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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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第一篇】

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第二篇】

公民的法律素养衡量一个民族的文明。顶着高层知识分子头衔的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更是彰显民族文明与文化水平的关键。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此时高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具有绝对作用----帮助其拓宽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完善法律人格。

俗话说,谋定而后动,解决问题前应先有策划,而策划往往应对症下药,才能因势利导,通权达变。因此,我们要对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做一番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应对措施,为和谐大学和谐社会做贡献。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在整个20xx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组成员,制作了法律调查表,针对广州大学在校大学生,通过扫楼、网上填写等调查方式进行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的调查行动,并人工进行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认为无关;

2、%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却认为不能,还有%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其中%认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赞成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的方案,%的大学生主张把整栋楼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学生认同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的说法,其余%则反对;

8、只有少数%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9、%大学生认为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宣传属侵权行为,%大学生持相反观点,另有%表示不清楚侵权与否;

10、如果被侵权,%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反正对自己也没多大的影响,%表示要私下和平解决,甚至有%坚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决,%大学生则希望通过老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对于大学生闯红灯或骑自行车载人的行为,%以为不必大惊小怪,%认为要严格禁止,甚至%的大学生主张应加以处罚,%认为应加强宣传教育;

12、%大学生认为法律的执行在新闻、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的监督下最有效,%认为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下行之有效,%认为群众监督更有力,%认为这取决于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最后有%表示说不清;

13、%大学生同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则不认同,%觉得得看钱数目大小,如数额较大则同意,数额小就无所谓;

14、80%大学生认为任意毁坏公共垃圾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则认为不违法,还有%表示不清楚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1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仍有%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知识才是他们应该努力与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时间浪费在学法律知识上并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利益,是极愚蠢的行为。据我切实了解,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课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谈不上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对于学生在课堂看其他与课程无关的读物或睡觉或听音乐等一切做与法律无关的事的现象,也司空见惯,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学传统了,这师生默契潜滋暗长,发展得顺乎自然。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贫乏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确实比较枯燥,老师授课方式又缺乏生动性,导致课堂气氛呆板,学生昏昏欲睡,鲜有积极性;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获得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死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3、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达到开拓视野,深入社会,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 ,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 ,所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第三篇】

一、调查目标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态度和评价、解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法治观念等等。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同时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祖国未来的中流砥柱,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与社会主义建设,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大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前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调查,了解华东交大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找出培养提高的途径,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

二、调查内容

调查方法:访问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

调查时间:XX年XX月XX-XX日

调查对象:XX大学在校大学生(50人)

调查方式: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与接受调查者对相关问题进行简单交流,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三、调查问卷及结果分析

调查问卷及结果分析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不重要 0% 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

A、拒绝 84%

B、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 10%

C、完全接受 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

A、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 8%

B、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 16%

C、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 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

A、有 72% 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现状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纵然,当前大学生大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普遍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然而,时下社会上依然盛行“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甚至有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等等。诸如此类司空见惯的现象,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作为“时代骄子”的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和言行。可以相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较普通公民而言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在不同大学生当中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从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关于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通过实地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 大学生已有法律意识,但法治观念淡薄。

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淡薄,只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现出较强的实用性和功利性。甚至有一些大学生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其实人在社会中生存,时时刻刻都与法律及其法律相关的问题紧密联系,只是当时没有注意罢了。例如在走访中就发现,在大学校园里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大多数人都买二手电脑和手机,他们认为这样既经济又实惠。有的学生在交易的过程中就买了赃物,其实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

第二 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理解不深。

调查表明:他们对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的常识比较了解,有70%的同学都能答对这些方面的问题;但对法理、民法、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国际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大部分人较为生疏。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显得欠缺。

第三 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主动法律意识明显缺乏。

由于当前的大学生群体的主要成分是独生子女,受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较重,他们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违规的情况。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所受到的惩罚,使大学生感觉到的是法律的无情,而并没有感觉到法律是他们生存的需要,是他们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大学生的内心深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无需学法。有的甚至把神圣的法律看做形同虚设,即使约束和规范,那也是针对“老百姓”的。

