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汇聚【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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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一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按照权限制定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部署本地区组织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党的组织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权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

(二)研究组织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为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负责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的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

(六)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八)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完成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第九条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十条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

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把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

第十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

第十四条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推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围绕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

党员教育应当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

党员管理应当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党内表彰,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各级组织任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提高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第四章干部工作。

第十九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建设,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事权划分、行业领域属性特点、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以及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理论武装,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保持班子稳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突出政治素质,注重分类分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思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基本任务,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注意掌握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任职回避等制度,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综合运用援派、挂职等方式,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选派干部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聚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突出对干部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日常管理和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监督,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干部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十七条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成长路径,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机制,完善适时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第二十八条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工作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制度,构建规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第三十条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做好完善领导管理体制相关工作,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第五章人才工作。

第三十一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党中央设立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创新、重点推动、督促检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

地方党委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和政府所属系统内承担人才工作职能较多或者人才比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三十三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十五条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三十六条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各方面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及时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

第三十七条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切实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组织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统筹协调各方面,形成做好组织工作的合力。加强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组织部门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组织部门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四十条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条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党员干部人才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清正廉洁,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第四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二篇】

同志们:

临近年末,各项工作都很忙。但大家知道,干好工作,靠的是人,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开展靠的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最近,省市纪委监委相继举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暨干部监督工作研讨培训班,任正晓书记和杜新军书记都围绕干部队伍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按照省市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在年终各项工作都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举办这个培训班,既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为我们授课,又组织大家观看廉政教育片,还要进行知识测试,内容宽泛、形式丰富,足见重视。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达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效果。下面,结合任书记和杜书记讲话精神,我和同志们交流三点想法: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能力和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我们要立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从纪检监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履行党赋予的重要使命出发,深化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政机关的纪律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在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中取得的基本工作经验。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服务大局才能体现价值。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此都要有清醒的认识、准确的把握,要紧扣中心和大局的要点、找准围绕和服务的重点、站稳发展和为民的落点,聚焦重点项目建设抓纪检,聚焦支柱产业发展抓纪检,聚焦民生福祉改善抓纪检,聚焦社会和谐稳定抓纪检。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扛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任,始终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做到县委中心工作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跟进、服务、保障到哪里,把县委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工作合拍,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力度统一”。

(二)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时代要求,同时对纪检监察工作也提出许多新要求。比如,对加强政治建设的要求更加深入具体,对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提出更高要求;监督第一职责越来越重,执纪执法标准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纪法双施双守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我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出更高要求;对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部署,对我们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三转”提出更高要求等等。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责任,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能不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直接关系到能否高质量完成职责任务,关系到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我们只有与时俱进加强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才能确保把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三)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巩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用好了,可以使纪检监察队伍少出问题或者不出问题,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旦滥用,出现执纪执法者违纪违法的问题,不仅透支纪检监察机关的信用,破坏党的建设,更会让人民群众质疑党设计的自我监督机制,质疑改革成果,对党的执政基础造成重大影响。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党治党的专责队伍,当前队伍变大、人数增多,面对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领恐慌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在如何履行好监督首责,特别是做细做实政治监督上还存在不敢不会的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就是要理清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聚焦主业主责,正确履职尽责,切实肩负起执纪监督问责和监督审查处置的责任,既要转作风,又要转职能、转方式,推进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三转”。我们只有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坚决克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化解自身面临的风险挑战,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

(四)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强化修养树立形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从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从“忠诚干净担当”到“让党放心、人民信赖”,从提出“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到强调探索解决“灯下黑”,再到要求“清理好门户”,这就意味着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为全体党员干部做出表率、树立形象。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十分纯洁、十分忠诚”“敢于亮剑、敢于斗争”,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目标,突出加强政治建设、能力提升、从严管理,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持续提升、整体形象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全县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这支队伍县委是信任的,人民群众是认可的,是能打硬仗的。但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的历史机遇和严峻考验。主要表现在:党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任务不断拓展,权限手段不断丰富,“权力更大了”;监督对象全面覆盖,“范围更广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求更严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围猎越来越多,“风险更大了”。在这种新形势、大背景下,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很多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有的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有差距,把握精神实质不够精准、浅尝辄止、学用脱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两个维护”的立场、态度是坚定的,但是能力欠缺,“忠心耿耿、不知咋整”,政治监督大而化之、不具体、不聚焦;有的对纪检监察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认识不深刻,政绩观存在偏差,没有真正地从政治和大局来审视工作,重执法轻执纪、重办案轻监督,对突破经济问题眼前一亮、对深挖政治根源动力不足;有的不善于从政治上把握问题,不能从政治高度看待执纪办案安全问题,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同志式”“帮助式”审查调查的能力显得不足。从整体上看,我们要把自己真正锻造成为党领导下的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成为新时代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还需要下更大功夫。

(二)本领素质不够硬。有的同志从系统外部调入,缺乏纪检监察经验;转隶的同志长期在政法机关工作,对抓早抓小和“四种形态”的原理和运用认识还不够;一些过去长期在纪委工作的同志,对法律的把握运用存在不足,特别是法治思维和证据意识不强,取证质量不高;有的同志工作存在惯性思维,创新能力不足,凭经验办案办事的情况还较多;还有一些干部仍然不适应工作节奏,不能自如地运用纪法两种语言,不能很好地适应相互转换的工作方式。尤其是派驻机构,采用带编划转方式进入,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多数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各不相同,“本领恐慌”问题更为凸显。现在,我们虽然在搞全员培训,但个别干部以工作忙为由,漠视培训、逃避考试,实际效果与预期相差较远,一些应知应会的没有做到必知必会。还有一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制定的法规文件、工作通报、动态信息,都是通过内网发给我们,但有些同志把内网电脑当摆设,不能充分利用资源,一次都没看过里面的内容。清廉南乐公众号的点击量高的最多也只有上千次,这说明很多同志还没有养成从各个渠道、各个方面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习惯,能力素质怎么能提高呢?!

