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郝晓妮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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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郝晓妮篇1
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准处级单位,下设25个科、室、所、队、中心,现有民警1102人(其中正式民警930人,事业编21人,协警151人),全面负责呼市地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年来,交警支队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和支持下,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压事故保畅通为重点,公安交通管理各项工作不断进步发展,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突出成绩。同时,交警支队全体民警为国分忧、为民解难,心系人民群众,在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方面也做出了突出贡献。2003年至2007年连续六年,支队被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扶贫先进单位”,支队扶贫队员也同时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扶贫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和2007年,支队连续两届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评为自治区“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一、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为各地受灾群众捐献爱心。
多年以来,交警支队全体民警始终顾全大局,积极为国分忧,为民解难,无论是辖区驻地还是全国各地,只要党和人民群众需要,就积极伸出援助之手。
(一)全体民警踊跃为赤峰地震灾区和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捐款。2003年9月,赤峰部分地区发生地震后,灾区群众的冷暖时刻牵动着首府交警的心,支队全体干警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解囊相助,在短 1
时间内七百多名干警为赤峰地震灾区和自治区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分别捐款23600元和14350元。
(二)全体民警踊跃捐款,向锡盟灾区伸出援助之手。2004年3月24日上午,锡林郭勒盟境内发生了里氏级地震,给当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支队全体干警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团结大协作精神,踊跃向灾区捐款,处级干部每人捐款100元,科级干部每人捐款50元,其余民警捐款30元,仅用3天时间,支队703名民警共捐助灾区27730元。
(三)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支队迅速掀起“援助灾区、献爱心”捐助活动。2005年,全国许多地方遭受了各种自然灾害。呼和浩特市也遭受了继2001年以来最为严重的旱灾,部分地区还遭受了病虫害、风雹和洪涝灾害,给农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交警支队所属各部门和全体民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仅用一天时间就为灾区群众筹集捐款25860元。
(四)全力以赴参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大难时刻显大爱。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支队积极投入到为灾区人民做贡献活动中,支队全体民警、协警和协勤人员共捐款万元,组建三支运输小分队亲赴灾区参加救灾。
1、心系灾区,慷慨解囊,积极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
支队全体民警、协警、协勤和工作人员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加为抗震救灾紧急捐助活动。5月15日,支队组织了首次为51
2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到5月16日上午,支队就收到捐款225340元,速度之快、数目之大,足以表现出我支队所有交警对灾区人民的关切之情。在随后的几天里,支队又先后收到了部分民警的二次捐款和得到消息的病休民警、退休老民警以及因故未能及时参加支队集中捐款的民警、协警的捐款共计9450元,最终,支队第一次组织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全体民警、协警、协勤和工勤人员共捐款234790元。
2、真情延续,交警支队全体党员踊跃交纳“特殊党费”再为灾区献爱心。5月26日,支队党委按照中组部的号召,发起了交纳“特殊党费”活动,要求支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为党和国家分忧,为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再献一份微薄之力。支队广大党员积极响应中组部的号召,踊跃交纳“特殊党费”,截止6月2日上午,支队已收集到特殊党费157984元。在特殊党费交纳过程中,广大党员表现出了很高的政治觉悟,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虽然我们不能到抗震救灾一线,但是希望能够以这种方式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渡过难关。期间,还有车管所、回民大队、指挥调度室和科研科的12名非党员民警、协警、协勤,主动向党组织交纳了“特殊党费”,他们希望借党员交“特殊党费”这一机会,把他们的一份爱心再次传递给灾区人民。
3、关爱战友,全体民警积极为四川地震灾区政法战线干警献爱心。2008年7月,中央政法委号召全国广大政法干警积极开展为灾区政法干警捐助活动。支队全体民警、协警在多次为灾区捐款的情况下,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纷纷再次解囊。绝大多数民警已
捐款多达3次,有的民警个人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但他们表示:灾区干警遭受如此大的灾难,帮助灾区战友早日渡过难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支队全体民警协警共为灾区政法战线的战友捐款96730元。
4、组建三支运输小分队,亲赴灾区执行运输任务。
5月19日支队第一支14人支援灾区运输小分队在副支队长张青春的带领下,历时四天多时间,星夜兼程近5000公里,安全、快速、及时把自治区公安厅支援四川省都江堰市的治安巡逻警用汽车和物资,运抵灾区;5月31日至6月6日,支队第二支5人运送小分队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执行运送换防特警队员和物资装备任务,往返4000多公里,克服艰难险阻和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运送任务。第三次,7月份,支队6人运输小分队承担了运送特警队员返回呼市的任务,并圆满完成,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
二、扶贫济困、捐资助学,警民鱼水情深。
近年来,扶贫助困、捐资助学工作一直得到支队党委的高度重视,所属各部门和广大民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扶危济困活动,活动中,全体民警心系群众、关爱学子,与辖区各族群众建立了深厚的鱼水之情。
(一)定点扶贫,成效显著。
2003以来,支队先后投巨资帮扶两个定点扶贫村。2003年和2007年,按照上级的安排,武川县东城乡马王庙村和武川县上秃亥乡麻迷兔村先后作为支队的定点扶贫村。为改变两个村子贫穷落后的面貌,呼市交警支队组建扶贫队,派专人进行调研,经过摸底调查,科学制
定了帮扶计划,全力为两个村庄的脱贫做贡献。
(二)助学、助困,爱洒辖区。
多年来,支队和所属各部门每年都坚持对辖区特困户和困难群众采取“一对
一、结对子”等形式进行帮扶和慰问,把青城交警对广大困难群众和困难学子的关爱,洒遍了辖区每一个角落。
三、开展走访,扶危济困,力促和谐。
自2008年12月份以来,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中,广泛开展帮扶困难民警和救助弱势群体活动,努力促进内部和谐、警民和谐,为和谐首府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支队和各部门慰问困难民警和退休老干部,构建温暖警营。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以来,支队党委决定把慰问困难民警作为支队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走访慰问困难民警,有效解决困难民警的实际困难,凝聚警心、促进警营内部和谐。2008年12月,市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郝映平和其他支部领导亲自到医院看望了正患重病的民警刘新中。同时,支队为刘新中发放了困难补助和互助基金,给刘新中家属极大的关怀和安慰。各部门在元旦春节前夕,部门领导亲自带队集中看望和慰问了本部门患病民名警,并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二)积极鼓励和发动民警大办好人好事,在驻地广泛开展了捐资助学、访贫问寒、救助群众、扶危济困等亲民爱民活动。
