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中医院医疗设备配备标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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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中医院医疗设备配备标准篇1

6月2日~3日,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基层医疗机构医学装备配置标准座谈会,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自林、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李泮岭、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张朝阳副司长等领导和专家等出席了此次会议,座谈会由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秘书长白知朋主持。在此次大会上,来自全国10个省(市、区)卫生厅(局)的医学装备负责人、基层医疗机构代表、卫生领域专家及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的代表等,共同探讨了基层医疗机构医学装备采取何种配置标准更为合适。

设备配置量力而行

来自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的领导同志出席了此次讨论会,并谈了自己的看法。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赵自林司长表示:“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是近期医改5项工作当中的重点之一,需要从房屋、医疗设备和人才三方面进行加强。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医学装备配置标准的目的是按照标准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学设备填平补齐,而这些设备是基本的、成熟的且适合基层医疗机构需要的。基层医疗机构装备配置标准应结合实际,坚持适宜性原则,同时要与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相配套,不能设备到位了却没人懂操作。”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张朝阳副司长认为:“新一轮医改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周鹤宇副处长指出:“国务院确定了医改的五项重点任务,近期马上要贯彻实施这5项重点任务。其中一项比较重要的是发改委要和卫生部共同牵头,在未来3年内建成一个较为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务院已经下了决定,医改要见成效。农村老百姓看病要想有一个好的去处,重点是要把县医院建设好。因此,县医院的投入非常关键。现在,2000多所县医院是我们建设的重点。县医院主要是治病救人,给当地的农民看好病,不要让常见病和一般疑难病人外流,这是医改的目标。对于县级医院而言,ct和核磁都是常规的医疗设备。但是中央政府的财力和各省市的财力现在都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县级医院的设备配置还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

周处长认为,现在中国西部地区的县医院人力资源受到限制,当地很多医院人员对医疗设备操作并不熟练。如果给它们配备了较好的设备,可能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他建议一些小医院不要配备用不着的设备,否则是一种浪费,而那些有条件的医院则可以配备一些高档的设备。“我建议寻找一个较为实用的方法,寻找到适当的平衡点,使之更为科学。”周处长表示。

县医院设备标准加强应急救治功能

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起草人代表唐日晶介绍了该标准的编制情况。“为了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积极支持医改方案总体部署的实施,到2010年国家将支持2000所县医院有计划的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改变不适应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的状况,将实现机构网络化、功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的总体目标。受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的委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组织一些专家编制了《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这次完成的标准是在协会2005年编制的《综合医院基本医疗装备标准送审稿》基础上结合县医院的功能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编制的。” 唐日晶介绍道。

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把县医院服务的人口数分为10万人以下、10~30万人、30万人~50万人,50万人~80万人,80万人~100万人及100万人以上,将县医院按照床位数分为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和500床以上6种类型。其中,县医院科室共设置了内科、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等16个,并设置了ct、核磁共振、x线机、超声诊断仪及临床检验装备等186项医学装备品目。“县医

院的科室设置和医学装备的品目基本上是采取的综合医院基本医疗装备标准里面的300床和500床的科室设置和医学装备的品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唐日晶指出。

在编制此标准时,参与编制的人员重点体现了县级医院加强应急救治功能,建设完善的服务设施和配置必要的设备功能需求,这也是加强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县医院基本准备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也是县医院实施目标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医院医学装备标准是县医院的职业和服务标准,它是卫生管理部门制定政策、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编制县级医院标准时,参与编制人员共依据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2009年—2010年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全国卫生行业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和《相关省市自治区各级综合医院医学装备现状调研报告》等一些国家的重要政策。

在编制原则方面,参与编制的工作人员主要依据了该标准与《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项目目录》相适应、与县医院规模相适应、与县医院承担的诊疗任务相适应、与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相适应等原则。这个标准主要包括了县医院在开展医学诊断、治疗、救治、监护等需要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以及医疗专用传输工具等。“此标准力求做到合理配置,技术先进适宜,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有利于县医院诊断、救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充分利用和整合县级卫生资源,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唐日晶指出。

代表热议县级医院医疗设备配备标准

针对县医院的医学装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众多医疗设备厂商也积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检验设备厂商倍肯集团的代表介绍,倍肯在对锦州和驻马店等地的14个医院进行调查后,发现县级医院的急诊存在着急诊量大、检验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ge医疗的代表认为,近几年ct设备已经覆盖到了县级医院,甚至乡镇卫生院。未来,基层医疗机构对ct设备的需求也会更加旺盛。

山东新华医疗的代表指出,由于每年医院消毒造成的感染,门诊应急感染死亡的人数特别多,死亡率甚至达到了3%~5%,因此300~500床位之间的医院应该配备一定的消毒仪器。

