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司法鉴定申请书民事【优秀5篇】
司法鉴定申请书民事【第一篇】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申请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实体审理以及被申请人对其代理律师的授权是否有效,故依法向贵院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以便查清相关事实,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民事【第二篇】
申请人:肖____,男,汉族,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幢____室,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对申请人的护理期限、营养期限、误工期限进行司法鉴定;
2、对申请人的'后续治疗费用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高____驾驶皖a________小型客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被告高____应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肖____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至合肥市滨湖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足拇指骨折,右足第1跖骨骨折,右肩部及右胸部软组织损伤。后经安徽同德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的伤情达到十级伤残。出院后,原告经复查,后期需要进行右拇趾外翻畸形的矫正手术和右肩峰下滑囊炎的理疗。
日前申请人已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该案现正在诉讼过程中。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三期及后续治疗费用进行司法鉴定,望批准。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民事【第三篇】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杨__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谢__、西安__客运责任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致损病危,__月__日在__市交大一附院做了颅骨缺损修补手术(具体见住院病历)。
术后因昏迷、休克等症,又被该院确诊为外伤性癫痫。至今,有确切见证人见证和送医院就诊记录的.癫痫病发作已有三次。发病时,口吐白沫,眼睛上翻,随后休克昏迷。不发病时,亦经常精神呆滞,头疼头晕,恶心抑郁。现因申请人的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审理,所以申请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查清本案事实,确定赔偿依据。
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
__月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民事【第四篇】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目的:
依法对x医学中心对被申请人作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第一,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司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指定,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其进行鉴定违法。
第二,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确认伤情,依据没有注明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的x片作出鉴定结论违法,司法鉴定《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被申请人受伤经过康复治疗后,伤势可以有所好转,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另外,被申请人提供的x片没有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无法证实是针对被申请人伤情所拍的,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却据此认定被申请人伤情,依据何在。
申请人在对司法鉴定书进行质证时,仅表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内容是否有异议并没有明确表态司法鉴定书内容部分并没有经过当事人质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采纳程序违法。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
此致
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司法鉴定申请书民事【第五篇】
1.申请对卖尽契约进行书写时间鉴定;。
2.申请对陈纪旺在契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3.申请对陈纪旺在契约上的手印进行真实性鉴定。
原告姜x春诉被告应x语、陈x、陈x璋、陈x康、陈x芝、陈x如6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被告陈x如有正当理由怀疑原告提供的卖尽契约系伪造。特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请求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平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陈x如。
20xx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