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企业评选方案 企业评选员工方案【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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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评选方案【第一篇】

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高尚。为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创建良好的校园文化,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校园师生读书节活动,活动旨在激发师生读书的兴趣与热情,让每一位师生都亲近书本,喜爱读书,学会读书;让每一位师生在读书活动中沐浴文化的恩泽,接受传统的洗礼,享受阅读的快乐。

1.以读书活动为契机,引导师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2.通过读书节活动,开展全校性读书活动,构建有特色的书香校园文化,提升学校品位。

3.在浓郁的读书氛围中真正地多读书,读好书,体会读书的乐趣,领悟读书的真谛,正使师生体验到:我阅读,我快乐!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全体班主任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做好环境布置:校园挂条幅——“悦读畅享共同成长”和“让书香伴我们成长”等标语。

2.启动仪式(时间5月8日8:00):

第二阶段:活动阶段

1.开展“献一本看百本”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发动每位学生开展“献一本看百本”活动,并借助此活动,丰富班级图书角。要求每个同学把自己喜欢的书,在读书节期间,带到班级,由图书管理员统一管理、借阅,形成“好书都来读,我来读好书”的读书氛围。

2.举办“好书共享”活动。

时间:5月18日。地点:操场。

活动方式:每个同学把自己不看的书(必须六成新,没有破损,没有污迹,60页码以上,不足页码两本当一本)交给班级图书管理员,一本书换取一张“好书共享”券;每班指定几个换书员,第二节课每班搬四张桌子到操场,在操场摆摊设点;换书者持“好书共享”券可到任意换书点换书。

活动负责人:(1)划分各年级各班场地:xx;

(2)印制“好书共享”券(300张左右):xx;

(3)收集学生的书以及班级的相应工作:各班班主任;

(4)拍照:xx;

(5)安全负责:各班班主任。

3.制作一份书签

各班自行组织学生进行小书签制作比赛。指导学生把优美名言,格言警句等制作成漂亮的书签,激发学生的读书热情。并推荐部分优秀书签(每班5份)在5月25日之前交德育处,由德育处制作展板统一进行展示。(德育处负责评选,一到三年级为一组,四到六年级为一组,每组一等奖2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6人。)

4.写1篇读后感

三至六年段的学生根据自己所看书本所得,写1篇读后感,由语文组各组长收齐交给语文教研组长,截止日期5月29日。每班限送5篇。(由语文老师负责,一等奖2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6人;获奖的作品需打印稿加上老师的评语。)

6.办一份读书手抄报

要求三至六年学生积极参加以“读书”为主题的手抄报(统一a4卡纸)比赛,结合本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读书活动,选择切合主题、短小精悍的文章,可介绍读书格言,摘抄名篇名歌,抒发读书感受等,配以恰当的图画、色彩等,设计要富有创意。语文老师要进行必要的指导,每班推荐5幅手抄报作品参加学校展评。(6月8日交德育处,德育处负责评选出三四年级各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五六年级各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

7.举办一次主题班会

6月12日各班级举行以读书为主题的班队活动。例如读书心得、我与好书交朋友、好书推荐、讲故事等。

8.诵读美文

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各班可组织开展美文诵读活动,平时利用早读课、课前两分钟诵读美文(由语文老师负责)

第三阶段:读书成果活动展示

月15日德育处设立展台,展示获奖作品。

2.表彰活动

(1)评选“优秀书签”

(2)评选“优秀读书手抄报”

(3)优秀读后感

(4)评选“阅读之星”

企业评选方案【第二篇】

为鼓励各队展开内务训练竞赛,提高内务整体水平,特制定军训内务评比方案如下:

内务卫生检查评比由团部组织有关人员逐连实施,总分为100分。

1.地面(20分)。

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无痰迹污垢、无积存垃圾、无积水。

2.床铺(20分)。

被子放置整齐,铺面平整,线条流畅,棱角分明,铺下无杂物,床架无灰尘。

3.门窗(20分)。

玻璃明亮洁净,门窗无灰尘污垢。

4.墙壁(15分)。

5.物品放置(15分)。

床桌、椅凳、餐具、洗漱用具及鞋帽衣物等按规定摆放有序。

6.室外(15分)。

门口楼梯无垃圾,无污水杂物。

1.地面不清洁(-4分),有果皮纸屑(-3分),有痰迹、污垢(-3分),有堆积垃圾。(-3分)。

2.被子叠放不整齐(-2分),不干净(-2分),乱放衣物杂物(分),铺下有杂物(-2分),床架有灰尘(-2分)。

3.门窗不干净(-3分),门窗有灰尘(-2分)。

企业评选方案【第三篇】

由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第七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二、评选目的。

