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例(通用4篇)
【导言】此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范例(通用4篇)”的范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一篇】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力量,也是未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优化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法律素质是现代人才素质的重要方面。未来的人才如果没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就不可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大学生作为文化层次较高的人才,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广博精深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更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大学生必须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保证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给大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也难免会在大学校园中有所反映。个别大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经不起各种腐朽思想的利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未成才就先期夭折,令人十分惋惜。尽管象这样的大学生是极少数,但仍然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才能茁壮成长。这样,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
3.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需要。大学生作为普通公民的一员,和其他公民一样,拥有许多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例时有发生。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能使其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和方法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法律意识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观念,它是不能自发养成和完善的。高度的法律意识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才能逐步地加强和完善。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可以通过下述途径和方法来进行。
1.重视法制教育课。守法的前提是知法。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措施。在全国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通过传授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知识,引导大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主渠道和长远措施。大学生要掌握作为一个受高等教育者所应该具备的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其法律知识容量应当高于其他的社会群体,高于国家对全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一般要求。高校也应该为大学生接受必要的法制教育提供充足的师资,课时及教学设施。高校要通过法制教育课,把大学生中存在的不系统的法律感,法律观,上升为系统的,科学的法律观念,从理性上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律的认识,使他们真正懂得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2.多渠道进行法制教育。一种社会思想意识的培养形成,往往是多方面综合影响的结果,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亦不例外。实践证明,我国开展的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几个五年计划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好形式。高校应运用各种手段如广播,电视,报纸,电影,黑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大学生们能长期处于有利于培养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的社会氛围之中,这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是很有帮助的。
3.帮助大学生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实践中得以产生和发展完善的。让大学生多参与一些法律实践活动如参与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或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服务,旁听法庭审判或组织模拟法庭。大学生在法律实践中,可以逐步认识到法律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培养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对法律的感情,并逐步形成科学的法律价值观,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坚定法律的信仰。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功能结构上的先天不足,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未能很好地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法律意识对法律制度的积极功能也是显而易见的。许多事例表明,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可见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使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来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功能
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即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提高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最终实现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导向功能
我们正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相当差,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加快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但仍未能适应时展的要求。我们过去制定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快立法、加强执法(包括司法)更显迫切。立法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条件的需要,这里的客观条件除主要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外,还包括公众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相关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法律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即使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此而增加法的实施成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三)评价功能