(三)工作作风不够实。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想监督,进取心退化,工作消极应付,遇事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问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斗争精神不足,在违纪违法行为面前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甚至还有的为被组织审查调查的干部通风报信;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会监督,对纪检监察业务不熟悉,又不注意思考,开展工作的思路不清晰,遇到矛盾问题办法不多;有的工作浮在面上,重部署、轻落实,抓工作不具体、不深入,搞处处留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严不实的作风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个别同志不思进取,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冲劲不足,争先意识不强;有的对领导安排的一些综合性工作推三阻四,多干一点工作就怨气冲天,认为不该干,干了就是吃亏;有的干部吃苦耐劳精神不够强,韧劲差,稍微重一点、难一点的工作就有畏难情绪,不是努力克服困难想办法去干、主动去做成做好,而是说自己干不好、不会干,说到底是作风漂浮,怕吃苦、不敢担当的表现;还有的特权思想严重,说话办事口大气粗、态度生硬、盛气凌人;有的仰仗纪委干部身份,酒场子稠、热心揽闲事、电话多、帮人送孩子上学、介绍工程、透漏信息,这些问题虽然较前些年有所改观,但依然是禁而不绝,社会反响很不好。

(四)依规依纪依法意识不够强。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机密件的形式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情况统计分析》,指出不担当不作为“三个有的”、乱作为的“八个环节”“一个此外”问题清单。这些共性问题虽然是针对全国讲的,但在我县也都是不同程度存在的,在主题教育中,我们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照剖析。有的不按规定管理和处置问题线索;有的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有的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有的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该请示的不及时请示,该报告的不及时报告,或者先斩后奏、备案不及时,等等。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整治“灯下黑”问题的背景下,还会出现这些问题和风险,充分反映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五)干部队伍活力不够足。干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还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来,系统的打算、长远的考虑不足,存在论资排辈现象;在选人用人上视野不宽,有时出现“手中无人”“急拿现用”“一将难求”的问题,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梯次配备;干部跨部门、跨系统交流不畅,基本上以“内部循环”为主,与系统外干部交流的通道还没有完全建立或打通,没有保持干部的“一池活水”;干部内部轮岗的力度不够,一些干部容易被“标签”化,影响了干部的生机活力;年轻干部发现、锻炼、使用、管理的完整链条有待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选拔使用年轻干部是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今年我们招录了10名“90后”年轻公务员,就是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的有效举措。

造成以上问题的因素很多,既有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信念不坚、律己不严的主观因素,也有体制改革尚在进行、制度机制不够完善的客观因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为忠诚履职尽责提供坚强保障。

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和人才保障,队伍建设事关重要,不能等、不能拖、不能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以队伍建设高质量为引领,突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一体推进政治、业务、作风、纪律建设,着力立标准、树导向、激活力、严管理,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以“忠诚”为魂,用政治坚定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是纪检监察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灵魂和生命线。纪检监察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承担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要政治责任,在对党忠诚上必须做到十分坚定、绝对纯粹,不能掺加丝毫杂质。必须把政治标准、政治品质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第一要求,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选人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把”尺子量一量,从严核查政治表现,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坚决把那些政治上不合格的人特别是“两面人”“两面派”挡在门外、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忠诚卫士必须对党忠诚的标杆立起来。

(二)以“学习”为上,用知识武装头脑。学习,是一个人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说:“要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也是在学习中发展进步的,作为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不断筑牢理想信念,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必须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来看待,树立良好的学风,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要继续开展“双周”大讲堂和全员培训工作,聚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印发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光盘和三本讲义口袋书,对应知应会的知识必须做到必知必会,在此基础上,通过采取随机抽考、全员考试等必要的手段,检验学习效果。学习不能只依靠集体学习,要立足个人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弱项、补短板,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既学习常规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又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学习补齐知识短板,克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知识落后的问题。要紧跟时事政治,时时关注新闻联播、党报党刊等重要资讯,与党和国家的发展同频共振;时时关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及各级党委的报刊、网站,了解系统内部的大事要事,对召开的重要会议、发布的重要文件、通报的重要信息,上级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的批示,都要及时学习贯彻,形成自觉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三)以“责任”为纲,用担当正风肃纪。古人所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倡导了勇于担责、敢于担责的气魄。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责任,作为执纪问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更是应该明白责任重于泰山,时刻不忘自己身上肩负的艰巨任务和正风肃纪、为国为民的责任。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管好权力、守好职责,慎用权力、担当作为。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持从自我做起,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不畏强权、秉公执纪,面对腐败,要敢于监督、敢于问责,敢于亮剑,面对强权,要不畏惧、不退缩、不妥协。在执纪问责的过程中,要树立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对于“庸、懒、散、奢、腐、贪”等问题,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要不断提升斗争本领、增强斗争精神、锻炼斗争意识,不畏阻力、不畏压力,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狠刹歪风邪气,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最高人生境界。要经常自我净化、自我革新,随时发现和清除思想上的灰尘和污渍,常思律己之益,常思放纵之害,高筑精神净地,常行廉洁之路,才能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四)以“纪法”为据,用规范约束权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加强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把党执纪与国家执法有机贯通起来,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法治化,形成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因此,法纪思维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其核心是规范和约束监督执纪中的权力运行。纪检监察干部在面对老问题和新现象时,必须顺时应势、固本强基,快速完成执纪思维向纪法思维的转变,快速具备运用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的能力,快速提升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的效果,自觉养成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和依法行使监察权习惯,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切实提高新时代运用法治思维监督执纪的能力本领,真正成为既懂纪又懂法的“全科医生”,确保党纪国法“双剑合璧”效应充分发挥。

