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精编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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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期间,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保障游客安全和生态环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清明假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希望您喜欢。

清明假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清明假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

为做好清明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墅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

(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系统

设立“大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委员、镇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副镇长;成员:由镇包村负责人及各村(居)书记组成。

值班电话:xx

镇包村负责人按镇党委统一分工和镇林长制工作规定负责包保各村(居)林区、山场、林场森林防火指导工作。

(二)各村(居)指挥系统

各村(居)书记为本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村(居)分管负责人为辖区副指挥,各村(居)书记、主任为带队领导。各村(居)指挥系统要负责本系统内防火指挥及人员调度,遇到有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值班室,并立即调度本系统人员,合理安排,按本应急预案处置。

二、扑救系统

(一)救援力量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度镇应急灭火队伍,组成人员22人,组织指挥应对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各村(居)应急扑灭火队伍:各村(居)要加大投入,备齐备足必要灭火器材及物资,组建村(居)10-15人以上应急扑灭队伍,加强日常巡逻,及时扑救辖区初发突发森林火灾,火情较大时,可请求附近村(居)及上级赶赴救援。

(二)火情处置

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应急保障职责分工

1、镇级应急保障职责分工

镇政府办:负责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综合协调和联络以及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镇应急办:负责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救灾保障和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镇林业办:负责清明期间全镇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工作。镇派出所:开展清明期间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负责火灾现场交通管制;确保森林防灭火救援车辆道路通行保障。镇卫生院:负责清明期间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工作;镇中小学: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镇广播站:负责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镇气象站:负责提供清明期间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及时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报预警信息。

2、村级应急保障职责

各村(居)制定本辖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配合镇级预案职责分工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

镇森防指会同镇纪检会在清明期间对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四、值班备勤

1、带班值班:镇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表见镇政府办公室备案。

2、值班职责:镇清明森林防火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待命。(镇森林防火报警电话:xx)

3、物资调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清明期间扑火物资调配。

五、纪律要求

1、各村(居)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2、遇森林火灾时,应科学组织指挥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上山扑火。

4、要实行火场清理责任制,明火扑灭后要确定火场清理责任人,组织足够的人员认真清理和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清明假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2

20xx年清明节将至,随着气温快速回升,农事活动陆续展开,生产用火逐渐增加,正是我镇春季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期间将有大量的人员进山入林扫墓祭祖,加之春耕备耕的全面开始,野外火源急剧增多,全镇森林防火将进入高危时期。为了有效地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根据国务院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处置森林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森林火灾处理原则

(一)森林火灾处理必须贯彻“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处理按照先主要后次要、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

(三)森林火灾的处理实行行政分级负责,早期火情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处理并报告镇政府,半个小时内未扑灭的由镇政府负责处理,一个小时内未扑灭的由镇政府报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处理。

(四)森林火灾扑救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火警当地村委会负责人必须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半个小时内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必须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一个小时内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危及居民点,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其它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并报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五)下列森林火灾应及时报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派人协助当地村委会指挥扑救或督促扑救。

(六)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妇女和未成年人。

二、镇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安监、林业副镇长任副指挥,包片领导、办公室、安监站、财政所、民政办、文化站、林业站人员等组成指挥部成员,镇组建干部扑火应急队伍,预备役扑火中队,做好应急准备。林业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前期宣传工作,安监部门负责森林灭火工作,镇聘护林员应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向群众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和安全用火的意识。在防火期内,护林员务必每天巡山,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森林火灾处置程序

(一)火情信息,立即报告。各村出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向镇办公室(办公电话:xxx)报告火灾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发现火灾的时间、地点、林相、火场面积、火势及四周一些基本情况),镇办公室及时向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一方面通过当地迅速组织扑火力量上山扑火,一方面调拨有关力量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并及早通知林政、公安部门迅速介入火灾案件的查处。

(二)领导到场,组织指挥。党政主要领导到火场亲自组织扑救,选择安全地带设立前线指挥部,由指挥长负责现场统一指挥扑火,有序地开展抢救、调查、善后等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若干个工作组。

1、火情侦查组。由熟悉地形、植被的当地干部或村民组成,负责收集火场信息情报,及时掌握预测火灾的发展趋势,准确报告情况,传达批示和命令,并为指挥部提出决策建议,当好参谋。

2、宣传动员组。镇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各扑火队伍进行战前思想发动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宣布纪律。战前动员力求语言精练,简短有力。