西门子医疗公司的代表认为,此次的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中还是更倾向于规模比较大的医院,比如床位在500及500以上的配备档次较高,配备设备也较全,规模小一些的县级医院设备配置还较低,这样不利于病人的分流。

与会基层医疗机构代表从各自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河北省南平县人民医院院长、心内科主任医师张秀治指出,卫生部从2008年开始加强了县医院重点加护病房的建设,床位数是医院固定床位的2%~4%,并对设备的配置有一个详细的标准。现在,这个标准分布在各个科室,尤其是内科和外科,规定内外科都配备呼吸机。但是如果在县医院的内外科都配备呼吸机,实际上是对设备和人力的一种浪费。张秀治建议应该把呼吸机这类设备专门设在医院的重症科内,并建议400张床以上的县医院应该配备核磁设备。

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中医院院长周国平指出,他在看完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后总体感觉标准配置太低。“此次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指出将县医院作为一个地区的中心医院来发展。这几年县医院发展较快,比如现在河南县级医院年收入超过1亿的很多。作为一个人口大省,河南的人口多,病人量大,因此新的医疗设备就应该增加。”周国平认为。他指出县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中,对配备哪个层次的ct并没有特别清晰地表明。一个县级医院应该担负起救治整个县病人的职责,尽量把病人留在县里,不让他们转到市里的大医院,因此他建议县级医院都应该配备ct和核磁。“从新医改来讲,增加县医院的配置是非常必要的,县医院的配置要上去,我个人认为县级医院的设备配备标准要写得较为明确一些,要配备一些16排和64排的ct设备,才能把更多的病人留在基层。”周国平向与会代表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由于农村心脑血管病人和肿瘤病人较多,对血管造影系统的使用率较高,周国平建议标准中应该对县级医院适当放宽条件,400张床以上的医院应配备血管造影系统。

此外,周国平还认为,县级医院医学装备配置标准中对心电监护产品的配置数量很少。县级医院的急诊科需要配备几台心脏起搏器,同时,县级医院也要配备专业的血液检查仪器。“我感觉要从社会进步和经济水平提高的角度来为县级医院配备设备,县级医院配备了高端设备才能更好地为当地的农民服务。因为现在很多市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人口还不如县级医院。这类医院配备的设备不能低于市级医院配备的设备,这样才能为农村创造出好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服务。”周国平介绍。

卫生院装备配置应注重基本医疗服务

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诸多环节中,乡镇卫生院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是本区域卫生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承担着预防保健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指导与服务以及部分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按行政区划设置,每个乡镇政府都必须配置一处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乡镇卫生院设备的标准化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为了切实规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管理,满足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和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潍坊市卫生局、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等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研究、分析乡镇卫生院建设和管理特点的基础上,制订了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标准,用以引导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满足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乡镇卫生院的标准是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水平和管理制度的国家基本标准,它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准入和监管的主要依据之一。

乡镇卫生院医学装备标准起草人之

一、潍坊医学院教授马安宁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整个标准的内容。马安宁指出,此标准是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建设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它的所有强制性条文为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审批、准入和监管的依据,它还规定了各类乡镇卫生院的术语和定义,机构设置、建设规模、建筑标准、科室、人员、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最低限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学装备标准中对乡镇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做了定义。所谓乡镇卫生院主要是指处于乡镇政府建制所在地,由政府举办的,以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负责对辖区村级卫生

机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其中,一般乡镇卫生院是对具备上述功能的卫生院的统称,而中心卫生院则是指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外,还具有医疗服务的辐射作用,是一定区域内急救医疗、卫生应急等技术指导中心。

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预防保健服务主要包括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运动指导等;保健功能主要是指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老年保健等;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指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常见外伤的处理,血、尿、粪常规及简单的生化检验,x线、心电及超声检查,慢性病筛查,重点慢性病病例和精神病患者的管理、转诊服务等;康复服务主要是指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健康教育主要指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计划生育服务是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套具等;公共卫生管理是指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村级卫生组织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及服务工作等。

乡镇医院按照床位规模共分为无床、1~20床和21~99床卫生院三种类型,它的规模应该控制在100床以内。“乡镇卫生院床位数量是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每千人口设置~张床位。”马安宁介绍道。

乡镇卫生院的内部机构设置主要包括预防保健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行政科室。其中,门诊部应该设置内科诊室、外科诊室、妇科、急诊抢救室等,而住院部至少应设病房、病房抢救室。

在设备配置方面,马安宁指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装备应根据当地情况、业务基础合理配置。设备水平应与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配备。”

