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十六条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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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十六条具体举措,旨在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能力,促进实际效果。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十六条具体举措”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十六条具体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有关精神,大力弘扬焦裕禄同志"三股劲",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在全区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着力改进会风,严控会议标准方面(3项)

1.减少会议数量。各类会议原则上精简30%以上。凡上级已传达部署到乡办一级的会议,不再重复召开。区委部门、区直单位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能合并或套开的会议不分别开会。严禁以会议贯彻会议、照本宣科、泛泛表态,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

2.严控会议规格。除区人大政协"两会"及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等会议外,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不得召开规模80人以上的全区性会议。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外,不得要求各乡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3.缩减会议时间。开短会、讲短话,各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专项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除区人大政协"两会"及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等会议外,其他全区性会议原则上安排1位区领导作主题讲话,讲话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各类业务工作会、推进会、座谈会等领导讲话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二、着力改进文风,精简文件材料方面

4.严格控制发文。发至乡级的文件要比上年减少30%以上;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结合实际,新增加内容不足30%的,不得发文。除事关长远和全局的重大部署外,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性文件一般不超过4500字,安排具体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各乡办各部门向区委区政府呈报的综合性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专项报告不超过2000字。

5.减少材料报送。除中央和省市有明确要求外,一律不得要求基层搞日报、周报、月报。严禁"上午发通知,下午要情况",严控"头天下班发通知,第二天早上要求报材料;周五下班发通知,周一上午要求报材料",减少基层被动加班。

三、规范检查考评,倡导实干精神方面(2项)

6.严控检查考评次数。区级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同比减少50%以上,全区综合性检查考核由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区委部门、区直单位每年开展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不超过1次。对同一乡办(部门)的同一项工作,上级督查检查考核过的,区级近期不再重复,杜绝"前脚刚走,后脚又来"。

7.改进检查考评方式。倡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和暗访。除中央、省、市、区有明确要求外,不得要求基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强化"一线指挥部"工作机制,统筹督查督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充分运用好"八办"(深改办、防范办、扶贫办、环保攻坚办,重点项目办、"五城联创"办、优化办,"六个专项"办)的一线检查考评结果。

四、严肃调研纪律,坚持求真务实方面(2项)

8.加强调研统筹。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深入下去发现问题、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区级领导同志每个月到所联系乡办、社区调研不少于2天。除全区统一举办的活动外,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不同时或不在一周内连续到同一个乡办(部门)调研。调研课题能够合并的要合并。调研报告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不得要求基层代替撰写调研报告。

9.简化陪同接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4人,乡办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陪同;其他区级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区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乡办只安排1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主要负责同志不参加陪同。调研点一律不做预先安排,不得层层"踩点",打造"精品线路"。

五、着力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方面(4项)

10.坚决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五个重拳出击""六个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不彻底、搞变通、打折扣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和纠正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面对工作任务盲目乐观,"拍胸脯"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工作反复交办、问题屡查不改等问题,确保落地生效。

1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凡是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上单项排名最后1位的,对责任领导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1位的,给予责任领导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排名最后1位的,给予责任领导组织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同时,视情节对主要领导予以问责。

12.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运用好"一中心四平台",厘清乡(街道)和部门职责,紧盯问题解决进度、效果等内容,定期通报奖惩,坚决查纠"该吹哨不吹哨""滥吹哨吹偏哨""吹哨之后不报到""报到之后不履职"等现象。发现问题黄牌提醒、问题整改不到位红牌警告、拒不整改坚决问责,推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改革落地见效。

13.规范微信群、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原则上一个单位只建一个工作群,发言要有内容不得随意刷屏,原则上非工作时间不发布工作信息,因专项工作组建的微信群在结束工作后应及时解散。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设新媒体账号,原则上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不得利用新媒体(含微信群、公众号)变相搞新闻报道,大幅报道本单位领导日常政务工作。

六、合理容错纠错,鼓励担当作为方面(3项)

14.严禁责任转嫁。不得以层层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向下级推卸责任;不得滥用属地管理,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层层转嫁给基层或下级,回避问题和矛盾。

15.合理容错纠错。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情节轻微的,实施"拟问责",抓早抓小,督促党员干部整改问题。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合理容错纠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及时为查证失实的干部澄清正名。加强对受问责干部教育管理,帮助其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按程序予以重用或提拔;对表现不好的,予以调整岗位,可以低于原职务层级安排工作。

16.坚持能上能下。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六个专项整治",重大项目建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凡弄虚作假、拈轻怕重、拖延塞责、闻令不行的干部,坚决不用。对牵头负责或具体承担的工作位居全省末位、全市末位、全区末位的干部,年内不予提拔或重用,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年内不得提拔。

建立健全区委领导下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区委办公室牵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参与,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从区委、区政府做起,从各级领导机关做起,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各乡办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折不扣落实减负要求。对形式主义问题反映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并及时宣传推介干实事、勇担当、作风好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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