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推选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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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中信息沟通不畅、资源配置不均、群众参与度低等问题亟待解决,如何有效整改以提升治理水平?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推选”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推选

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精编推荐 篇1

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

1、当前基层治理体系还不完善。基层党组织统领基层工作能力不强,一些领导班子成员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和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不适应,与群众的利益诉求不适应,与转型目标不适应。

2、群众参与基层治理还相对较少。目前相当一部分群众受传统观念和知识文化水平等因素制约,主体意识非常淡薄,参与基层治理的程度仍然不高、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再加上农民到外地打工的多,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村民不愿去参与村务决策等公共事务,更缺乏主动意识。

3、社会矛盾纠纷压力大、人口管理压力。一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难度加大。近几年来,特别是随着棚户区改造,基础工程大力推进引起了不小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等方面纠纷,因为该类纠纷涉及群众的切实经济利益,涉及部门多,问题具体,化解难度非常大。

4、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资金保障。从眉县目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经费来源看,最重要的渠道是依靠政府拨付,这些资金对于范围广,种类复杂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九牛一毛,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正常开支。

5、提供服务能力相对不足。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权利意识的增强,需要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多样化、优质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的社会服务。 

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精编推荐 篇2

一、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与面临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群众更加个性化、更加差异化的需求相比,在思想认识、治理能力、治理方式及干部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陈旧。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仔细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二)基层基础薄弱。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立马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三)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设计不够系统化。随着此次机构改革完成,县级综治部门被撤销,综治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衔接,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立马,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立马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收集的低端层面,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四)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接处警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二、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仔细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幸福驿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举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励各镇(区、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打响基层善治的邳州经验、邳州品牌。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三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逐步将城管、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公共视频监控接入110指挥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信访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驾驭全局治安能力。

(三)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一是拓展“党建+”模式,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党建要融合“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网格、大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探索“党建+群团”“党建+社工”“党建+网格员”等工作模式,采取“群众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第三方验单”的公共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至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创新精准化服务模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一般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精准分区分类服务管理。在扶贫、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提供精准化社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实现技术智能化,以科技主导基层治理。科技从来都是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用智能化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科技含量,做大做强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投入保障。一是明确专项资金。要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资金适用范围、扶持方式、使用原则、法律责任等,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倾斜,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二是壮大队伍力量,凝聚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政法综治队伍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进修、岗位交流等培养机制,在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矫正帮扶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建立专门性从业入门培训课程。三是筑牢基层基础,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心理疏导、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基层服务治理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共建共享基层治理平台,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最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和管理。

此外,还需要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精编推荐 篇3

一、目前我乡乡村治理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乡乃至全县的乡村治理主要是以乡政府为主导的国家机构和村(社区)自主组织相结合的治理方式。乡村治理主体主要有乡政府中层以上干部、以村(社区)支书、主任为代表的“地方精英”。他们一起对乡村的经济、社会、文化、社会事业进行管理,具有很强的行政化、强制化特点。一般民众参与度不高,乡村的治理权力主要集中在本地精英和民众代表手中。例如:XX社区某段时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需进行环境整治,对于这样一个决策问题,往往是由乡政府提出整治通知,派驻干部下村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整治事项,形成统一意见和方案后,在各小组落实,一般参与人员主要有:1-2名乡镇干部、1-2名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全体小组干部。偶尔会有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不过参与度不高。

二、目前我乡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村民自治程度较低。各村(社区)干部、群众对辖区内的事务管理,有较严重的等靠要思想,自治活力不足。一是由于传统的政府主导的乡村治理模式下,存在利益瓜葛和权力垄断,甚者出现寻租现象。基层政府不愿意下方过大权力给基层自治组织。二是村(社区)自治主要体现在村 “两委”班子自治,群众参与度低,导致村(社区)管理人员过多、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在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方面,公共权力行使不规范,治理主体的决策和权力实施过程中缺少必要有效的监督,造成治理的目标难以实现,农村社区发展较慢。 

