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社会读后感范例(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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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社会读后感范文【第一篇】
有位老人家中电话已经两年没有响起……。
有位老人已经去世,但姐姐却因为联系不到他而不停的打电话留言……。
有位老人明明有名有姓最后却被处理为“无缘死”而不得葬回家乡……。
死亡是一件很沉重的事情,有很多孤寡老人直到死也没人知道,等到尸体发臭了,血水从天花板渗下来了,邻居才会报警。
更有甚者对已过世的父母秘不发丧,将尸体滞留家中,每月冒领他们的退休养老金。
《无缘社会》录制组一开始由七名记者、一名节目主持人、两名摄像师组成。
本书就“无缘死”发生了多少起、为什么会发生,进行了全面的现场采访。是根据记者、节目主持人与摄影师等人采访“无缘死”和独身生活者的人生轨迹时留下的笔录写成的,其中有不少是在节目与新闻中未能播放的部分。
“姓名不详的男子死亡,一个多星期未被发现。”
“不停播放出声音的电视机。”
“灯光一直不会熄灭的房间。”
“没人注意到他已经过世了。”
“死的`时候,就我一个人了吧”
“肯定有突然出了事,不能去买东西的时候吧。这么保存着,是不会腐坏的。”
“死在这里,变得只剩下骨头,即使有人打电话来,自己也不知道。我担心的正是这个。”
“有的时候,我也会觉得独自在公寓里生活下去挺寂寞的,所以希望在还有别人的地方度过自己所剩不多的人生。”
“环境变了,社会变了,连职业会变成什么样都无法得知,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时代。我已经观察很长时间了,觉得要想靠血缘关系把祖传墓地永远传下去,似乎已经很困难了。”
“我思考了怎么活着以及怎么死去之后,才发现各种死亡中,‘无缘死’也是选项之一,所以我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说不定自己也会那么死去的。”
街角社会读后感范文【第二篇】
看到这本书的简介后,立马被吸引了,当即放下了手头正在读的书,迫切地读了起来。
之所以迫切,是因为在这个面临结婚的年龄,我需要对于结婚与否这件事情进行评估。原以为结婚这件事是如同“小学毕业了就要上初中,初中毕业了就要上高中”那样是自然而然的人生阶段性事件,但真到了这个年龄却猛地踩了脚刹车,犹豫了起来。
借着读完这本书的契机,来总结一下最近一段时间对于结婚与否这件事情的阶段性思考吧。
就我个人而言,想要结婚最强大原动力是担心老了或者生病了没有人照顾,以至于造成无缘死。其实细细想来,即便是结婚了,如果真的得了无法自理的重病,不仅自己的生活没有质量,也会拖累另一半和孩子。所以我这条结婚原因是不成立的,结婚的动力怎么能源自于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没有信心呢?不管是一个人生活还是两个人生活,生活的质量都依赖于自己的身体健康。就像书中所调查的那样,不管是结婚还是不结婚,生孩子还是丁克,最终都有可能面临无缘死,只有拥有健康的身体,才是以不变应对万变的根本。
无缘社会,不仅仅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无缘,也指的是家庭与家庭之间的无缘。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但相应的配套措施还没有跟上。于是书中提出了相应的问题和解决方向,令人深思。一是如何能让所有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不管是单身者还是结婚者,如何能安然的去面对自己的死亡,不再有这种无缘死的恐惧。二是如何能让人们去建立新的联系?旧的联系是指现有社会中因为结婚、工作产生的联系,一旦某人离婚或退休后,这些联系就都不存在了,就会陷入到无缘社会中去。
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呢?书中讲到,日本民间有团体为无缘者成了组织,组织成员既包括主动选择单身的人也包括被动单身的人。人们经常说人和动物的区别是诸如会不会使用工具、具不具备想象编造能力、能不能大规模合作等等,我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还应该加上一条:就是对于孤独者、弱者的态度及措施。自然规律弱肉强食,集体对于没有效用的个体,往往是采取抛弃的态度,比如一只迁徙的角马受伤了,角马群是不会成立“角马受伤组织”来帮助自己同类的。但是人类则不一样,对待孤独者、弱者,还是应该尽可能的去帮助他们的。无缘者作为社会的孤独者、弱者,高度发达的社会在面对他们时,更应该拿出相应的社会方案去关爱这部分人,这才是作为人类应有的态度。
文末许愿,一来家人和自己身体康健,二来不管选择怎样的道路,都能成为“有缘”人。
街角社会读后感范文【第三篇】
家乡离缘、亲人无缘、朋友绝缘。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可在两层意义上理解;一是每个人维持自身生存生活的需求,都必须通过社会中的他人来实现。二是,人类本身相互之间结成的这种社会关系构成了人类社会整体。