赛罕大队春节前夕,一警务区警长包荣华带领警务区民警到碱滩村慰问呼伦南路小学贫困生索剑飞家庭,送去价值500元的米、面、油及学习用品。指挥调度室全体民警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民警轮流照顾患重病在床的民警刘新中,室领导还为他送去慰问金。高速公路大队全体民警为高速公路收费所身患重症的员工庄正贤捐款3900元,帮助庄正贤解决了燃眉之急。车管所结合爱民月活动安排,全体民警分别以不同形式走访驻地单位、慰问困难群众,为赛罕区榆林镇古路板小学为学校捐助了学习用品、体育用品等物品,并捐款4500元;为驻地刀刀板村捐献了一台电脑;为迎新东路团结小区居委会孤寡老人刘香荣、残疾老人姜书昌,并送去1000元现金;为钢铁路贫困户马玉凤母子捐助500元现金及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驾驶人考核中心深入驻地攸攸板镇刀刀板村和元山子村敬老院走访看望,为他们送去了面粉、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武川大队全体民警再次为已捐助两次的因交通事故致贫家庭的孩子王丽荣捐款1200元,以资助她能继续读书;和林大队集中走访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并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粮食。清水河大队领导干部带头,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先后慰问资助了8年的贫困家庭进送去过节食品;为贫困家庭的孩子任喜梅、任龙了送上了1000元助学金;并先后为一名下岗职工、困难的农民、因事故受伤的特困居民等多人捐款捐物价值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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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郝晓妮篇2
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办理接送学生的车辆(校车)备案登记工作流程
根据《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现就我市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登记备案工作流程规定如下:
一、登记备案车辆范围
(一)校车:指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技术标准,中小学校或幼儿园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二)接送学生的车辆:指校车以外的未达到国家有关校车的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在一个学期内经常接送5名以上中小学学生或幼儿园上下学的客车。
二、登记备案工作准备的材料
(一)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
(二)车辆;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复印件、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校车提供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三)学校:由学校负责收集驾驶人、车辆相关材料,填写《河北省校车备案登记表》附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45度角、后面、车厢内部);提供本学校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本学校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三、登记备案车辆审核程序
(一)使用接送学生的车辆(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将办理车辆的各项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报辖区县(市)区教育局。
(二)市教育局安全处和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学校填写的《河北省校车备案登记表》后,会同市交警支队和县(市)区交警大队在3日内按照接送学生的车辆(校车)及驾驶员标准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有关内容符合相关要求的,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支队直属各大队录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软件》,同时向支队报送《河北省校车备案登记表》审核备案。
(三)审核通过的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由市交警支队委托各县(市)区、支队直属各大队发放接送学生车辆(校车)标识。
四、学校临时租用车辆的规定
学校需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辆的,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借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保障、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五、没有登记备案的接送学生的车辆。由辖区大队与学校联系,进行宣传教育,并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2011年12月2日
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郝晓妮篇3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龙岩市农机管理总站
岩交警序[2005]31号
关于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机管理站: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部分拖拉机(含变型机)的机主在办理报牌后,为了超载,置法律、法规和安全于不顾、擅自进行改、拼装,使拖拉机安全系数下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牌无证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现象较为普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威胁。为贯彻落实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部署和全市防患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及龙岩市农机管理总站、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禁止无牌无证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关于依法开展打击擅自改、拼装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告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农机)事故,确保道路安
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精神,从二○○五年六月起,我市公安交警、农机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组织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和重点:1、报牌后擅自改、拼装拖拉机(尤其是加大车箱尺寸或换大车箱、后二轮改为后四轮、两缸机改为四缸机等);
2、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无证驾驶;
3、拖拉机违法载人;
4、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
二、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二○○五年六月一日起到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用三个月时间开展全市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拖拉机违法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
三、专项整治土作措施:各县(市、区)公安交警、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等有力措施,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检查工作。各交警大队要主动支持农机监理部门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农机监理站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严格把好拖拉机入户报牌和年检质量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拖拉机,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 依法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和处罚。