(二)基层自治组织自身建设不完善。一是目前我乡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主要是以“村两委”研究制定、落实乡村各项事务,村监委负责监督。实际操作过程中,“村两委”表现比较强势,村监委对本村事务监督弱化。不能独立自主开展村务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受村主要领导制约。二是村委会设置的管理部门多而散,人员多,不能集中力量,办事效率低,会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优良的乡风民俗不断弱化。优良传统的乡风民俗在乡村治理的约束性不断减弱,以前村民自觉筹资投劳,进行村公共设施建设,遇到争端和利益冲突,总会相互礼让,随着市场经济的兴盛,村庄道德规范被物化。今年新完善的村规民约要在乡村治理发挥作用,成为群众共识,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 

(四)集体经济薄弱,缺乏治理经费。我乡大多村(社区)的集体经济较弱,有的小组甚至负债亏损严重。乡村治理保障资金投诉是关键,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了乡村治理的基层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难以达成预期自治目标的实施以及达成。 

三、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的对策及建议 

(一)注重改善和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经济社会进步。在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既注重调动村(社区)内部的力量,充分发挥农民个体以及各种农民组织的积极作用,又积极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投入扶持农业和农村社区的发展。这样既显著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状况、缓解了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又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民主意识,提升了农民的参政能力。 

(二)提升基层政府服务农村的意识和能力。乡镇政府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在乡村治理中起到制度性和导向性的作用。基层政府机构要以实现农村和谐为目的,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实现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同时着手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严重滞后的问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少有所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的居住区。 

(三)完善社会组织自身的制度建设。社会组织作为农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民主力量,其参与乡村治理有利于推进乡村的民主化进程。因此,应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拓宽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渠道,提高社会组织对乡镇治理的参与度。一方面,各类农村社会组织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制度完善和创新,提升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为有效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保障; 

另一方面,要注重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为农村社会组织和基层政府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治理和社区建设的意愿和能力。现代乡村治理以培育农民、发展农村为重要目标,因此要顺应农民群众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意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对乡村治理的有效参与。乡村治理还应该充分尊重农民对社区建设的意愿。 

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精编推荐 篇4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体制机制转型发展,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不断出现并快速发展,非公经济已经成为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全国超过80%的劳动力在非公经济组织就业,大量的经济、科技、人才资源开始被国家之外的社会主体所掌握。在社会服务和治理方面,人民群众也有了更多的需要和诉求,这就要求我们改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治理模式,逐步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类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治理格局。但是,在基层,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受人力、物力、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制约,社会综合治理问题较为突出。基于此,本组学员围绕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这一主题,进行了结构化研讨,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形成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缺位,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四十年改革开放大潮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取得新发展,但我们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却相对滞后,有些基层党组织力量薄弱、组织涣散,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逐渐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员干部队伍老化严重,干群关系联系不紧密。基层党组织新老更替缓慢,新鲜血液严重不足,组织活动方式缺乏创新,跟不上新时代发展要求;党务公开、村务公开、集体表决等事项流于搞形式、走过场,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决权未得到充分保护和彰显;面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和言行,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抵制不坚决,没有起到应有的领头雁作用,一定程度上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和政府公信力降低。

2.党组织覆盖率不高,活动阵地日趋狭小。在基层非公企业和其他社会性组织领域,党组织延伸不够、触角不宽,部分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党员管理机制不畅,党员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3.思想文化建设不够,意识形态工作基础薄弱。在基层,过多地强调经济社会发展,忽视了思想文化建设,宣传社会正能量的典型事迹少。宣传方式创新不够,政策公开宣传力度不大,导致疲于被动应付,社会治理效果不明显。

(二)基层社会主体力量单一,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备。

1.群团组织培育不规范,发挥作用不明显。在基层,妇联、团委、工会等群团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不清晰,没有配合基层党组织发挥应有作用。

2.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治理能力不强大。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治理的需求主体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而供给主体单一化,其他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太过薄弱。法律援助中心、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等专门性的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社会治理能力严重欠缺。

3.政策保障措施不到位,治理机制不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不完善,投入和保障不足,治理能力不匹配,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三)基层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主体性发挥不充分。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必须依托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对人民群众主体性激发不够,所有的治理都指向政府,过分放大了政府职能,造成政府不堪重负,治理效果适得其反。