当一个人,变成了家乡离缘、亲人无缘、朋友绝缘,那么他可能会面临本书描述“孤独死”。
家乡离缘;大规模的城市化,大量青年从农村来到城市生活,从此不再返回农村的家乡。当他们老去的时候,家乡的人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
亲人无缘;城市化淡化了家族的关系,城市化催生了单身潮流。人们不愿意生孩子,老的时候自然成了孤独老人。
朋友绝缘,职场的朋友是人们的重要社会关系,但是随着失业、辞职以及退休,这些朋友也是越来越少。人们渐渐成了孤独的老人。
家乡离缘、亲人无缘、朋友绝缘,这是人际关系的钙化。
街角社会读后感范文【第四篇】
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我们是芸芸众生的小人物,诞生于这个社会。又组成这个社会。《街角社会》对我而言,街角谓小,社会谓大。这本书通过让我熟悉科纳维尔的人们,理解了关于小人物与小人物之间的,小人物与大人物之间的,大人物与大人物之间的关系。也通过这些关系,让我知道了科纳维尔的社会是如何组织的。
作者作为一个观察者进入这个群体,间接地或直接地帮住影响着周围的人,这贯彻了社工的理念——助人为乐。这本书以一种记录的小说体讲述着人们的故事,并展示了这背后的社会学知识,足够吸引人的注意。
对于我而言,印象最深的是诺顿帮的故事,因为相比较之后青年俱乐部和非法团伙和当地警察,我与诺顿帮的青年们年纪要相近,并且有这种街角小团伙的体验。诺顿帮的少年们靠着年少相识,因为对彼此的信任组成了街角帮派。即使只是一个社会上的帮派,但是他们也有着严密的等级制度。多克作为这其中的领导者,维持着这个组织。他给予跟随他的人帮住,多克在的时候,这个帮派就有很强的凝聚力。如书中所说:由于群体的成分稳定,其成员又缺少社会保障,所以形成群体内部非常高的社会相互作用率。从这种相互作用中,产生了一种相互义务,这又是群体内聚力的基础。
读过这本书,我能感觉到作者有拿诺顿帮无所事事的青年和意裔大学生在比较。两个群体拥有不同的价值观,大学生们会通过投资和储蓄来赚钱。而诺顿帮的人们则是一种得过且过的日子,形成了有钱就花掉的观念。这种比较让我感触比较深的是多克放弃选举的情节,多克虽然有着不少的支持者,但是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放弃了跻身上层阶级的机会,并且之后也逐渐退出了诺顿帮。这种想要改变身份的迫切希望,以及现实无奈的压力让人不得不唏嘘多克这一角色。然而这也让我反思,正是他们这种早已形成的价值观念,以至于对于变动的社会没有任何的准备。而大学生这一群体确实有着明确的目标和高效的行动力,但这一群体并不具备稳定性,一遇到机会他们就会迅速脱离追求机会。
文中社工不是主角,但是社工却又贯彻着这三个故事,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种独特的社会学研究学方法,用以小见大的方法展示着这个独特的社会,在这个小群体种反映出的东西都不禁能让人思考,教育对于人们的价值观的作用,环境对人的影响等等。说实话,这是一本好书,适合入门社会学。
街角社会读后感范文【第五篇】
本书是nhk电视台记者的采访,探讨了日本现代人面临的孤独老死问题。由在途死亡者入手调查,记者追问了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文中给出这么几个答案:血亲关联的乏力,地域关联的丧失,家庭形态的崩溃以及雇佣状况的恶化。
无缘死问题覆盖了精英族与贫困区,不婚族与离异人士,五六十岁的独居,七八十岁的恐慌与三四十岁的被迫展望。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会持有些许偏见,因为无论从血亲,友谊还是金钱问题上,我总觉得是人为的,是需要用心努力和经营维系的。比如那些“醉心工作”,无心维系家庭和照顾子女的,老来惨淡一人,拿着孩子童年时的合影深情回忆。亲情不是工作的对立面,也不是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老年安慰剂。记者的口吻饱含了对孤独老人的同情,但很多问题是不能以第一视角定论的。
但不得不说,有很多人的命运是不能以努不努力来定论的。文中受访人几乎都会提到“不想给别人添麻烦”,评论区里也随处可见对日本人情淡漠的抨击。但或许这不仅仅是自律,而是没有可以添麻烦的人,亦或没有能承担起这个麻烦的人。
在渐渐变成“对别人不感兴趣的社会”以及“无力关心外界的社会”的今天,或许日本正在面临和困扰的问题,就是我们即将迎来的问题。
街角社会读后感范文【第六篇】
虽然卢梭一直谦虚地认为《社会契约论》只是自己在以前不自量力从事,而后来又放弃了的一部长篇著作的摘要,是1篇简短的论文。但是我认为《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代史上的一本伟大的思想著作,因为卢梭的这本书最早提出了现代政治的核心问题——即政治权威与法制、民主。
《社会契约论》是一本饱受摧残的书籍。在1762年,卢梭这本著作一出版就遭到禁毁,并且在日内瓦和巴黎被当众焚烧,官方和教会人士也对这本书大加指责,甚至连同一时期的大哲学家、文豪伏尔泰也对这本书持有偏见。但是随着欧洲近代史上的反对君主独裁的民主政治革命的暴发,人们开始承认了这本书的地位和正确性。卢梭可以说是当时唯一一个敢说不让国王掌握主权的政论家,有人去这样评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的问世,在政治理论上实现了一个大的突破,它推翻了国王的宝座,驱散了君主的幽灵,主权在民的新学说振聋发聩,令人耳目一新,使备受压迫的人民开始觉醒,知道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对于一本受到这样高评价的著作,我在一个暑假里只能说自己是粗浅的阅读了几遍,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的精髓,我只能说说自己浅薄的见解。