(五)以“创新”为措,用科技强化能力。当前,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大数据、融媒体等新事物,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新的手段。经济在发展,时代在变迁,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拥抱新技术,决不能故步自封。要善于借助科技的力量,用科技手段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升级改造,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要顺应时代潮流,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用好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手段,解决好传统工作模式带来的“人海战术”“效率低下”“重复劳动”等弊端。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改革创新深化“三转”,提升开拓创新能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切实解决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六)以“实干”为先,用绩效选人用人。坚持在实践中发现干部,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轮到谁了,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做到实干创实绩、有为才有位。要巩固和深化“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看德才”,要坚持“干”字当头,引导“苦干”、“实干”、“巧干”、“快干”精神,树立创先争优、勇于竞争理念,荡涤比资历不比能力、争排位不讲贡献的习气,让干不了的靠边站、能干事的上快车道,让干部看到只要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组织上是不会埋没的,是绝不会让老实人吃亏的。要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之星”月评选活动,通过每月选树一批纪检监察系统荣耀之星,进一步涵养正气、提振志气、昂扬士气,充分展现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精神风貌,推动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

(七)以“严管”为要,用监督营造氛围。严管就是厚爱,而且是更高层次的厚爱。管干部一定要严字当头,只有在纪检监察队伍管理上带头体现严的要求、严的作风,才能在全县形成正面引导效应。我们要把从严管理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着力营造严的氛围。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一体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带头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坚决防止“灯下黑”。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要形成监督合力,织密织牢监督网,对干部既要严管也要厚爱,建立正向鼓励体系。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干部有了思想问题、遇到工作难题、生活发生困难时,组织要主动及时出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严厉查处出于一己之私而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为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忠诚履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真正使政治过硬、品行端正、本领高强的优秀干部人尽其才。

(八)以“群众”为本,用行动维护民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大量都是与群众面对面的工作。有没有坚持群众观点、能不能站稳人民立场是能不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所在。党章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纪检监察干部要涵养为民务实的情怀,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在信访接待、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中,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融入到群众当中听民声、问良策,摸透真实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钥匙”。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准绳,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更加忠诚坚定的态度,更加严谨优良的作风,更加务实高效的举措,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努力开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强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三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两责、纪检机关专项监督,形成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和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仍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要,岗位越重要,监督越重要。要解决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问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夯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和加强一把手。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四篇】

9月13日下午,县委书记苏刚以《加强党性锻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主题,从“学习的预期与收获;学校与学习概况;加强党性锻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如何当好‘一把手’的几点体会”四个方面为全县领导干部上了一堂意义深远的党课,在全县上下引起广泛反响。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部分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感受吧。

感悟。

周礼强  中江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9月13日,我很荣幸地聆听了县委书记苏刚同志所作的“加强党性锻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的精彩党课讲座,使我的思想得到了升华,党性锻炼得到了加强,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了激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转变作风谋发展,砥砺奋进起宏图”,把学习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推进园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推进项目投资稳定增长,以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园区为奋斗目标,推动园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悟。

谭亚西  县委农工委主任。

听了苏刚书记讲的党课,我的思想得到了升华,党性锻炼得到了加强,我深深的体会到身以严修,业以实成的重要性,更觉得党性的锤炼、修养的提高、担当的增强要用实践来巩固,只有经常用行动来擦拭,理想信念的光芒才不会暗淡。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将坚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

感悟。

陈 勇  县人社局局长。

听了书记的党课报告,思想受到了洗礼。总的感受是报告实,很接地气,振奋人心,让人充满激情,增添了发展的信心。我们将在书记的带领下,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为中江的发展建功立业。同时,我将立足人社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唱响人社“好声音”。

感悟。

李成忠  县住建局局长。

9月13日下午,县委苏刚书记以《加强党性锻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主体,分别从“学习的预期与收获”,“学校与学习的概况”,“加强党性锻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如何当好‘一把手’的几点体会”四个方面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书记的授课深入浅出,高屋建瓴,非常接地气,任何单位的“一把手”都应时刻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坚持人做事做官的高度统一,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我将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锤炼党性,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管住自己,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责任上肩,坚持敢于担当的从政准则。

