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推进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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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推进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19.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亿,占总人口的14.8%。预计到2035年左右,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且大部分在农村。可以说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即将迈入深度老龄化阶段。x农村地区老龄化的速度、程度均高于城市,已初显养老的现实困境。准确把握x农村养老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的课题。

一、*农村养老存在的突出问题

x农村老龄化问题与农村空心化、空巢化等问题叠加,总体呈现养老观念滞后、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不优、空巢和独居老人占比持续升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较低、医疗条件较差等养老难题。以下方面问题尤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少数子女不赡养老人。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推脱养老责任导致老人老无所依的现象在一些农村时有发生。这些老无所养的人通常既不符合入住政府设立的养老机构的条件,也不能像失独、失能、失智和经济特别困难的老年人那样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救助,处于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四不管”的尴尬境地。

(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匮乏。老年人的孤独感随着年龄增长呈上升趋势。许多农村老年人吃穿不愁,但精神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一是家庭精神关爱弱化。由于子女常年外出打工、迁移流动和长期分离居住,使老年人缺少儿孙绕膝的精神愉悦。二是养老机构精神抚慰虚化。农村地区养老机构的服务大多停留在日常生活照料层面,娱乐项目少,难以提供精神上的安抚。三是集体关怀不足。随着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推进,空心村大量出现,集体活动变得日渐稀少,农村老年人与社会日渐疏离,来自邻里的心理支持减弱。

(三)医养分离。农村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康复治疗和看护问题困扰着许多家庭。为破解这一难题,咸宁市咸安区、宜昌市兴山县等地推行“医养结合”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医养分离”却是当下x大多数地方农村养老的现状,各养老、医疗机构“有养无医”“有医无养”格局有待打破,推进医养结合任重道远。

(四)养老市场化、社会化机制不健全。农村养老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引入不足,政府承担繁重的兜底责任。一是市场机制发展迟缓。民办养老院投入大、利润回报低,市场主体在没有收益回报率保障的前提下不愿介入农村养老。二是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短缺。农村地区血缘纽带意识较强,乡村社会组织发育比较差。一些乡贤、外出务工人员偶尔也回乡捐款、修桥、修路,但整体上农村社会组织发育缓慢,难以提供养老相关专业服务。

二、对策建议

(一)以理念创新引领,着力培育积极老龄化的新观念。在社会层面,营造老年友好型环境。锚定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在政府层面,树立三种新观念。一是树立普惠型养老观念。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的要求,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向全体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养老服务。二是树立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观念。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康复护理,积极发展养老服务、老年用品等适老产业。三是树立精准施策理念。借鉴精准扶贫的经验,准确把握农村老年人的自我照料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医疗护理需求,在此基础上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农村老年人分类提供养老服务。在个人层面,培育三种新理念。一是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二是培育社会养老理念,把家庭养老为主的理念逐渐转变为社会养老为主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理念。三是培育健康养老理念,树立全生命周期重视养老风险的意识,注重保健养身,有病早治,确保身体健康、生活自理。

(二)以模式创新破局,实现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的转变。鼓励试行居家式抱团养老。利用农村闲置民房,以临近家庭为单位,以一个农村主妇照料5-6个老人模式,小范围抱团养老,费用由子女缴纳一部分,民政部门依据相关养老政策所划拔的资金补助一部分。探索“智慧助老”模式。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村养老领域的应用,探索农村养老智能服务。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推广应用防走失终端智能设备;为特殊困难老人佩戴“一键式呼叫”手环,实现老年人有需求一键式可视化连接;增加智能通话呼叫、红外监测等设备,并同服务站点及老人子女连通,实现“一键式呼叫、随时响应”。大力推广互助式养老模式。借鉴河北“妇老乡亲”农村养老模式的经验,通过培育孵化农村妇女组织和老龄组织,向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聊天解忧服务。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依靠农村资源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推广“梯次以老养老”模式。鼓励低龄老年人和身体健康的中龄老年人以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形式对高龄、残弱老人提供服务,具体运行机制可采取“时间银行”的模式。支持医养结合,借鉴北京等地的作法,积极倡导“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合作”“社区辐射型”“家庭医生嵌入式”“互联网+”六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实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力争202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

(三)以制度创新治本,为满足美好养老生活需要提供坚实保障。破解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高的难题,要发挥制度治本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及《“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关于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的决策部署,可以围绕服务谁、谁来服务、服务什么、怎样服务几个方面开展制度建设。以制度精准定位养老服务对象。实施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入住条件和排序原则,确定入住对象,在此基础上,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安排失能老年人入住,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优先接纳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逐步形成规范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体系,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统一开展农村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分类提供养老服务奠定基础。以制度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农村养老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原则,以共同缔造的理念方法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可结合省农村地区实际情况,以制度创新激发政府、家庭、个人、社会等主体参与的能动性。强化全省城乡养老资源均衡化的顶层设计,督促乡镇、村两级制定养老规划;适时出台支持家庭养老的系列政策,把鼓励和支持家庭成员与老龄人共同或就近居住落到实处;充分挖掘农村低龄老人、妇女人力资源,适时出台农村互助养老的指导意见;通过每个乡镇配备1-2个民政专干的方式,为养老精准施策提供专业力量;增强养老工作岗位的吸引力,建立对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入职补贴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村地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社会组织,搭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以制度助推养老服务多样化供给。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针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服务;健全完善农村地区医养结合方面的制度,对开展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服务提出规范性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邻里互助力量,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义务;逐步完善农村老年人群严重慢性疾病早期筛查、干预制度;完善基本医保政策,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

(四)以机制创新解困,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养老格局。化解农村养老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需要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各种养老要素的整合、结合、融合。一是构建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相结合的机制。一方面要用好“两只手”,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发挥市场在农村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入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助浴助洁服务并建立服务合理回报机制;进一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机制;支持企业连锁运营农村地区养老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另一方面要用活“两只手”,利用农村福利院富余资源,推行“一院两区”改造,即在一所福利院内建设特困供养服务区和社会养老服务区,在公办养老机构内部实现公益机制和市场机制的结合。二是构建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机制。建立农村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机制;构建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协作机制,推动城市圈(群)开展农村养老人才培养、项目投资、异地养老合作;在乡镇层面建设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到2025年全省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达到60%。三是构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党的二十大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促进种类监督贯通协调。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农村养老监督管理工作格局,形成党内监督、政府监督、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合力,坚决杜绝欺老虐老弃老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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