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原文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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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第一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ì),一豆羮(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我就会放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超过生命的,那么可以凭借来保全生命的做法为什么不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灾祸的事情为什么不做呢?那么有办法求生但是却有人不采用这个做法,那么可以借此来躲避灾祸却有人不这样做。因此,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就是义),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就是不义)。不仅仅有才能的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丢掉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过路的饥民都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轻视它。不管是否符合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这高位俸禄对我有什么增益呢? 是为了住宅的华美,得到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让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鱼我所欲也》原文【第二篇】

先秦:孟子及其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第三篇】

鱼我所欲也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注释

1、选自《孟子·告子上》。

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患:祸患,灾难。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勿丧:不丢掉。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第四篇】

阅读文章,回答下面的问题。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 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解释下列语句中加粗词的意思。

(1)蹴尔而与之:

(2)是亦不可以已乎:

(3)乡为身死而不受:

(4)万钟于我何加焉:

(5)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6)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语句。

(1)呼尔而与之

(2)此之谓失其本心

3.“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的是什么?(用原文回答)

4下列各组加粗词意思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A.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妇拍而呜之(《口技》)

B.此之谓失其本心 其真不知马也(《马说》)

C.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至于负者歌于途(《醉翁亭记》

D.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5.用现代汉语翻译文中划线的句子。

(1)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翻译:

(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翻译:

6.文反复论证了一个什么观点?主要用了哪些论证方法?

答:

7.下列加粗字解释相同的一组是( )

A.弗敢加也 万钟于我何加焉

B.故不为苟得也 为宫室之美为之

C.得之则生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D.乡为身死而不受 便扶乡路

E. 宫室之美 吾妻之美我者

8.用现代汉语翻译句子。

(1)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9.孟子提倡的“舍生取义”曾经造就了一大批仁人志士,而现在的学校教育则强调我们中小学生要“珍爱生命”,教育部新修改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删掉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的字样,对此,你是怎样看待的?

10.作 者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列举了“不食嗟来之食”的事例,请你给本文补充—个论据。

11.儒家认为“性相近,习相远”,即人 们生来本性是相近的,都是善的,由于后天的社会环境与物欲使人的`“性”差距变大,有人变“恶”了。阅读选文第一段,想想第一段中哪一句和这一观点相近,并写下来。

参考答案:

1.用脚踢;停止;从前,通“向”;益处;感激,通“德”;高官厚禄

2.吆喝着来给他;这就叫失掉了本性。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4.C

5.(1)假如人所喜欢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求生的手段,那种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2)不是只有贤德的人才有这种性情,每个人都有,只不过是贤德的人能坚持下去不丧失而已

6.舍生取义 道理论证,举例论证、对比论证

7.D

8.(1)当这两者(生死)不可同时得到时,要舍弃生命来获取大义。

(2)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9.“略”。

10.“略”。

11.“略”。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第五篇】

原文展示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复习题与答案

1、此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是什么?

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2、本文的中心论点是:舍生取义。

3、什么是“义”呢?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 一般指公正的道理或正义的行动。

4、孟子是怎样提出和政论他的主张的?

把生命比做鱼,把义比做熊掌,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用舍鱼而取熊掌设喻,由此及彼,由浅入深,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

5、为什么用比喻形式说理,而不直接提出来?

这样说理形象通俗,易于接受。

6、第一段分几层论述?分别从哪个角度论述?

三层:

第一层:“鱼,我所欲也一一舍生而取义者也。”用比喻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

第二层:“生亦我所欲一一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用生与死进行对比论证为什么要“舍生取义”。(指出人间有比生更宝贵的东西,就是义,也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就是不义。)

第三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贤者能勿丧耳。” 激励众人,此心人皆有之。

7、文中至今流传的一个成语是? 舍生取义。

8、作者说“舍生取义”之心“人皆有之”意图何在?

激励众人崇尚道义。

9、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明确:提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论点后,首先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接着举例说明,人既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最后,文章陡然一转,“乡为身死而不受”,现在“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

总之,这段文章是说,能做到“舍生取义”是人有羞恶之心;如果不顾羞耻,不辨礼义而受“万钟”则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应该停止的。全文旨意就在这一劝勉上。

10、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东西是什么?

义:不义。

11、为什么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为什么有的灾祸不能躲避?

因为苟且偷生的事往往违背道义,如果背弃信义去做,就会为人所唾弃。 因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义。

12、“贤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什么?

能否固守道义。贤者能坚持操守,勿丧失。

13、“一箪食……乞人不屑也”。运用的论证方法是:

举例论证。

14、“一箪食……乞人不屑也“。化用成语故事是:

嗟来之食。

15、用这一生动的事例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什么?

