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案例)【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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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来自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二篇】

xx镇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为有效遏制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扩大人民群众对打击治理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知晓度,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企业遵纪守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有关企业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各村(居)和单位全面开展动员部署,提高参与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工作人员的认识,进一步掌握宣传方法与技巧,明确宣传工作目标与任务。

第二阶段:深入宣传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按照村(居)委会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务必将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资料发放到每村每户,并提醒组织家庭成员互相学习,镇干部、派出所民(辅)警深入企业宣传的原则,宣传单发至并组织企业人员等学习,做到人人知晓。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组织相关部门对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的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督察,按各村(居)区域进行划分,对于宣传活动开展后,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仍然高发的后三名落实宣传不力的各村(居)和单位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将督察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结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各村(居)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细化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宣传全覆盖,切实做好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教育和预防工作。

(三)构建常态,务求长效。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强对诈骗案件信息的收集,根据诈骗新手法、新变化、新情况充实完善宣传内容,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宣传经验,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防诈骗工作机制。

为确保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走细走实,取得实在成效,我镇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林场和各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检查时间20xx年x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采取上门入户的方式,直接询问调查,根据宣传到户情况,如实评分。评分总分值xx分。对考评得分60分以下且排名后三位的村(居)予以全镇通报批评,考评结果纳入20xx年度综治考评,并报镇主要领导。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格服务微信群、宣传条幅、传播典型案例、张贴海报、发布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疫情防控卡点、防致贫返贫全面摸底排查入户等,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浓厚氛围。三要扎实开展摸排。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与农牧民举报投诉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四要各村(社区)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来。

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处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各村(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千佛乡在街道人员密集处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十多余条,标语内容例如:“网上汇款需警惕电话核实莫大意”“骗人之心不可有防骗之心不可无”“扫除诈骗的犯罪创建和谐家园”“严厉打击诈骗的犯罪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等等。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在村上主要人员集中点张贴宣传标语,各村(社区)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社区)的广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音频。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一是保健品诈骗。诈骗分子往往以专业会议、健康讲座、组织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电话与网络销售、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以特殊功效、打折销售、消费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或低价旅游等卖点虚假宣传,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从而实施诈骗。二是祛病消灾实为诈骗。此类诈骗多是结伙作案,一人搭讪寻找有名的神医,另一人称可以找到,并邀老人同去,在路上了解老人的情况后用电话告知同伙,随后遇到的“神医”会说老人家中有灾祸,需拿出家中所有钱财首饰进行供奉(一天后还给老人)即可消灾,从而实施诈骗。

老年人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提高防骗意识,平时应多关注主流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横幅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电信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辨别能力。子女也要多给老年人一些耐心和陪伴,向他们普及反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重点打击进村入社以买各种物品,开始以给予小东小西,开展思想上给老年人洗脑,然后以高价给予老年人购买等形式的行为。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全区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切实扩大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影响,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防范应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能力,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结合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批示,严格按照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纵深推进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

深入开展政务服务窗口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加大教育防范力度,让广大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和服务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为加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务办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满华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督查考核科,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一)宣传对象全覆盖,提高主动防范意识。

各科室、办理区和窗口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宣传、服务谁宣传谁”工作要求,组织本科室、本办理区、本窗口工作人员和服务管理对象的反诈培训、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10月份之前所有内部工作人员必须接受1次以上反诈宣传,均需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签订《防诈骗承诺书》。

(二)摸底排查重点人员,降低被骗风险。

各科室、办理区和窗口在6月份之前要开展1次内部人群风险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有网络赌博、平台投资、刷单兼职可能人员,要建立重点人员排查库,发现诈骗可疑人员和潜在被骗人员要及时上报区政务办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反诈宣传形式多样,确保反诈宣传入脑入心。

各科室、办理区和窗口要把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中心led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单等传统方式和钉钉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网络媒体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注重真实案例宣传,注重灵魂拷问式宣传,不断完善“以案说法”,解密犯罪分子手段伎俩,积极普及防骗常识,及时提醒劝阻疑似受骗对象,最大限度确保宣传入脑入心,收到实效,防范案件发生,减少财产损失。

(四)聚焦常治,协同配合,完善长效机制。

各科室、办理区和窗口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坚持边排查问题、边攻坚整治、边总结完善、边建章立制,完善宣传防范机制。注重线上线下一体发力,及时整理总结宣传资料、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每月至少发布更新1篇以上反诈宣传内容。要注重协同配合,资源共享,及时分享好的宣传案例和做法。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办理区和窗口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行动的重要性。要结合实际,制作宣传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积极配合、分工协作、精心组织。

2.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科室、办理区和窗口要提高反电信网络诈骗攻坚行动的公众参与度,每月及时将宣传开展情况及图片报送中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办公室,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宣传工作组织情况、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宣传开展情况纳入办理区和窗口年度目标考核。防范宣传工作启动后,对新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行责任倒查。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五篇】

作为最贴近客户的基层部门,__银行__分行营业部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采取了以“厅堂网点+社区”模式,扩大了宣传阵地,为防范网络诈骗知识宣传搭建良好平台。坚持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制度措施的学习,及时转发身边查堵案例和上级行的风险提示。在厅堂网点的柜台区、网银区、理财区、自助区及其他显著位置均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卡片,由大堂经理进行发放并逐一介绍防范诈骗知识。