有的企业代表提到医学装备评估模型的话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李泮岭表示:“截止目前,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已累计完成22个品目、1743个规格型号的医学装备评估,共推荐1203个规格的医学装备,为医学装备配置以及此次标准制定发挥了重要参考作用。今后,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将根据卫生部的精神,按自愿的原则继续开展评估工作。”

有关乡镇卫生院装备配置标准,来自河南的一位乡镇卫生院院长指出:“一所覆盖10万人的乡镇卫生院一年的接生数为500人左右,因此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台、黄疸检测仪、新生儿喉镜等设备都应在配置范围内。而现有《标准》还不能满足需求,如果修正,应在公共卫生、免疫规划、妇产科等设备配置方面多加考虑。”

社区卫生中心应增加康复类设备

为了规范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与建设,满足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2007年8月4日,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市社区卫生学会共同承接了《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基本标准》的制订工作。三家组成编写小组,首先对31家城市卫生机构进行了调研。在基层医疗机构医学装备配置标准座谈会上,北京社区卫生协会副会长胡英英代表编写小组,介绍了社区卫生中心设备配备标准的编制情况。

胡英英介绍:“编写小组在进行调研时,主要依据是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与设备现状。同时,为更有效地履行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编写小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承担的服务功能还需要哪些医学设备进行了调研。”

在此基础上,编写小组参考了北京、湖北、甘肃等省市的标准,起草了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基本标准第一稿,并先后召开四次征求意见会。参会的人员分别是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专家、业务专家、医疗设备专家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分析意见后,编制小组本着切合社区实际、满足社区层面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原则,本着既要考虑全国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又要用前瞻性眼光看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原则,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完善。”胡英英介绍。

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标准和所配备设备性能的科学性、适用性以及方便性进行反复推敲,并结合新医改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要求,编制小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进行了多次修改,最终于2009年3月定稿。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主要有:《卫生标准编写技术指南》、《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城市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配置标准指导意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符合放射性同位素射线安全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考虑到全国不同地区的现状,为保证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功能的基本实现,标准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总面积最低标准不宜少于1000平米,并提出预防保健区、综合诊疗区、多功能健康教育室各区域的比例,宜为25:67: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应该参照卫生部2006年10月25日下发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中一级医院的相关标准,并按照设定的床位数增加相应面积。”胡英英指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设备分为预防保健、综合诊疗、康复和健康教育四大类。其中,预防保健类设备应该满足疾病预防、传染病信息管理、免疫规划、妇女儿童保健、计划生育以及基本健康宣教等项目的要求。综合诊疗类设备应该满足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及急症的院前急救要求,并特别提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社区家庭医疗服务车,社区卫生服务站应配备出诊自行车,为社区卫生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实现为居民提供便捷及时的健康服务需求。编制小组在前期调查时发现,当前社区卫生机构康复设备的缺口很大,现有的设备简单、陈旧,已不能满足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切实有效的早期康复服务的需求。因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该增加康复设备,为慢性病患者提供连续性康复服务,有效提高其生存质量。这些康复设备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器具及适宜辅助治疗关节病、骨科疾病等不同类型的理疗仪,以及中医针灸、中药熏洗等,配置到位能够满足慢性病患者的康复需求。

针对社区卫生中心设备配备标准,河北省石家庄市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负责人周婷认为:“标准中提到预防保健设备更侧重于儿童,而侧重于妇女和老年人的相对来讲较少,应该得到加强。”

最后,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秘书长白知朋为大会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医学装备协会将把参会人员对三个标准的意见归纳整理,并形成一个纪要上报给有关部门。”

(本刊记者 杨永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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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中医院医疗设备配备标准篇2

医院“三防”设备设施配置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医院的内部保卫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所以要切实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体系建设。建立一套“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管控体系和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是保障患者安全有序就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次序和医生安全执业的工作环境的必要举措。

人防系统

1、安全防范制度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修订了《行唐县医院保卫科管理》、《行唐县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唐县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制度》、《行唐县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防范制度,并定期逐步持续的完善。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定制和完善了我院的各种突发情况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以文字形式存档。加强舆情导,规范舆情发布,防止恶性突发事件升级,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

3、保卫队伍建设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配备专职保卫人员,以确保安全防范力量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

4、保卫、保安人员培训

每年开展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岗位需要,掌握安全防范系统操作和维护技能,切实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5、守护巡查管理

我院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可疑情况。院内发生事件后,立即报警,在保证医患安全的前提下对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堵截,防止逃跑。医院供水、供电、供氧、“毒、麻、精、放”药(物)品等重点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实施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安排专人值守。医院加强安全防范动态管理,组织保卫人员定时检查,第一时间掌握安全总体情况。同时加强医院内部治安的巡查和管理。

