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卫建议【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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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卫建议【第一篇】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城管执法人员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维护城市秩序的重任。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春天是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的最佳时机。在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同时,城管执法人员也要时常进行自身调整与学习,以增强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以下是我在今年春训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技能培训(大约300字)。

春训的重点之一是技能培训。城管执法人员通过学习和模拟演练,提高了执法技巧和应变能力。其中,人性化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技能。在与市民互动和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学会用平和的语气和耐心的态度与市民进行有效沟通,尽量避免冲突的产生。此外,学习法律知识和法规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熟知法律才能在执法过程中既公正又合法。技能的培训使我们能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的职责。

第三段:团队合作(大约300字)。

春训中,团队合作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在集中培训中,我们与其他部门的同行进行联合执法演练,学会如何与其他执法部门合作,有效地进行协调和沟通。团队合作的培训不仅提高了我们的综合素质,还培养了我们的意识,增强了团队凝聚力,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第四段:服务意识(大约300字)。

春训重点之一就是培养城管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城市管理是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城市秩序,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市民大众。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友善服务,以市民为中心,帮助解决问题和满足需求。同时,我们要做到平等对待,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春训中,我们通过模拟实践和反思,不断提高了服务意识,使我们更好地走近市民、理解市民,并为市民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

第五段:反思与展望(大约200字)。

春训不仅仅是技能和知识的培训,更是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思想和精神层面的培养。通过春训,我反思了自己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同时,我也对未来进行了展望,希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与合作,为城市的繁荣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大约100字)。

经过春训,我深刻认识到城管执法人员的责任重大,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技能和法律知识,还要注重团队合作和提高服务意识。春训让我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同时也促使我不断反思自身的不足,为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城管执法人员将为城市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给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卫建议【第二篇】

城市管理是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权益的重要工作。城管执法人员作为城市管理的执行者,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职责。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人员是最直接、最贴近市民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态度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的形象和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可度。对此,城管执法人员也有着自己的心得体会。

1.建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作为城管执法人员,要时刻把自己放在市民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并始终以为市民服务为己任。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地与市民沟通,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并传达政府对市民的关爱和支持。这种良好的服务意识可以使市民对城管执法人员产生信任感,并更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2.坚持规范执法。

城管执法人员的职责不仅包括整治城市的乱象,还包括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规范执法,不得逾越执法职责的范围。对于那些暴力冲突、诈骗等严重情况,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切勿姑息养奸。

3.做到一视同仁。

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人员必须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要对所有市民一视同仁,不因个人因素而有所偏袒。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与市民之间的矛盾,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

4.保持专业技能。

城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决定了他们是否能够胜任城市管理的工作。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城管执法人员应加强自身技能的提升和学习,时刻把握工作发展的新趋势,并不断完善自我,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

5.建立多元化合作。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城管执法人员不可避免的要和其他行政执法相关部门有所合作。因此,他们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建立多元化的合作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商环境。这样有助于将城市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为市民带来更多的福祉。

三、总结。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工作。城管执法人员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执法力量,在工作中需要注重建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坚持规范执法、做到一视同仁、保持专业技能和建立多元化合作。只有这样,城市管理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四、展望未来。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城市管理工作也会面临新的挑战,城管执法人员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五、致谢。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受益匪浅。我们要感谢每一位城管执法人员的辛勤付出,感谢他们始终以城市管理工作为己任,为城市的繁荣发展和市民的幸福生活做出了卓越贡献!

给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卫建议【第三篇】

治理马路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采取统筹兼顾、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办法,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马路市场滋生的土壤。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为加强对中心菜场周边马路市场的综合治理,市政府专门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马路市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查处力度。多次召开协调会,由工商部门牵头落实整治工作,公安、城管、卫生、环保等部门也从自身职能出发,服务于马路市场整治,有关街道、社区居委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积极会同职能部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拆除违法建设等工作。在整治期间,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调查研究,做好前期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中心菜场周边的马路市场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并多次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沟通联系,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整治前,会同相关部门,对马路市场的形成时间、原因、从业人员性质、摊位数量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备工作到位。加大宣传,注意引导,营造整治氛围。为做好前期教育引导工作,减少阻力,在马路市场取缔前,中队进行了为期1个多月的文明劝导,规劝马路交易的业主自觉撤离,形成强烈的整治宣传氛围。同时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商户进行疏导分流:对蔬菜种植户引导至江南农副食品城;对自产自销农民疏导到中心菜场内部(菜场内腾出200摊位)对流动摊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疏导和到小区内,以上各市场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都相应减少或免去摊位费用。