卢梭的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两方面写起的,一是民主,二是法制。而通过这两方面的深入论证也提出了这本书的核心问题,即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谈到这里,我要说一下自己对于卢梭书中政治权威的理解,卢梭书中的政治权威并不能单纯从字面上理解为政治的权威,而是要引申理解为政治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当性。因而在自然状态下是不可能存在政治权威的,根据卢梭书中的理论解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理想的,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存在的。卢梭在这个问题上参考了另一位思想家、法学家格劳修斯的理论,在书中对于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如何产生的,作了如下一种阐述:政治权威是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的过程中形成的。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才能让人民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而让政府得到了一份合法的政治权威。
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围绕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对于民主和法制两方面都有很多精彩的思想存在。首先,在民主的问题上,卢梭在书中主要是对直接民主进行分析说明,这里我们暂且先不谈卢梭观点里对于间接民主认识的局限性,我们仅仅从卢梭对于直接民主的描写和卢梭对民主的推崇就可以看出卢梭对于民主有着先进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所谓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过直接参加政治活动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民主方式,这是民主产生的最初形态,也是一种最易于被人所认知的民主。卢梭在书中对于民主制有这样的描述: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那是违反自然的秩序的。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卢梭对于民主的认识是很现实的。卢梭认为一个完全的民主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卢梭的民主观点与雅典民主实践中体现的民主基本是一致的,其先进性在于对人的民主权、法治、权力制约、公民意识等等思想的分析。局限性在于小国精英式的民主,缺少对于大国平民的民主认识。那些基本原则或理念一步步发展成为了今天民主建设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础,尤其是人民主权原则对近现代民主作出的贡献是根本性的。现实中的代议民主制,虽然能够基本切合当今的的社会经济条件,但依然存在着种种不足,卢梭在书中就指出代议制只能代表“众意”而不是真正的“公意”,众意只是诸多个人意志的集合,并不一定是正确的,而公意则能更好的代表民意,是正确并且不可摧毁的。如果说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对直接民主制是一个进步的话,它也仍然是在继承了卢梭的基础民主理论,只是通过变换民主的实现形式,从而使民主运作更加切合实际,以此弥补直接民主的实行上的不足。卢梭的民主理论的积极意义是勿庸置疑的,从卢梭的书中我们可以看出卢梭的理论实际上也代表了人类对民主的完美期待。他使我们认识到完善民主的路途是没有尽头的。真正的民主是极难成功实现的,我们所做的只能是在先人的理论基础上结合实践不断努力,希望民主的光辉最终笼罩人类社会。
街角社会读后感范文【第七篇】
nhk电视台资深采访记者作品――《无缘社会》围绕着一种社会现象展开:“现代人的孤独老死”。高龄、少子、失业、不婚、城市化,造就了这样一批人,他们活着,没有人和他们联系,他们没有工作,没有配偶,没有儿女,也不回家乡;他们死了,没有人知道,即使被发现,也没有人认领他们的尸体,甚至无法知道他们姓甚名谁,他们的人生被总结为寥寥几个字的遗骨认领布告,他们被称为“无缘死者”,他们所在的社会也会渐渐从“有缘社会”变成“无缘社会”。