物防系统

1.防护器材装备

我院为在岗保卫人员配备单警装备和防护器械。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对讲机等。单警装备包括警用电棍、警用橡胶棒、警用头盔、警用防割手套、警用防刺服、警用盾牌、钢叉、执法记录仪、警用催泪瓦斯等。

2.安全防范措施

我院的供水、供电、计算机监控、财务室、档案室及医疗设备、药品等区域,按照《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安装防护门等安全防护措施。在收费处、财务科、信息科、药房等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安装了防盗门等物防设施,有效地防止了偷窃行为的发生。

3.安全保险装备 我院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毒、麻、精、放”药品和财务安全管理制度,将“毒、麻、精、放”药品存放在符合安全防范标准的专用库房和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技防系统

1、紧急报警装置

各科室安装一键紧急报警装置,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向医院警务室发出信号。

2、监控系统

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在全院布控监控摄像头,不留死角。在收费处、住院处、医办室等重点部位,增添数字高清摄像头减少纠纷提高安保质量。每个监控点布局合理,设备功能正常,监控时间误差是否不超过30秒,监控图像存储时间保存达到30天,视频回放能准确调取。

3、消防防护系统

我院配备室外消防栓3个、室内消防栓98个、干粉灭火器213个、烟感 探测器640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94个、喷淋头1300个、消防栓泵2台、喷淋泵2台。

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中医院医疗设备配备标准篇3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胃镜

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 万能产床 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 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 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 电冰箱 恒温箱 分析天平x光机 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 尿分析仪 b超 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 敷料柜 洗衣机 器械柜

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 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 移动式x光机 x光机 b超

多普勒成像仪 动态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 脑血流图机 血液透析器 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 食道镜 胃镜 十二指肠镜 乙状结肠镜 结肠镜 直肠镜 腹腔镜 膀胱镜 宫腔镜

妇科检查床 产程监护仪 万能产床 胎儿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 骨科牵引床 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 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酶标分析仪 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 冲洗车 电冰箱

恒温箱离心机 敷料柜 器械柜 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 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 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 洗衣机 冲洗工具 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医院分级管理的标准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三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三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三级特(甲)等医院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这二种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一)医疗服务(20分)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15分)

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三)业务技术指导(10分)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四)预防保健(5分)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二 科室设置(30分)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2、二级专业科室

内科:应至少设7个科室,下列科室中地个为必设科室 :心血管、消化、呼吸、血液、神经内科、肾内、内分泌等专业科室。

外科:应设普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专业科室。妇产科:应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

3、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立。全院应有3个以上的重点专科。每重点专科有20张病床。应设综合重症加强监护病房(icu或称综合加强医疗病房)或专科重症加强监护病房(或称专科加强医疗病房)

(二)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10分)除符合<医疗机构标准>外,还应设信息统计室 图书馆(室)三 人员配备(30 分)医院应配备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除引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床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护理部正、副主任,内、外、妇、儿、急诊科、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护士长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务,主管护师、护士结构合理(10分)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机构合理。(6分)

(三)、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一般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7分)

(四)、营养人员(具有营养士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与床位比为1:200(4分)

(五)、输血科专业人员根据医院床位数、手术例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确定。(3分)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及教学医院,适当增加人员比例 四 医院管理(140分)

(一)、组织管理(25分)

1、医院应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并结合医院实际,认真制定和不断

完善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务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标准化管理。

3、医院实行目标管理,应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作好执行进度发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4、建立健全院内、外的监督制度,定期对医院工作和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5、院长应全面掌握医院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国内医院管理动态,强化科学管理意识;医院领导必须接受国家、省(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只能科室的领导也要接受岗位培训

6、有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和经费

7、医院职工对院领导班子结构、合作和工作满意度≥80%。

(二)、信息管理(22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图书馆的中、外文医学图书和期刊能满足医教研需要

3、档案管理按《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国家二级)标准执行。

4、对医疗、病案统计、财务、人事、药库、和图书情报等信息实行电子计算机管理。

5、各种统计、分析、编码及信息都必须符合国家和部颁标准。

6、医院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分析、反馈与利用。(三)财务管理(15分)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会制度,加强财经律。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主要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3、贯彻“勤俭办院”的方针,加强经营管理 逐步开展成本核算。(四)设备管理(19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和维修组织,配备一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2、医院设备实行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设备定期采购、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率,避免重复购置。

3、医院应重点保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达到的设备和其他基本要装备、急救设备、监护设备的配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要经过论证。有关大型设备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4、贵重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五)总务管理(19分)

1、健全的总务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般物质实行定额管理 有健全的采购 验收 入库 发放 报废等制度

