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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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许昌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文广旅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在我市文化旅游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老年人防诈骗“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化旅游场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A级景区34家、民宿2家,星级酒店9家,旅行社法人社及分社100家。通过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我市文化旅游机构经营良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等欺骗老年人问题,暂未发现其它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此项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下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以责任制为抓手,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网络巡查,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旅市场环境。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也积极行动,成立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明确任务,聚焦重点问题。根据行业领域实际,加强对文旅市场各类经营单位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线索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以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领域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多措并举,确保行动成效。专项行动中,一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结合省文旅厅“闪电 1 号”行动,按照市文广旅局统一部署,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扫黄打非”等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对省文旅厅移交的快手号“河南一起旅游”和抖音号“许昌中州国旅--咸鱼妹妹”2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线索进行核查,未发现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二是县市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以集中检查、分包紧盯为主要执法手段,对所属区域内旅行社、保健品康养机构进行“拉网式”实地排查,责任到人、盯点到户,监督分包单位经营动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推动线上线下共同治理。襄城县文广旅局在携程、同城、驴妈妈、去哪玩、飞猪、百度推广、微信平台等APP上,通过搜索关键字重点对我县出发的旅游线路进行线上摸排,对旅游车辆出发聚集地、旅游景区周边旅游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东城区文旅体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相关台账,摸排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隐患,严查文旅领域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并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提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400多家次,发现处理移交线索2条。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将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对反诈宣传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反诈宣传意识和责任感。一是市局机关、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局直单位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各单位干部职工和管辖领域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坚持宣传为先,扩大受众面和知晓度,通过市属媒体、网络媒体发布整治工作重点,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74-12345),摸排和征集违法线索;通过微信工作群,将打击整治方案、典型案例、工作要求推送给旅行社、艺术品经营等市场主体,督促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市博物馆发挥现有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平台、LED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对涉老反诈相关法律、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通过涉老诈骗案例讲述、诈骗套路大揭秘、“关爱老人 严防诈骗”重点提醒,充分展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坚定决心和现实成效,扩大涉老反诈社会面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市考古所通过微信群,大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向退休职工宣传讲解诈骗的主要种类、作案手法,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切勿贪图小便宜向对方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存款、账号、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不轻易点开链接和告知陌生人验证码,如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与亲属、朋友等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二是襄城县、魏都区文广旅局、市群艺馆等单位积极发挥文化艺术专业人员专长,编排、制作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短片,提醒广大群众吸取教训,增强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面向全市人民群众开展反诈宣传,提升群众反诈意识。6月,东城区文旅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在管委会官方公众号发布防骗案例,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同时在辖区游园广场、沿街门店、商住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老年人防骗专项宣传活动。6月15日,魏都区少儿图书馆利用宣传版面、宣传页在门前面向接待的群众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许昌塔文化博物馆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广场向广大老年群体普及保健食品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防诈资讯,提升老年人防诈能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展出宣传版面32块(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平台发布(转发)涉老诈骗案例(或知识)20余条,实地发放宣传页等材料1100余份,播出防诈宣传标语约900条、累计600小时。
三、下步工作
为防范和打击养老诈骗行为,维护我市文旅市场秩序,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处罚宣传力度,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构建长期监管机制,持续开展以下四项工作,推动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对象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诈骗防范政策解读,健全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养老诈骗公益知识,播放防范养老诈骗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涉及文化旅游领域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养老诈骗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景区、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旅游景区、旅行社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旅游景区、旅行社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第二篇】
为提高辖区内老年人的防骗、识骗能力,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5月26日,我区组织区综治办、区社会事务办、**山派出所、社区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到金屯社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采取集中宣传、悬挂横幅、讲解等形式开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活动中,**山派出所民警及工作人员针对老年人辨别能力弱、安全上网和防骗知识不足,子女大多不在身边,遭遇诈骗无法第一时间求助等问题,着重向职工群众及老年人讲解了养老诈骗的常用手法、作案特点、防范方法等知识,引导职工群众及老年人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提醒老年人保持清醒头脑,不要随意透露自己和家人的重要信息,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借给他人使用,不要让他人操作自己的手机,对主动上门送礼物的人员要避免接触,遇到可疑情况,多和子女商量、找社区干部求助或立即报警,让诈骗分子无可乘之机。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55份,悬挂宣传横幅10条,小礼品132份,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区老年人的防诈骗意识,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好老年人群体的“钱袋子”。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第三篇】
为帮助老年群众守好“养老钱袋子”,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9月1日,黄埠镇组织镇综治办及志愿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促进老年人提高自身防骗能力”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宣传折页、张贴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宣传海报、入户讲解养老诈骗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详细讲解了养老诈骗的相关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以此引导广大群众要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及能力,防止养老诈骗案例的发生,切实筑牢防范养老诈骗“防火墙”。
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宣传折页260余份,张贴典型案例海报40余张。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全民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良好社会氛围。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第四篇】