“宣传发动”是提前化解矛盾的最好办法,中队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扎实开展教育先行、劝导在前,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整治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冲突,为“马路市场”整治的圆满结束赢得了“先机”。强化执法力度,坚决取缔违章行为。针对马路市场的特点,根据其集散的时间、规律,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机动巡查与错时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对马路市场进行不定期的集中整治行动,防止出现“真空”现象,坚持重典治乱,建立严管重罚的执法威慑机制。

坚持长效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为落实长效,中队组织力量对已取缔的马路市场进行“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管理,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实行严管重罚。

城管城西中队整治中心菜场周边马路市场的几点心得体会随着中心菜场的提档升级改造,菜场内部及周边设施全面提升,店招店牌统一制作,交通设施等标志齐全规范,深得广大市民赞许,但提档改造后堵疏结合、正确引导的长效管理机制仍没有得到全面推行,导致菜场周边秩序杂乱,对周边居民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坚持管理与疏导并重,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集器、统一停放车辆、统一管理标准,彻底解决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问题。执法人员与市场内部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内外结合、整体联动,形成“有标准、有人管、管到位”的管理机制。目的是为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依法行政是城管部门为城市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根本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行政就是服务。所以不仅要切实转变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的合法、公开、公正、便民和权责一致,还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形势,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通过服务加强管理,同时以管理带动服务,提供服务。

给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卫建议【第四篇】

第二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各本局规章制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损害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及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的,依照本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一)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二)非法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

(三)参与或支持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和组织。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予行政许可的;

(三)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者许可环节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三)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管职责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  违反规定实施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停止职务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责任人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给予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处分,责任人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三)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合法票据的;

(四)在实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过程中,不及时查处,以罚待管的;

第七条  违反本局举报案件查处和信访办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受理的投诉事项不办理或者不按规定办理的;

(二)对上级机关或者同级投诉受理机构批转的投诉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结果的;

(三)不执行或者不落实上级机关作出的处理投诉问题的决定,影响投诉问题解决的;

(四)在处理投诉问题中弄虚作假,规避责任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一)阻碍或不接受行政执法监督的;

(二)在执法检查中弄虚作假,徇情枉法的;

(三)给管理相对人出谋划策或者说情的;

(四)超越法定职权的,或者无法定依据超越管辖区域进行执法检查的;

(五)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执法检查的;

(六)使用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暂停职务、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一)给违法人员通风报信;

(二)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三)违反规定泄露执法过程中所掌握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

(四)违反规定泄露本机关工作秘密。

第十条  实施违法建设,或支持、放任、包庇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违法建设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一条  在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

(一)索取或者收受管理相对人财物的;

(二)要求管理相对人提供赞助的;

(三)参与管理相对人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的;

(四)在管理相对人处报销费用的;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单位、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一)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二)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职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及其他营利性活动;

(三)从事与职务相关的有偿中介活动,收受回扣、好处费、咨询费等;

(四)未经组织批准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单位兼任职务,领取报酬。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待岗、暂停职务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免职处理或其他行政处分:

(一)不遵守工作时间,无故或借故迟到、早退、旷工;

(二)无故脱岗、离岗、不坚守工作岗位;

(三)不履行法定职责,对工作失职、失察。

第十四条  违反本局队容风纪规定的,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并可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一)故意破坏办公设施、通讯器材、车辆装备等公共财物的;

(二)因责任心不强,导致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的;

