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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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第一篇】
1.专业考试要求: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四川省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校考省份的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和我校校考成绩折算加权后(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各占50%)形成的总成绩作为确定合格和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
2.录取规则:
(1)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校考省份按折算加权后的专业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四川省按照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第二篇】
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20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和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包括“学科特长”计划、“双特生”和“国家试点学院”三项,招生录取人数控制在2017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即460人)以内。我校将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宁缺毋滥。具体招收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下列三项之一,不能兼报:
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学科特长”计划: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在招生专业(见表1-3)相关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㈡、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报考“双特生”:
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在某一学科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独到见解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国家试点学院”: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2、对生命科学具有执着的兴趣爱好和创新潜质,立志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高中阶段生物成绩特别优秀且已初显生命科学研究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二、招收专业
㈠、“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如表1-3,每名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㈡、“双特生”的入选专业将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根据考生特殊专长的学科领域、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等情况经考核测试合格后予以确定。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㈢、“国家试点学院”的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注: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专业范围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2、上述招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三、报名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7日18:00至2017年3月31日24:00
㈡、报名流程
1、网上实名注册:
报名平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报名网址:ga
请考生使用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按网上要求进行实名注册。
2、填写申请材料:
注册成功后,请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阶段成绩及排名、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社会活动等各项信息。
选报我校的考生需填写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上述信息填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四川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3、上传申请材料:
请考生下载、打印《四川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将中学盖章和个人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同时将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以及其他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和优势的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上传完成后,请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完成报名。
考生若获得相关推荐,请填写推荐人(含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将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由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㈢、温馨提示:
1、考生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上述注册报名流程。
2、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每一项申请材料清晰可读。
四、选拔程序
㈠、资格初审:
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思想品德、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㈡、网上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641号)规定,初审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测试费130元/人,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7日00:00至2017年5月31日24:00,缴费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考生。
㈢、考核测试:
初审合格考生须到我校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发展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核测试定于2017年6月11日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学科特长”计划的`考核测试为能力综合测试(采用机读卡笔试答题,时间2小时,共150题,满分300分)和专家组面试(满分3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能力综合测试成绩×40%+专家面试成绩×60%。
2、“双特生”的考核测试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多名专家针对考生的特殊专长、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进行测试。测试时首先由专家组与考生面谈,根据了解到的考生的兴趣特长现场命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随后专家组针对学生的兴趣特长、知识积累和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深度的面试。考核测试结果分为“出类拔萃”、“特别优秀”、“优秀”和“不合格”。
3、“国家试点学院”的考核测试为生命科学基础知识笔试和相关领域多名专家的综合面试。
㈣、资格认定: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审定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五、优惠办法
㈠、“学科特长”计划优惠办法: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考生经我校专家考核测试合格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专业选择范围如下:
注: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专业范围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2、上述招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㈡、“双特生”的优惠办法: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下30分以内),经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㈢、“国家试点学院”优惠办法:
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注:对于上述优惠办法中提及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本科录取不分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我校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B。
六、录取办法
入围合格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在生源地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 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七、监督机制及举报渠道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wei@(监察处)
nic8401@(招生就业处)
2、电 话:028-85404020(监察处)
028-85468002(招生就业处)
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监察处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610065
八、其他
㈠、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网址:ga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址:z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开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㈡、考生报考自主招生时选择的科类须与高考报名时选择的科类一致。“高考投档成绩”是生源地省级招办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㈢、考生本人、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十、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028-85468002
咨询邮箱:nic8401@ 邮编:610065
咨询网址:z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
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篇】
第六条 学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常设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常设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四川大学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28-85404020。
章 招生计划【第四篇】
第八条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专项计划,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在往年的基础上逐渐调整分省计划,促进入学机会公平。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四川大学表演类本科招生简章【第五篇】
四川大学20表演类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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