存在的问题

第一 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普遍淡漠的法制意识形成强大反差。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理念和基本方略的实施,我国高校普遍安排设臵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但学生仅仅在这有限的学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毕竟是有限的。加之一些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学校的法律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由于传统应试教育和就业观念的影响,学生大都十分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类公共课却引不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考试时稍作突击,应付了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也更难有深层次的感悟体验。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知识的积累,视野的扩大,大学生开始学会对现实行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考,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更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对国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静、理性的分析,往往会因思想深处的法律意识薄弱而表现出情绪化的倾向。有些学生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比较欣赏,主张在法制建设上全盘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学生受到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消极因素的影响,轻视法律的作用。

第二 功于知法、懂法,淡于守法、用法。

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乐观,对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态度不够坚决。 上述情况表明由于受社会负面文化和学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响,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面对这种情况,对大学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势在必行。

第三 大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

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选修课。在法律基础课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同学则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有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拿不到钱,甚至还被罚钱;有的毕业生毕业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有的大学生在购物时不知道索要发票与“三包”凭证,更有甚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只能自认倒霉,类似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因此,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使其学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第四 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呈现上升趋势。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2002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伤熊事件”案等,更是让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 22岁的浙江大学农业学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周一超,报考浙江嘉兴人事劳动保障局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而报复杀人。据考证,当代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往往较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通过调查了解到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大致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几乎大部是涉嫌盗窃罪和色情诈骗罪;大学生犯罪的侵害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年龄结构上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对象,能给予最恰当的解释是:现行法制教育模式,没有让当代大学生们真正懂法、守法。

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成因分析

作为法律意识主体的一部分,大学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群体,他们有着较高的文化知识素养,其法律意识的水平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形成有着特殊意义。然而,当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并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社会转型期和文化传统的影响

中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国开始踏上了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漫漫征途。对于今日中国而言,法治已成为一种主流话语,“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也在紧锣密鼓地实施,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但是,依法治国是“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我国封建和人治的历史传统久远,而法治传统和意识淡薄,因而决定了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依法治国就是要厉行现代法治,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是对权力的制约和权利的保障。尽管近年普法教育不断进行,公民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但是社会公众还是缺少相应的制约权力和维护权利的信念。由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知法犯法,执法者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以权代法,徇私枉法,使法律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一部分学生低估了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作用,把金钱、关系、背景看得很重,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近些年来受西方民主思潮的影响,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有许多积极因素,但也有不少消极因素。对民主与法制、自由与法律、权利与义务、个人与集体缺乏辩证的认识,有些学生舍弃后者,而选择前者。法制建设的成效和法治现状之间的这种巨大反差印证了一个道理:制度层面的法制建设仅仅是法治的“皮囊”,是法治的外在性要素,而人的现代化,特别是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才是法治的内在性要素,才是国家实现法治化的关键。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文化最灿烂的民族之一,有着自己的传统文化。但是,这种传统文化体现在中国法律方面主要有三个显著特征:

一是缺乏对权利观念的逻辑规定和论证,权利观念极端淡薄;

二是强化专制主义,权力崇拜观念极端狂热;

三是宗法 伦理精神和原则渗透、影响着法的价值取向,形成以家族为本位的法的观念,并成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核心。这种宗族伦理传统使法成为一种伦理道德的附庸,这种状况必然产生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并且成为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历史重负。

这些传统对今天中国转型的法律治理不能说不产生着影响。办事讲人情、靠关系的习惯仍根深蒂固。有人说“关系就是生产力”。有不少事情,靠法律、制度解决不了问题,要惊动到一级级的“首长”才得以解决。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力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善,也很不手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邓小平提出的这个问题,意在告诫人们,人与制度相比,制度更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应当摒弃人治,厉行法治。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人们在短时间内完全摆脱“人治”心理,形成完善的“法治”意识是不现实的。社会转型进程是一个复杂曲折的逐步进展的艰难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处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大学生看到某些现实生活中执法不严、权大于法的现象,难免对法律有所怀疑、迷惑,忽视自身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二)高校教育管理偏差的影响