(三)违规使用车辆、执法装备、执法专用器材的。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所获得的经济利益,责令退还或者依法依纪予以收缴;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城-管执法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情形,经局纪委、监察科初步调查认为有违纪事实,需要立案的,予以立案,重大案件报请局党委批准予以立案。对立案调查的案件,由承办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讨论,听取当事人申辩陈述,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的时间结案。已立案调查的案件,经深入调查认为不存在违纪事实,或者免于追究违纪责任的,应当予以撤案。

第十八条   对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违纪受处分期间的职务、级别、工资档次以及处分的解除等,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被处以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被处以记过直至撤职处分的,除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外,扣发年终奖金。

第二十一条  凡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对本规定所列处理条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包括城-管执法局正式工作人员、抽调及招聘人员。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局纪委、监察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市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劳务人员,编入城-管队伍,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  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四)完成市局、城-管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  聘  用

第四条  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市编办核批。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大队是城-管协管员日常管理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城-管协管员的合同签订、学习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七条  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两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两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市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八条  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

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市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   待  遇

第九条  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600元+绩效工资200元。试用期月工资为500元。

(二)加班工资。除参加、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应急抢险、公益性活动外,城-管协管员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的,由所在执法大队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日8小时以外加班的,按本人日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计算以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为基数。协管员实际加班工资由所在执法大队核定发放。

(三)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

保险费由市局和城-管协管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比例共同承担。

(四)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市局统一配发。

(五)假期。城-管协管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周星期六、星期天轮休一天。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条  城-管协管员纳入市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市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15%。

第十二条  市局建立城-管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劳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进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三条  严格学习培训制度。

(一)各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城-管协管员的经常性学习培训,提高其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在鼓励引导自学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次安排一个专题,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城-管法律法规政策等,学习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每季度组织一次座谈交流活动。

(二)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

(三)市局不定期地组织法制讲座和专门培训,举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展学习教育督查,年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其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城-管协管员考勤工作由所在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市局抽调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报市局办公室备案。考勤结果并与协管员工资、年度考评挂钩。具体按局考勤制度执行。

请假期间待遇,病假1个月的发原工资,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只发基本工资;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工资。婚假、产假、丧假及病假3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实行交流轮岗制度。由市局和执法大队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交流轮岗。

第六章  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城-管执法大队可以与城-管协管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城-管协管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前三十日向所在执法大队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内提前三日提出书面申请。

(二)城-管执法大队填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城-管执法大队与城-管协管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城-管执法大队向市局书面报告,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二)城-管执法大队审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报市局办公室备案。

(三)城-管执法大队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并在15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九条  辞职、辞退或解聘城-管协管员,由所在执法大队在该协管员管理辖区内发布解聘公告或辞退声明。

第二十条  辞职、辞退或解聘的城-管协管员,应当在离职前移交领用或保管的公用装备、物品、证件后,方可到城-管执法大队办理结算等有关手续。因未移交而擅自离职的,不予结算,并保留索要直至诉讼的权利。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城-管协管员,比照城-管执法人员奖励办法,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二条  城-管协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一)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七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十五天的;

(二)全年累计3个月完不成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的;

(三)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

(五)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

(六)向管理对象吃、拿、卡、要被查证属实的;

(七)打骂管理对象被查证属实的;

(八)不服从市局决议、决定或不服从城-管执法大队管理和安排,无理取闹的;

(九)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影响工作的;

(十)因行为失范,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十一)受治安处罚、党纪处分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其他应予辞退或解聘的。

第二十三条  城-管协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的,从次年开始月工资增加10元;连续两年确定为优秀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城-管协管员增加工资暂由市局筹措解决。待财政提高工资标准时,扣回市局增资部分后,再行分配。

第二十四条  城-管协管员担任中队长的,享受职务补贴50元,担任副大队长的,享受职务补贴80元。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在此之前发布的有关协管员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给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卫建议【第五篇】

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极大多数是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以及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其艰难处境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

在具体执法中,城管的大案要案很少,多数案件处罚数额较少,难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违章者抗法有了可乘之机。城管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被执法者常维护其个人利益。两者发生冲突时,有些当事人不是选择合法的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是不理智的选择了暴力抗法。被执法者普遍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低下。城管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也相对淡薄。他们往往认识不到其违章行为的严重性,以为自己没有违法,更没有构成犯罪,谁扣其东西就跟谁急。正是这种心理,使暴力抗法偶尔发生。特别是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绝不能“动粗。”