“一箪食,一豆羹”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关乎生死。如果带有侮辱性的施舍即使是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贱的乞丐宁愿饿死也不接受,说明“所恶有甚于死者”既义重于生。

16、“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此之谓失其本心。”段主要运用什么论证方法?作用是什么?

对比论证;举例论证。作用是从反面论证“万钟”亦不该接受。

与“一箪食,一豆羹”段进行对比,从正反两方面印证了“舍生取义”。

17、孟子在文中表扬了哪些人?斥责了哪些人?

表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贪图享受、见利忘义的人。

18、如何看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义”字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19、对孟子“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的评价。

但是这种结实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作用。在文中阐发了唯心主义的性善说,说什么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不合事实的。此类糟粕,应予剔除。

20、从古到今,无数的事例验证“舍生取义”的人可以流芳百世,见利忘义的人遗臭万年。请举例一一加以验证。

舍生取义之人如,文天祥、史可法、谭嗣同、李大钊等。

见利忘义的人如,吕师孟叔侄、秦会、洪承畴等。

21、联系全文的大意,用“生”与“义”开头,拟写一副对联(不少于五字)。

22、你过去一定也做出过许多次选择,,其中哪一次对你的影响最大、印象最深?你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或教训。

(思考人生选择的意义及应当遵循的原则,树立起义重与利、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念。)

23、文章开篇运用了什么修辞?为何运用这一修辞?

比�

24、本文围绕什么展开议论?

孟子设喻,从人的口腹之欲开始通篇议论,也围绕着人的口腹之欲展开。

25、文章从所欲入手,说明人的所欲发生矛盾时应该怎样?

应采取一个正确的原则态度,要进行正确的抉择和取舍。

26、文章用“鱼”和“熊掌”分别比喻什么?

鱼喻生命;熊掌喻“义”,形象的区分“生”与“义”的价值高下。

27、面对生与义不能得兼时,孟子认为应该怎样做?

宁可取义,也不苟且偷生。既故不为苟得也。

28、面对死与不义不能同时避开时,孟子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拧可赴死,也不愿躬躬不义。

29、作者在文中把什么看作比死更令人厌恶?(用两个字概括)不义。

30、作者认为面对正义时,人表现应如何?

为了正义绝不能贪生怕死,屈辱人格,而要无所畏惧,义无所顾。

31、指出文中从反面论述: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凡是可以苟且偷生的无耻手段都做得出来的句子: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32、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生存却不采用,其原因是:

所欲有甚于生者。

33、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躲避辟患却不采用,其原因是:

所恶有甚于死者。

34、为什么世人的行为仍有贤与肖,义与不义的区别呢?

因为贤者能坚持“舍生取义”,始终“勿丧”,一般人则难免因环境改变,而“失其本心”

35、文中作者认为“舍生取义”之心,不仅仅是贤人所具有的语句: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6、文中“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有何作用?

承上启下

37、“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为什么饥饿的行人,乞丐不接受呢?

因施与者态度不好。他

38、用者对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是如何回答的:

万钟于我何加焉!

39、文中指出昔日宁死不受嗟来之食的人,此时却不辨礼义而受之,你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这类人是在无尽的利欲的旨诱一丧失了本心。即受环境影响。

40、文章第二段举实例的目的是:

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并在篇末点题,指出不应为物欲所蔽。

41、指出文中点题的句子:

此之谓失其本心。

42、孟子在文中虽讨论的是一般人的道德标准,但实质另有它论,� 体现了孟子的“民贵君轻”的政治思想。

43、出自《鱼我所欲也》一文中的成语有什么?

舍生取义 嗟来之食

44、用原文语句回答下列问题:

① 体现中心论点的句子是: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② 以“鱼”与“熊掌”比喻引出中心论点的句子是: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③ 为什么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所欲有甚于生者。

④ 作者从正反两方面进一步论证论点,得出结论的句子是: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⑤ 强调人人都有向善之心的句子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⑥ 强调“一箪食,一豆羹”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关乎生死的句子是: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⑦ 作者赞颂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贱的乞丐宁愿饿死也不接受带有侮辱性的施舍,说明“所恶有甚于死者”即义重于生的句子是: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

⑧ 结尾“此之谓失其本心”照应开头哪句话?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45.从全文看,本文先后运用了道理论证和举例论证的方法,有力地证明了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舍生取义这一观点。生活中有许多人将这个观点奉为行为的准则,请你根据对这个观点的认识,列举一个奉行这种行为准则的事例,加以简要阐述(要求:举例典型,叙议结合)。

答案示例:南宋末年,文天祥组织力量坚决抵抗外来入侵,失败被俘后,面对元朝的威逼利诱毫不动摇,视死如归,最终被杀,他这种高尚的民族气节和为正义献身的精神是永远值得后人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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