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争议上诉状【汇编3篇】

文秘 分享 时间:

针对劳动争议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请求重新审理,维护合法权益,确保公正裁决。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单位劳动争议上诉状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单位劳动争议上诉状

单位劳动争议上诉状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年__月__日。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20__年__月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签字盖章)

(盖章):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授权代表住址: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劳动争议上诉状 篇2

上诉人:______________,女,1962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现住_____市_____区_____镇_____社区。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通信有限公司_____区分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区_____镇_____路19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经理。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市_____劳务事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区_____旅馆209室。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经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依法撤销一审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各项诉讼请求;

三、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审法院对本案事实没有查清:_________________

1、原审判决“审理查明”中已经查明(第9页第三自然段)“1986年—1989年期间的养老保险系其个人全额负担”,但在“本院认为”中(第11页最后一段)却又认定“关于_______________主张被告联通公司给付应由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诉讼请求,因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该项诉求,于法无据,故对原告的该项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即原审法院一方面确认了1986年至1989年间的养老保险费用中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及个人缴纳部分均是上诉人个人全额补缴的这一根本事实,但对于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网通公司返还应由其承担的在此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元的诉讼请求却又不予支持,明显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此外,上诉人的该项主张有_____市社会保险局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缴)通知单”及__________区地税局于20__年2月5日出具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两份证据予以证实,故上诉人的该项诉讼请求在二审中应当依法获得支持。

2、上诉人自1986年参加工作始,就在被上诉人网通公司从事营业员工作,直到20__年5月退休,上诉人从未离开过工作单位—网通公司,更从未到过包括被上诉人__________劳务公司在内的其他任何单位工作。但原审法院却无视事实真相,错误认定上诉人在20__年至20__年4月间,与被上诉人__________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真实情况是被上诉人网通公司采用欺诈手段,违反法律规定,为达到免除自己法律责任的非法目的,采用“反派遣”的违法手段,不顾上诉人已在其单位连续工作20余年的事实,在未与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20__年起,将上诉人“派遣”到被上诉人__________劳务公司,再由__________劳务公司将上诉人派回被上诉人网通公司,严重损害了上诉人作为劳动者所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上诉人在受欺诈以及违背自己真实意思情况下与被上诉人__________劳务公司自20__年起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而原审法院却将无效的劳动合同认定为合法的劳动关系,恳请二审法院将这种错误判决彻底予以纠正,依法确认上述劳动合同无效,并确认上诉人只与被上诉人网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3、原审法院对上诉人主张由被上诉人网通公司为其补缴医疗保险及给付休息日加班工资、超时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均超过诉讼时效的认定错误。上诉人直到20__年5月办理退休手续时才发现被上诉人网通公司从未履行未上诉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同时,与同期同岗位的员工在工资待遇方面差距巨大,未能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此时才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即此时才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时,上诉人自此开始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原审法院对诉讼时效的理解和认定错误,恳请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法院在对本案有关劳动合同效力的认定、诉讼时效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及本案的处理依据等方面的法律适用上出现错误,应当适用的未适用,不应当适用的却被错误适用。

综上,原审法院在对本案的审理中重要事实没有查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并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各项诉求。

此致

__________省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单位劳动争议上诉状 篇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下列的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第项的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某项工作名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岗位(工种)。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接受甲方的管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下列第项的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月。

第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及相关工资制度规定,同意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项工资形式(选择√,不选×):

(一)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工资元/月,技能工资元/月,辅助工资元/月。

(二)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周、日、时)元。

(三)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计算标准和办法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四)实行提成工资制:固定工资元/月,计提标准。

(五)实行年薪工资制:年薪工资元,每月工作天,每月预付元。

(六)实行甲方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

(七)实行其它工资制度:

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年薪制工资、奖金的结算日,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工资规定,执行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工资表册保存二年以上备查。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依法给予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周期,仍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停工期生活费,直到恢复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止。

乙方依法享有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和丧假等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以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终断或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非国家强制性规定部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章、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定期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依法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并在公开地方提示乙方注意预防。

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迫劳动,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的无视职业安全健康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定及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尚不明确的,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重大损害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都可由甲方在规章制度中规定。

甲乙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不得解除。

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必须事前通知工会,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终止劳动合同,甲方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如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相关手续;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即在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的三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一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的书面文件或证明,原劳动合同文本由甲方保存二年以上备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在法定时间内结清乙方工资,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即时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相关档案转移手续。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元(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范围),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赔偿乙方合同中断履行期间的工资及其直接经济损失。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还应向乙方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甲方违反限业补偿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乙方不受甲方的限业规定制约。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限于以下范围:

(一)甲方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用;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对生产经营(工作)、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造成经济损失,事先

没有约定违约金,且具体数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不足半年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依法向相关调解机构提出进行调解,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十、其它

第二十六条甲方的招工简章、规章制度和变更或补充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以及下列专项协议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部分如填写的,甲乙双方可以签字或加盖指印的形式加以确认)。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如遇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48 4548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