3、主动、及时为医教研和职工生活服务。做倒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及时处理三漏(漏水、漏电、漏气),做倒两满意(职工、病人)。

4、有意外情况下的供电措施 确保应急需要

(六)、建筑管理(8分)

1、医院建设要有总体规划,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可行性论证、资料保存完整,符合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标准》等建筑规范。

2、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等部门的建筑布局及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

3、医院旧建筑有定期维修计划,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七)、安全管理(15分)

1、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组织。

2、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措施及实施记录并定期对安全管理进行评价。3、对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及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舱 氧气供应室 危险品仓库 同位素室 配电室 手术室 细菌室等 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换,使用方便。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八)环境管理(17分)1、保持医院清洁卫生] 2、门诊、病房等医疗去禁止吸烟;保持整洁、安静。3、搞好院内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污水 污物 放射性物质等处理,有毒气体排放及消烟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 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_(一)医疗管理(105分)

1、建立健全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有一位副院长分管业务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业务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完善质量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可以与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合并)、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

5、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及各种病例讨论制度。建立健全病历质量检查考核制度 加强院、科、主治医师三级的检查考核。病历书写要求清晰、规范、完整、正确、及时、有要点、有分析、注重内涵质量,完整地记录各级医师查房、抢救 会诊、讨论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6、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增强全院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及时发生和纠正差错事故苗头。对已发现的差错、事故要及时上报,正确处理,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医务人员技术档案。门诊管理,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努力消除“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现象,并有相应措施,内外妇儿科每天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门诊,其中内科和外科门诊应每天保证二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在岗,承担指导低年资医师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的任务。本院医师出门诊人数应占在岗门诊医师总人数的65%以上。加强急诊科建设,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按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组织领导、布局和人员、床位、设备、药品、器械、通讯设备以及车辆配备等方面进行落实,保证医疗、抢救和转送病人的需要。

10、坚持危重抢救病人床旁交班制度,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坚守岗位

11、医技科室树立和坚持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预约和发报告的时间。检验科必须建立室内质量控制系统,并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本地区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甲等医院必须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床学研究和临床用药的监督与指导.(二)、护理管理(75分)1、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制。2、医院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药积极创造条件设护理副院长,实行三级或二级管理。

3、切实落实卫生部《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在护理工作中的作用,各级人员按技术职务上岗。、开展整体护理,有整体护理实施方案,通过模式病房逐步向全院推广。

5、建立整体护理病历,并不断完善。、完善各科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7、指定并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方案,加强护理质量管理。8、护理部应有专门负责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副主任,各病房应有负责教学的护理人员。、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建立业务技术档案,年培训率不低于15%;有分级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护理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的培养,使用计划药落实到个人。10、加强护理管理人员的培训。护士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三)“三基”、“三严”培训与管理(45分)1、医院要坚持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简称“三基”)训练,培养严格要求、严格组织、严谨态度(简称“三严”)。2、“三基”培训必须全员参与,“三基”考核必须人人达标。3、要把“三严”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始终。

4、医护人员人人掌握手心复苏急救术。(四)医院感染管理(40分)

1、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严格控制医院感染。

2、有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及管理制度,关有监测记录、效果、评价及改进设施。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4、有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严格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特殊区域的管理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8、消毒物品、物体表面、手、空气现场采样检验要达到规定的要求。(五)输血管理(15分)

1、严格执行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输血工作纳入本地区血液三统一管理。不得自找血源、自采自供血源。

2、建立健全输血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建立质量考核指标和质量管理信息反馈系统。3、临床输血要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用血报批手续,输血前必须执行输血前的检验和核对制度。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有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的管理办法。5、有严格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及管理制度,建立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6、输血科应达到卫生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六)技术水平(200分)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水平,能接受二级和部分三级医院的转诊。能正确处理复杂疑难病症。

1、临床科室(见附件一)(60分)

2、医技科室(见附件二)(60分)

3、重点专科(60分)(1)、能开展“附件一”所列之重点专科诊疗技术,每个重点专科要达到国内或省级先进行列。

(2)、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在国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3)、专业人才形成梯队。

(4)、能开展与重点相应的实验研究。(5)、部(委)省级以上科研成果。(6)、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7)、每年在国家级(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或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2篇。4、护理(20分)(1)、重点专科护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开展整体护理,并能对下级医院提供技术指导。(3)、能承担中、高等卫生学校互利专业的临床教学。(4)、开展护理科研 每年护理科研或革新项目≥2项。(5)、每年在省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3篇。六 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105分)(一)教学 科研管理(45分)

1、有与功能和任务想适应的、健全的教学和科研管理组织,医院领导要有人分工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有切实可行的教学科研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价。、有健全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4、有比较稳定的教师队伍 并建立备课 评教 评学和检查性听课制度。