柜面人员严格落实转账业务的提醒工作,做到观察转账客户的情况,对转账客户主动询问汇款用途、收款人情况及关系等,主动提示风险,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同时,我行利用各网点位置优势,在附近商超进行宣传。业务拓展人员深入周边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并进行讲解,引导公众了解掌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应对方法。在社区活动中,为中年妇女、老年人等易受骗人群总结出几类常见诈骗手段:通过电话告知电话欠费,邮包有毒或枪,社保卡被盗用等等借口,欺骗身份被盗,需转接公安,要求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然后告知用户名密码或者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并指导他们如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以及注意个人信息防盗等。

__银行__分行将继续强化日常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在做好为民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通过服务客户、服务民生,切实保护公众客户合法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六篇】

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xx为组长,党群副书记(政法)x,党委委员、副镇长x,党委委员(宣传)、副镇长x,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x为副组长,其它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x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方案制定、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确保防范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一)筹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镇综治办按照职责与任务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各村积极落实措施,按计划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11月30日)。各村、相关职能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方案和预案,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并每月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数据等)报综治办。

(三)评估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验宣传成效,办公室将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年终平安综治绩效考核。

1.落实媒体宣传。镇党政办牵头落实媒体平台的防范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转发县公安局发布的“防诈”、“反诈”相关案件、警示文章,拓展群众获取“防诈”、“反诈”相关信息的渠道,扩大知晓面。

2.镇便民服务中心宣传。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大屏宣传,每月做好在门口大屏上播放“防诈”、“反诈”相关短信及图片宣传,并留存记录。

3.加强短信平台宣传。镇经济发展办要利用农民信箱平台,每月发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宣传短信不少于2次,开展短信提醒防范宣传。通过不断提醒,使群众绷紧防诈之弦,提高防诈意识。

4.加强村居居民宣传。镇综治办要发动乡贤、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农村、社区,通过张贴海报、挂横幅、刊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辖区农村、城市居民小区的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5.加强特定人群宣传。镇其它相关职能办公室要采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全镇党政干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全镇“网购”群体等特定人群的“防诈”、“反诈”宣传,提高我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

党政办要组织落实对全镇党政干部的防范宣传,通过短信平台、“xx视野”公众号等形式向镇党政干部推送短信提醒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防诈”、“反诈”的意识。

派出所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打击宣传活动,利用真实电信诈骗案例为群众讲解电信诈骗惯用方法,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排查,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镇经济发展办要组织对全镇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及职工开展“防诈”、“反诈”宣传。

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对工商注册商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讯通”向学生家长发送短信提醒,同时,还要采取校园广播、宣传板报、温馨提示等形式,将“防诈”、“反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银行要落实针对储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在向储户发送提醒短信的同时,还应在营业大厅、atm取款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提示、警示标识标语或采用语音提示,争取在银行汇款、转账环节阻止诈骗案件的发生。

(一)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村、镇属各办(中心)、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安排宣传时间表,按阶段推进宣传工作,在2月14日前推出第一期宣传内容。宣传活动期间,每月5日前向综治办报送上个月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要有文字、图片、数据)。

(二)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镇里将对宣传工作组织情况、推进情况、上报数据真实情况等开展督查;防范宣传工作启动后,对新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行逐案倒查。各村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七篇】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陈祥耀局长。

副组长:苏孙源副局长,施明金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友、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于荣钱、登记审批股股长:郑玉婷、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苏晓群、政策法规股长:吴光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于荣钱。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八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电信诈骗形式层出不穷,高校已成为电信诈骗的主要侵害群体。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和能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我校的高发势头,经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与内保支队召开工作协调会决定,联合我校共同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活动由刑警支队反电诈中心牵头,我校保卫处具体负责,学生处、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反电诈宣传从20xx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处负责建立“反诈宣传”联络员,负责与公安机关及年级辅导员、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络。张贴防骗宣传海报及钱盾软件推广海报,覆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和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通过联络员建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微信群(内含铺导员、各班班长),由市反电诈中心向群推送防电诈宣传知识及典型案例,再由各辅导员和班长在本班微信群进行推送宣传。活动结束,作为学校反诈骗网络平台,此微信群永久保留,群内人员根据各学院情况及时更换。

(三)积极推广以手机安装防诈骗软件“钱盾”、电脑安装电脑版“钱盾”(钱盾:由x巴巴研发的可覆盖手机端、pc端、pad端,专业解决用户资金安全,防信息泄露的技术平台)的形式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挽回损失。市反诈中心通过微信群及时推送最新防骗知识,也便于受理学生报案。

(四)校团委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开展防范电诈知识宣传,形成常态化机制。市反电诈中队民警进校园举办防骗知识讲座。以校园常见案件类型提醒学生防骗,强化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通过本次活动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基本形式,避免上当受骗,降低发案。

(二)活动期间,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法,高效推进反诈宣传活动。

(三)为保证微信群发挥作用,辅导员、班长进群后将个人信息修改为所在学院、年级、真实姓名。任何人员不得擅自退群、擅自拉入无关人员、不得在群里发送与反电信诈骗无关的内容。

(四)各二级学院于本月27日前将本学院辅导员、各班班长信息(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微信号)整理报送至保卫处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扫码进群。辅导员,各班班长发生人员变动时,各二级学院要及时确定新人员并向学校保卫处书面报告,以便更换责任人。

(五)辅导员、班长负责向本班微信群推送反诈知识,向市反诈中心反馈学生动态,同时配合校保卫处工作人员了解掌握各班微信群宣传情况。

(六)各辅导员、班长微信绑卡,确保能成功进群。

(七)各二级学院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并按时报送学生处。

(八)活动期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刑警支队、内保支队及辖区派出所的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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