首先,在教育上,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和长远规划,一般局限于讲授一些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时间也仅有一学期,学生学习法律的方式也是为了考试过关死记硬背,将法律教育作为一门课程来看待,造成了大学生尽管知晓了一定的法律条文,但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去思考怎样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现实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此以来,很难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在犯罪前已被学校决定保送读研,但就是这样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虽然在校期间也学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但在“应试”教育带来的高分低能的弊端下,难免犯罪。这说明即使大学生学过一定的法律常识,但要做到严格守法,则还欠缺严谨的法律素质;说明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应该重在培养其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完善的法律素质。

其次,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也存在问题。一是重知识传授,轻意识培养。我们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给他们灌输一个个干巴巴的条文,一点点地指出知识点,而没有把目的放在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上。二是注重刑法、婚姻法等具体法律规范、知识的教育,轻视宪法、组织法、程序法、选举法等关系国家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机器基本运行方式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的教育。三是重义务,轻权利。注重宣讲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活动,忽视宣讲法律所允许和保护的正当活动。对于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现代法律意识则传播很少。这些问题更会造成大学生对法律的不信任感、压迫感和厌恶感,从而加剧法律生活的失调,削弱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再次,在学校的管理上,有的学校实行了学分制,学生的选择自由度加大,只要考试过关,学生可以不上课;学校对学生的违纪处理,也都比较宽松,如有的学校规定对于学生的处分视其表现好坏可以撤销,这在客观上纵容了违纪学生向违法犯罪方向发展;有的学校片面强调学生的自治作用,过高估计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没有严格的管理条例和规定,或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得力,缺乏科学管理和正确引导,造成教育管理上的盲点和空白。

(三)学生自身因素的影响

目前,在校大学生大都是18-23岁的青年,正处于生理、心理渐趋成熟的时期。他们与成年人不同,有自己的心理特点,主要表现为:

其一,过分的自我意识。部分大学生过分强调自我,主张“自我是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在道德观上,缺乏明确的善恶观念,没有传统的道德原则;在行动上,主张个人的极端自由,不愿受社会的任何约束与控制。

其二,过度的自负。部分学生成长轨道一帆风顺,我们在培养教育中,又送给他们“佼佼者”、“国家的栋梁”等桂冠,强化了他们的宠儿意识。他们自视为一等公民,表现出“当今中国之前途,舍我其谁”的傲气,滋长了自高自大的情绪,没有认清自己的位臵和责任。

其三,过强的自尊心、虚荣心和自卑感。现实中,这三者是密切相关、相互纠缠的。大学生平时自尊心表现得越外露,其自卑感也越强烈,虚荣心也越明显。他们情感脆弱,多愁善感,特别害怕别人伤害自己的尊严,过分介意别人的评论和批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李海涉嫌故意杀人案等,就说明了我国部分大学生心理素质十分脆弱,稍受一点挫折,则易采取过激手段处理问题,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四,较强的逆反心理。大学生从家庭到学校,经历着心理上的断乳,出z现了“第二反抗期”,逆反心理便是这一时期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对社会的一种抵触情绪,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但部分大学生不善于准确地把握这种逆反心理,呈现“矫枉过正”。在内容上一概排斥,手段上简单地反抗。把自己与社会、学校、家庭对立起来,不论正确与否,一律“反其道而行之”,一些学生明知是错误还一意孤行,最后走上令入不齿的违法犯罪道路。

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实践要求有现代法治观念 和伦理精神的支撑,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思想教育理念和运作体系。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包括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过程,不仅仅是依托于学校,更需要深深地扎根于以社会为背景的“土壤”之中。因此,针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1、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具体包括:

1)合理建构大学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内容,以强化大学生的法律认知。

我国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是在职权主义诉讼理念基础上展开的,偏重于法的适用的工具主义所以在课程内容设臵中,反映出重现行规律法规而轻法理学、重刑法轻民法、重公法轻私法等情形。因此,要调整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理念,重视法的多重价值的认识与教育。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设臵中:一要始终把法理学、宪法学作为法律基础知识的重点,必须把法的本质、价值、功能,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法理内容根植大学生脑海;二是增加民商法的内容,以强化大学生对私法的认知;三是要增加国际法的内容,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另外可增设政治理论、法理学、法哲学、人权 保护等方面的课程作为选修课,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同时增强人权 保护意识,在坚定政治信念的同时信服法律。

2)开创法律知识教学新方法,不断加深大学生对法律的情感。

法律情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态度或心理反映。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传授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这就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一要引用典型案例教学法,以案例引导学生思考、讨论、辨析通过案例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并在此过程中传授法理,适用法规,领悟到法律的价值,从而培养法律感情;二要实行角色体验教学,可采用情景模拟(如行政处罚情景等) ,给学生设定各种角色(如:警官、行政相对人,案件审核的法制人员) ,根据所设定的角色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发表看法,从中学习法律知识,体会法律的作用培养法律感情;三要利用现代传媒等工具,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使学生自觉去认识事物、获取知识、探究真理,培养对法律及法律现象的浓厚兴趣;四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对社会负面的信息和消极因素,通过控制传播面或者通过解惑、批驳来使其转化为正面效应,减少甚至消除其负面影响。

3)引导大学生进行法律实践,以增强法律意志。

法律意志的锤炼主要通过实践,根据各院校的特点可采取如下渠道:一是鼓励大学生参加维护自身和有关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当自身和有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合法有效地通过法律救济途经得到妥善解决;二是敢于与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三是组建法律社团,建立法律言论沙龙,对于社会上不合法的事情敢于仗义直言,并通过舆论的力量匡扶正义;四是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和组织法律咨询活动等等

4)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养,逐渐形成法律理想和法律信仰。法律理想的形成不但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也要以加强人文素养来促进:一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使大学生的价值观与法律价值一致;二是坚持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使大学生以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为行为准则;三是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渗透法律形式观和价值观的基本理念,以塑造大学生坚持正义和忠于法律的美德。

3、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4、加强学校和家庭沟通完善双向育人模式。

家庭教育机制的优劣,对大学生的成长及守法意识的培养有着普遍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教育的不利,将严重影响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首先,家长应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家庭是人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人生的启蒙老师也是其模仿的偶像。家长的个人素质、文化素养和品质是塑造子女良好人格的前提。如果家长平时素质低劣,社会态度不端、粗俗甚至行为恶劣,子女必然把他们的行为模仿并逐渐复制出来,形成自己的行为方式。

5 更新教育观念。

高等教育要与时俱进,必须大胆实行改革。对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的、从性质上来看或者为实践所证明已严重不公平的或在实践中产生大量腐败问题的政策和规定,如对直辖市的考生高考低分录取及保送,东中西部高考考分差异太大等种种政策,要直接予以废除。对高校现行管理体制应大胆进行改革,革除目前高校中存在的官僚陈腐积习,改变那种将大学生仅仅视为受教育客体的落后观念或传统观念,确立大学生“主体”教育观,把大学生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引导”的主体,发扬民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以及大学生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作用,从政策上真正地保证高校自治管理。

6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要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近年来,教育部门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和采取切实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能够上好学,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周济强调,促进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必须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只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才能使贫困大学生安心学习和以健康心态成长,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大力减轻贫困大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子,努力构建我校和谐局面,以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总结与感想

总之,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其成因,从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主流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应引起高度重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大学生们对法律的认识、对法的作用和效力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了解程度和具体评价以及对于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和追求直接影响这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必须自觉作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论对与错,只要是违法的行为,我们都不去做,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责人之前先正已身,严以律已,宽以待人,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为建设合谐社会付出自已应尽的一点力量!