为什么选这本当作是我读这一系列作品的第一本呢?可能是“缘”这个字吸引了我,书的开头讲:所谓“关联”或是“缘”,难道不就意味着互相添麻烦,并允许互相添麻烦吗?日本人「怕给别人添麻烦」的文化我也深有体会。在巴黎交换的时候,有个叫maya的日本小姐姐同我一样也是交换生,可是她的法语基本属于不能正常交流的水平。上课的时候她会非常认真的.录音和记笔记,后来也会因为实在听不懂,干脆上课睡觉,录音回家反复听。可她好像很少开口向我们借笔记,这反而让我有种更想帮助她的欲望。在日本生活过的朋友也曾说过,日本人表面上和和气气,但在日本想真正交到交心的朋友真的很难,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好相处,只是一种社会文化。
这种记者采访类的书之前看过一本柴静的“看见”,其实我挺喜欢记者这个行业的,就像侦探破案一样,挖掘每一个有潜力的、有价值或无价值的线索。没有谎言和欺骗,整个团队唯一想做的就是一步步发现真相。好的记者不仅仅是记录,他们需要独立思考社会现象背后的原因,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坚决方案。
其实,“无缘社会”这本书里描述的故事与我们这代人或者说与未来息息相关。“在我们的社会渐渐变成“对别人不感兴趣的社会”的今天,尽管回归以往是不可能的,但我仍衷心祈愿我们是一个“能够同情别人、同情生命的社会”。你和我或许生活在安逸的社会圈里,期待和憧憬的是抬头往高处看的优质生活。的确,如今高科技,新技术是全人类关注的焦点,我们往往忽视了这个世界的另一面,是的,它并没有想象中的发达,而我们可能只是那全球人类的百分之10%。但我也觉得,我们还有时间去改变,nhk也在书中提到了日本的几家非盈利组织。作为家庭里最小的成员,被家人们呵护着长大,缺乏许多社会与人性的知识。希望这系列书都出来之后有时间把他们都看一遍吧。
街角社会读后感范文【第八篇】
强化公平正义意识,形成崇尚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全社会民 主法制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越来越强,对党和政府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公平意识,充分认识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既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仅涉及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等经济问题,而且涉及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司法公正等政治、社会问题。要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们在政治、法律、机会、权利和分配上的平等地位,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和 谐社会的核心应该是以人为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公民的自由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法律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行为模式和规则,因此应该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良法”,但是若是没有现代化的、科学的理念作指导,很难相信会制定出“良法”,会实现法治化的目标。
法律理念有历史继承性的特点,由于我国深受传统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的影响,法律理念也或多或少残留着传统思想的痕迹,突出的表现为权力本位的意识和观念并未得到完全的改变。要实现法治化的'目标,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加快实现法律理念的彻底更新。
树立人性尊严的理念
人民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本源,国家公权力行使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的权利、利益和幸福。对于人的尊严的维护是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
人性尊严的理念同时也为国家公权力划出了一条界限,避免对人的自身价值和尊严的恣意侵犯,不仅严禁国家从事损及人的尊严的行为,如对于人格的侮辱、刑讯逼供等,同时要求在程序上也必须保障人的主体性的地位。一是保障人们在民 主的基础上有参与的机会,应该保证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公开性与透明性;二是应该给与公民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特别在作出可能对公民不利的行为时,应该保证公民有提出辩驳意见的机会。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在封建制度下人们只是国家统治、驭化的工具。虽然在我国的思想文化宝库中,有一些思想家的思想中闪烁着某些人本思想的火花,但往往是稍闪即逝,只能成为我国封建文化的点缀。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性尊严的理念在我国法律规范和实践中逐步得到了确立。同时,人性尊严的理念不仅要体现在法律制度中,更要体现在法律实践中。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法律实践的过程中坚持人本主义的思想,始终维护人性尊严就更为重要。