5、教学资料(电化教学材料、自编统编等)、教学设备(仪器设备、图表标 本模型、实验动物等)以及所提供的教室、示教室、病种、病人数量均能满足临床教学的需要。、执行卫生部有关“教学医院”的管理规定。

(二)、教学、科研水平(60分)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和科研水平。1、完成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任务

2、独立培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3、毕业后教育 继续教育和进修教育正规严格效果好。

4、每年承担部委 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

5、在统计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1次。

6、按评审前三年统计,有省科技进步(成果)奖≥1项;部委、省科技进步(成果)奖≥2项。

七、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10分)

(二)、有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教育体制度。(5分)

(三)、坚持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5分)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贯《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廉洁行医措施,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奖惩分明。(13分)

(五)、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13分)

(六)、提倡敬业精神.对技术精益求精,对工作认真负责。(6分)

(七)、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患者、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85%。(13分)

八、统计指标(100分)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

2、手术前后符合率≥90%。

3、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符合率≥50%。

4、x线电子计算机体层成像装置(ct)检查阳性率≥60%(无ct者,此项不占分)。

5、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检查阳性率≥70%(无mri者,此项不占分)。

6、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50%。

7、x光摄甲片率≥40%。

8、临床化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vis≤120)。

9、血液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改良偏离指数di≤2)。

10、免疫室间质评全年平均成绩在全国平均成绩之上。

11、细菌室间质评全国鉴定正确率≥80%。

12、尸检率≥10%(新生儿尸检除外)。

13、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4、病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4%。

15、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

16、同一病例一周内再住院率(检查时确定病种,同级医院比较)处于同级医院较低水平。

17、住院产妇死亡率≤%。

18、活产新生儿死亡率≤%。

19、麻醉死亡率≤%。20、门诊处方合格率≥95%。

21、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合格率≥90%。

22、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

23、陪护率≤5%(不包括爱婴医院产科病房)

24、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执行率100%

25、住院病人治疗饮食就餐率100%

26、住院病人就餐率≥80%

27、医院感染率≤10%

28、医院感染漏报率≤20%

29、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 30、病床使用率适宜范围85%-93%

31、平均住院日≤18天

32、病床周转次数≥17次/年

33、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

34、完成指令性任务100%

35、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100%

36、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7、基础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8、特护 一级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90%

39、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95%(根据护理模式改革的需要,护理文件由各地自定)。

40、开展整体护理病房数≥20%

41、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42、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43、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毁形率100%

44、年褥疮发生次数0(特殊情况例外)

45、成分输血使用率70%计算公式:

各种成份血使用量(袋)+全血使用量(袋)×100%

46、单病种治愈好转率达卫生部颁发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7、单位病种病死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8、单位病种术后十日死亡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标准

49、法定报告传染漏报率0 50、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0

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中医院医疗设备配备标准篇4

第一部分 ct配置基本标准

一、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一)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60张以上,或年门急诊量>15万;专科医疗机构床位30张以上,年门急诊量>10万。

(二)医疗机构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临床科室,具有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

(三)放射科人员、设备配备齐全。至少有1名从事ct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至少有2名取得ct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资金有保障。

(五)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六)符合卫生、环保等部门有关要求。

二、公立医疗机构

(一)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规模:

配置临床实用型ct:必须有完善的内科、外科及相关临床科室,具有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年门急诊量>8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2万人次。

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ct:必须有完善的内科、外科及相关临床科室,具有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至少有1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年门急诊量>12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 万人次。

2.医疗机构科研能力:

配置临床实用型ct:近3年相关科室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不少于5篇)。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ct:近3年来相关科室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4项;发表论文不少于15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5篇)。具有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3.放射科人员资质:

配置临床实用型ct:至少有3名从事ct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硕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ct:至少有5名从事ct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博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均须具备ct上岗资质。

4.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资金有保障。

5.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6.符合卫生、环保等部门有关要求。

(二)三级专科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规模: 配置临床实用型ct:具有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年门急诊量>30万人次。

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ct:年门急诊量>50万人次。至少有1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

2.科研能力:参照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要求。3.放射科人员资质:

配置临床实用型ct:至少有2名从事ct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硕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ct:至少有3名从事ct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硕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均须具备ct上岗资质。

(三)二级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应具有一定的临床规模,其临床各科应具有较高的水平,有完善的内科、外科及相关临床科室,具有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年门急诊量>3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8000人次,年手术人次数>2000例。

2.人员资质:

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和3名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具有硕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职 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人员均须具备ct上岗资质,不包括回聘、兼职和顾问。配置第一台ct可根据其地理位置、专科特点等适当放宽要求。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不配置ct。

