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有哪些生活习俗(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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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节日1

因为信仰伊斯兰教,回族每年主要过三个重大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节日均以伊斯兰教历计算。每年教历九月为斋月,男满十二周岁、女满九周岁以上的回民,都要封斋。斋戒期满,逢开斋节,这一天从拂晓开始起来,洗大净、沐浴净身,换上新衣服,到清真寺会礼。“古尔邦”一般在开斋节后70天举行。节前家家打扫卫生,炸油香、馓子、花花等。节日当天拂晓,沐浴净身、燃香,换上整洁的衣服赴清真寺参加会礼。结束后,还要举行一个隆重的宰牲典礼,所宰的肉一份自食,一份送亲友邻居,一份济贫施舍。圣纪节是纪念穆罕默德诞辰和逝世的纪念日。相传他的诞辰与逝世都在伊斯兰教历3月12日,一般合称“圣纪”,俗称“圣会”。节日这天首先到清真寺诵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迹,教育回族群众不忘至圣的教诲,做一个真正的穆斯林。这天穆斯林还要做讨白(忏悔)。仪式结束后,开始会餐。

其他节日主要有阿术拉日、登宵节、白拉台节、盖尔德节、法图麦节、亡人节。法图麦节也叫“女圣纪”、妈妈会或姑太节,是一个纪念穆罕默德女儿的节日,在每年斋月十四。由妇女们亲自出动,收敛钱粮,架几个铁锅,熬杂豆粥,烙一些油香或炸油香,请阿訇念经祈祷并赞颂圣女的事迹,之后,让全坊男女老少一起来吃。阿术拉日源出希伯来文,意为“第十天”,一般指伊斯兰教历1月10日。相传该日是阿丹、怒哈、易卜拉欣、穆萨等先知得救的日子;还传说这一天安拉创造了人、天堂和火狱等,因此这一天被视为神圣的日子。公元680年阿里之子侯赛因于该日被倭马亚王朝所杀,这一天又成为什叶派纪念侯赛因的哀悼日。阿术拉节这天,吃各种豆类熬的粥,这叫阿术拉饭,也叫忆苦思甜饭。登霄,是阿拉伯语“米尔拉吉”的意译,原意为“阶梯”。登霄节这天晚上,大家聚集到本坊清真寺,除了礼拜、祈祷外,阿訇还要着重宣讲穆罕默德登霄的意义、情景,讲述真主对穆圣的特别恩赐。另外,云南昆明、巍山、大理、保山等回族地区为纪念清咸丰、同治年间被清军杀害的回民,定农历四月初十日定为亡人节。在亡人节时,回族穆斯林纷纷举行活动,其中昆明回民在南城清真寺集会,由阿訇讲经布道,然后登麻园公墓,恭诵,进行扫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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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民族常用的礼仪2

见面礼。回族见面礼主要是道“色俩目”,阿拉伯音译,原意为和平、平安、安宁。回族人之间用以相互祝贺和问候。其全称问词是“按色俩目尔来坤”,意为“求真主赐你平安”,全称答词是“吾尔来坤色俩目”,意为“也求真主赐平安予你”。这一礼俗源自阿拉伯,据宗教传说,易卜拉欣及其妻子老来得一“圣子”,天使曾预先向他说“色俩目”,此后人们便仿此而行,而穆罕默德传教时期,说“色俩目”已很普遍,并被视作一种“圣行”。唐朝来华的阿拉伯、波斯人将这一礼俗带进了中国,并成为回族先民及回族人的礼俗,一直沿袭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回族凡是晚辈对长辈、幼者对长者、男女互相间,夫妻间,步行者对骑马者、少数人对多数人祝安问好皆用,即或出门在外的人给长辈写信时,称呼上也加上“代色俩目问候”这一祝安词,有些人出门在外,遇到异乡穆民,讲个“色俩目”就等于是自我介绍。双方会喜不自禁,甚至请你去家中作客,替你帮忙办事,正如历史上说的“回来行赉居送,千里不持粮”,就是此意。但如果见了老人不道安,就认为你不礼貌;有人给你说“色俩目”时你听而不答,视而不接就会惹人轻视,还可能引起误会。只有有问必答,才能引起敬慕之情,互敬互爱,促进友谊。

