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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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第一篇】

公司总部、各子公司:

根据 的要求, 公司应于 年内办理完成 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公司关于开展清产核资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公司开展清产核资申报工作。

一、 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规模、结构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清查核实公司资产的真实情况 。 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建立规范的公司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财务管理程序,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清产核资对象及范围

公司及所有子公司。范围是上述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公司的负债、利润、所有者权益及经营状况。

申报内容包括:清产核资报告,会计报表、清产核资申报表。

三、工作安排

(一)公司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由 牵头。

(二)财务主导,指定专人对接,做好汇总工作。各中心安排专人配合财务管理中心完成。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清产核资申报表》的内容,按照各公司、分类清理出资产清单,由各公司财务人员主导据实进行填报。按照先易后难的方式进行填报,公司业务不涉及的表格不用填报。各公司《会计报表》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填报。

(四)在填报过程中发现有不清楚、有疑问的及时反馈到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汇总后与水投公司资产管理部沟通后统一回复。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清产核资申报工作是 重要的工作,请各中心、各分子公司要认真对待,保证按要求、按质按量完成。

(二)子公司的资产清查工作由各子公司总经理负总责,每个公司要指派专人员参与此次工作,包括财务负责人员和资产清查人员。各公司于日前将资产清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到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三)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必须全方位清查,不留死角,查清有效资产,弄清权利归属,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三)此次公司清产核资时点为 年 月 日。希望 各子公司在 月 日前,将清产核资报告,会计报表、清产核资申报表上交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四)财务管理中心汇总后按时间要求报 公司资产财务部。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xx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工作方案【第三篇】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常见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之一。本病全年均可发生,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X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X年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流行,科学、及早诊断发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防止死亡病例,加强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 总体目标

为加强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及时处置重症病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各负其责:以人为本,分级处置。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手足口病的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手足口病防控的组织管理及职责

成立“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指挥、协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成立 “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附件2),负责手足口病病例的报告和配合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流调与消杀工作和依法对有关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执法。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职责如下:

(一)卫生院负责疑似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报告和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工作,负责院内及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在手足口病暴发期间,负责辖区托幼及儿童集体人群的主动监测。

(二) 村卫生站、个体开业诊所负责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发现、报告和对病例按要求进行门诊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手足口病的疫情处置工作。

三、手足口病防控的分级

根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需要,将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分四级。

(一)一般(Ⅳ级):本镇未发现手足口病疫情,但相邻地区已发生手足口病疫情。

(二)较大(Ⅲ级):本镇有散发手足口病例疫情报告。

(三)重大(Ⅱ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1例及以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

2、1周内集体人群中出现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3例及以上的手足口病患者;或集体人群中出现出现手足口病第2代病例的。

(四)特别重大(Ⅰ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2、1周内多点(2处或以上)集体人群中出现手足口病暴发事件。

四、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无权向社会发布手足口病疫情信息,须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的应经市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

五、手足口病的分级确定和响应

按崇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一旦有集体单位内发生手足口病或突发疫情流行,即启动本预案。

(一)一般(Ⅳ级)响应:

1、 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警、预测。

2、 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质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小组,人员培训,演练,储备消杀药品,采样器材,必需的药品等。

3、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常规疫情监测。

4、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防控手足口病知识水平。

(二)较大(Ⅲ级):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等工作,幼儿园每日进行晨检,发现疑似患儿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2、配合市疾控中心对手足口病患者的采样和送检。

3、在流行季节对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镇中心幼儿园为哨定监测点。

4、疫点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消杀工作。

5、居家隔离治疗患者、密切接触者由公共卫生科组织乡村医生开展医学观察并做好记录。

(三)重大(Ⅱ级):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手足口病应急监测,全镇实行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2、按照《手足口病防控指南(201X年版)》开展防控,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疫情的消杀处置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手足口病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7、全镇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晨检,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对同一班级发生聚集性病例(2例以上)的学校或幼儿园报请白头镇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或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同时由公共卫生科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消毒处理工作。

9、对各学校或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

10、依法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学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特别重大(Ⅰ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院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按市人民政府要求,采取部分或全镇学校和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六、预案的终止

Ⅰ级响应的终止:按市卫生局通知终止。

Ⅱ级响应的终止:手足口病患者预后良好,暴发疫点最后病例经7天后无二代病例,转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的终止:最后1例手足口病患者治愈,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7天后,无新病例发现,转Ⅳ级响应。

七、保障措施

(一)、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卫生院对所有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要求首诊医生都要掌握手足口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手足口病诊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要严格诊断标准,注意鉴别诊断、科学合理诊断疑似手足口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公共卫生科防保人员要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公共卫生科组织人员,对各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在不同阶段认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疫情报告、门诊日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改革管理条例》,“倡导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习”,经研究,特制定我镇20xx年平坟还田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切实落实我镇平坟还田工作,镇成立平坟还田工作领导小组和平坟还田联合整治分队,要求各村成立相应组织,确实加强对平坟还田工作的领导,确保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大力倡导尊老敬老、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教育广大干群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支持平坟还田工作。由镇民政办负责印发明白纸、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及各种宣传材料3000份,悬挂宣传条幅,每村3幅,镇政府出动宣传车,巡回全镇进行宣传动员,并利用电视字幕、村村通大喇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执行政策,巩固成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不准制售、买卖棺木,不留死角,对拒不执行、顶风作案的个人要视其情节先予以警告,然后强制取缔,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奖惩,落实责任