感悟。

邓 斌  县交通局局长。

9月13日下午,我参加并认真聆听了苏刚书记所讲党课,收获不浅,感触颇深,特别是对“加强锻炼,做好干部”以及“如何当好一把手的几点体会”印象深刻。作为经济发展“先行官”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我深感责任重大,对比广汉、罗江、金堂等先进市县经验做法,对比干部要求,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下一步,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发展信心和决心,结合交通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强化规划引领,助推交通健康发展;二是要学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培养一支讲政治、讲纪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三是要抢抓发展机遇,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团结协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中江交通运输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感悟。

朱宏伟  县国土局局长。

首先,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一是要加强《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深刻内在含义。二是要加强对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的学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共产党人要学一些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知识,特别要深入学习中国近现代史和中共党史。历史知识丰富了,眼界和胸襟就可以大为开阔,精神境界就可以大为提高,思维层次和工作水平就可以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其次,加强《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及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国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储备,为优秀的完成党和政府交办工作做好基础准备。最后,做到勇于担当。弘扬担当精神,必须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心底无私、克己奉公,敢作敢为、不计个人得失,以闻鸡起舞、夜不能寐的精神和意志在自己的岗位上多办实事、多为干部群众排忧解难;就是要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紧密结合起来,对于应该完成的任务,顶着压力也要干,对于应该攻克的关口,冒着风险也要拼。弘扬担当精神,必须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我们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在困难和矛盾面前的担当,最重要的就是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就是要遇到矛盾不回避、碰到困难不退缩、面对歪风邪气敢斗争,面对责任敢担当。

感悟。

王行之  县经科局局长。

今天,在听了书记《加强党性锻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党课后,我有以下体会:第一,强化了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紧迫感。一是要多讲奉献精神,多讲担当精神,提高执行力,更好地为工业企业服好务。二是要提高业务水平,在帮助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创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处事公正,作风廉洁,才能树立威信,取信于民,加快工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才能得到落实。第二,提振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当前我县正处于“成德同城化”的发展机遇期,我认为要认真学习成都制造2025规划,推进区域规划、产业布局协同,积极争取将我县纳入成都工业战略后备区建设规划。第三,进一步认识到守住底线的必要性。拒绝腐败、保持清廉是对领导干部的刚性要求,是共产党员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必须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感悟。

周 勇  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局长。

不忘初心。

砥砺奋进争创城市管理新业绩;二要强化自律意识牢记党性原则。即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工作中保持清醒头脑和平衡心态廉洁自律严守纪律防线进一步转变作风勤政务实;三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即做到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呼声切实做到办实事解民忧。

感悟。

刘富兴  县教育局局长。

9月13日,县委书记苏刚“加强党性锻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党课。

报告。

高屋建瓴地对为官之德、为官之任作了深入剖析令人振奋倍添信心。一是必须增强服务宗旨意识。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在“深入群众”“工作创新”“树立形象”“创业精神”等方面率先垂范。二是必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三是必须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公生明廉生威”时刻警醒为谁掌权、为谁服务、如何用权必须一心为民办事公道与群众同甘共苦真抓实干带领群众共同发展。作为基层教育工作者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在工作方式上敢于创新;在工作阻力前敢于碰硬;在工作成绩上永争一流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应有贡献。

感悟。

周 波  县卫计局局长。

县卫计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新机遇,开拓新思路,全力实施好“一共、现代语文、两促进”卫生计生工作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卫计事业发展上,用在为中江143万人民健康保驾护航上。

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五篇】

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能否抓实、抓具体、抓出成效,关键在乡镇,尤其是乡镇领导班子。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抓好团结和谐、科学工作、廉洁勤政三个着眼点。

一个乡镇发展与否,工作好坏,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团结坚强的领导班子。乡镇党委是基层组织的核心,在乡镇的作用举足轻重,一言一行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各项工作的大局。作为乡镇班子成员要注意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每位同志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同舟共济,争优创先。

副职是班子的重要组成,是整个班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家熟知的木桶原理告诉我们,一桶水装的满不满,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班子建设也一样,在班子里每个成员都是一块木板,而且每块木板都会有自已的长处和短处,班子成员只有发挥自已的优点,相互协助,密切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力量。作为一名副职,既要当好正职的参谋助手,多想办法,多出主意,又要注重和其他副职多沟通、多配合,上下一致,戮力同心,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打造成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团结和谐的领导集体。

把心用在工作上。用心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对事业的一种感情、一种精神。个人成长往往是用什么心成就什么事,用多大心成就多大事。在干部队伍中,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别并不大,衡量一个人是优秀还是一般,往往就看他是否用心工作。如果一个人用心对待每一件事情,哪怕是再普通的小事,再平凡的工作,也会做得有声有色。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领导干部,直接面对老百姓,更应该带着感情深入到群众中去,用心倾听群众的声音,解决群众的问题。老百姓的事无小事,每一件都要用心去做,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如果处理时不用心,很可能会因此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把精力用在谋划上。“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道出了做好谋划的重要意义。善于谋划,工作才有特色,才有创造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工作千头万绪,更要注重吃透“两头”。首先,要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紧密结合乡镇的实际,善于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要求变成本乡镇的整体规划,进而变成变成乡村干部的自觉行动。其次,又要摸清农村情况,抓住要害环节,盯着问题做工作,做好“结合”文章,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干劲用在落实上。一个乡镇,工作成绩是干部干出来的,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工作成绩的取得关键看落实,落实的成效又要看执行力。提高执行力是乡镇领导干部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随着社会环境、执政环境、工作环境的变化,部分干部抓落实的意愿减弱,执行力降低,影响了工作推动。“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领导干部应该静下心来,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注重细节,一件一件的落实,一项一项看成效,并在实干中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争取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