1.人民群众主体意识不强烈。基层群众自觉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权责观念不强。加之对政策的把握和接受能力有一定局限,特别是在涉农惠农方面,由于政策宣传的透明度不高,导致群众对政策执行情况存在认识误区,片面地看待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社会治理行为。

2.村民自治权益保障不充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广大村(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层自治和基层服务管理方面想得少,做得更少。在民主决策时候,参与的群众代表人数越来越少,代表范围越来越窄,导致基层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减弱。

3.基层治理奖惩机制不完善。由于基层治理主体权责不对等,对破坏社会治理秩序的行为,缺乏有效惩戒手段。特别是对一些缠访闹访行为、基层黑恶势力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自治、德治和法治的有效统一。

二、原因分析

(一)基层党建发展相对偏慢。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才能更好地指导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现阶段,我国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党员干部老化,工作方式固化,没有及时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不强,不能有效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二)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有待提速。公民是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只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才能保证法治社会建设顺利进行。在广大基层地区,群众法治意识还不强,甚至存在信访不信法的情况;加之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周期长、成本高,群众难以接受,导致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受阻。

(三)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尚不健全。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社会治理主体趋向多元化,传统的治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这就要求培育和发展更多的社会组织,保持独立性参与社会治理。虽然党和国家在社会治理上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市场参与度远远不够,社会治理服务体系还有待创新和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治理基础。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思想建设,在提高基层党员服务意识和政治意识的同时,对社会群众开展思想宣传、道德引导,提高群众的公民意识、权责意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二是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基层党建工作要虚工实做,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强化党员服务意识、先锋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干部梯队培养,优化干部年龄和专业结构,建设一支懂农村、爱农村的专业干部队伍。

2.加强舆论宣传建设。持续加强传统阵地建设,利用宣传栏、板报、村村响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开拓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舆论阵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方面的思想宣传。

3.强化社会组织建设。改变过去政府一元化治理结构,增加社会治理资源供给,重点要引入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培育发展理事会、协会、合作社等多种类型的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把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二)激发群众民主意识,提升自治水平。在制度设计上,逐步给基层自治组织减负,实现去行政化,把基层自治组织工作重心转移到为民服务、民主管理上来。真正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充分激发群众自治主动性。严格按照共同协商、民主决策程序贯彻落实,严禁少部分干部和代表“屋内”拍板,增强群众责任感和使命感。制订科学合理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按照村规民约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丰富发展乡土文化,通过民间文艺活动、道德宣讲活动、优秀评比活动等,大力宣传弘扬正面事迹,抨击惩处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

(三)完善治理体制机制,优化治理格局。通过多方联动,形成优势互补的合力治理格局。

1.强化法治理念。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要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和邪教组织的排查和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2.完善治理平台。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网、农村管理网、治安防控网三网融合;完善全方位音视频监控平台;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平台,加强基层综治信访中心的建设,推进阳光信访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和提升。

3.优化治理模式。引导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逐步完善基层党组织联建机制,强化明晰基层部门职能,整合各方面资源,实现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事务共商,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从而达到优化公共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水平。 

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精编推荐 篇5

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心,统筹推进乡镇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近期,通过调研发现,在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治理理念不深入。城乡各类治理主体的热情和主观能动性不足,“重管控、轻服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通过提升治理水平改善民生的办法还不多,群众满意度还有提升空间。二是基层基础不扎实。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三是治理机制不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不足,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四是队伍管理不精细。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且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较低,受制能力素质,仅能应付常规工作,对于创造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建议:一是转变治理理念,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党群服务中心(站)等基层服务阵地,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通过开展“书记一号工程”、“六共六促”等实践活动,推动各级党委、各级书记走上前台部署、协调、督办,引领带动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资金、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三是完善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探索“党建+社工”“党建+网格员”等工作模式,采取“群众点单、社会组织接单、政府买单、第三方验单”的公共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至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创新精准化服务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基层治理工作中“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减轻基层经济负担,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日趋稳定。四是强化队伍管理,落实社会治理阵地建设和资源保障。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带动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岗位交流等培养机制,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心理疏导、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基层服务治理阵地打造,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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