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访法治化建设中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研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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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访法治化建设中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研究与思考

党的二十大对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信访工作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全力推进基层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信访系统面临的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意义

“信访法治化”,是通过对信访人行为和信访工作人员的“双向规范”,使群众能够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逐级表达诉求;让信访部门、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全力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信访法治化”的对象既包括信访群众,也包括信访事项所涉及的单位、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机关以及接待信访群众的信访部门。其目的是为了整治基层信访乱象,而不是惩治群众上访行为,最终目标是坚持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既不让“无理取闹”“纠缠不休”的人得逞,也不让伤害群众利益的人得意;既不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践踏,又不让不作为、乱作为任意妄为。既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规范了信访工作流程,为长期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繁荣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信访法治化建设面临的难题

(一)信访部门权责单一,责任单位出现推诿现象

县级及以上信访局的职责主要是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转交转送办信访问题、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及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对具体信访问题只有协调和督促的职权,没有直接处理的权利。这就导致在个别复杂信访事项的转交办过程中,若出现有多个责任单位的情况,就极易发生相互推诿、踢皮球的问题。例如,我县某老旧小区拆迁安置问题,征收部门已完成与群众的安置协议签订,但开发商缺一资金链断裂为由无限期停工,导致工程烂尾,群众无法回房,引发了多起赴京到省越级访集访问题。另外,还有涉及纪检监察、涉法涉诉等信访事项,基层信访部门向常委部门转交信访事项的过程较为困难,责任单位大多以“属地原则”将信访事项转至乡(街道),导致出现属地单位被动应付的局面。

(二)群众法治意识不足,信访问题诉求复杂多样

《信访工作条例》虽然明确了信访事项的受理范围,后续也印发了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引导图”,但群众大多数不会按照所反映事项的处理权限进行有针对性的信访,而是以最直接、最简单、最低成本的方式表达诉求,甚至以堵门堵路的形式获得关注、扩大影响,力求达到信访目的。同时,信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复杂多样,在日常接待信访群众的过程中,邻里纠纷、物业服务、卫生环境、拆迁安置、生活困难等信访诉求占比较大,群众将“有困难找政府”与自身利益诉求一概而论,无形中增加了基层信访工作压力。例如,2024年3月,某新建楼盘业主到区政府门前反映楼盘停工问题,后续从其中几名群众口中了解到,之所以做出堵门堵路的行为,仅仅因对信访流程的不了解。截止至2024年6月,我县社情民意服务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300批600人次,是网上投诉、来信、来电等渠道信访总量的5倍有余。

(三)信访形式简单极端,属地单位稳控压力巨大

虽然各级信访部门畅通了网上投诉、电话、微信、短信、来信等信访渠道,但大多数信访人仍选择走访形式表达诉求。2024年至今,县信访局随即对100余名来访群众进行了询问调研,近80%的信访群众普遍认为只有见到属地县区的领导干部,其所表达的诉求才有实现的可能,面对面反映问题更能带来心理上的安慰与希望;约20%的群众反映不会使用网络,只能选择走访;约10%的群众反映曾以电话、写信等信访渠道反映问题,但效果不佳。群众持续进行走访,对属地街道的稳控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更出现了“三跨三分离”的信访事项,事发地工作人员见不到信访人,沟通不畅导致稳控化解工作频频出现难点。

(四)人才队伍建设迟滞,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缺

基层信访工作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既要善于和群众沟通交流,做群众工作,又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网络技能,还要深入吃透相关的法律、政策。但基层信访干部队伍人数较少,法治素养、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个别单位信访工作出现迟滞、效果不佳的情况。同时,工作人员面对信访群众偶发厌烦情绪,服务意识有待提升。例如,我局于2018年“招才引智”引进的研究生,持有法律从业资格A证,是我县唯一一名持有该证的信访干部,但目前负责财务工作;根据我县对现有信访干部统计情况来看,70余名信访干部仅有3名同志为法学专业人才,且均在县信访局工作,基层乡(街道)信访干部法治化专业水平普遍不高,信访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质量有待全面提升。

三、基层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对策

(一)强化基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上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人员综合能力水平,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实现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一方面,要根据实际合理分配基层信访岗位编制,进一步落实新录用人员到基层信访岗位锻炼机制及轮岗交流制度,让年轻干部尽快全面掌握基层信访工作特点,磨炼提升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县于2012年前后重新制定了青年干部挂职锻炼制度,截至目前累计下派锻炼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150余人,挂职锻炼30余人。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吸纳法学专业人才到信访干部队伍当中,强化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学习、政策解读等,树立鲜明的“凭实绩论英雄”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考虑岗位需求,发挥容错机制,大胆使用,健全信访干部晋升机制。

(二)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机制作用

针对基层信访工作展现的特点趋势,充分发挥区、乡(街道)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处置机制、民生事项快速转办机制、疑难信访事项联合研判机制等制度机制作用,大力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促和谐”活动,持续推进信访源头治理及越级访治理等专项工作,推动基层信访工作朝着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前进。近年来,我县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机制优势,探索了“板凳会”议事机制,设立了“矛盾纠纷e调解室”,实行了“群众点名,领导接待”制度等,有效推动了我县信访工作高质效发展。2024年,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下访工作20余次,“矛调室”成功化解大小矛盾500余件,领导干部约见群众80余次。

(三)建立信访问题转办完结机制

接访是措施,化解是目的,认真做好访后处置工作,是提升基层信访工作质效、减轻基层信访压力的良好举措。面对来访群众反映的诉求,信访部门要积极做好事项转交办及督促工作,认真填写交办单、及时收集责任单位化解报告,让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得到回应、有效得到处置。同时,面对责任单位处置进度缓慢、推诿扯皮不作为的情况,信访联席办要及时进行书面提醒,并适时进行督办直至问题化解;对督办效果不佳、长期未化解从而导致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的,要按照规定出具问责函,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区信访联席办依托“三项建议”机制,对6个单位进行风险提醒,提请信访联席会议约谈相关同志9人。

(四)加强基层信访普法宣传力度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开展基层信访宣传工作,是当前提高信访群众法治意识的主要手段。将信访工作与法律援助、矛盾调解、基层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提供专业化法律咨询、开展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发挥网格员能动优势,进一步规范基层信访工作秩序,引导群众合理信访、合法信访、逐级信访,在基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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