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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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篇1
根据济任编办20xx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20x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教师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都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损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篇2
根据咸安政办[20xx]110号《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自20xx年元月开始,在全局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自查工作。对此,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照清理对象的六种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有效地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结果,截止今年20xx年12月底,我局机关及下属11个事业单位共有在编人员99人(其中机关编制人数20人,现有人数26人,事业单位未定编,现有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53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纪律等管理规范,不存在“吃空饷”的有关问题。现就我局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迅速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的清理整治工作,将清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保证了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咸安区农业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局长),副组长:陈峰(派驻纪检组长)、毛崇全(党组成员)、陈艳(党组成员),成员:徐丹、刘小平、张静、胡可。
一是精心部署。接到《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长王勇同志当即作出批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财务、人事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并提出要按照全区规定的程序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专门安排。局长专门组织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要求局直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治理工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手硬,并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三是严格核查程序。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对照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认真自查,不走过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六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落于形式。
按照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定程序,我局在对照六种清理对象逐一认真核对,并在局黑板报上予以张贴,专门公示了自查结果,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截止目前,没有收到群众对该项问题的任何投诉和反映。
我局以“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局现有的考勤制度、财务制度、职工绩效考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对人员的编制、档案的管理、人事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建立了一系列防“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篇3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镇已经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上级布置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我镇领导非常重视,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财政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教委、卫生院、党政办等各科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协助财政所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一)清查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债权、债务等账务情况;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变卖及坏帐损失等财产物资的处置情况等。
(二)资产清查的方法及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
我们分了四个阶段进行,即:单位自查、汇总核实、整改提高、录入上报。
1、单位自查阶段
首先财政所自制“资产自查情况统计表”,把表格发放到各个部门统一填制,上报现有财产物资存量,部门负责人在自查表处签字认可,以便于下一步进行核对。
2、汇总、核实阶段
财政所根据各个部门上报的自查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根据汇总后的自查表,逐个部门进行核实。发现有漏报、瞒报等现象,对其单位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负责人年终考核评优资格。然后与各个单位的账面金额进行核对,对有出入的,查找原因,并填制“资产盘盈、财产损益表”。
4、填制资产清查表并汇总、上报阶段
财政所根据前阶段清查出的明细底,重新进行账务处理,并填制“青岛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报表”。
3、整改提高阶段
对账实不符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责成在规定时间之内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然后根据报表填制产权登记证。
此次清查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各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一)通过本次清查,可以说大多数单位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单位之间财产物资交叉使用,尤其是镇政府内部各个单位之间,物资转移不办理移交手续;再就是本单位对其管理不规范。
(二)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20xx年机构改革后,有的单位已经撤消或合并,财产物资已经移交给政府,但是有关手续及账务未及时进行处理。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各个单位对现有财产物资清查后的明细底报财政所存档,以便于日后备查。
2、制定具体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程序并制度上墙。
3、把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个部门的年终考核。对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资产流失的单位,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年终奖金挂钩。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做到每年年底全面清查一次,核对各部门本年资产增减变动及盘盈、盘亏等情况。对变卖、报废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要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报告篇4
我局于20xx年由原延安市外贸局、招商局、商贸办合并组建而成。组建后,核定编制21人,局机关实有人员75人,其中:在职干部22人、提前离岗8人,离休干部7人,退休干部35人。局后勤所在职干部5人、工勤人员3人。提前离岗1人,退休3人,企业安置人员6名。
我局系统现有市商务稽查支队、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饮食服务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所3个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中,县级建制单位1个,科级建制单位2个。经编办核定人员编制数27名,实有工作人员27名。20xx年2月经编委会员研究,同意撤销市财贸干部学校(延市编发〔20xx〕17号)。截止目前机构虽然撤销但人员仍保持原状,未做调整。
我局对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崔延强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钊铭、副局长王恒伟任副组长,局党办、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清理的范围、对象、清理方法的要求,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上榜公示在编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关息。
我局坚持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坚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因病、参加学习等情况均召开局务会研究确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局属各事业单位因编制少,任务重,平时有事请假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因此,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