经典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第四篇】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将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成为了全社会的一项重要课题。为了了解现在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情况,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渠道,本小组特对此制定了一份调查问卷,在本校大学生中展开了调查,对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提出建议,以此为促进社会法制作出自己的努力。调查以随机问卷方式,面向全体杏坛学院的学生。共制问卷100份,收回92份。问卷的内容围绕“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展开,总共10道题。在调查的学生中,各年级段的学生都有,大四的占了大多数,他们的答案基本代表了客观意义上的非法律专业学生在完成了大学阶段积累后所知晓法律的程度。

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现状,促进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学校的法律教育工作提供依据,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成,因而进行了本次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严谨的治学态度,通过问卷形式了解真实数据,进而通过数据得出问题,通过问题了解到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从而分析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

所谓法制意识,其实更多的讲究的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与意志、法律价值观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对法律的了解和情感。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了解法律的途径”而提出的,通过大学生的回答,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态度和情感。

第二部分:相关基础法律知识和权利义务的认知。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而设计的,基于此理由,我们选择了一些基础的法律问题,同时这些问题有正确答案,通过答案的正确率来了解此方面。

第三部分:实践中对法律的运用和理解。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法律意识观念以及对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而设计的。因为是要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程度,我们通过商量,希望可以通过现实中大学生热点关注的或者生活中会遭遇的一个场景来展开问题,这样不仅可以拉近问卷调查者与被调查的距离,也可以得出大学生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最真实的反应。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认为大学阶段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有必要的,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多样化保证了学生与法律知识具有较广的接触面,这一点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可是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在调查的学生中,只有48%的学生知道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这表示,还有相当多的同学对生活中的法律没有予以足够的关心。对于“法律是否能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个问题,38%的学生选择了“能,我对法律有信心”;18%的学生选择了“不能,法律愈来愈成为有钱人和有权的人的代表”;34%的学生选择了“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这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在大学生看来,现在的法律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甚至法律存在的基本意义都在面临着被部分学生否定的局面。虽然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不能单纯地归结于法律本身的不完备,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对大多数人来说,现在的法律体系还是不能够满足他们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由此可见法制理论与实践存在着十分严重的脱节。同时,只有14%的学生表示曾经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不禁引人深思,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风向标,尚如此不愿以法律作为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实现全民懂法用法还任重而道远。另外,对于诸如一块钱之类的细小的利益,69%的学生选择了不会去争取这样的利益——即使这样的行为在法制意识的普及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可能使别人因此而受益。在“假如你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在社会打工,当您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您会”一题中,有51%的学生选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也有18%的学生希望通过别的合法手段来争取解决问题。但仍有将20%的同学选择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社会中思想最为激进的大学生仍有这种思想的存在,并占据如此之大的比例,不禁让人汗颜,引人思考。不过,在面临着严峻现实的同时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希望,学生也希望通过各种形式来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制意识。问卷中所提出的诸如“增加有关法律的课程”、“ 组织普法讲座”、“ 组织学生参与法庭旁听”、“ 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审判”等形式均受到了学生相当的赞同。

要提升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需要不同渠道的共同合作与努力。由此,提出以下看法,首先要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丰富和法律兴趣的培养,学校是教育机构,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后备干部和各级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使他们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做到守法、用法、护法,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要积极组织和开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其次,全面普法教育任重道远作为社会中知识分子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此欠缺的情况,推及全民的法制意识,结果自然不容乐观。因此,全民的普法教育及其法制进程可想而知,面临巨大挑战。因而,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各级教育机构,组织机构都应该注意把法制教育提上日程,完善法律咨询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同时,司法机关应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不断暴露的司法处理问题,司法腐败现象,让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加强对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行为作风的整治也越显重要。普法的基础是信仰法,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制进程的关键一环。

另外,根据大学生的现状和我国的国情,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权利观念,即改善现阶段教育对于法治观念培养的缺乏;国家应继续加强对法治的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这有利于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对落后经济地区的法治建设要与发达地区同步推进,防止法治建设的不平衡阻碍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发展;要限制公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形成社会良好的风气促进大学生法治观念;加深对我国法制实践了解,让大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

综上,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亟待提高,这需要家庭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律观念的培养,法制社会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只有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行动开展得越早越好,因而,大学生自身以及社会各方力量都应该为形成一个有着良好秩序以及公民能有能力依靠法律武器而无任何后顾之忧的社会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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