登门拜访时,应首先在门口征得主人许可后,方可进入,万不可冒昧闯入,惹人讨厌。在作客人座时,不能从人前面跨过,应先道声“色俩目”,要宽让,再坐下。在家中接待客人时,以喜悦面容相待,应马上沏茶、备饭,不可一见面先对客人说:“你吃饭了没?”“你喝茶不?”、“我给你做饭吧!”等等。上饭前,应先上盖碗茶。沏茶时,应当客人面将碗揭开,再放入茶、冰糖、桃仁、红枣、葡萄干、桂圆肉等,倒人开水再加碗盖,用双手捧递给人。这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同时暗示客人,这盅茶不是别人喝过的。

“洗三”。小孩诞生以后要“洗三”,即请亲邻来吃羊肉臊子长面,表示祝贺小孩平安无事长命百岁。四邻在“洗三”这天给生小孩家送长面(现时也有以挂面代替)。

“命名礼”。回族的命名礼主要请阿訇给小孩取经名,大都取自伊斯兰教圣人的名字,如男的有阿里、努哈、穆萨、尤努、尤苏夫等;女的有阿永、法图麦、色麦、麦燕等等,以图吉利。

“抓周礼”。回族举行抓周礼(也叫岁礼)时,要蒸岁糕,同时要摆放一个大红桌子,上面放上钢笔、笔记本、《》等东西。孩子如抓到《》就意味着将来是阿訇。

回族禁忌习俗3

回族的禁忌习俗,主要有三大类:

在饮食方面,禁食猪、狗、驴、骡、马、猫及一切凶猛禽兽,自死的牲畜、动物以及非伊斯兰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烟、喝酒等;

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

在社会行为等方面,禁止放高利贷,玩赌等。

一、回族的禁猪习俗

猪是回族群众最为敏感的一个问题,也是回族风俗习惯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无论遇到什么压力和阻力,始终未改变回族禁养猪,禁食猪肉的习惯。

二、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习俗

回族在饮食方面,除了禁食猪肉外,还禁食狗、驴、骡等不反刍动物的肉,禁食凶猛禽兽和自死的牛、驼、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动物与飞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诵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动物等。

禁食血液

在伊斯兰教还未产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为一种宗教禁忌。他们认为人的灵魂存在于血液之中,吃血是渎神行为。

禁食自死物

是人们在生活中积累的一种经验,怕食物中毒,后来被写进《》,带上了宗教色彩。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刘智在解释禁食自死物等规定时说:“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气质之性。本然之性对人生有益,而气质之性是由血气而生,为贪恶嗜欲之性,有累于人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后食,这是为了去其血气。”

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经过长期的发展,非常注意饮食的选择。清代我国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至圣实录》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驱使而不可食者三,马、骡、驴也;可以驱使而复可以食者二,驼与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驱使者,羊也。”这就逐步养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习惯,也养成了不吃马、骡、驴肉的习惯。现在回族对那些性情恶劣,喜吃污秽,形状怪异、暴目、锯牙、钩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狮、猿、猴、猫、鹰、鹞、鸷、刺猬、熊、蛇、田鸡、黄老鼠等等,对这些东西一律不吃,除非在万般无奈,保全生命时,可以少吃一点维持生命,但不能吃饱。

回族对可以食的牛、羊、骆驼、鹿、鸡、鸭、鹅、鸽、鹑、兔等畜禽,也要请阿匐或懂得宰牲规戒的穆斯林来宰,形成了宰牲定制,即宰前,要洗大净和小净。如宰牛、羊、驼时,须用绳子捆绑其两条前腿和一条后腿。并将这些可食畜禽摆成头南、尾北、面西的姿势,宰牲时必须先念诵真主名,俗称“道太斯米耶”:“比思敏俩习,安拉乎艾克白尔!”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后切断畜禽的食管、血管、气管,待控净血液之后方可剥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滚水烫皮、烫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杀的牛、羊、鸡等畜禽。

回族这种特别讲究的宰牲习惯,从古至今一直没有改变过。在元代,成吉思汗开始制定了一条重要的禁令严格禁止用断喉法杀羊,凡宰羊必须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违者要处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窝阔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坚持这条禁令。由于这条禁令有悻于回族宰牲的风俗习惯,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对。他们不向朝廷献贡物,迫使统治者收回了这条禁令。

回族对食海里的动物也有很多讲究,不吃形状不端的水族鳞蚧、螃蟹、鲂鲨、鲸、鳘等,不吃那些食小鱼的大鱼。要吃有头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鳞的鱼。如鲤、鲫、草、链等鱼。对这些鱼类吃时也不屠宰,认为鱼的血气在水,离开水,血气之性即无,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说过:“我们可以食用两种非屠宰动物:鱼和蚂蚱。”回族一般不多吃鸽子肉,传说鸽子保护过穆罕默德,所以回族当中有“吃鸽子肉要用金刀来宰”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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