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安遴选公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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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安遴选公告篇1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上传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参加笔试。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6月28日至7月7日24:00,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公开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者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名者报名时,应首先登录报名网站并上传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像素为102×126、大小为20k以下),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公开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必须同时在《报名表》附件中上传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报考函扫描件或照片(下载附件3,填写加盖公章后扫描或照相,再复制到word文档后上传至报名网站;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须打印《报名表》两份,供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3.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行为,将随时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须在2014年7月8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报名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7月8日24:00时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7月10日-7月11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笔试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四)若报名人数低于公开遴选职位名额的,相应削减该职位名额。

四、考试

成都公安遴选公告篇2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为业务水平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为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不进行面试,将在笔试后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公安基础知识(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相关事宜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14年7月1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各职位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职位差额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见《职位表》,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差额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的职位,笔试合格线内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手续于2014年7月24日-7月25日(每天9:00-17:00)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印章);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函(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25日19:00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注意查看)。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早9:00-中午12:00。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 年8月2日,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的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面试(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为业务水平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为业务水平测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成都公安遴选公告篇3

(一)公开遴选对象:

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参公人员(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二)公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3.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放宽至大学专科);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男性身高放宽至165cm),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函后,方可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成都公安遴选公告篇4

此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28-86407323)

监督电话:成都市公安局纪委(028-86407424)

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

2.《成都市公安局2014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转警条件》

3.《2014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成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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