所以,执法与行政相对人都需要加强法制观念。必须把。

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铭刻在心,必须“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执法时主要采用剥夺生产资料的方式强制停止经营,执法方式单一。个体劳动者经营主体资格、地点、时间,有经营权程序性瑕疵问题,可限期改正或补办手续解决,没有达到必须剥夺所有权合法的生产资料的严重程度。“查抄”的负面效果波及面广,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市民就近购物的市场需求,是难以遏制的。

再次,当场处罚、执行的商品、工具一般超过50元,“查抄”折算为罚款,实质是“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依法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执行。没有根据行政处罚法,告知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普遍存在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倾向;同时违反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后处罚的规定,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在程序上违法。

如何规范城管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周小容认为,被查处的人确实有违章违规的行为,为了抵赖逃避处罚而出现抗法行为;另一方面,则是执法部门执法时态度生硬,甚至以罚代管,引起群众不满。执法部门应该是在依法的前提下,花大力气培养一个好的市场、好的环境,但现实中,一些执法部门却简单地以罚代管,有的部门的执法人员还出现“守株待兔”等罚款的现象。既然有等待的时间,何不像公安巡逻队员和联防队员,常常到管辖的地段走走,对那些确实是屡教不改的人也能起到威慑作用。对初犯者,作为管理人员则应该多教育、多宣传。只有以理服人的执法,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减少冲突的发生。

其实,周代表的愿望当然是好的,但城管暴力执法和市民暴力抗法事件的报道几乎每天都有,现已陷入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怪圈,成为了难以调和的老大难问题。所有暴力都是对法治原则和社会文明的粗暴破坏,迫切期待从根本上清除。

城管的职责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涵盖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市容环境卫生、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城市绿化、工商行政管理中的无照经营、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违法建筑、城市交通管理中的临时占道、施工现场等百多项。但承担如此广泛职责的城管,却只具备劝说、暂扣物品和罚款等权力。如此权力实难承受如此广泛的职责,城管必然会使用一些超越权力之外的手段,而最终导致暴力执法与抗法事件发生。目前北京一些地方采取了由警察陪伴城管去执法的举措。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授权,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机构。但法规在赋予城管广泛职责的同时,却没有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履行职责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行为变异,为所欲为。前不久,媒体报道一名城管人员暴力执法,将一位老人打伤,城管中队领导却称是正常的执法。暴力执法变成了正常执法行为,这正是监督缺失背景下产生的执法尴尬。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思阐述:“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更严格地说,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邓小平也说过,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制度的完美才能带来公共权力行为的完美。

给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卫建议【第六篇】

城管执法人员清政廉洁的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通过服务加强管理,同时以管理带动服务,提供服务,在此分享。

通过学习上海城市规划与城市管理,特别是上海闵行区城市管理实行“大联动”机制,整合社会协管力量,实现各类政府管理信息的采集与共享,突出联字、落实动字,开拓了视野,正确理解了城市管理中的各种矛盾,树立了敢于正视矛盾,才能解决问题的思想。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就应该深刻理解构建和谐城管的意义,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参与到和谐城管的工作中来。同时,在具体工作中,学会解决基层问题要“宜疏不宜结”的方法,以疏导为主,倾听百姓诉求,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