3、灭火作战组。将灭火作战力量分为二个梯队:第一梯队为义务扑火队,主要以镇村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村强壮劳动力等临时组成,由镇政府、村委负责组织。第二梯队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政府协调县森防指挥部派遣。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未成年人、年老体衰人员、孕妇和残疾人员参加。参加扑火的人员必须带好扑火工具(如砍刀、二号工具、锄头),配备阻燃服、水壶、毛巾、手电筒等,特别要避免穿化纤服装。扑火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纪律,坚决从火尾进入火场扑火,沿着火的.两翼火线扑打。坚持顺风扑火,不要直接扑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扑火。一旦在山腰、平地被火围困,要用衣物蒙头逆风对火突围逃生。

4、后勤保障组。由镇办公室和火灾发生的村委负责人员调动、安排或设立指示牌为扑火救灾的有关人员引路、运送扑火物资,负责做好扑火期间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要确保火灾现场的公路、通讯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火灾现场,维护火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根据前线指挥部的批示协助当地村民安全转移、撤离和疏散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

5、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组织医疗骨干人员,全力、及时抢救伤员。

6、火案查处组。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要及时组织调查组随同扑火人员一起进入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从重从快惩处火灾肇事者。对构成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7、宣传报道组。由镇办公室、文化站组成,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现场的新闻管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尽快研究出宣传报道口径方案,经镇党委、政府核实批准后才能报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进入现场拍照、摄像、录音、采访,严防因宣传不当产生负面影响。

8、火场清理看守组。明火扑灭后,由包片领导负责组织足够人员认真清理残火、余火或暗火并看守火场4个小时以上,在确保不会死灰复燃的情况下,扑火人员方可撤离火场。撤离火场前各扑火队及有关单位要清点人数和工具,确保人数不少、工具不丢。

(三)善后处理。

1、镇民政办负责对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2、扑火费用。扑火期间所消耗费用,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肇事者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如动用专业森林消防队扑火的,按省规定标准计算人员工资、油脂燃料费及机械损耗费。

清明假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3

清明将至、祭祖、踏青、生产用火活动增多,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情,特制订森林防火期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建设

(一)成立青龙乡森林防火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副主任:xx

成员:

各村相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两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期内的组织、宣传发动与扑救工作。

(二)组建森林防火突击队

第一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第二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第三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第四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三)成立乡、村、组森林防火包保人

(四)森林防火领导组、突击队、森林防火包保人职责

1.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辖区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辖区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4.突击队由领导组统一调度,及时归队参与火灾扑救。

二、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清明节前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全面布置森林防火工作,并要求各村于会议结束后及时安排召开各村民组长、党小组长、群众代表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广泛宣传,确保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2.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将对各村、场进行防火督察。查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漏洞和火灾隐患。

(二)森林防火宣传

1.乡政府安排宣传车在清明节期间全面开展宣传。

2.各村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及时增设防火标语,要求每个村民组普及率不少于2条以上。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包保人、党小组长,要严格实行巡视、重要地带的旁观蹬守式防守。同时对“痴、傻、呆、精神病人、老、幼”等六类人员实行责任监护,落实监护人,明确监管责任。

(四)防火值班

清明节期间,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各村、场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村、场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报乡防火领导组,领导组将实行不定期进行防火电话查询和现场督察检查。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对于重大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领导组要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请求协助灭火。

(二)森林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村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火灾现场参与扑救。乡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其他村、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

2.乡扑火机动力量由乡防火办按照领导组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按调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均按《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临时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幼人员和在校学生上山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乡扑火队伍的交通费、生活费由乡财政解决;村级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村解决。

(五)案件查处

森林火灾的查处由森林公安部门负责,对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办、决不姑息。防火紧要期内火警火灾,辖区森林公安要及时发送简报,通报全乡。

清明假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4

为进一步抓湘阴渡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各村(居)、各单位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维稳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森林防火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筹备办主任谷志文任顾问,党工委副书记、筹备办副主任唐忠任总指挥,党工委委员、人大联工委主任刘家军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农业线干部、林管站、卫生院、各村支书、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由朱林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对林业用地和火源的管理是当前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张贴标语(每个行政村15条以上)、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永兴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要强化对疯、痴、癫、傻人员摸底排查并上门落实监护责任人,严禁因此类人员无监管而引起的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发生。

镇村组干部、林业管护人员、巡山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每天坚持巡山管护,认真履行巡山管护责任,并做好巡查记录;认真排查火情、火险,对重要的地段要严守死防,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把森林防火的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三、充分做好扑救火源的应急准备

