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最美家庭表彰决定推选【汇编4篇】
为弘扬家庭美德,鼓励社会和谐,决定推选最美家庭,展示榜样力量,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进步。如何共同营造美好家庭环境?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最美家庭表彰决定推选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2024最美家庭表彰决定 篇1
近两年,我州寻找“最美家庭”,弘扬家庭美德,凝聚社会正能量,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好评,已成为我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响亮品牌。为认真贯彻落实在20xx 年春节团拜会上强调“重视家庭建设,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及在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妇联、省妇联统一部署,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凉山州委宣传部、凉山州妇联、凉山州精神文明办于20xx年2月-5月,在全州广泛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组织推荐、自荐、互荐等评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夫妻和睦、邻里互助、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科学教子、无私奉献、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家庭。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凉山州委宣传部、凉山州妇联、凉山州精神文明办、决定授予胡应平等 44 户家庭为凉山“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凉山州妇联号召全州广大妇女,以全州“最美家庭”户为榜样,学习他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和文明家风,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养、重视家庭角色塑造、端正家庭价值取向,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正确的家庭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附件:20xx年凉山州“最美家庭”光荣榜(44户)
中共凉山州委宣传部 凉山州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凉山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凉山州妇女联合会
2024最美家庭表彰决定 篇2
今年以来,市直机关各单位(部门)紧紧围绕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的工作要求,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面创建,大力倡扬家庭美德,积极传承良好家风,涌现出一批在爱岗敬业、夫妻恩爱、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等方面事迹突出、感人至深的先进家庭典型。为了继续深化文明家风建设,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决定授予李萍等10户家庭为庆阳市“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家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继续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希望市直机关广大家庭认真学习受表彰家庭的先进事迹,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进家庭文化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贡献力量。
2024最美家庭表彰决定 篇3
近两年,我州寻找“最美家庭”,弘扬家庭美德,凝聚社会正能量,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好评,已成为我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响亮品牌。为认真贯彻落实在20xx 年春节团拜会上强调“重视家庭建设,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及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妇联、省妇联统一部署,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凉山州委宣传部、凉山州妇联、凉山州精神文明办于20xx年2月-5月,在全州广泛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组织推荐、自荐、互荐等评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夫妻和睦、邻里互助、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科学教子、无私奉献、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家庭。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凉山州委宣传部、凉山州妇联、凉山州精神文明办、决定授予胡应平等 44 户家庭为凉山“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凉山州妇联号召全州广大妇女,以全州“最美家庭”户为榜样,学习他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和文明家风,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养、重视家庭角色塑造、端正家庭价值取向,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正确的家庭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4最美家庭表彰决定 篇4
20xx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得到各市妇联、区直机关工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高校工委、南宁铁路局、驻桂部队等单位的积极响应,各市、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并层层推荐,共上报候选家庭133户,并于7月30日至8月31日在广西新闻网寻找“最美家庭”专题网页上进行事迹展示、公众投票。自治区活动组委会于9月29日召开了由主办单位领导、特邀专家和媒体代表组成的评审会,综合网络投票情况和家庭事迹评选出100户广西“最美家庭”和33户广西“最美家庭”提名家庭。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xx年10月10日—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xx年10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妇联宣传部,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1号广西妇女大厦五楼514号;
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电话:0771-552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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