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两个方面。就法的遵守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指社会公众把法律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觉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而就法的适用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专门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有效和公正、及时的实施。在这里,主要体现的是评价功能,即对行为的正确与错误,法律是否公正,法律的实施是否有效做出价值判断,从而影响法制建设的进程。当然,由于大学生缺乏判断和辨别复杂事物的能力,因此当他们在做价值判断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评价功能的发挥。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二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1、自觉守法意识
自觉守法是法治的重要标志和归宿,创制法律的直接目的也是法律的普遍服从。守法还是违法取决于大学生对法律的内心信服的程度,当他们有信奉法律的心理时,即使个人需要与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源自其心灵深处对法律至上权威的深切认同,内在地驱动着他们自觉地遵守法律。因此,培植当代大学生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把自觉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律的规范性和自律性注入大学生的意识里,达到大学生自觉自愿服从法律、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目的。
2、严格执法意识
即严格适法和执行法律的意识。通过强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培植起当代大学生积极捍卫法律权威和尊严的意识,使当代大学生能够在现实的法律生活中,严格依法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能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地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法律当作唯一的是非标准和行为准则。
3、诉求法律保护意识
即各种合法权利的法律保护意识。西赛罗在《论法律》中说,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因此,我们应该教导大学生摒弃避讼、厌讼、惧讼的心理,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参与诉讼,树立正义观念,主动追求正当的法律程序,保障法律权利的正确实现,通过参加诉讼活动,监督司法公正。
4、法律监督意识
依法行使监督权既是现代法治的要求,也是行使公民权利的表现,大学生注重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以权利为本位,实现个人的理想和抱负,就必须参与法治建设,发挥主人翁精神,依照宪法给予的公民权力,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宪法监督权利。在大学的法律意识培育中,我们应该把督法意识、守法意识与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结合起来,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宪法至上观念和主人翁观念,使他们亲近法制、依赖法治,最终实现法律意识的飞跃,形成强有力的法治信仰。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由于有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存在如下缺失:
1、法律知识不足或对法律一知半解,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当代大学生从中小学政治理论课中了解了一些法律基本概念,知道了一些比较贴近生活的法律规范,比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而对其他法律的了解不多。就其对法律的了解深度来说。他们也是一知半解,纯粹靠死记硬背,目的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不是掌握法律的理论和精神实质。要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按正确的法律意识去处理矛盾时,他们又表现出“知”“行”脱节,知法而不能守法、用法。
2、法律工具主义价值取向严重
在对法律的社会效用的理解上,绝大部分大学生把法律理解为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统治社会使人臣服的工具或手段,是统治阶级意志的玩偶。现代社会的法治,也是国家尤其是司法机关用以严惩犯罪、制裁违法的有力手段。这种工具主义价值取向,使大学生们在内心深处认为他们的遵纪守法行为只是迫于国家和学校的强制,而偷偷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只要没有被学校或司法机关抓住证据就是与强制力对抗的“伟大胜利”。有了这种错误思想,在大学生的心理底层,形成了对正确的现代法律意识教化的潜意识抵制。
3、强调权利,忽视义务、责任
大学生一般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于经常遇到的权利内容已基本上有了正确的认识,并强烈要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却消极回避个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责任。经常把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人格尊严权利、物质帮助权利、受教育权利、恋爱自由权利、参与社会活动权利等等放到了自己拥有的首要位置上,要求国家、社会、他人为其实现权利和自身价值提供条件并加以保障,而在行使权利、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却不考虑是否侵害了他人权利,是否对国家、社会造成危害,甚至根本不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权利与义务发生了严重的偏差,责任心不强。
4、法律意识淡薄,崇尚权力,对法治没有信心
当代大学生由于过分追求书本知识,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没有法律的思维习惯,一切强调以自我为中心,追求个性和自我发展,看问题往往主观偏激,缺乏足够的明辨是非的能力,故常常发生因一时冲动而不计后果的现象,导致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相当一部分学生还从个别现象中得出了“权大于法”的结论,对法治缺乏信心,认为法治建设是政府的事情,因而那部分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视读书为日后追求名利地位和享受的“阶梯”。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路径选择
1、制总体规划,从制度上保障法律意识的培养连续实效
