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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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1

在市审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把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当做事关审计事业长远发展和实现技术创新的根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现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方面

(一)高度重视“金审工程”建设

“金审工程”三期建设项目,是今年我省审计系统“金审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建设和应用有利于推动审计工作现代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管理水平,节约审计工作成本。为此,我局组织全体审计干部专门听取市审计局组织“金审工程”的视频学习培训,根据会议精神,召开班子会,组建工作小组,积极配合省市做好“金审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工作。

(二)推进大数据审计新突破

深化“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应用,加强同级审中的大数据审计方法运用,节约审计资源与审计时间,提高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审计监督效率,通过“新常态”下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不断推动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分配行为、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

(三)积极配合信息化建设工作

配合政府办、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做好赣政通、赣服通、电子社保卡等信息化工作,加强宣传、时时调度,确保我局各项信息化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审计业务发展与审计能力不相适应。审计业务人员大部分财会专业出身,无计算机专业人员,无通过计算机二级人员,大数据审计应用能力欠缺。审计任务与审计业务人员不相适应。目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非常重视,地方党委、政府及纪检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日益增多。目前我局除固投股、办公室外审计业务人员仅8人(含今年退休3人),其中长期派驻拆迁工作组1人,实际审计业务人员7人,除完成年初审计计划外,面临纪委巡视巡察、办案抽调,省厅、市局大项目统一调配人员需要,上级审计后审计整改工作,挤占了正常审计计划项目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基层审计人员常年满负荷运转,疲于应付各项工作的局面已成常态,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三、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实力,引进专业人才,充实审计力量,壮大审计队伍,解决好审计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和深度,切实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应用计算机审计软件进行项目审计的能力,着力培养既熟悉审计业务又掌握宏观经济、计算机、法律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

做好20xx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部署,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工作人员满意为目标,以“数据上云、服务下沉”为主线,深度聚焦、破解难题,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重要支撑。

一、加快政务服务向基层下沉

(一)大力推进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工作。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降低90%,努力做到村民日常办事不出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在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让政务服务覆盖基层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残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三)拓展“粤省事”基层应用范围。开通少数民族、三农等特色专区,推动地市特色服务入驻,加大对水、电、煤气、天气、交通等公共服务的集成,实现进驻“粤省事”的基层服务事项超过400项,“粤省事”实名用户总数达1500万、日访问量达10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四)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提高跨省、省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五)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市县级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让群众取一个号、找一个窗。重点推进镇、村实体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互通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港澳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覆盖至少50个事项,日服务量达5000人次。(省公安厅牵头,省港澳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政府配合)

(七)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依托“粤省事”平台,接入财政电子票据服务,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重点民生领域不少于200家财政用票单位服务接入,提供包括电子票据开具、缴费、取票、查验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10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应用,加快推广至港珠澳大桥,提高车辆通行“无感度”,为湾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准确、实时的电子票据服务。(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八)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加快“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升级完善,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配合)

(九)创新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模式。加快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粤港澳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简化粤港澳跨界车辆审批和备案流程,实现在珠海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旅检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管理模式和深圳莲塘口岸车辆通道客、货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推动政府数据向湾区企业群众开放,力争开放100个数据集。进一步改善数据开放的数量与质量,引导粤港澳大湾区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用已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和应用开发,为社会提供增值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推动营商环境提挡加速

(十一)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整合腾讯、平安等企业优势资源,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粤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不少于5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全省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建立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三)大力推广“信用+”应用。汇聚各渠道信用数据,构建全省信用信息库。试点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四)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类型(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五)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四、深化行业部门重点应用

(十六)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平台实现汇集国家、省、市涉企政策10000条以上,累计访问量30万次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十七)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为5000家以上网吧、10000栋以上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省公安厅牵头)

(十八)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年底前在珠三角九市各级政府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省司法厅牵头)

(十九)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全省15万名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省水利厅牵头)

(二十一)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构建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二十二)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二十三)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省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省医保局牵头)

五、提高政府内部行政效能

(二十四)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加快协同办公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分批推广至42个省直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逐步接入各地、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纵向互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十五)全面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推进“金审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互联互通。推动36类预算执行审计数据、37类社会保险审计数据、29类住房公积金审计数据、26类环保审计数据、46类企业审计数据的汇聚共享,提升审计指挥决策、质量管理能力。(省审计厅负责)

(二十六)不断强化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打造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加强与国家遥感数据服务对接,提供65种地图产品、20个地图工具、19种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配合)