一、学习培训是对自身的一次激励,增强了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应有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训伊始,就聆听了《中国国际经济地位的提升与外部环境的新挑战》,老师讲课非常实在,用比较的方法把国家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取得的成绩科学地列举出来,让我们真切地体会到国家在进步,社会在进步,我们国家在朝着大国、强国的目标进发。同时,如实地把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把国际矛盾、国内矛盾一一列举出来,让我们思索:为什么会产生这些矛盾,比如弱势群体问题、贫富差距拉大问题、失业下岗、农民失地问题等等,把一个一个问题摆出来,一点一点地分析,让我们深刻体会,认真思考。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怎么样做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为民分忧,1为国分忧,这是当务之急。解决不好这些问题,基层就可能不稳定,干群矛盾就将加剧,这难道不是基层干部工作的头等大事吗?通过这些我们得到了激励,也增强了责任意识,同时也提高了我们理解和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方针的水平。增强了改革发展,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创新思维,讲究领导艺术,提高了自身的民主决策能力和凝聚力学习班培训中,专门开设了“领导力的提升与训练”、“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应急联动”等讨论,这对我来说可是一场及时雨。参加工作以来,从未系统地思考过怎样做好领导干部这一角色。通过学习班,我首先感觉就是要做好一名领导干部,就要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要管好人,用好人,首先就是要学会借助“外脑”,用好“内脑”的科学管理水平。

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要做到集中民智,就要用好“外脑”。出主意的是“外脑”,选主意的是“内脑”;其次就是学会与时俱进,及时调整管理理念,保证完整的思路,确保决策的长效、高效,不会出现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的做法。最后,决策的思想完整,详细说来就是:一目的、二目标、三途径、四对策,四个要素完整地结合。

只有这样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才配做好自己的角色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三、从规划、管理入手,增强了自己关于构建和谐城管的理论与实践认识2和谐是当今社会的主题词,特别是全区城市管理系统努力倡树“和谐一家人”的城市管理理念,具体工作中,就应该从城市性规划入手,做到城市治理的创新和智慧城市建设。

四、进一步更新了执法理念、服务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学习班的培训,不管是哪一门课的授课老师,都不约而同地讲授了城市综合管理,建设大城管的知识,传授了城市经营的各种理念,介绍了一些先进城市的成功做法。这些对于我这个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基层干部来说,是最好的教育和启迪,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东营处于历史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作为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名基层干部,要努力改造自己世界观,更新执法理念,从过去政府说了算,城市管理政府定标准,百姓无权也无机会参与的模式转变为多听市民意见,带着服务精神用心为民服务,不能有特权思想的人3性化管理模式;其次要学会经营城市的概念,把城市可经营项目推向社会,进行企业化经营,如城市停车位的规划与管理、城市广告招牌位的规划与经营等等,进行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这样既可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又确保城市各方面都和谐有序,有品位有活力。只有这样,自己才算是一名合格的城市管理工作者,城市才能和谐健康发展。

治理马路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采取统筹兼顾、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办法,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马路市场滋生的土壤。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为加强对中心菜场周边马路市场的综合治理,市政府专门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马路市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查处力度。多次召开协调会,由工商部门牵头落实整治工作,公安、城管、卫生、环保等部门也从自身职能出发,服务于马路市场整治,有关街道、社区居委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积极会同职能部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拆除违法建设等工作。在整治期间,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调查研究,做好前期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中心菜场周边的马路市场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并多次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沟通联系,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整治前,会同相关部门,对马路市场的形成时间、原因、从业人员性质、摊位数量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备工作到位。加大宣传,注意引导,营造整治氛围。为做好前期教育引导工作,减少阻力,在马路市场取缔前,中队进行了为期1个多月的文明劝导,规劝马路交易的业主自觉撤离,形成强烈的整治宣传氛围。同时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商户进行疏导分流:对蔬菜种植户引导至江南农副食品城;对自产自销农民疏导到中心菜场内部(菜场内腾出200摊位)对流动摊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疏导和到小区内,以上各市场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都相应减少或免去摊位费用。

“宣传发动”是提前化解矛盾的最好办法,中队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扎实开展教育先行、劝导在前,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整治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冲突,为“马路市场”整治的圆满结束赢得了“先机”。强化执法力度,坚决取缔违章行为。针对马路市场的特点,根据其集散的时间、规律,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机动巡查与错时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对马路市场进行不定期的集中整治行动,防止出现“真空”现象,坚持重典治乱,建立严管重罚的执法威慑机制。

坚持长效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为落实长效,中队组织力量对已取缔的马路市场进行“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管理,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实行严管重罚。