三、配置ct数量要求

(一)配置第1台ct的医疗机构应符合上述基本标准。

(二)配置第2台ct的医疗机构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年门急诊量>8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2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5000例。或原ct年检查量>25000例,或单机日检查量>100例。

(三)配置第3台ct的医疗机构应为三级甲等教学医院。年门急诊量>15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3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8000例。或原ct年检查量>40000例,或单机日检查量>100例。

(四)配置第4台ct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门急诊量>30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4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16000例。或原ct年检查量>80000例。配置4台以上者,单机日检查量必须>100例。

(五)专科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业务指标要求适当放宽。

第二部分 mri配置基本标准

一、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一)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60张以上,或年门急诊量>15万;专科医疗机构床位30张以上,年门急诊量>10万。

(二)医疗机构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临床科室,具有麻醉科、放射 科、超声科、病理科等临床医技科室。

(三)放射科人员、设备配备齐全。至少有1名从事mri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至少有2名取得mri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资金有保障。

(五)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六)符合卫生、环保等部门有关要求。

二、公立医疗机构

(一)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规模:

配置临床实用型mri:必须有完善的内科、外科、麻醉科及相关临床科室,具有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年门急诊量>8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2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3000例。已装备ct的医疗机构其ct年检查量>12000例,阳性率>50%。

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mri:必须有完善的内科、外科、麻醉科及相关临床科室,具有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至少有1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年门急诊量>12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4000例。

2.科研能力:

配置临床实用型mri:近3年来相关科室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发表论文不少于15篇(其中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不少于5篇)。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mri:近3年来相关科室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5项;发表论文不少于20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8篇)。至少有2项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3.放射科人员资质:

配置临床实用型mri:至少有4名从事ct或mri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mri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博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3名取得mri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mri:至少有2名从事mri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博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3名取得mri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均须具备医学影像上岗资质。4.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资金有保障。

5.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6.符合卫生、环保等部门有关要求。

(二)三级专科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规模、水平:

配置临床实用型mri:具有麻醉科、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等临床医技科室,年门急诊量>30万人次。

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mri:年门急诊量>50万人次。至少有1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2.科研能力:参考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要求。3.放射科人员资质:

配置临床实用型mri:至少有3名从事ct或mri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mri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博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2名取得mri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mri:至少有2名从事mri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博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2名取得mri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均须具备医学影像上岗资质。

(三)二级甲等医疗机构

1.医疗机构应具有一定的临床规模,其临床各科应具有较高的水平,有完善的内科、外科、麻醉科及相关临床科室,具有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年门急诊量>4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8000人次,年手术人次数>2000例。已装备ct的医院其ct年检查量>12000例,阳性率>50%。

2.放射科人员资质:

配置临床实用型mri:至少有2名从事ct或mri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mri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博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2名取得mri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临床科研型、科学研究型mri:至少有1名从事mri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含博士学历医师1名。至少有2名取得mri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均须具备医学影像上岗资质,不包括回聘、兼职和顾问。二级乙等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不配置mri。

三、配置mri数量要求

(一)配置第1台mri的医疗机构应符合上述基本标准。

(二)配置第2台mri的医疗机构年门急诊量>12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2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6000例。原mri年检查量>10000例,单机日检查量>50例。

(三)配置第3台mri的医疗机构应为三级甲等教学医院,年门急诊量>15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3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12000例。原mri年检查量>15000例,单机日检查量>50例。

(四)配置第4台mri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门急诊量>30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4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16000例。原mri年检查量>20000例。配置4台以上者,单机日检查量必须>50例。

(五)专科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业务指标要求适当放宽。

第三部分 dsa配置基本要求

一、配置dsa的医疗机构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并已 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应诊疗技术准入。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不配置dsa。为支持社会办医的发展,业务量、床位设置达到一定规模,具有专科特色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可申请配置dsa。

二、申请配置dsa设备的医疗机构应具有一定的临床规模,其临床各科应具有较高的水平,有完善的神经科、心脏科、介入科或肿瘤科等临床科室,同时应具有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麻醉科等临床医技科室。三级乙等以上的专科医疗机构也可配备,但至少应具有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麻醉科等临床医技科室。

三、放射科至少有2名具有5年以上dsa工作经验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dsa介入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至少有2名取得dsa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上述所有人员不包括回聘、兼职和顾问。

四、配置第1台dsa的医疗机构,年门急诊量>4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8000人次,年手术人次数>2000例。

五、配置第2台dsa的医疗机构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年门急诊量>8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2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6000例。或原dsa年检查量>2500例,或单机日检查量>10例。