把成败记在奖惩上。古人云:“贵贱亲疏,赏罚惟一,有功者虽憎必赏,有罪者虽爱必罚。合一心之私,从万人之望,示天下之公也”。就是说在奖惩上必须一视同仁,才能顺从群众的愿望,向天下表示公正。一名干部的成败最终体现在组织的评价和使用上,对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勇于创新、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对工作中墨守成规、业绩平平、打不开新局面的基层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对无德无才、麻木不仁、工作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予以降免职甚至追究责任。努力营造“给肯干事的人以机会,给能干事的人以舞台,给干成事的人以激励,给不干事的人以惩戒”的社会氛围。

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从事领导工作,与一般的干部相比,除了责任的增加,分工的不同,风险也大大增加了。一名干部,无论如何富有才华、如何年轻有为、如何广结人缘,只要沾染腐败,就会满盘皆输。无论是一个普通人,还是一名领导干部,最简单的幸福就是健康和自由。一个人当失去财富时,并没有失去什么;而当失去自由和尊严时,那就一切都失去了。所以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有风险意识,时刻想到从政的风险,时刻想到腐败的后果,倍加珍惜宝贵的自由和尊严。加强自律意识,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

时刻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检点自己的行为,守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要珍惜党和人民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变,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变,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自觉同人民群众融为一体,永葆党员先进性。

保持健康心态,领导干部要摒弃功利心和浮躁心理,实现心态和谐。当干部要求进步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把这种进取的愿望转化成努力学习、增强本领、提高境界、干好工作的动力。得到提拔或重用的,要学会感恩,以更积极的状态投入工作;在一个岗位级别工作时间较长的,要防止心浮气躁、得过且过;即将离开领导岗位的,要防止心态失落、萎靡不振,努力做到始终以平常之心对待自己,以快乐心态迎接工作。

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六篇】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汇聚【优秀10篇】”,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题传达学习,充分加强认识。

20xx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二、对照意见,切实开展“回头看”

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三、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专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区委:

按照区委关于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笔者认为,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决策者在认识上是清楚的,态度上是坚定的,目标上是一致的,具体到实际运用上看,整个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工作思路清晰,制度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得当,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有“三种现象”不容忽视,值得我们认真地分析和研究,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注意加以解决。

一是“虚”存“实”亡的现象。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些新闻:某某地方连续出现了违法违纪事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某某部门又发生了因干部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引起矛盾激化群体上访问题等等,这个时候,老百姓就会质问:纪检监察部门“早”干什么去了?党组织和政府是怎样教育、培养干部的。从这种情况不难看出,在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上,虽然机构健全,理论成熟,方法多样,事例典型,既有党内的,又有党外的,既有正面的,又有反面的,既有组织的,又有舆论的等等,因而在有些人们看来,我们的管理“实实在在”,我们的形势“一片大好”,实际上,在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是“徒具形式”,“形同虚设”,甚至将纪检干部视作“另类”,将纪检、监察说成是“聋子的耳朵--只有个摆设”,没有真正将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列入到议事日程,致使这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发动机”生锈、搁置。究其原因不外乎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一把手”认识模糊,思想麻痹,再或就是个人的,小团体的利益驱动使然。

二是“宽”多“严”少的现象。在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过程中,虽然制定了许多制度,提出了许多措施,但是体现到落实上,行动中,往往存在着监督跟不上,教育无效果,致使在“出了问题”的时候,个别部门和单位对违纪干部“宽大处理”者多,严格制度者少,甚至个别领导干部为单位的问题“推诿”,为干部的错误“护短”,为个人的失职“遮掩”,该大会处理的小范围解决,该严肃对待的“轻描淡写”,不了了这,从而大家“一团和气”,还美其名曰:人性化、人情味、其实质,从大的方面讲,就是党性丧失、原则错位、宗旨淡漠、利令智昏,从小的方面说,至少也是目光短浅、能力低下、素质不高、自甘落后。

三是“厚”比“薄”彼的现象。这里特指在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中,存在着重业务、轻教育;重教育,轻监督;重限前,轻长远;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表现在: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轻视监督、弱化监督、害怕监督,出现了以教育代替监督,以业务培训代替思想教育,甚至常年不研究、不安排、不组织、不落实,在上级检查时究于应付或玩文字游戏。同时,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还存在着上班时抓得紧,八小时以外放得松,党内抓得紧,党外放得松,对人抓得紧,对己放得松的“老毛病”,致使监督失灵、干部的思想滑坡。

“三种现象”是个别的,但危害却得广泛的,其后果还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它也是广大干部健康成长的一种毒瘤。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仍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织的精心领导,需要广大干部的自警自励,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存在这“三种现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觉醒”和奋起直追。具体讲,有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特别是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把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工作提升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深刻认识,真正达到入心入脑,做一个思想上的“明白人”;二是夯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要、检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真正使我们在村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上好措施和制度变为广大大干部的自觉行动;三是扩展和延伸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结合业务特点,单位实际和干部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吸纳社会各届参与到我们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中来,真正使我们的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部;四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探索规律,把握方向,建立起干部监督和教育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良性循环的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是党事业发展的领导雁。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管理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解决同级监督问题,关键在于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和相互监督的意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进入第二个百年目标,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才能有效地监督和利用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两责、纪检机关专项监督,形成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和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仍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要,岗位越重要,监督越重要。要解决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问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夯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和加强一把手。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奋力开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新征程,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广西篇章。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强化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各级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党委(党组)应探索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厘清权力明细,划定权力红线,明确“一把手”职责边界。纪检机关要加强对两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违反负面清单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防止“一把手”权力“脱缰”。