对平坟还工作镇将纳入季度考核,对此项工作完成较好的。村和单位要通报全镇表扬,对差的村和单位,特别是326省道、窑百路、新百线的村,要严格掌控,如发现哪个村辖区内有一处制售或贩卖棺木的,除当场予以收缴并定时定点焚毁外,另给予村干部及包村干部500元的经济处罚,从该干部工资中进行扣除。

工作方案【第五篇】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节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抓住经济运行中带全局性,前瞻性和苗头性的问题,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重视做好镇街经济运行工作,开展镇村两级经济发展情况专题研究。做好重点能源供应保障。争取省增加我市供电指标;落实有关政策,支持地方电厂顶峰发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落实错峰用电方案;推动地方电源建设,支持东莞电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IGCC发电技术建设地方电源的发展计划;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落实月报制度,全力保障成品油的市场供应,修订《东莞市新建加油站管理办法》,加快新建油站建设进度。

二,加快发展信息产业

培育新型平板显示产业,支持有机发光显示器示范生产线项目和广东有机发光显示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开展现代信息服务业,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等重点调研;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信息产业自主创新的指导意见》,完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措施,加强企业信息化推广培训,推动工业八大支柱产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研究上报《关于扶持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扶持装备制造业做强

支持全市20家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实施一批技术改造与创新重点项目,加快培育"两自"型民营装备企业;以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和机械装备制造业为重点领域,参与周边地区重大装备产业项目配套和全省装备产业协作分工;支持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麻涌造船基地建设。

四,强化产业招商与区域合作

研究上报《东莞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和服务好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东部工业园,虎门港和生态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功能区的建设与开发,着重引进一批企业总部,高科技项目和大型项目;编制加强我市与周边地区产业合作的发展规划。

五,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

落实《关于促进东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新设产业转移工业园项目的立项管理,指导已建园区抓好园区规划,建设,招商与管理,选择1—2个园区开展试点工作,示范带动园区加快建设。

六,抓好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

指导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抓好园区,区域品牌和公共服务平台三大建设,研究认定市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的政策可行性和必要性,组织申报第三批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指导办好一批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流通服务体系基础条件较好的升级示范区,争取承担全省产业集群流通平台建设试点。

七,培育发展工业商贸龙头企业

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突出从技术改造,名牌战略,用电保障,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并购重组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鼓励和推动一批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

八,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

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成立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项调研,扶持一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筹备组建市信用担保业协会,充分发挥好信用担保机构及典当企业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推进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共建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九,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

参与制定"科技东莞"工程第二批配套政策,编制并实施全市产业技术进步规划;落实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突出支持工业八大支柱产业技术改造和创新;重点实施一批节能技改项目;注重抓好流通业技术改造;组织和参与省市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以及省财政支持技术进步项目招标活动;认定和指导组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总结报道一批技术改造与创新成果及典型案例。

十,推进名牌带动战略

筹备召开全市名牌带动战略表彰大会;贯彻实施名牌培育发展规划,制订名牌重点培育指导性目录,指导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创建名牌,力争在传统产业创名牌,打造商贸服务业名牌,发掘恢复地方老品牌和老字号,引导外资企业创建国内品牌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抓好区域国际品牌试点建设与经验推广,支持大朗镇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和编制实施品牌发展规划等工作。

十一,实施"商贸东莞"工程

指导镇街编制镇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滤布认定第三批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引导社区商业升级发展;开展专业批发市场,商业步行街,大型商场和餐饮业等专题调研;制定全市保税物流发展规划,重点物流企业及批发市场扶持发展与改造提升计划;制订全年经贸合作与会展业发展计划,指导和服务好各项重大商贸活动和以九大品牌展会为主的大型会展活动;培育一批龙头型的现代商贸流通企业,创建一批服务业名牌;开展餐饮企业分等评级工作;培育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新型批发业,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引进一批外资商务项目,延伸流通服务业的辐射半径。

十二,深入开展节能降耗

完善GDP能耗公报制度;按计划落实循环经济试点城市,试点园区,试点单位等工作,同时开展镇街节能降耗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全市节能降耗和技改投资工作现场会议;落实节能奖励专项资金及管理办法,支持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重点项目;组建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和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创办《东莞能源监测》季刊;深入推进"双千节能行动";争取设立市清洁生产服务中心;提出鼓励新能源推广应用的政策建议,支持神华环保水煤浆项目和电化集团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洁净煤发电项目建设;成立市能源行业协会;办好节能宣传周,扩大节能降耗的舆论氛围。

十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打击非法行医,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传销,打击商业欺诈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研究分析企业负担的新形式,新矛盾,提出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建议。制定《生猪屠宰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屠宰企业硬件建设与规范管理;按年供应能力800万头的预期目标继续认定供莞生猪定点基地;全面实施集中采购;推广石龙试点经验,开展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网络建设;加强生猪肉品市场供应监测和调控,努力实现"两个100%"的目标。加强酒类市场执法,发挥好酒类产品经营诚信单位的放心酒供应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东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农贸市场发展专项规划。规范拍卖业管理,加快全市拍卖大厅建设,成立拍卖典当行业协会。加强盐业,典当,二手车,报废机动车,民爆器材,船舶生产等行≮≯业的规范管理。

十四,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经贸部门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抓好政务公开,加快窗口办事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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