在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与省林业局组成的督办组的指导下,我市针对金华公司浆纸林木被盗伐的情况,制订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并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重拳出击,从打击盗伐林木团伙入手,进而清理打击非法收购木材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金华林木被盗抢的问题,恢复了林业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了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打击盗抢林木,喜报频传,战果不断。据统计,截止7月31日,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24宗,破案19宗,摧毁盗伐林木犯罪团伙8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4名,逮捕12名,抓获批捕在逃犯1名,判刑2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起,查处42起,扣押各类车辆50多辆,缴获被盗、非法收购运输木材943立方米。其中,7月10日至7月31日,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宗,侦破1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逮捕1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宗,查处4宗,扣押各类车辆10多辆。有力地打击了盗抢林木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整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整顿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行为,震憾违法分子。据调查,全市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有68家,无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点)有11家(点)。这些木材经营(加工)厂家(点)个别存在着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为了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我委自7月10日起安排人员对这些厂家(点)进行了公开或秘密监视,并从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起开展清理打击工作。截止7月31日,共彻底推毁了3家无证厂(点),迫使5家无证厂(点)自行拆除了加工木材设备,没收了吨非法收购的木材,另外,有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毁和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和一些有木材经营许可证但非法收购木材的厂家。做到发现一家,推毁一家,决不手软。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儋州市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精神,依法打击盗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在深入分析了金华林木被盗的原因之后,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开展整治行动: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为了充分利用可利用的力量,形成合力,达到彻底打击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我市经过多次研究,制订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
于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盗抢林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和《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实施方案》等方案,成立了由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张广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政法、司法、检察、公安、市农委及各镇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行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群众。为了教育广大群众,我市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一是广泛开展送法下村活动。针对中北部地区盗抢浆纸林的不良势头,我市在海头、排浦等镇张贴了通告和标语等,并派员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除了宣传打击活动之外,还对案例进行报道。如:5月27日,利用电视台对排浦镇昌王村盗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十分钟的专题报道;6月29日在排浦中学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公开处理大会后,通过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和儋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反面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
(三)整肃内务,规范管理。针对内务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市为了做好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治理工作:一是要求金华林业公司加强内务管理,规范报案和办事程序,切实做好林业员的监督工作,预防内外勾结的现象发生,配合好专项打击行动;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放行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的审核、发放制度,堵住上述证件管理的漏洞,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打击小组成员业务水平,确保专项行动打出成效,打出威风。
(四)特设特情,全面监督。为了全面掌握各地发生的盗伐林木,及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具体情况,我市一方面从正面上派出市森林公安局和市农委森林资源管理科的人员到重要的地区、重要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同时,要求金华公司林业员在各自管护的林地进行看护:一方面在发生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各镇及各农(林)场,以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立特情耳目,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涉及林木、木材的违法犯罪情况。
(五)高压治理,重拳出击。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盗伐浆纸林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违法犯罪分子破坏浆纸林的特点,我市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在案件多发的地区和重点部位埋伏守侯,先后在东成、海头、排浦等地,抓获了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嫌疑人胡永光等,并成功摧毁了长期在东成镇、海头镇、雅星林场等地作案的8个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团伙;二是
实施全线围追堵截,全方位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非法运输木材的情况,我市制定了点上查、线上堵、面上控的综合打击整治方案。组织两个巡逻防控组昼夜在海头镇、排浦镇等重点镇设卡拦截,给违法犯罪分子布下了天罗地网;三是全面清理打击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打击行动,我市在治理浆纸林被盗的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控制了态势,恢复了林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原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人员并入各镇设立的“农业服务中心”后,没有重新设立新的木材检查站,也没有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对各重要路段、各重点地区进行有效管理,致使木材流通领域(包括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出现了“真空”现象。
(二)盗伐林木行为经过整治后,有组织有预谋盗伐林木的团伙已销声匿迹,但由于林农种植的浆纸林已到成熟采伐期,林农在采伐自己种植的林木的同时,往往顺手牵羊趁机盗伐金华林木,在下半夜用牛车运到木材厂出售,给打击行动增添了不少压力。
(三)金华林业有限公司经过内部整治、规范管理之后,林业员在报案方面虽然比过去有所好转,但依然未尽人意,没有达到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情况汇报给市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造成参与打击行动的相关部门没能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四)整治及长效管护经费严重短缺,对专项整治行动及长效治理、解决金华林木被盗抢问题,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省林业局从技术等业务上,支持我市继续开展打击行动,确保打击行动打出更大的成效,确确实实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省林业局对我市森林公安局的建设给予帮助,尤其在经费及人员编制方面,给予解决,以便更好地发挥该单位的职能作用。
(三)协助我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科学管理森林资源之目的,巩固专项打击行动成果。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第五篇】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消费不断上升,一些不法分子把非法盈利的目光也聚焦到老年人身上。近年来,各类假借“养老”之名的欺骗犯罪高发,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影响了社会稳定。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肥西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助推平安肥西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机制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第一时间制定《肥西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注重人力保障,确定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主抓,并明确刑庭一名同志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等工作任务,并适时与县专项办对接,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防骗意识
通过老年人喜闻乐道、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滚动屏等多媒体手段发布涉老诈骗的提示、预警信息,在院机关和三个派出法庭的宣传栏张贴海报,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话术”。同时,坚持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借助庭审机会,现场以案说法,借案普法,向相关人员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发挥审判职能,全力追赃挽损
对近年来已结、未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按程序进行处理。对正在审理的一起涉保健品养老诈骗案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把握审判工作重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合议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执协调力度,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
发出司法建议,参与综合治理
把案件办理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加强府院联动,就实践中易发多发的“保健品”领域养老欺骗犯罪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养老欺骗犯罪的综合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