六、完善“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二十七)“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云、网建设。统一规划全省政务云,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总量满足不少于1000个业务系统上云需求,省级节点初步具备两地三中心容灾服务能力,对欠发达地市已上线节点集中纳管。统一规划全省政务外网,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外网示范点建设。提升省级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连通不少于250个政务单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全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集中开展数据治理专项攻关,建设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对全省统一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建立面向全省的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打造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体验,发布300个以上通用数据服务接口,并实现对不少于100个高频应用的有效支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完善制度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编制和应用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格式标准、程序接口标准、运行维护规范覆盖90%以上的新建系统,50%以上的已建或在建系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一)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内部建设,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优势资源整合,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牵头)

(三十二)加强培训宣贯。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以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成功经验。通过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介,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通过理顺机制体制和完善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统筹管理

(一)编制“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以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编制全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制订详细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为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规划指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设立“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为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专家库成员从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选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三)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范。

⒈出台《梅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梅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梅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梅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0月底前)

⒉完善我市《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制度》等。(市委网信办牵头,市保密局等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四)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

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保密局、市公安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设施

(一)推进政务外网建设。统筹推动全市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按统一标准完成“市—县—镇”纵向政务外网骨干网建设,推进各级政府部门与同级政务外网骨干网接入,实现市、县、镇、村四级政务外网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推进政务云服务应用。完成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梅州节点挂牌运转和与省级政务云对接。推进50个以上(含县级15个)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统筹推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升级改造,联通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80个服务接口。各级各部门编制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实时更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级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水平

(一)提升信息化应用实现减负便民。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大幅度降低。[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提升自助终端服务覆盖面。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提升梅州特色“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

⒈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应用。做好214项国家、省、市三级垂直业务系统事项接入上线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前)

⒉推动本地特色服务实现“指尖办”。新增22项惠民补贴申办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梅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189项梅州特色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⒊开设三农专题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涉农政策、特色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现代农业产业园、扶贫项目和农技服务等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事项在“粤省事”(梅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指尖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扶贫开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⒋打造政企沟通平台。建设政企沟通电子平台,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政企关系,助推企业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等各相关

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⒌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财政厅推进我市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我市非税收入解缴与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一体融合,促进教育收费电子票据运用,有序推进重点民生领域财政用票服务保障落地与拓展。(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四)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配合省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改造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提高市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五)提升实体大厅服务水平。推动市级服务大厅扩容提质,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市县两级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开发智能客服平台预约系统,实现线上预约与大厅现场排队叫号系统一体化;运用“互联网+监督”手段,加强对审批服务的全过程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市级实体大厅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县级实体大厅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市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

月底前)

(七)提升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水平。整合全市自建的办公系统,建成全市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逐步接入各县(市、区)、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并实现与省协同办公平台的对接,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县纵向互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八)提升“12345”政府热线服务品牌。拓展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功能,力争即时解答率和转办准确率分别达到98%、95%;推动热线与行政效能平台整合,强化通报机制,力促作风效能大提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九)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配合建设“金审三期”项目,推动预算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环保、企业等审计所需的数据汇聚共享至审计机关,提升审计服务决策、质量管理能力。(市审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十)提升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对接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提供地图产品、地图工具、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四、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梅州区域内的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市金融工作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推动“互联网+监管”全面实施。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推动“信用+”应用。对接全省信用信息库。探索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四)推动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应用,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五)推动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类型(除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办结。(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

各相关部门等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便利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七)推动网上中介超市高效应用。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年底实现50家以上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积极引导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项目进入中介超市,服务项目交易完成率达100%,力争走在粤东西北各地市前列;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及业务流程,强化中介监管及财政性资金在中介超市购买服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管理。整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停止县级平台运行,实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扩容提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成第三方机构对交易系统国家检测认证工作;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与行政监督部门管理的电子政务系统联通互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五、深化行业部门重点应用

(一)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市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对全市网吧、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市公安局牵头,市各相关部

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市司法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四)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无人机、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20xx年重点建设梅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梅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系统、梅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梅州市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五)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对接省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助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七)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

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八)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全市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市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并完成对接省系统。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六、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对接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今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二)做好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把“数字政府”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整合部门信息化项目年度预算,统筹资金管理使用;用好用活省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的政策,积极多渠道争取国家或省专项资金支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三)做好人才保障。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有目的地培养本地人才;加强交流学习,主动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委组织部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四)加强建设运营支撑能力。加强资源整合,强化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选优配强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

(五)加大舆论导向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融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服务新理念、新做法,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舆论引导;大力推广“粤省事”(梅州),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平台活跃度。[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梅州日报社等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报道]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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