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课文原文【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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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作文范文【第一篇】

船的上面有一位人特别的显眼,他的身穿这雪绒服,要知道雪绒服不仅代表着富人的象征,也是代表着商人的象征。我的父亲说:“这个人好眼熟啊。好像是我的弟弟于勒……”

我的母亲说:“你确定他就是你的弟弟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我的父亲不肯定,他找了这船长谈一些话。最后说:“船上那位衣着华丽的人是谁?”船长回答说:“噢,那位好像是哪法国赶出来的人,现在是一位大老板,这次他说好像要和他的亲人过上快活的日子。”

父亲迫不及待的问:“那船上的那位老板叫什么?”

船长回答:“他叫于勒,好像姓达尔达尔芒司--还是达尔汪司什么的。他能坐我的船是我的荣幸……”

父亲高兴的跟母亲说:“他……他就是我的弟弟于勒!”母亲也很高兴说:“这个好心的于勒总算没有忘记我们,我们现在就去于勒那里。”

我的叔叔于勒原文【第二篇】

他们之所以认为于勒也是主要人物,原因有三:一是小说的标题就是“我的叔叔于勒”,按照平时的阅读习惯,标题所示人物就是主要人物,如《孔乙已》的主要人物是孔乙已,《范进中举》的主要人物是范进,《老杨同志》主要人物就是老杨。二是“于勒的贫富变化引起菲利普夫妇态度的变化”,没有于勒就没有菲利普夫妇,所以于勒是主要人物。三是关于主人公可以有不同见解,因为“阅读是学生个性化行为”,“提倡对文本多元化的解读”,正体现了课程标准的要求。

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首先,对小说题目作用的理解要因文而异。《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的题目不在于交待主人公,而是寄托了作者的情感。我们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标题不是《于勒》,而要加上“我的叔叔”这样的表示强调的修饰语?细读课文我们会发现有这么一段话:“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里一再重复强调“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是为了表达若瑟夫对叔叔于勒的同情和对父母六亲不认做法的不满。那么标题加上“我的叔叔”,实际上也正是寄托了若瑟夫这种情感。

其次,“于勒的贫富变化引起菲利普夫妇态度的变化”,也只能说明,于勒是起了催化剂作用,没有催化剂,物质照样还是要反应的。假如把“我的叔叔于勒”替换成“我的一个由富变贫的姑姑”或“我们的遭受了家庭变故的邻居”,我想菲利普夫妇“嫌贫爱富”的性格特征恐怕不会变。能替换的角色不会是主角,所以,这篇小说作者极力要表现的人物是菲利普夫妇,通过于勒贫富的变化让他们充分展示了虚荣、势利、贪婪、冷酷,运用语言、动作、神态的大量描写来极尽刻画他们的丑态。因此,于勒不过是一个道具和舞台,给他们提供了表演的空间和契机。没有于勒,也会有张勒李勒,而菲利普夫妇的形象却永远不会变更,正因为如此,课本编者在研讨与练习中设计了这样一道题“想像一下,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怎样?”我们不难知道,他们肯定是极力讨好、巴结奉迎、想方设法去攀亲。

那么可以这样认为:关于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应当是作者极力要表现的那个人物,能充分揭示中心主题的人物,而不应当根据标题来形而上学地判断,当然也不能根据所用笔墨的多少来简单地判断,这一点王愿坚的小说《七根火柴》就是明证,虽然作者把卢进勇的行踪从开头交待到结尾,所用笔墨也最多,但我们感到最感人的最震撼人心的却是无名战士。作者极力要表现的也就是无名战士,卢进勇只是线索人物,是故事的所见所闻者,相当于扛着摄像机的记者,真正的主人公却是他在拍摄报道的人。主人公的确认应当是在真正读通全文,理解作者表现意图之后才能得出的。 转贴于