1、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教育创新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实验和推广,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2、发扬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全国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促进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

5、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活动的经验。

三、奖项设立。

1、本届评选活动对参评自制教具设立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并发荣誉证书和纪念证书。

2、由组委会对获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参评单位分别发给奖杯和证书。

3、本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设自制教具能手奖。

4、本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设组织奖。

四、评选范围、分类。

1、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含综合实践活动及特殊教育,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的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

按教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划分(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ty)、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y)等)。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按属地原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教学仪器主管部门负责)组团为参评单位。各参评单位均可推荐不多于20件的自制教具(其中教师作品不多于17件,学生作品不多于3件,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的名额不可交叉使用)参加全国评选。参加本届评选,多于规定的上报件数,以上报件数的顺序取规定的件数。其中用于小学教学的自制教具不应少于推荐作品的40%),各参评单位可申报全国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不多于5名。

2、参加评选的自制教具申报者要填写《第七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二)和《第七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三);申报全国自制教具能手者按照要求填写《全国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附件四)。以上各申报表均需由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参评单位要提交本省(区、市)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的报告,作为申报全国自制教具评选组织奖的参考材料。

3、在填写自制教具申报表的同时,应按附件五“第七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编写有关评选技术资料,纸张一律用a4纸打印;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请将以上技术资料以电子文稿的形式(文字资料采用word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与参评作品的简短说明及表明实际使用状况的光盘(视频资料采用mpgavim格式),一并报送。

4、所申报的作品必须是自制教具,并已经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一定的教学效果。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制作者姓名、次序、教具名称等。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5、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或就读于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或师范院校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须实际参与自制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师范院校)学生。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

6、一个教具名称只含一件教具,教具名称应与其相应的教具相符;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单位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7、申请表和技术资料应于**年6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信息室收,邮编100080),信封注明:“第七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材料”。

8、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文物保护以及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和动植物保护的作品。

六、评选条件。

1、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3、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未曾授予过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推荐人在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及以上获得一、二等奖奖励。

2)被推荐人在省级历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或省级教研活动中曾获得两次以上一等奖。

4、组织奖条件。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区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有本地组织自制教具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2)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参评组织工作有序,认真布展解说,撤展组织有序,善始善终。

3)在本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1、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是资格审查,包括参评资格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初审结果及评选地点、时间、参评教具的运送等有关事宜,由组委会秘书处另发通知,初评结果在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网上公布。对通过初评的作品公示期为3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初评内容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向组委会秘书处具名提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2、参加正式评选时,各参评单位由正、副领队和联络员、参评师生组成团队。通过初审的作品如不能在评选时演示,且未向组委会秘书处说明原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根据初评教具的内容和数量,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若干评选组,制定评选细则,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在现场操作、演示、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细则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经组委会批准确认。

4、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参评单位团体总分。

八、表彰、奖励。

1、召开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总结表彰大会,请教育部领导莅临大会并讲话。

2、对获一、二、三等奖和自制教具能手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获提名奖的个人颁发纪念证书。

3、对获团体总分前三名和组织奖的参评单位分别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学生作品和提名奖不计入团体总分。

九、知识产权。

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在本届评选活动之前,评委会对参评作品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参评的所有作品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相关资料。作者本人应承诺对其作品(含已经获得专利权的作品)的内容(包括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使用方法)加以公开,同意主办单位编写相关出版物时采用。

十、展示。

1、终评后在评选主办地对获奖的自制教具,按各省(区、市)分区进行展示,欢迎组团参观交流。

2、各代表队负责本省(区、市)所有参评作品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要安排义务讲解员为参观人员讲解,并对本代表队安全负责。

3、各参评单位要按照指定展牌和区域布展,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评作品制作展牌,免费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他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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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评选方案【第四篇】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文明家庭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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