六、配置3台ds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门急诊量>20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4万人次,年手术人次数>16000例。或原dsa年检查量>5000例。配置三台以上者,单机日检查量必须>12例,或冠脉介入单机日诊治量>30例。

七、专科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业务指标要求适当放宽。

第四部分 la配置基本标准

一、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或相应规模医疗机构可申请配置la,二级乙等、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暂不配置la。为支持社会办医的发展,业务量、床位设置达到一定规模,具有专科特色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可申请配置la。

二、申请配置la设备的医疗机构应具有一定的临床规模,其临床各科应具有较高的水平,有完善的外科、放射科、病理科、肿瘤科等临床医技科室,符合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放射治疗诊疗项目,并设置独立的放疗科,原则上要求设有床位。

三、放疗科至少有2名医师、3名技师和1名物理师。科室负责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放射治疗医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并符合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的要求。所有业务人员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具有《放射人员工作证》,并取得《大型医用设备(la)上岗合格证》。上述所有人员不包括回聘、兼职和顾问。

四、配置第1台la的医疗机构,年门急诊量>4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8000人次,年手术人次数>2000例。

配置第2台l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原la日治疗量>50例,医务人员按比例增加。

五、配备ct模拟定位机、剂量验证系统、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

六、对于具有国家重点学科、上海市临床医学中心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单位,可以增加主要用于临床科研为主的加速器设备配置。

七、专科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业务指标要求适当放宽。

第五部分 spect配置基本标准

一、本市二级及以上或相应规模的医疗机构可申请配置spect,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暂不配置spect。为支持社会办医的发展,业务量、床位设置达到一定规模,具有专科特色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可申请配置spect。

二、医疗机构应有独立设置的核医学科,并具有一定的临床规模,其临床各科应具有较高的水平。医疗机构原则上应有心内科、肿瘤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泌尿外科等临床科室(专科医疗机构除外)。

三、核医学科至少有3名专职医师或技师,并配有熟悉放射性药物的医师或药师。科室负责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核医学工作经历并接受相应培训;所有业务人员必须接受spect岗位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或培训证书。上述所有人员不包括回聘、兼职和顾问。

四、医疗机构应配有助理工程师或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设备维护保养和基本修理。

五、spect用房及其辅助用房,必须达到安全防护及环保等相应部门检查的审核标准,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

六、如上述各类人员和条件尚未达到要求,应先上报切实可行的 调配计划。申请配置单位应在领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前人员到位,并通过系统培训,取得相应证书。

七、配置第1台spect的医疗机构,年门急诊量>4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8000人次,年手术人次数>2000例,或年门急诊量>40万人次;

八、配置第2台spect的医疗机构,单机年检查量>3000例;至少有5名具有核医学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九、配置第3台spect的医疗机构应为三级医院,单机年检查量>3000例;至少有8名具有核医学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为硕士生导师。

十、配置第4台spect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为三级甲等教学医院,单机年检查量>3000例,至少有10名具有核医学上岗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为博士生导师。

十一、专科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业务指标要求适当放宽。

第六部分 乙类设备阶梯配置标准

大型医用设备阶梯分型为科学研究型、临床科研型和临床实用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服务量、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按阶梯逐级有序对应配置适宜机型。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申请新增、更新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一、科学研究型

科学研究型指同类设备中的尖端设备,主要用于领先科学研究和临床新技术开发。

配置标准:科学研究型原则上配置在本市科研、临床水平居于前列的三级甲等综合或特定专科医院。医疗机构的相关学科是上海临床医学中心、近三年相关学科曾获省部级科研二等奖以上、上海医学科技奖一等奖或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上的研究工作。

二、临床科研型

临床科研型指同类设备中能满足特定临床和研究工作需要的先进设备。

配置标准:临床科研型原则上配置在本市临床、科研水平处于领先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以及相关学科临床和科研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同等水平的医疗机构。配置医疗机构近三年相关学科曾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以上、上海医学科技奖二等奖、承担上海市科(教)委重点项目及以上的研究工作或上海市科委自然科学基金。

三、临床实用型

临床实用型指同类设备中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临床上广泛应用,性价比较高的设备。

配置标准:临床实用型原则上配置在二级医疗机构,以及首次配置该类设备的医疗机构。

四、具体分型

(一)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1.科学研究型:128排及以上、双源ct和能谱成像ct。2.临床科研型:64排及以下。3.临床实用型:16排及以下。(二)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科学研究型:及以上。2.临床科研型:。3.临床实用型:及以下。(三)医用直线加速器(la)1.科学研究型:容积调强(旋转调强)放疗设备。2.临床科研型:图像引导放疗设备、调强放疗设备。

3.临床实用型:常规放疗设备、三维适形放疗设备、立体定向放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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