再次,小说阅读是要“知人论世”的,要分析作者生活背景和思想倾向,价值取向决定了他的写作意图。莫泊桑小说的中心主题大多情况下展示的是现实社会人们卑琐的灵魂,讽刺虚荣心和拜金主义。课文前的阅读提示中也说“人与人的关系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小说通过我的一家人对于勒叔叔态度的不断变化,就是想表达作者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因此从展示“卑琐灵魂”和揭示“人与人之间关系”这个意图来说,于勒也不是主要人物,他只是一个被动方,是“赶——盼——见——躲”这一系列行为的接受者,所以于勒是不能完成这样的主题展示的,能揭示这样主题的只有菲利普夫妇。他们的虚荣、势利、贪婪、冷酷,充分揭示了金钱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就连亲情也是以金钱来衡量的。

科幻故事作文【第三篇】

我想大家都想知道未来的衣裳是怎么样的,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们,我想象中的末来的衣裳是怎么样的吧!

我想象中未来的衣裳是可以自动调节温度的,裤子是可以自动伸缩的。比如:天气很热,衣服的温度就会比较低,裤子会缩成很短;天气很冷,衣服就会很暖和,裤子也会变成长裤,很棒吧!

未来的衣裳还可以随着气温变颜色。比如,高温夏天,衣裳就会变成白色,这样可以反射阳光,人就会觉得很凉爽;到了冬天随着天气变冷,衣服就会变成黑色,这样可以吸收阳光,人穿在身上就会觉得很暖和;等到春、秋天不冷不热时,衣服就会变回原来的颜色。

这就是我想象中未来的衣裳,你们也把你想象中的衣裳告诉我吧!

我的叔叔于勒原文【第四篇】

一、两篇小说中的“我”所具有的相似点

(一)都是作为线索人物而出现的。在《孔乙己》中,“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小伙计,”做着“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所以在出入咸亨酒店的各色人等中,没有一个能离开我的视线。孔乙己便是其中最特别的一个。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在这愚昧、冷酷而令人心酸的笑声中,孔乙己从一开始站着进来,到最后“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直至走完人生之路,作为店里小伙计的“我”,成了他悲剧一生的见证人。同样,在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我”也是作为叙述的主体来贯穿全篇,“我”感受到了家庭生活的拮据以及由此带来的苦恼,看到了父母因发了财的于勒即将归来而欣喜若狂的情形,见到了父母因于勒的落魄破产而六亲不认的丑态,“我”成为了穿针引线的人物。其他人的喜怒哀乐、一举一动,都是从“我”的角度来叙说、评判的。总之,两篇小说作者都用“我”的口吻叙述,不仅使情节集中紧凑、内容简要精练,而且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感,更深刻地揭示了文章的主题。

(二)两人的性格中都有善良的一面。在《孔乙己》中,短衣帮愚昧麻木,“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而掌柜的精明阴险,经常摆在脸上的是“一副凶脸孔”,当孔乙己长久不来酒店时,他便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并且到了年关总要重复着这一句话。最令人不可思议与愤怒的是丁举人,他凶残毒辣,对封建科举制度的末路人孔乙己进行疯狂的肉体肢解,甚至让孔乙己失去了站着做人的资格;而作为小伙计的“我”,在人性中存在着和短衣帮、掌柜的、丁举人根本对立的一面,我善良,富有同情心,特别是当孔乙己最后一次到酒店时,他“已经不成样子了,”“他脸上黑而且瘦,”“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当孔乙己行将结束自己的生命旅程时,短衣帮、掌柜的笑声淹没了他,继续在他心灵的创口上动刀子,然而此时的“我”已经没有取笑孔乙己的任何念头,“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并且接过孔乙己用沾满泥土的手递给“我”的钱,这时“我”的内心也许早已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孔乙己已经不成人样了,你们就不要再取笑他了。在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我”的善良与菲利普夫妇的冷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父亲不敢确信眼前的人就是于勒时,“我”却“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当父母忙着躲避于勒时,“我看了看他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并且在离开时,“我给了他十个铜子的小费”。可以说,正是“我”善良,才可能“端详”“看了看”于勒,才可能多给他十个铜子的小费,才会把他当作我的“亲”叔叔。两篇小说都用小孩的善良来反衬成人的肮脏与险恶,正体现了两位大师对病态社会入木三分的认识,在小孩的身上,恰恰寄托了他们对社会的理想与希望。

二、两篇小说中“我”的细微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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