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补贴发文章范例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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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补贴发文章范文【第一篇】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制度改革,这5项改革均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启动这五项重大人社制度改革。

最低工资调整正制定方案。

据了解,目前我省有关部门已着手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案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实施办法,年内将出台并实施。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出台时将会第一时间对外公开,并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了解到,在社保方面,省人社厅今年将指导各地调整完善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政策和待遇标准。

出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意见;在劳动关系方面,职工较为关心的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正在制定中;并指导各地落实调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作。

此外,今年我省的社保卡发放将超过4000万张,合肥市已经率先启动金融社保卡功能。

毕业生就业率或低于去年。

还有一个月,2015届高校毕业生将大批走出校门谋求就业,今年我省的就业形势如何?记者从省人社厅就业处得知,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数量预计在30万人左右,加上去年毕业未就业的人数,总人数将达到万人,就业形势稳中趋缓。

“就业压力可能会比去年略大。”该处负责人表示,就业更难一方面是受到经济大环境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相对减少;另一方面,由于今年春节较晚,企业开工、学校开学均比往年迟得多,因此留给企业招聘、毕业生找工作的时间更少。

探索创业服务衔接机制。

日前,省人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创业服务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决定共同建立创业服务6项衔接机制,统筹、整合、叠加各部门扶持创业的政策、资金和资源,进一步促进青年创业工作。

这6项机制是创业政策宣传衔接机制、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创业培训对接机制、创业贷款对接机制、创业数据共享机制、部门定期会商机制。

我省将通过在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工商登记服务窗口摆放宣传资料,在人社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网站开设专栏,进一步拓展创业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工商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劳动用工、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信用等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共同为创业者提供服务、落实政策。

乡镇补贴发文章范文【第二篇】

根据_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_人社发〔_〕_号)和_市人民政府《关于_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_〕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_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_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_〕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_政办〔20_〕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_〕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_市_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_党委决定从今年x月1日起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_、自治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_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的通知》(_r22;201xr23;_号)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与工作实绩、宗教事务管理、维稳任务轻重等相关工作紧密挂钩。

二、发放对象。

按照_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发放范围为所有在职在岗、考核合格的乡级干部(含挂职干部)。具体包括:在职在岗、考核合格的乡机关及站所干部、乡中小学教师、乡卫生院工作人员。

三、发放标准。

按照_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及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的通知》精神和_[20_]_号文件精神,对我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_元,具体为:党政正职平均每人每月_元,党政副职平均每人每月_元,一般干部平均每人每月_元。结合补贴发放原则的要求,采取分层分类进行发放。

1、强化考核力度,全面推进“龙头”工程,凸显书记抓、抓书记这一关键,党政正职考核实施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业绩点评、综合评定,市委书记谈话制度。2、基层补贴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结合我乡实际,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的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发放办法,对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可多发,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

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四、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

基层干部补贴所需资金,由_财政予以补助,其余部分列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干部基层补贴采取现金形式直接送达,不得以银行卡等非货币形式发放,按月发放,但不随其他收入一同调整。

调(借)离基层工作岗位以及退休人员,从调(借)离或退休的次月起停发。

五、考核内容。

乡机关、站所干部考核主要围绕在推进强基固本、长治久安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坚强堡垒,把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服务各族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骨干力量。

1、执行党组织决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觉维护、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策。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较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勤谋善思重落实,带头争创佳绩。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使基层干部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乡机关和站所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

3、包片包户包责任,带头维护稳定。认真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乡机关和站所干部分片包户,入户率、掌控率100%,维稳责任覆盖。“四知四清四掌握”、综合治理等各项维稳措施到位,对村民家庭、流动人口、重点人员、出租房屋、宗教活动、商业网点、土地承包、务工人员掌握准确。社情动态、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研判、早报告、早控制。

4、知人知心知民情,带头服务群众。乡机关和站所干部一年三分之一时间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思想动态、生产情况、生活状况。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较强,自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5、廉洁、勤政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坚守岗位,工作不拖拉、效率较高。注重团结,注重大局,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法律法夫,遵守组织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积极参与争先创优活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积极争当先进。

六、考核程序。

基层补贴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要严格考核,切实做到考核称职的才能奖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积极工作的予以多奖,倡导想事、干事、干成事的良好风气。