(二)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建立完善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工作机制。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上级“一把手”定期选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突出的领域或部门,对下级“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责任。纪检机关在处置同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一把手”问题线索时,对情节轻微、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可委托同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对其进行谈话,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的情况作为每年述职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要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内容。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现“一把手”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四)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上级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每年至少与下级“一把手”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依规依纪问责,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依纪依法处理。纪检机关要建立完善“一把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发现同级“一把手”问题线索应及时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处置,处置情况向同级党委(党组)及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查找纠正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一把手”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核实。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六)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党委(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建立“一把手”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入户廉政家访工作制度,通过了解干部家境解难事,掌握干部思想解心结,体察家风家教识人品,排查廉政风险早提醒。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带好头、作好表率,强化本人及家属“家庭助廉”意识,充分发挥家庭监督作用。通过廉政家访,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齐家、严以治家,自觉净化朋友圈,引导其家属做好“贤内助”、常吹“廉政风”。

(七)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或者实名向纪检机关反映,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坦诚提出问题。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八)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集体领导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坚决防止“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长制”,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会前按规定做好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工作,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九)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党组)要建立党委常委会(党组会、党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由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通报案情,分管常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检视反思,其他常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对照查摆,党委(党组)书记全面点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委(党组)应建立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执纪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全面如实记录,并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不按要求记录、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党委(党组)每年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综合分析不少于一次,并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情况的分析和研判,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二)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书记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抽查核实发现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严格按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强化领导干部年度报告事项受理审核,对新增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甄别和规范;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四)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未如实报告的,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委(党组)每位成员分别联系指导1—2个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开展态度鲜明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必须真正“红脸出汗”。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六)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环节即启动“凡提四必”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视情况启动专项考核。纪检机关应当健全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对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分析研判,认真开展核查,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十七)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党委(党组)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每半年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抓预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十八)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切实做好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督促下级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好以案促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加强党的领导,一体推进落实“两个责任”

(十九)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自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

(二十)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为干部撑腰鼓劲。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一)支持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执行到位。积极发扬首创精神,注意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持续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和举措,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执行,是我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里程碑”,对加强“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意义。特别是针对同级监督工作,带来了几个比较明显的变化:

一是促使人们对同级监督的理解发生了很大转变。由于以前没有强调“相互监督”的理念,以及在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党委“一把手”与其他班子成员相比,地位更高、权力更集中、更不易监督,一些党委“一把手”因权力不受监督而频频落马的现实情况,人们认识理解同级监督问题,绝大多数都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的职责要求,从如何发挥同级纪委监督作用、如何有效监督好同级党委“一把手”权力,这个监督理念作为根本出发点。虽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明确提出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但绝大多数人还是习惯性认为,同级监督主要就是指纪委对同级党委、尤其是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监督,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是同级监督的“风向标”。这个观点虽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大多数专家学者以及相当多的纪检监察实践工作者,还是围绕如何发挥同级纪委作用监督好同级党委这单一路径,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上明确指出,“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意见》更进一步把同级相互监督的措施和要求一条条开列出来,使“同级监督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同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以及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这一重大理念,以党中央制度文件形式,非常清晰、全面地表达出来。因此,同级监督的内涵既要包括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之间的相互监督,还要包括同级党委“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级监督的重点和难点,仍然是针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权力如何进行有效监督。由于同级班子成员往往也是同级党的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部门的“一把手”,通过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同级监督作用,使这些大大小小的“一把手”都能得到有效监督,由此可见同级监督的本质仍然是“一把手”监督。

二是同级党委的领导作用和主体责任意识被大大激发出来。原来一谈到同级监督,就以为是纪委如何监督好同级党委;很多地方党委都把同级监督责任踢给同级纪委,造成纪委的被动应付;由于以前同级党委在同级监督中的被监督者角色,以及对同级纪委的领导角色,这双重尴尬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客观造成了同级纪委的不敢、不想、不能监督同级党委,以及同级党委的不甘、不愿被同级纪委监督。《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虽然对党委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同级监督领导责任做了明确,但对责任如何落实、具体举措包括哪些,规定得都比较笼统、简略。《意见》对同级监督中党委的领导职责和具体监督任务进一步明确,把监督措施进一步细化,使同级党委明白了自己要干什么,怎样去做。如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等等。这些要求,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同级党委的领导作用,而且还大大激发了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同级监督工作要由同级党委主导,同级党委要由幕后走向前台,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和同级监督主体责任切切实实担负起来。同级党委“一把手”也要强化责任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不仅要约束好自己,还要负责监督好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好同级纪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同级监督的主角,由原来的同级纪委,变成了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角色的转变,也必然要带来同级党委监督举措和监督效果的彻底改变。同级监督根本理念的彻底转变,标志着以党委为关键着力点的同级监督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七篇】

同志们:

“一把手”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的关键性作用,是一地一域政治生态的“风向标”,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对“一把手”权力进行了制约和监督,是各级“一把手”依规依纪履职用权的行为准则。各级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完善体制机制,对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促进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融合、主体责任与专责监督融合,不断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但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究其原因,既有“一把手”自身法纪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的原因,也有对“一把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加大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我讲三方面意见,请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重大问题,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xx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必须学深悟透,从中汲取精神力量,以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环节。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同样要求聚焦重点对象,紧盯“关键少数”。必须把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作为重点,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内没有不受监督、不受约束的特殊党员、特殊干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权力集中,一旦出问题,很容易带坏班子、搞乱党风政风,严重影响政治生态。必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贯通、层层压实,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突出常抓党性教育。党员干部如果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就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迷失方向。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抓好党性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xx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牢记对党的庄严承诺,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要突出强化纪法意识。“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纪律和规矩立不起来、严不起来,心无所畏、言无所戒、行无所止,就会走向破法甚至犯罪的不归路。xx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树牢纪律底线,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要突出加强用权监督。权力滥用导致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日常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使其置身于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管理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防止被“围猎”。

三、对加强“一把手”监督的工作要求再落实。

要强化上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党委(党组)书记对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推动xx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谈话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谈话提醒的第一责任,让谈话对象受到警醒和触动,增强自我约束,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

要强化纪委监委以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全面监督“一把手”。xx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要通过列席会议、监督检查、谈话提醒等方式紧盯“关键少数”、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对“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提出意见建议。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监督“一把手”。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在监督中“主”的责任和“导”的作用,以党内监督统领和带动其他各类监督,防止各自为政。其他各类监督主体,无论处于哪个位置、履行何种职能、发挥什么作用,都要自觉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党的自我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监督“一把手”。

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八篇】

***总书记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为何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镇纪委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结合**镇实际,以“三个聚焦”推动“一把手”监督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压紧压实责任。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拓展同级监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机制,切实做到与党委充分汇报沟通、工作协助谋划落实、问题深入会商解决,实现协助与监督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深化细化工作落实机制,协助党委制定“四责协同”工作意见,建立“四责协同”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等,确保履责更清晰、尽责更到位;不断完善科学精准问责机制,划出问责红线、列出负面清单,提升问责针对性、强化问责震慑性,倒逼村组、站所党组织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做实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四清单一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沟通,党委会“一把手”“末位表态”,“一把手””精准画像”等制度,让落实主体责任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着力推进“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创新开展对二级机构“一把手”履职情况的质询监督,明确全镇各级“一把手”每年要分期分批对其班子成员及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一开展谈话提醒,强化对“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三是聚焦重要节点,持续纠治“四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点,部署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加强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党性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与党内谈话等制度融合贯通,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提醒、教育、预防叠加效果。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让“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九篇】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市xx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住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等精神,先后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合理安排每一次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做好示范引领,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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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专题学习。把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狠抓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注重上好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三堂课”,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增强。二是加强典型案例学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局党组持续运用廉政文化之窗短信平台,重大节日前重申廉洁纪律,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党员干部念好“紧箍咒”,敲响“廉政钟”,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筑牢“防火墙”。今年以来,共发送廉政佳话选编、廉政警句集锦、廉政规定汇编x期xx条。

一是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真正做到抓领导不被动,抓执行不走样,抓推动见实效,制定了《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内容,制定了具体措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始终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准则,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市xx局党组重要问题征求意见和情况通报制度》等多项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以上干部分工,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工作任务。凡重要事项均提交领导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今年平职交流干部x人,提拔使用x人,职级晋升x人,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目的,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与班子成员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真正做到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通过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责任田”,串联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第十篇】

同志们:

根据省委、市委关于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县委决定召开全县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动员大会,对全县机关作风整顿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刚才,传达了《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根据会研究的意见,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我县发展环境的优化,关系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领导干部作风好,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就好,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就高,凝聚力和号召力就强,党的执政基础就稳固。领导干部如果作风不好,不但不能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去构建和谐社会,反而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甚至激化社会矛盾。一方面看,良好的作风具有扬善抑恶的重要作用,是领导干部抵御消极腐败现象、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不好的作风则是一种腐蚀剂,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消极腐败的助推器。领导干部一旦在作风上放松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就会解除反腐倡廉的思想武装,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从另一方面看,要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团结奋斗,作为党和国家骨干力量的各级领导干部发挥的作用好与坏就显得至关重要。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具备良好的作风,才能够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与我县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把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不敢负责,办事效率低,工作质量不高;有的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工作不深入、责任不到位,往往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也久拖不决,致使一些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甚至引发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有的作风不务实,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有的铺张浪费、贪图享受;有的民主作风差,独断专行,听不得不同意见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和现象,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绝不能任其蔓延下去。

(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社会环境、条件的变化,一些领导干部放松世界观改造,经不住名利权位和金钱美色的考验,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针对每一个阶段的重点问题、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把阶段性治理和长期性要求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深化。同时,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结合党纪、政纪、法纪建设一起抓,结合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建设一起抓,结合反腐倡廉工作一起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进一步增强“六种意识”,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是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县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六种意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一)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忧患意识是一种清醒的预见意识和防范意识,是一种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只有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不懈的奋斗精神,才能正确认清形势、认识差距,应对挑战、奋斗不止。