法律意识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教育系统工程。首先需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学校教育全局出发制定学校法制教育发展纲要,并用严格的制度强力贯彻实施,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体制与教学计划上的连续性与升华性。目前,由于我国学校法制教育缺乏一种统揽全局的、有制度保障的法制教育模式,小学、中学与大学的法制教育内容上没有连贯性,许多地方甚至还存在着肤浅、重复的可能,无法调动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这些弊端是造成我国当代青少年整体的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判断违法与犯罪的能力不强的最主要的原因,我们应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国家教委的领导下,利用全国法制教育资源,重新审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目标,确立以现代法律意识教育为主线的政治理论课改革方案,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小学、中学与大学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与其思想行为特征相吻合的整体推进方案,从制度上保障我国法律素质教育稳步发展。
2.课内课外相结合
学校的法制教育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和法律文化,尤其是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与固化,需要良好的法治运行的社会基础和社会文化背景。最好的法律意识教化理论、最先进的法律意识教育手段,如果没有现实社会依法办事、司法公正和法律公平观念的支撑,也只是纸上谈兵,对大学生的意识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们“闭门造车”,只是学校进行法律意识的培植,而忽略整个社会对人的意识的作用,也不可能促成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自主升华和稳定。学校的法制教育与国家的法治文明建设唇齿相依。
我国己经在立法科学化、依法行政、司法独立与公正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社会法治化程度越来越高,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优秀的法律文化逐步形成。在法律意识培植的外部环境上,取得了良好的成就。但是,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普遍不高,我们应该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把大量的外部信息不断地输入大学生的头脑中,促使大学生不断被社会优良的正确的现代法律意识“同化”,“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
3.法律意识培植与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互动
我国要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当代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政治素养,建立大学生法律意识培植与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互动模式。具体的措施是:开展专题、专业的政治与法律融合的综合教育活动(如专题报告会);开展法律与社会理想、道德、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紧密结合的专题讲座,即开展人生理想与法律理想、社会秩序正义、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融合与升华的教育;还可以采取演讲比赛、主题讨论、辩论会、班会等灵活多样的意识培植方式。通过形式多样的互动性教学,及时地把已经升华为法律基本内容的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方针政策等内容传授给学生,把权利本位、自由正义、道德升华以及程序救济等法律精神实质注入大学生的心灵深处,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升华其人生理想,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这样做既使法律意识的培植具有人文关怀的精神,又能使思想政治理论更具有时代性和实践性,并为政治理论课寻找法律上的依据,不仅保障了我党的政治指导思想进法制教育课堂,而且合理利用了课时和教学资源,防止重复教学,从而增强教育合力,共同提高“两课”教学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1.张宁辉、向蓉:高校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5期。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第三篇】
关键词 网络环境 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1涉及法律问题概述
兼职大学生权益屡屡遭受侵害已经成为社会领域内不争的事实:由于拖欠、克扣工资、缴纳押金、遭遇人身侵犯等原因,兼职者常常遭遇人身或财产的损失。
此外,调查发现兼职大学生权益受侵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这首先体现在兼职常常与网络联系起来,权益受侵事件变得更加隐蔽,也更具有不确定性。毕竟在网络这样一个开放多元、具有明显匿名性特征的虚拟空间内,许多规则难以发挥约束性作用。在调查中有兼职大学生这样表述“遭受了网络兼职骗局后,不知道该向谁维权”。由于缺乏证据、资金、法律知识,并且认识到互联网环境下维权难度之大后,权益受侵害的兼职大学生常常将此问题“不了了之”。
2兼职大学生体现出的法律意识
出现一系列法律问题的原因自然是来自于多方面的,但兼职大学生法律意识层面的问题是不可忽视的主观因素,调查中发现有如下意识:
对法律的忽视心理
上文提到一些属于法律“灰色地带”的兼职,在调查中我们设置了“您是否知道帮淘宝代刷信誉、代为删帖这类兼职是违法的?”问题,有%的人不知道帮淘宝店家代刷信誉是违法的,只有不到一半的大学生知道其违法性。如果说在网络领域内相关法律仍不完善,兼职大学生缺少相关法律知识无可厚非的话,那么他们对于签订合同这项基本且常见的法律行为的不重视则引人深思。在“不签署合同的原因”一题中,有%的人认为“合同用处不大”,17%的人表示“不想多此一举”。大学生原本是被赋予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这一形象的群体,然而从以上数据可以明显看出其中一些人缺乏必要的契约意识与证据意识,为求一时方便而为日后制造隐患,这与他们本身高教育程度的形象构成一定的矛盾。
法律工具主义心理
在提到“如有帮淘宝代刷信誉、代为删帖这类兼职,且薪酬可观,你是否愿意去做?”时,问卷结果表示,对从事兼职持“愿意”或“说不清”态度的人分别占据%和%。通过这些数据可以发现,尽管此类兼职违背了民法通则中“诚实守信”原则,但是许多兼职大学生愿意投身其中。除去上文提到的不了解其违法性的群体,我们必须承认一部分数量的大学生却是“知其违法而为之”。在他们的意识里,是否遵循法律要以权衡效益和成本为前提,既然做这些兼职可以获利,而在无形的网络世界内很少有人因这些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这些领域就不是不可涉足的“禁区”。在法律工具主义的影响下,法律规则没能内化个人理念,因此个体就很容易受到利益的驱使而忽视了道德上的要求。
缺乏权利意识和自我救济意识
调查显示,大学生在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31%的学生选择终止兼职,14%的学生选择忍气吞声,只有39% 的学生选择自我救济。如此之多的学生选择不作为的方式,可见他们并没有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身边的法律工具来维护自身权益。在选择自我救济的途径上,又存在救济途径单一的问题,有超过一半的人没有考虑过寻找工商、劳动等行政监督机关。
3 对大学生兼职所涉及法律问题的建议
健全与完善相关网络法律制度