1、考核原则。

(1)、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与平时的工作、各类考勤相结合;

(2)、公开、公平、公正;

(3)、注重打基础的实绩、利长远的潜绩;

(4)、鼓励真抓实干、坚持原则的干部。

2、乡机关干部与站所干部一并考核。乡机关干部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站所干部考核由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主要根据考勤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分管领导意见等,以乡党委考核意见为主。乡中小学、卫生院工作人员,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负责考核,经乡党委审核定等。

3、基层补贴资金集中管理。进一步理顺站所关系,加强乡站所管理。乡干部基层补贴,按财政保障体制统一拨付到乡集中管理,做到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市委将收回或扣减专项资金,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乡纪委将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

4、细化发放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分管领导要参与各分管站所的业绩考核,特别要围绕民生建设各项部署进行考核,把维护稳定作为最大的民生保障,把群众对维稳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奖补对象工作实绩、确定奖补标准的重要依据。把完成日常工作、阶段工作任务及考勤情况作为主要指标,重点突出乡机关干部和站所、学校、卫生院干部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实绩。实行每月考核,考核结果由分管领导确认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发放。

5、实行基层补贴发放公示制度。全面落实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各项工作,要将考核结果和补贴发放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形成补贴发放考核激励机制。

七、组织领导成立乡干部基层补贴发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_。

副组长:_、_。

成员: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_兼任,工作人员从机关、站所等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干部基层补贴发放考核的安排部署、组织领导、考核督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有关要求。

1、补贴发放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建立奖补资金发放考核制度。各站所也必须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业绩表彰与严格要求、点评推进工作紧密结合,发放奖补资金时,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乡副职与分管口的站所负责人谈话,站所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谈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对深入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不彻底的由乡党委书记约谈。乡中小学校、卫生院由市教育局和卫生局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2、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可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乡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该干部或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知其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_〕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_〕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_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_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7734036(县人社局)。

7716890(县财政局)。

乡镇补贴发文章范文【第三篇】

为了切实加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农机局和市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实际,对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了自查,现就2015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台(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户,其中耕整机。

台,微耕整机。

台,田园管理机台,手扶拖拉机。

台(其中旋耕机台),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国家资金万元,完成任务的%。

二、政策公开和宣传情况。在市局专栏、县电视台公告了2015年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程序和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和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因目前我县农机补贴申请办理的少,每半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形式仍没有发布。

三、购机者选购机具自主权落实情况。我县农机补贴工作严格执行自主购机,让购机者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企业购机,不关涉群众选择、不推荐补贴机具,切实保障购机者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议价权。

四、补贴资金结算情况。因我县目前申请办理补贴的数量少,没有进行结算,进度较慢,下一步我局采取措施加快结算工作进度。

五、补贴标准执行情况。在操作农机购置补贴程序中,严格执行好了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产品和型号,以《补贴专刊》中经销代理的产品以及该生产企业进入补贴产品一览表的产品为准,无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情况。经销商严格按照《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明的机具配置进行销售,据查,不存在降低配置、减少配置或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套取或骗取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了对经销商机具价格管理,无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和恶性涨价现象。加强了我县农机市场的监管工作,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以及恶性降价销售扰乱市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企业产品补贴资格,并取消经销商销售补贴机具资格。

六、补贴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安排了专人负责补贴信息系统的使用,每办理一个符合补贴申请的,工作人员立即完成补贴数据录入,保证了补贴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补贴机具标志标识和牌证管理情况。在实施补贴过程严格执行了机具的标志标识规范要求;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办理补贴前,即先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挂牌率达到100%。

八、补贴档案规范情况。有专人对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供货表、补贴资金申请表、指标确认书等严格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九、积极协调与农机供货点,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公开了投诉电话和保持畅通,听取农民对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的反映,做好“三包”售后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应。在补贴机具牌证管理中,对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的投入使用前,按要求做好了注册登记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补贴程序,保证公开公正;二是严格执行补贴的价格政策,阳光操作,加强补贴监管,加强惠农政策的宣传;三是求真务实,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将我县的购置补贴资金一分不少地落实到广大农民手中,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不断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乡镇补贴发文章范文【第四篇】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20xx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xx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乡镇补贴发文章范文【第五篇】

人社部发〔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由省级政府确定。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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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川:乡镇干部告别“跑县要钱”