城管城西中队整治中心菜场周边马路市场的几点心得体会随着中心菜场的提档升级改造,菜场内部及周边设施全面提升,店招店牌统一制作,交通设施等标志齐全规范,深得广大市民赞许,但提档改造后堵疏结合、正确引导的长效管理机制仍没有得到全面推行,导致菜场周边秩序杂乱,对周边居民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坚持管理与疏导并重,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集器、统一停放车辆、统一管理标准,彻底解决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问题。执法人员与市场内部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内外结合、整体联动,形成“有标准、有人管、管到位”的管理机制。目的是为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依法行政是城管部门为城市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根本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行政就是服务。所以不仅要切实转变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的合法、公开、公正、便民和权责一致,还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形势,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通过服务加强管理,同时以管理带动服务,提供服务。

一、现状城管窗口除了在市一级的行政服务中心有设立外,现在各乡镇上的城管中队也都设有对外窗口,主要就是负责以下几个方面: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开挖审批;树木砍伐、移植许可审批等事项。通过笔者了解发现,市一级城管窗口所受理的绝大部分业务内容为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许可,第二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只占很少一部分,另外,还有为数不多的市区树木、竹、地被植物及草坪砍伐、移植、截干、切根等许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迁移、拆除许可等。而笔者所在的经济开发区城管窗口09年4月-12月办理户外广告共28件,道路开挖共计84件,其他绿地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临时占用等共计6件。在户外广告中沿街店面招牌占了21件而其他户外广告占7件,在道路开挖审批中设置道口占20件,其他类型的道路开挖占84件。

二、存在的问题许可项目收费标准不统一。笔者所在的城管窗口,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前来申请城市道路开挖审批事项的人员经常向笔者反映,笔者所在地与市一级的行政服务中心收费标准不一致。类似的工程量在市一级的服务中心要比笔者所在地的费用要低。通过了解,笔者发现,市一级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对于工程量的测算是由市政有关部门进行的,再由他们反馈给城管窗口。笔者认为,引入专业化的工程评估,虽然手续上有点繁琐,但可以使许可项目的收费更加专业化和透明化,也可以使申请人对所产生的费用更加的信服,增强了窗口的权威性。

窗口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城管窗口所涉及的业务如城市道路开挖审批事项,和市政管理有着紧密的联系,尤其是对各种道路的开挖赔偿(补偿),此外,还需掌握园林绿化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就笔者所在窗口而言,比如新进在编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主要就是由本人提出培训申请,然后是被派到市一级的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实地学习,时间控制在一星期左右;其他人员,如。

合同。

制工作人员,则是把培训放在了日常的工作中,靠有经验的同事传、帮、带,在解决实际的问题中提高业务能力,比起纯粹的学习理论知识而言,更多的是实践。但是,这样做缺乏了系统性和专业性的理论指导和支持。短时间内,可以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时间一长容易造成理论和实践脱节。窗口在实行轮换制的同时,是否也可以考虑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定期的培训。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和户外广告审批没有一套完整的软件,只是分别建立了简单的一些电子档案,如word和excel文件,受理。

通知书。

决定书等并不是由系统软件生成,笔者所在的窗口目前的档案可满足基本的查询需要。是否可以考虑增加一套软件系统,把城市道路开挖审批户外广告审批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放在一起,这样一个甚至是多个项目的审批流程就能在软件中完成:从资料录入------受理通知书------决定书------送达回证------许可证实现一步到位,另外还可以进行实时统计查询,大大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窗口设置重复。除了笔者所在的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外,其辖区内各个乡镇上的城管中队也设置有对外窗口,其部分职能与开发区城管窗口的职能存在一定的重叠。这些窗口设置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各乡镇的企业和群众而设立的,使他们不出镇(社区)就能感受到方便和快捷。这样做,客观上分流了一部分的业务量,减轻了主城管窗口的负担,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城管窗口的主体性和唯一性却提出了挑战。

给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卫建议【第七篇】

在这一年半的学习、工作中,虽然有苦有累,但是感觉到收获却是颇丰,首先是在局领导及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学到了很多东西。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其次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在执法局领导的要求和指导下,成功地使自己完成了工作角色的转变,即由原来单一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向综合多样性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角色转变。在此转变过程中,始终保持着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等各方面都积极向上的精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对于每一个追求进步的人来说,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与自我工作总结,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和反省。现将这一年多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作简要总结汇报。