树立权利本位的理念
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权利本位的法律理念,但是我国传统的义务本位、秩序本位的观念影响是深远的,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实践中仍然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法律实践往往会有意无意的把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立法、执法的出发点是如何使国家权力得到实现,如何实现管理,而不是更好的提供服务。在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上,更多的表现为国家借助自身对于资源的垄断性的占有,和取得的支配性地位首先保证公权力的实现,强调国家对于社会和公民的管理、控制功能,甚至有的时候为了保证公权力的实现不惜侵入公民私权领域的范围。把公民相对于国家应该取得的某些利益和权利,当作是国家的恩惠和赏赐。在程序设计上更多的程序是为了保障国家职能方便快捷的实施,把对效率的追求放在第一位,对于公民的程序性的权利一般未予充分的关注,有时甚至把公民的程序性权利看作可有可无,抱着一种程序虚无主义的观念。在法律实践中要进一步摆正公权和私权的关系,要寻求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最佳结合点和有序的协调统一。要大力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改变义务本位的观念,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公民要增强主体意识、主人翁意识,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树立重视公民私益的理念
在2004年的修宪中,《宪法》明确规定了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规定了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的补偿制度。国家和社会日益重视对于公民私益的保护,这也是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但是在公益和私益的关系中,我国长期以来深受传统法律文化思想的影响。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义利问题一直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之一,法律文化也不例外。在我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价值观倡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崇义贬利或重义轻利的道德观念一直是传统思想文化的主流。即使在新中国成立后,这种重义轻利的价值观也未从根本上得到改造,在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衡量时,人们往往会不适当地和一个人的道德水准联系在一起。
“人权入宪”以后,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正确处理公益和私益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在法治的环境下,公共利益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可以任意解释的概念,公共利益的判断必须有严格的标准,以避免公共利益的界限不确定可能对私人利益造成的侵犯。除了把以公共利益为由行使公权力纳入舆 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民 主监督视野中,更需要加强对于这一公权力行使过程的违宪审查、司法审查、上级监督、专门监督等国家权力性监督,更好的为公民私益提供保护和救济。
树立国家责任的理念
有权力就应该有责任,没有责任羁绊的权力就会失去行使的界限,结果往往只能导致权力拥有者的滥用。责任的功能一是惩戒,二是预防,可以表明国家、社会对于违法或不合理行使权力者的否定性评价,从而遏制权力拥有者滥用权力的冲动。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责任追究不及时就会增加人们对于国家公权力的不信任感,会使受害人对于国家公权力产生抵触感,不利于平抑受侵害人心中的不满情绪和及时寻求合理的救济,不利于社会的和 谐与稳定,而且也起不到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