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例【汇编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参考阅览】此篇精品资料“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范例【汇编4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第一篇】

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

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群”微信群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严肃信息发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内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微信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省直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负责建立、维护和日常管理,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遵守微信群管理规定。

2.微信群设置管理员,由省直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有关同志担任,负责群活动的监督、违规处理;负责督办、监管群内发布信息,如发现不良信息,有权删除、更正、引导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负责群成员管理,包括审核人员入群、规范群成员命名等操作。

3.群成员原则上由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建工作指导员组成,每个行业协会商会需要有1人在群内接收工作通知,未经工作群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邀请他人入群。

4.群内实行实名制,群昵称统一改为“行业协会商会名称+本人姓名”。群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退群的,应主动与群管理员联系做好备注,并确定1名本协会商会其他同志补充入群,做好党建信息接收传递工作。

5.微信群主要用于发布党建工作信息,可转发的内容包括: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国家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指示及重要讲话精神等。凡涉及工作请示、汇报、指示、命令等涉密内容,应严格按照保密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6.每位群成员严禁发布违反党纪国法,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信息内容;严禁发布生活信息、商业广告,以及未经核实的信息;严禁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及其他有害信息;严禁发布涉及他人隐私信息。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每位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严禁转发推送涉密或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确有必要需发布信息时,需经群管理员审核后发布。群公告没有要求“收到请回复”时,群成员认真查看通知即可,不用回复“收到”。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第二篇】

1、务实、效率、正面,重在价值分享。

2、倡导“干货”分享,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

3、发布衣车和缝配件行业相关新闻,新工艺新产品报到。

4、鼓励分享时政、财经、科技等有价值信息,资料请在200字内,超过则使用链接分享。

5、能够发广告,但同样资料仅限发布一次。

6、严禁发布反党反政府负面消息。

7、允许发图,图片资料健康,不得有反动、色情等资料,不可恶意刷屏。

8、聊天资料不得包含任何恶意人身攻击行为,在群里漫骂他人,出粗言者。

9、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所有管理员均有权随时终止政治话题。

8、晚上23:30至早上07:30休息时间段请勿群聊。

1、深缝协**群只加协会会员单位,非会员非请勿入。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1、礼貌聊天、团结友爱;

2、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职责;参与本群即证明您已经阅读并理解本规定条款;

3、服从并监督管理员的管理,对管理员执行管理权力有异议者,可向群主或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4、聊天敏感资料尽量避免直接使用关键词,用通假字,符号代替;

5、聊天资料包含私密信息或别人不便加入讨论的,能够在群外私聊;不想参与群内讨论时能够暂时屏蔽群消息;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全市微信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微信群主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群内信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微信群主要履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守护网络文明,规范群内信息发布,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二、群内严禁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坚决不转发、不传播、不散布未经官方证实及来源不明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煽动、阻挠、辱骂群内成员,群主发现上述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各群主及管理人员要增强对网上各类有害信息的敏感度,特别是在推进“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进程中,对于未履行微信群监管、管理、报告职责的群主,公安机关在追究发布违法信息人员法律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

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第四篇】

各系(部)、部门:

近日,有人冒充校领导申请加入某些部门QQ工作群,易引发意识形态安全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管理,牢牢把握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工具在学校工作部署、沟通联络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各工作群内容规范、信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QQ、微信工作群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群运行管理

1.工作群实行归口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本部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工作群的运行管理,工作群命名须得体、妥当。

2.工作群实行专人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QQ工作群、微信群的主要责任人,“群主”是运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群内发布的信息负责。

3.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退出制度。QQ群、微信群成员须为工作范围内的人员,入群人员必须经群主电话核准确认,群内人员需实名。如群成员因工作变动,应主动申请退出相关工作群。

二、规范工作群信息发布

1.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应与工作有关,主要发布各类工作性通知、活动以及宣传、教育等信息,禁止发布与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禁止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2.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重要信息发布须经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禁止发布包含涉密文件标题、发文字号、主要内容、传达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文字、图片资料,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禁止讨论相关敏感话题。

3.工作群内成员交流须坚持理性表达、文明用语,禁止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禁止发布骚扰、广告信息,禁止传播低俗、暴力、恐怖等有害违法信息。

三、落实工作群责任监管

1.各单位、部门须加强监管力度,对群内成员重新梳理核实,逐一明确身份,对于一些僵尸群、无人管理的工作群及时予以清除。

2.各部门须加强本部门所属QQ群、微信群的正面引导,强化思想引领,发现苗头性不良言论予以及时制止。

3.各部门须对本部门所属QQ群、微信群进行时事动态管理,对管理不严、信息发布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QQ群、微信群,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8 2388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