“‘年初跑预算、年中跑追加、年终跑决算’的日子算是结束了。”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党委书记邓异霞近日对记者说,以往临近年终,乡镇党委书记们基本都要守候在县财政局“要”钱。

“为了争取点钱不知道受了多少憋屈。”

自2014年开始,达川区对54个乡镇的财政预算按照人口总数、距离远近、贫困程度、上年实际财力等8项因素,对下一年项目资金统一预算,形成倾斜基层、按因素保障分配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即“财政因素分配法”。

永进乡佛尔岩村距离镇中心13公里,由于是山区村,交通常年不便。

“赶个集就要走三四个小时,修路的钱迟迟争取不到。区里搞了‘财政因素分配法’后,我们村这条路被纳入区重点项目,有了专项修路资金。”村支书潘政说,现在区里每年给村预算2万元经费,还另外补助6万元公共服务支出费用。

“有了这些钱,村里办事有底气。”

周武元在瓦石坪村当了22年村干部,修路资金只来过一笔,还是跑了几年才拿到的,中间“花费”不少。

如今村里不仅有钱修路,还专门设了奖励机制,对养了30只以上土鸡或者10头以上生猪的进行奖励,对栽种果树上规模的也以奖代补。

“最大的感受是不求人。”邓异霞介绍,基层干部有了尊严,乡镇“走读”现象减少。

永进乡距离城区70多公里,进出城来回至少一天,以前因为财力不足,成天耗在城里找“钱”,很少有时间下乡。

“现在,我们不再为干事经费发愁,可以腾出更多时间走村入户。办公经费增加后,食堂建了起来,值班干部不再为吃饭发愁,有效解决了乡镇‘走读’现象。”

达川区纪委副书记宁小礼当过四年乡镇党委书记,深知要钱的辛酸和廉政风险。

“区委从实际出发,敢于打破既有体制,既是给基层干部‘松绑’,也是顺应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抓住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监管。以往以汇报工作名义要钱,少不了请客吃饭、送礼,这些都是滋生贪腐的温床。”

达川区委书记许国斌表示,“财政因素分配法”让涉及民生、农林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不缺钱”。

同时,随着财力下沉乡镇,有效缓解了遗留的债务问题。

乡镇补贴发文章范文【第六篇】

根据宣财字20121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和宣财字20129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张家口市宣化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在我镇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区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我镇直补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全镇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镇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镇共抽查16个行政村,走访农户68户,抽查情况表明,我镇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在区财政局布置对“粮食补贴工作进行检查”工作以后,我镇直补工作人员积极的向镇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布置直补检查工作。我镇工作小组共9位工作人员,分为3组,走村入户检查粮食直补工作。

2、直补通知书、《致村民的一封信》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根据“四到户、六不准”的原则,我镇工作人员将《宣化区人民政府2012年关于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以村为单位全部发放到户,共计发放4000多张;补贴资金已于2012年2月17日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全镇兑付直补资金元;全镇2950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3、操作规范,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镇做到了《粮食直补通知书》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补贴面积、资金核对册》上签字齐全,手续完善,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银行卡丢失,在补卡后未及时向我镇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卡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下去。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乡镇补贴发文章范文【第七篇】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上级政府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乡镇可分为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

在艰苦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9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35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42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

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的划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乡镇财政经济状况、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合理确定。

其中,艰苦偏远乡镇原则上不超过乡镇总数的50%。

艰苦偏远乡镇是指: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交通不便,上下班交通费用较高;距离县城路途较远,工作期间一般住在乡镇等。

各县(市、区)乡镇划分情况,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来源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1月1日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二)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67号)规定享受的'增发生活补贴项目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项目进行归并,全省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如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补贴标准高于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其高出部分暂时保留,待以后调标时再逐步予以冲销;如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低于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按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执行。

(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乡镇工作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六、组织实施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8月10日。

相关内容2。

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下发《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

到今天,已经过去大半年,乡镇公务员工作补贴,你领到手了吗?