一、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管好自己的言行:

一年半来我通过努力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指导自己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去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了一个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没有接受过行政相对人的请吃、玩、和礼物,在做行政相对人的解释工作中做到严格按照交通部五个规范要求,不该说的话不说,易激化矛盾的话不说,做到文明执法、礼貌待人。思想上我热爱本职工作,从调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始就一直把执法工作当做是自己的另一个新生命开始,应该说是执法工作给予了我学习探索的动力,学习赋予了我满腔的工作热情,更加教会了我如何去思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完成好各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在工作中,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经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边学习边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在此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残)运会的成功举办流下了辛勤的汗水。7、按照执法局领导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本人还多次临时担任带队负责人,完成了治理超限运输车辆工作和整顿客运市场治理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锻炼了自己。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磨炼,较快的熟悉了工作业务,掌握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担当一面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三、自觉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能主动积极地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中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地进行各种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一段时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积极保持与各级领导的沟通,遇到疑难问题多请示、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不懂就问。通过学习对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通过学习—思考—提高,使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总之,在这一年多的工作中,虽然我受益于单位的培养和领导的关心,取得了个人一点点进步,但也在这一年多的工作总结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如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意识不够周到,对创新执法工作能动性不强。这些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工作的方向,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和大家一起进步,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开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给城管执法人员的环卫建议【第八篇】

城管执法工作开始逐渐被人们所关注、所提及,作为一名城管,他们在工作上有着这样的。

三年来,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已见成效。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和执法力度,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过硬,执政为民上水平的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各大队、一县三区区域大队中队长以上干部进行了为期3天封闭式执法培训。课上,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市法制办就执法权限与程序,通过案例分析,来帮助解决执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一、对城管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对自己的追求(衣、食、住、行)和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由于历史原因,城管没有一个行业指导部门,全靠队伍边管理,边探索,能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高层开发商、中层小店、低层小摊小贩、弱势群体)。管理上涉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特别是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队员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不强,服务部到位等。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转变执法理念。

城市管得好不好,市民最有发言权了。这次执法培训,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全局上下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在“执法中管理,管理中服务”的理念。在大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中,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摆乱设、乱拉乱挂”等“十乱”行为,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因为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扣“三保一弘扬”,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工作中,我们在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员执法能力的同时,积极建立四项制度,扎实推进大队办案工作上水平。

一、办案业务培训制度。

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具备报考条件的新招队员参与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努力争取实现人人持证上岗、人人执法办案。同时,加强对各执法中队的案件主办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调查取证技巧、与当事人沟通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升执法队员的办案水平。

二、案件审核把关制度。

在各执法中队分别设立案件主办人员和案件审核负责人,加强对各案件经办人员的指导,并对拟上报局里审批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对,特别是严格审核相关证据资料。加强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终结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实行大队分管领导定期抽查和中队直接负责人日常审查的方式,对案件质量实行监管。

三、案情分析交流制度。

在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中队定期召集队员进行案件“会诊”,对照标准,集思广益,多想办法,多出主意解决执法办案实务。同时大队不定期召开办案工作经验交流会,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性案例在大队内部及各中队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探讨。

四、办案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执法岗位责任、执法标准和执行力考评等精细化管理体系,将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等作为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个人的业绩考核主要内容之一,与各类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和绩效奖金挂钩。开展“办案先进中队”、“办案能手”等执法办案竞赛活动,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四是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来源,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当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推动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城管执法工作中粗放式、突击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长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转变,努力实现精细化、长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计划地放开地摊管理,有条件地增加弹性市场,不断强化管理疏导,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有效发挥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资源,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

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执法。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结合”。为了满足当地群众购物方便的需要,同时也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可考虑在局部地区设置疏导点,但是需要登记申领许可证,并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同时搞好责任区内卫生环境。另一方面,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摊点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城管执法工作非常的艰辛,也非常的重要。我们要在自身艰苦奋斗的同时,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城市,共同推进城市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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