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公告的通知范本实用5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土地范围及补偿标准,望相关居民知悉并积极配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征地公告的通知”,希望您喜欢。
关于征地公告 篇1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如下:
(一)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二)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关于征地公告 篇2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xx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青银高速公路以东、玉虹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瑞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以东、云头崮水库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安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黑龙江中路以东、仙山东路以南、青银高速公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xx〕286号)公布的xx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5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城阳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4月30日由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xx年10月31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31日
关于征地公告 篇3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xx〕603号文和茂名市国土资源局以茂国土资复〔20xx〕131号文批准信宜市20xx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本次征收土地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信宜市20xx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信宜市东镇街道尚文社区樵木塘、淡蓬坡。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收(用)土地单位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信宜市东镇街尚文社区居委会、尚文社区红旗、淡一、淡二、淡三、淡四经济合作社,总面积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按信宜市征地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水田万元/公顷;旱地万元/公顷;园地万元/公顷;林地万元/公顷;养殖水面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万元/公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参照信府〔20xx〕12号、27号文补偿标准实地估价计算补偿。对以上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裁决,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二)征地补偿支付办法:被征收土地面积经国土部门测量(丈量)登记核实,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核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等款项,由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一次性划到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
(三)留用地及社会保障安置:按《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xx〕41号)的规定,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及协商,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2%比例计提留用地指标,市人民政府承诺在两年内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留用地选址后依法办理该留用地报批,获批准后征收划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建设使用;由市人民政府按《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41号)的规定缴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产权证明材料,到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局、东镇街道办、东镇街道尚文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组成的征地小组调查结果为准。
六、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被征地范围内新栽种的作物和新建的建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纳入补偿范围。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1x年11月26日
关于征地公告 篇4
平政公告〔20xx〕17号
为提供潍莱高铁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度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地位置范围:潍莱高铁自昌邑跨胶莱河进入平度境内,南绕前房家村折向东,跨引黄济烟干渠、新潍高速,绕过五甲埠村折向东北,经明村镇北侧后北绕田庄镇折向东,依次跨青新高速、海青铁路、荣潍高速后折向东北,其后沿荣潍高速并行,于福州路西设平度北站,出站后并行高速向东,穿荣潍高速平度分公司后折向东南,南绕崮山地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后折向东,南绕凤凰屯石墨矿后折向东北,穿过六曲山古墓疑似区、大唐风电,北绕即墨故城-龙虎山一带,跨小沽河进入莱西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村镇前房家村、天新庄村、小营村、闫庄南村、五甲埠村、小官寨村、唐戈庄村、西店子村、大驾埠村、辛安北村、辛安后村、辛安中村;田庄镇矫戈庄村、后柳坡村、前柳坡村、潘家庄村、玉石头村、西寨村、西张家村、张东村、田庄村、田庄王家村、东李家埠村、东潘家埠村、披甲营村;李园街道西石家庄村、前小营村、后小营村、大营村、西七沟村、门村村、上疃村、马家店子村、刘家寨村、周戈庄村、韩家疃村、万家疃村、十里堡村、朝阳庄村、山前村、府君庙村、花园村、水沟子村;东阁街道尚家上观村、官家上观村、代家上观村、下李园村、上李园村、北姜家庄村、郭家疃村、丰山洼村、徐福村、东窝洛子村、兰家庄村、辛家庄村、凤凰山村;白沙河街道西郝家疃村、岔河村、东辛付庄村、姜家观村、窦家观村、张家观村、前沙湾庄村、后沙湾庄村;古岘镇八里庄村、杜家集木村、刘家集木村、山上村;云山镇上庄村、河北大白村、河东大白村、前营村、赵庄村、杨兰埠村、凤凰岭村、东金沟子村、谢格庄村。
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20xx〕286号文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5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庄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平度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平度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7月7日
关于征地公告 篇5
20xx年1月28日,XX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20xx)政国土挂字第2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公顷。现将经XX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XX县20xx年增减挂钩一期建新区用地项目。
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XX县XX镇XX村村委会公顷;XX镇XX村村委会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X政发〔20xx〕3号)和《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X政发〔20xx〕5号)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用货币安置等办法进行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安置内容以汝城县国土资源局调查结果为准。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2月13日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