各村(居)及镇属各单位要组建好森林防火的应急队伍,原则上,各村(居)不少于20人,因应急队伍成员外出要及时调整补充;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在组织扑救的过程中按照预案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一是在重点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发生野外用火的.所在村,每人次罚款500—1000元,对造成火警或火灾的每人次罚款一万元,各村可以通过乡规民约对野外用火者进行处罚。二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各村要把巡山管护制度上墙,按照湘阴渡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要有管护措施,各村要有专人进行管护值班。四是在清明节期间在主要路口及坟山集中点设立防火检查站,杜绝携带火种、纸钱、香、蜡烛、鞭炮等上山祭奠。

五、应急抢险责任分工

1、事故发生地的村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本村的应急抢险队及干部群众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抢险,并将情况及时报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森林防火办,以便及时组织增援。

2、各村(居)的应急抢险队接到应急抢险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队员带上灭火器具赶赴现场,按照应急处置指挥组的命令投入应急抢险。

3、林管站:负责现场警戒、人群疏散及秩序维护,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处理。

4、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护。

六、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条件

在本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启动本预案;在相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增援时,启动本预案。

七、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筹备办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措施控制火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须做好标志,做好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3、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要按照预案分工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配合相关单位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并将情况如实上报,按照上级指示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部门进一步搞好事故责任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并将书面材料报告相关部门。

4、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现场清理结束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应尽快联系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能正常进行。同时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吸取教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清明假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积极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及时处置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方针,结合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值班电话xxx),由蒋祖荣同志兼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及《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宣传,增强森林防火意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镇森林防火有关要求,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利用村村通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刊出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民性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落实“打早、打小、打了”的措施决策,教育广大群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带火源进入林区,杜绝烧灰积肥行为。加强老弱病残、未成年人及五种人(痴、呆、聋、哑、傻)和精神病人及林区坟主的管理。在防火期间内,不定期下乡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在防火的重要地段和要害部位设立醒目的、永久性的防火警示牌,提示人们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减少森林火情的出现,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林业站必须加大力度,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工作,搞好护林工作,加大对违反“森林法”行为的人和事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的犯罪分子,确保我镇森林安全。

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

(一)层层落实责任制

镇、村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的联防管理责任制,实行镇、村一把手负总责,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山头,镇林业站人员落实到主要林区地段,准时掌握火情的第一信息。

(二)建立完善保障组织机构

1、建立后勤保障组。组长:xx,办公室:xx,主要负责资金、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2、建立医疗救助组。组长:xx,由卫生院负责实施。具体负责医疗药物、器具的筹备,受伤人员的救治和护送等工作。

3、建立应急扑火队。具体负责火情、火灾等扑救工作。

4、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系应急分队,做到一旦发生火情、火灾,人员到位、力量到位、扑救到位。

5、建立综合协调组。组长:黎志明(党委副书记),成员:所有村干部。具体负责协调各村各小组工作,做好沿山路口的向导工作,督查指挥各项措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6、建立现场保护组。组长:钟国光(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做好现场保护,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秩序等,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和火场事故调查,第一时间锁定嫌疑人。

(三)建立完善值班制度及报告制度

1、镇政府、林业站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凡涉及到的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2、一旦出现火警、火灾必须按程序上报(即村—镇—市),并根据情况启动预案,一律不准越级上报(除重、特、大森林火灾),切实做到通讯畅通和做好按程序报告工作制度。

(四)突出重点,严防死守

林业站人员及镇、村干部驻村、负责的`区域巡查,加大力度,排除一切火灾隐患,值守进山十字路口,坚决杜绝,制止有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出现。

(五)强化纪律,强化督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全镇不发生火情、火警、火灾

1、强化纪律,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必须认真落实好护林防火的相关工作。一旦遇到火情、火警、火灾要立即启动预案,凡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党委、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就各位,立即投入到扑火抢救工作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不听从指挥安排或者工作不到位,不落实,擅自离岗,临危退缩,贻误工作的必须严肃处理。

2、强化责任追究,凡是人为因素,在本辖区造成的火警、火灾的,必须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凡人为原因出现一起火警、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处理。

四、发生火情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扑救路线

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立即启动预案,由起火村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扑火应急分队和干群进行扑救,同时立即通过电话向镇林业站或镇值班室报告。相邻各村扑火应急分队应自觉加入扑火队伍中,进行扑火抢险。林业站工作人员或镇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带班领导立即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应急扑火队实施扑救。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参加。火灾扑灭后,应派专人对火场进行清理,待余火完全熄灭后,才能撤离。各村将自己的扑火工具带回村上由村委会统一保管,镇上扑火工具由镇林业站集中保管,以备再用。

五、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

发生森林火灾后,由镇政府会同相关村委会、派出所、林业站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记入档案。根据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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