增强忧患意识,一是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发展中存在的巨大差距。近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总体实力、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一定提高。纵向对比,我县经济社会总体上是有了发展和长足进步;横向对比,我们仍然比较落后,不仅同发达地区无法比,即使同省内其他县区比也还有不小的差距,许多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建强县中处于挂末位臵。面对欠发达、欠开发的区情,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大力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为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而苦干实干。二是要清醒地看到我们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是我县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抓住了将会成为黄金发展期。但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机遇是需要条件的,是需要我们去努力才能抓住的。我县是一个欠发达县区,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的困难更多,在激烈的竞争中总体上处于劣势,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因此,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才能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能缩小同发达地区的差距。三是要清醒地看到领导干部思想、作风、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性。要改变欠发达的状况,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和素质。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和素质总体上是好的,但与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的不适应性。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地看到自身的差距,看到存在的不适应性,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抓紧利用一切机会来提高自己、增长才干,切不可自我感觉良好,对工作应付了事。

(二)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首要问题。我们要始终坚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始终依靠人民,以实际行动进一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要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领导干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要切实改善民生。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目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还比较落后,全县有46%的人口生活在农村,有8个贫困乡镇和105个省级一类贫困村,农村贫困面大。城市还有大量的困难群众和困难企业职工,解决民生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重要、更为紧迫。要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解决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安排好贫困地区、困难企业和受灾地区等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三是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群众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既要考虑使多数人受益,又要考虑得到多数人认可,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矛盾。坚决纠正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节俭既是一种生活习惯,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状态,不仅关系领导干部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而绝不是小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强烈的节俭意识,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对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是一个很现实的考验。联系我县实际,增强节俭意识,一方面,在生活上要提倡节俭。近年来,虽然我县的经济有了较大发展,财政收入有了较快增长,但目前仍然还是经济欠发达的县区,人民群众生活总体上还不富裕。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保持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努力在全县营造崇尚节俭的浓厚氛围、形成艰苦奋斗的良好风尚。另一方面,要把节约的理念贯穿于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发展最需要的地方,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路子。

(四)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始终保持团结奋进的工作激情。大局意识强不强,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志。只有强化全局观念、集体观念,加强协作配合,才能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才能形成合力和战斗力。一是要自觉树立大局观念,找准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着力点。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县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二是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坚决克服“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公共利益私有化”等错误倾向,严防各种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决不能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甚至不惜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来满足个人和小团体的私利。三是相互协助配合、统一协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按照各自分工做好本部门工作,又要自觉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协同,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坚决克服各自为政、互相掣肘的内耗现象;遇到问题要主动沟通,及时协商,绝不允许推诿扯皮,甚至无限搁臵、贻误工作。

(五)进一步增强务实意识,始终保持真抓实干的工作理念。强调抓落实,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中央的精神、省委的部署、市委的要求与本地的具体实际有机统一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一是要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精神,埋头苦干,扎实工作,把抓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把是否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标准。二是要爱惜人力、财力、物力,反对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从严控制检查、评比、表彰的数量和范围,停止形式主义的达标升级活动。三是要坚持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活的紧迫问题上,坚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去抓落实,在全县上下大力倡导“多协调少号召,多谋划少应酬,多到现场少听汇报”的务实风尚,工作实打实、真对真、硬碰硬,全力提高工作实效。

(六)进一步增强效率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提高办事效率,必须从严抓起,从一点一滴抓起,真正养成一种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和令行禁止的工作态度,使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要切实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努力做,只能完成工作,用心做,才能做好工作。干一行,爱一行,研究一行,提高干一行的水平和能力,是我们每一个干部、每个岗位上的同志都应该始终记住的事情。决不允许干什么不爱什么,一心只想怎么样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发挥到最大,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出现。二是要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作节奏,使各个环节环环紧扣、紧张有序。三是要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慢运作、紧上报,把“慢件”拖成“急件”,把“易事”推成“难事”、把“简单事”搞成“繁杂事”的疲沓懒散作风。四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对责任心不强、误时误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着力抓好重要环节,确保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必须围绕省委提出的“三要三不要”(要解放思想,不要因循守旧;要奋勇争先,不要甘居落后;要积极向上,不要消极懈怠)、“三个坚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搞好调查研究)、“五个树立”(树立忧患意识、树立公仆意识、树立大局意识、树立务实意识、树立效率意识)、“三个严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三个反对”(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奢侈享乐、反对情趣低下)要求狠抓落实,着重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着力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作风建设的成效如何,领导是关键。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解决自身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抓起,用良好的作风来抓好这次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在作风建设方面,凡是要求下级机关做到的,上级机关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做到的,主要负责人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多形式、多途径地宣传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营造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氛围。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重在解决问题。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要及时把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转到思想政治建设上来,注意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新班子从一开始就有新气象、新形象。今年,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主题,对照要求,深入查找不足,认真加以整改。

(三)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作风建设,既要解决突出问题,又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责任,把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制度保障机制,通过作风整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着力抓好制度措施落实。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贵在落实。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制定活动方案,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切不可图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敢于解顽疾、破难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效能办和稽查大队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工作的专项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对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乱纪行为,要动真的、来硬的,严肃查处。注重抓好机制、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常抓不懈。要及时总结经验,善于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把机关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同志们,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采取得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拼搏进取,克难攻坚,在全县形成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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