1、对挂牌后擅自改、拼装拖拉机实行强制拆除,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对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按《道路交通法》 第九十条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符合挂牌条件的,责令其限期到农机监理机构补办报牌手续;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按规定强制报废。
3、对无证驾驶拖拉机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对拖拉机违法载人的,要严格规定从严处罚。
5、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保险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理。
6、对未经批准,擅自为拖拉机进行非法改、拼装的机动车的农机制造、维修企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从严处理。
各级公安交警、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周密部署,相互支持,交警大、中队要抽调警力,配合农机部门,定期组织对国、省道路和深入农村
道路,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县(市、区)应将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岩市农机管理总站
二○○五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综合治理 拖拉机 安全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省公安交警总队、省农机局、省农机监理站、市府办、市
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马承佳副市长、郑如占副市长、邓振春副秘书长。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2005年6月7日印发
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郝晓妮篇4
理工作促进经济繁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机制、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队伍整体争先创优和公安交通科技管理水平五大突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0年主要工作亮点
今年(12月21日至2010年11月10日)我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303起,死亡45人,受伤417人,直接经济损失87897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下降%。今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10起,(其中伤人案件7起、死亡案件3起)已全部侦破,侦破率达100%。行政拘留交通肇事驾驶人8人,刑事拘留11人,逮捕12人。从9月23日至2010年11月10日,连续25个月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是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取得的最大成效。今年工作主要有八个亮点: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部门齐抓共管,驾驭交通安全形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今年来,我支队积极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创新,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力度空前。一是根据市委禤沛钧书记的批示精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协调组织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交通职能部门对滨海一级公路和沙企一级公路等重点路段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市公安局玉石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实地,研究部署隐患路段排查整改工作。整治期间,共排查隐患177处,完成整改173处,投入资金50多万元,设置各类反光警示桩365条、减速带20多组,整改率达%,得到了市委禤沛钧书记的高度肯定。二是抓好市级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市政府重点督促整改10项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要求,上思县和防城区的3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市级重点督促整改10项重大事故隐患,并挂牌督促整改。市联席会议向上思县和防城区下发专项通知,要求整改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整改。三是我支队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八个平安”推进会。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交通安全工作。四是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推进社会化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由市委、政府统筹,成立了由许政副市长任组长的高规格、有权威的全市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制定了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下发了《防城港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0年防城港市文明交通行动义务劝导活动实施方案》,对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安排部署,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五是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发起文明交通行动“八个百万”活动,进一步形成了交通安全工作“政府总揽、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交通事故防控机制创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页,今年来,支队党委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置于各项工作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自治区、区公安厅和市领导关于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支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特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重点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思路开展多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提高管控效果。一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支队、大队领导经常性地深入各自负责的区域、路段,加强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大队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大队领导、中队领导和执勤民警。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增强全体民警的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工作凝聚力。二是全警动员,提高路面见警率。根据辖区车流、人流及天气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警力,把绝大部分警力压在路面,提高执勤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三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查重罚危险违法行为。集中警力加强对事故高发的“两个时段”、“三种道路”、“四种车辆”、“五种交通违法”管控力度。集中警力重点加强钦防高速公路、滨海一级公路、沙企一级公路、上大二级公路、省道主干线以及农村山区道路的路面管控。严查超员超载、超速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会车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50天”、“60天”、“春运”、“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