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组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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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第一篇】
近年来,市XX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干部选拔规范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XX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XX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XX人,新提副职XX人,副职提正职XX人,(平职)交流XX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 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有序操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XX年X月共有X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 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XX年有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XX年以来,共对XX、XX公司X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XX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党组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第二篇】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了认真地自查工作。从自查情况看,20xx年以来,我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活动,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相应领导工作岗位上,从而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加强了水利干部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
㈠20xx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20xx年1月以来,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条例》主要对局机关处室和部分基层单位空缺领导岗位进行了任免,共推荐和任免12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正科级组织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具体情况见《20xx年1月以来党组提拔任用干部情况统计表》)。这12名科级干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㈡20xx年以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
20xx年以来,我们按照预防、监督、查处并重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突出新进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这个重点,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全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内容,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及人事处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二是召开领导班子贯彻《廉政准则》和《干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换届工作纪律。三是通过学习调研、中层科级干部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知晓率,达到领导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的目的。
2、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局党组坚持以职位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全面选拔科级干部。一方面以基本条件为标准选用干部。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严把基本条件关,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特点的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和任职条件。另一方面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根据《条例》的要求,对新提拔的干部依据基本条件,审查任职资格,把基本条件符合、资格合格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3、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局机关处室和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进行。
⑴局党组根据现有职位空缺情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⑵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宣布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发放民主推荐表。⑶个别谈话推荐。根据单位在职人数情况,确定60%人员谈话推荐。⑷考核小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民主推荐结果。⑸召开党组会,由考核组反馈民主推荐情况,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⑹确定考核对象后,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主测评。⑺确定考核对象后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职工。⑻考察,通过考察预告、考察报告,向局党组实事求是地汇报考察对象全面情况。⑼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对拟提拔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⑽任职前谈话,由党组书记提出遵守廉政规定和上任具体要求。
4、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交流、回避和免职等制度。坚持备案管理,任免文签发后由局党组在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察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任免等资料的备案管理,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工作。同时坚持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加强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管理。
5、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加强局系统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和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组工作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一般干部末尾淘汰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干部退休制度》、《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请假制度》、《机关干部考勤制度》等9项制度,还制定了局党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XX市水利局党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图》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加强干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6、营造健康向上的用人环境。为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和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保证任命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和任命的干部质量,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11条措施、《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防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二是规范操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防止和严格杜绝违规操作。三是严肃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任免期间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防止违规违纪用人和带病提拔,防止搞不正之风的人进入领导干部队伍。
7、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人事纪律。局领导班子坚持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之前集中组织学习一次《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明确工作纪律。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干部客观公正,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提交党组会议讨论任用的干部人选,必须经过组织考察,严禁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干部的任免,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进退留转,坚持个人服从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坚持出以公心;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坚持正确运用权力,廉洁自律,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配备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职数,严禁突破职数、滥设职位提拔干部;严格保守组织人事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8、重视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和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我局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前,向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承诺,对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的举报,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条例》和干部人事纪律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组织局纪检组、监察室和人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发挥群众的监督职能等形式,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信访举报问题,保证了所选的干部质量。
㈢20xx年以来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
20xx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全局系统干部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是把科级干部的管理纳入全局统一管理范围,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作出了明确规定。
1、局党组直接管理的干部范围。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县级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局属科级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
2、干部管理的办法和程序。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局党组负责,其他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负责;聘任制干部的日常管理,以本单位管理为主,并根据干部管理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在干部提拔使用管理中,兰州灌溉试验示范中心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由局人事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考察,提交局党组会研究任命。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科级干部聘用期1-2年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按干部聘用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研究聘用,报局人事处备案;聘用期3年以上(含3年)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与人事处共同考核后,由局党组研究任命。市大砂沟电力提灌工程管理处科级干部,按照《XX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兰政发〔20xx〕80号)规定,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征求主管局长意见后,报局党组研究同意,由局党组任命。局机关中层科级干部和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中川上水绿化管理处、市灌溉试验站、市水电物资公司、市水电安装队领导干部的任免,由局党组研究任命或聘用。
20xx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对市灌溉试验站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对xx灌溉试验示范中心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聘用,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进一步理顺了干部管理体制,加强了干部选任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机关干部年龄偏大、职务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机关干部职工反映的这一强烈问题,局党组自2017年以来,加强了机关科级干部的调整工作,一批科员和副科级干部走上了相应工作岗位,初步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后备干部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局系统选拔任用工作行为。
㈠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培养机关后备干部,协助上级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学习教育。抓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认真落实各类各项干部政策,确保干部队伍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㈡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实行谈话诫勉制度、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条例》的规定,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和兼职制,干部任期承诺制等;在加强组织人事自身约束方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行为;在完善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要求局系统党员干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科学、公正;在不准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方面,要求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依法定程序办事,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识。
㈢抓好监督工作。突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由局纪检组牵头,查处报结,为局党组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积极性。
㈣继续完善管理措施。实施谈话诫勉,强化警示教育。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既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干部进行的超前提示和预警,从而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处室和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感,规定在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动态考核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反映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给予谈话诫勉,同时对被诫勉对象进行六个月的跟踪管理,并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较好的干部,及时解除诫勉,不影响其提拔使用,对表现确实有问题的干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并实行选拔任用干部失误追究制度,明确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各个环节所应负的责任。实行工作失误追究制,规定干部在做出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给予责任追究。
党组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第三篇】
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驻部纪检监察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根据中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重大意义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通过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构建具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系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高地、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肩负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深刻领会修订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悉掌握规定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选人用人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来学习贯彻条例,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干部人事工作的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紧紧围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来学习贯彻条例,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考察、严明政治纪律。要紧紧围绕推进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来学习贯彻条例,全面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和强化正确用人导向。要紧紧围绕全面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来学习贯彻条例,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牵引,统筹推进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工作,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要紧紧围绕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战略定位来学习贯彻条例,立足教育战线实际,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事业导向、事业要求,深入考察识别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骨干队伍。
三、加强对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领导
抓好学习教育。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出安排部署,采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讨。要将条例的精神和内容作为党政班子成员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和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内容。
修订完善制度。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抓紧完善配套制度,把条例各项内容落地落实落细。要对照条例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梳理,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要尽快修改。要将制度建设贯穿选人用人工作始终,着力构建本单位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党组织要强化领导和把关作用,把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部党组将派出检查组,通过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将作为履职尽责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在检查中发现有对条例不学习、不熟知、不执行的情况,将严肃追究单位党组织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严肃追究其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责任。
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部党组。
党组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第四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要抓好学习领会。学习好《条例》是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要原汁原味学、带着思考学、全面辩证学,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到明令禁止的坚决禁止,要求做到的认真做到。要把《条例》学习与干部工作、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我县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二要抓好贯彻执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要分类把握要求,对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要毫不变通、毫不走样地贯彻执行。要全面梳理完善,结合《条例》提出的改进措施,对我县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尽快健全完善,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三要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负有重要的领导和把关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坚决贯彻落实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职能部门,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规定、严守纪律要求,积极开展指导、培训等,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巩固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不花时间一定不知道作者到底说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