重于泰山。这源于使命感,也应属于最基本的职业精神,可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件仍屡有发生。
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能不能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这其中包括领导干部自己是否守法,其行政作为是否在宪法和法律容许的范围内,能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是否从根本上尊重和服从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否真正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很显然,领导干部行政作为与不作为,对执政成效影响很大,群众感受深刻。在其位不谋其政,固然有问题;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有时候比不作为的危害还要大。
在提高执政能力的问题上,《决定》特别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事实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依法执政来体现。因此,行政积极作为、依法作为,把依法执政的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所提倡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实现党的执政宗旨”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执政能力的提高才能真正实现。
一、遏制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应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治国方略,其核心是严格依法办事,关键是监督检查,建立一套完整的、规范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机制,必须树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绝对权威。要确保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确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二、完善立法,减少法律冲突,拓宽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治理领域和渠道。其一,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方式和时效;其二,应对行政主体的设臵、行政职能,行政领导的职责予以立法,对一些特殊行政主体和特殊岗位职责也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对于一些需数个行政机关共同履职的,尽可能具体划分各行政机关的职责,或明确职能交叉时各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或重叠;其三,在立法上加强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惩治力度,在制定行政法律法规时,增加对行政不作为的处罚条款,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有关行政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律后果;其四,应修改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还应修改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不作为的受理范围,规定对行政复议不作为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被动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与主动检查,主动办案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作为与乱作为的法律救济空白,而且可以敦促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一部分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纠纷。
三、积极推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度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城市试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度,而且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其具体做法是,将数个有行政执法权的职能交由一个行政机关办理,如成立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这样可以避免某些工作重叠、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四、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其积极履行行政职责的意识。使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内化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准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要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对勤于政事,依法行政,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将此作为干部任用、升迁的重要依据。形成一个“能者上;庸者下;劣者罚”的行政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