哪些人可以领到补贴。

通知规定,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此次可获得工作补贴。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补贴标准不低于月人均200元。

通知说,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所需经费如何解决。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补贴,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

这些地方已经出台实施办法。

根据通知精神,有的地区已经出台针对本地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6月发布《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具体标准为:乡镇工作补贴的月标准为,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200元,满10年不满15年260元,满15年不满20年320元,满20年不满25年380元,满25年不满30年440元,满30年500元。

对少部分条件特别艰苦的偏远乡镇,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核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100元。

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借调等离开乡镇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的时间,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于2015年6月发出相关通知,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

具体标准为: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及经县(区、市,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以上(含设区市)直属部门批准派驻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

江西。

江西省发布《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补贴的通知》,具体标准为:根据在乡镇工作年限,工作补贴分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

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根据乡镇是否艰苦偏远、交通不便、离县城远等因素,各县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和以往工作实践,由当地县(市、区)政府将各乡镇划分为一般乡镇、边远乡镇和最边远乡镇三个等级并报经市政府核准,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据悉,江西九江市和上饶市均已根据《通知》精神正式启动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工作。

有的基层公务员不愿呆在乡镇单位,主要原因是工资比较少,补贴也跟不上,而基层公务员普遍工作条件差、任务重、压力大、上升空间小。

现在,很多乡镇单位都期盼着这一好消息尽快落实。

许多基层公务员表示,补贴虽少,但会显著提高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虽然看似也就几百块,但对于乡镇公务员来说,却是非常实用的,至少可以补贴一点奶粉。”

这份工作补贴,你领到了吗?

乡镇补贴发文章范文【第八篇】

根据青老龄办9号文件的要求,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高龄补贴管理办法,及时对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现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办事处截止2018年第三季度登记在册70---100老人共3706人(其中新增100人,金额27880元),发放高龄补贴1255630元。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申报程序,规范档案管理。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登记备案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身份核实,为老年人提供便利。针对行动自如的老人,通知老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核实;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积极主动与老人及其亲属沟通,并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办理申请;针对长期居住外地的老人,通过电话通知老人或者亲属,采取电话确认、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登记核实。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照片,向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青海省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由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严格实行三级把关。各社区、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高龄补贴登记、审批工作,申请审批表中的内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逐级加盖公章,并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留档备案,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信息档案;同时对辖区内高龄老人基本信息、新增及注销人员信息、资金发放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完善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档案。

(二)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

加强高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街道办事处每月要核查辖区享受政策人员的新增、注销等情况,汇总后统一报区民政部门备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经区民政部门核准,自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补贴,自核准的当季度起开始发放补贴。享受待遇的老年人在省内迁移户籍的,户籍迁出当季度的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季度起由迁入地发放;老年人死亡或者户籍迁至外省的,由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于次月停止计发高龄补贴。

(三)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公布高龄补贴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等,确保辖区内老年人全面了解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登记。

三、存在问题。

1、对死亡人员的注销不及时。在政策执行中,由于老年人去世后,直系亲属未及时上报,对死亡人员户籍注销不及时,高龄老人去世后不需要在社区开死亡证明,社区工作量大,繁杂,无暇跟踪调查;对于在外地去世的老人,在外地办理相应事务后,户口本上未写注销,街道、社区不能掌握老人去世情况,存在老龄补贴追缴问题。

2、老龄工作队伍力量薄弱。街道办事处无老龄工作编制,民政干部工作量大,业务繁杂,出现对老龄管理不到位,增减信息收集不及时。

3、高龄补贴审核存在困难。社区每季度都会张贴温馨提示,告知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进行审核,但因老人长期居住外地,辖区楼院拆迁等情况,登记电话时常有更换,且与辖区派出所户籍管理现对接不便,街道、社区掌握其动态困难,不能及时通知相关政策和审核事项。

四、下一步打算。

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青海省高龄补贴管理办法》(青民发〔2015〕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在政策执行中,严格规范档案、监控高龄人员动态、及时登记备案,切实做好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有效落实惠老政策。

1、街道、社区将利用社区委员微信网格,将高龄补贴等惠老政策,及时在微信群里公布。将温馨提示张贴在辖区各个小区、楼院,并且延伸至各个单元门。并通过前来审核的老人,加大宣传,通知自己熟知的在外地或者在其他地方居住的老人,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视频进行审核,达到严格规范管理高龄老人。

2、街道、社区将协调小区物业,对有老人去世情况的信息及时告知社区。对于老旧楼院,社区将告知门卫以及在每个楼院选取一名楼长,如发现老人去世信息及时告知社区。

xx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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