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开放性,在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同时,网络信息的安全性也更加受到质疑,内容的真实性受到大幅度的破坏。规范网络兼职市场,净化网络信息,首先必须要由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完成。我国的网络立法相对滞后,无论在立法的数量上还是在立法的层次上,都与现实需求有不小的差距。并且有一大部分法律集中在部门规定层面上,只是对网络行为等提出规范措施,并没有配以严格的制裁手段和处罚,自然法律效力相对较弱。在内容方面,要具有针对性,对网络上的虚假招聘信息,从的监管到出现侵权或者违法问题后的处理都应该有相应立法,并有适当的刑罚。增加网络立法的权威,自然就会提高法律效力,以实现法律的规制引导功能。
提高兼职大学生的法律与权利意识
大学生法律意识【第四篇】
关键词: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学生;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3-0295-01
法律意识是人们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社会意识,能够充分反映出人们对现有法律的看法以及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程度,并影响着人们法治观念和日常行为。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更需要受到高校的重视,因此,要求高校能够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增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规范其日常行为。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法律的学理性较强,没有一定的法律理论功底,难以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1]。而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主要是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获得,但是很多高校在这一课程的安排上,课时相对较少,教授的知识内容也较为浅显,再加上学生过于注重学分,对课程学习的要求不高,能够通过考试即可,导致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仅是一知半解,甚至存在错误理解的情况。例如硫酸烧熊事件中的当事人曾表明,自己学过这一课程,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是并不知道用硫酸烧伤动物也算违法。由此可见,现今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足,其法律知识水平已经难以支撑起自身法律意识。针对现阶段大学生法律意识单薄的情况,还需要学校能够加强教育,创新课程,是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加快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方法
(一)教学观念的创新
高校必须意识到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从属,应有自己的独立地位[2]。从而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程度,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并要求授课教师能够转变原有教学观念,实现自身观念的创新,明确认识到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更是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的过程,将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作为课程教学的核心目标,从以往教学中单纯理论知识的培养,拓展到知识运用等方面的教学,提升大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发展。
(二)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学方法是帮助教师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内容的重要手段,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对提升学生学习效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加强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增强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传统教学方法过于枯燥、单一,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较为感兴趣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实施教学。例如大学生对身边发生的事情较为关注,教师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利用案例对学生实施教学,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更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从而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多媒体技术在高校教学中也得到了广泛运用,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同时刺激学生的视觉、听觉神经,以提升教学效果。例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法律讲堂》、《社会与法》或者《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能够通过节目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以支撑其法律意识。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创设情境的方法,设计课程相关的法律课题,为学生创设辩论、法庭等情景,使学生融入情境之中,切身体会法律的作用,获得一定的情感体验,从而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另外,还要求教师能够尽可能多的为学生安排教学实践活动,例如旁听法庭审案、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等,使学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意识熏陶,引起其对法律的深思,实现其法律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考核制度的创新
为有效解决学生过于重视学分的问题,实现法律意识培养有效性,高校应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创新,采用多种考核方法,例如写论文、开卷考试等,并充分结合学生的考勤、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态度等对学生进行综合、公平的评价。
三、结论
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的必备素质,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因此,要求高校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作为培养途径,加强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以实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培养。
[参考文献]
[1]魏敏.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0,1(1):225-226.
[2]杨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科技信息,2010,7(14):82-85.
上一篇:安全生产小故事范例最新4篇
下一篇:实用成长的烦恼美剧【精选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