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材料范例 反映情况(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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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整改报告1

近期,市考核办在全市组织了一次群众满意度电话访问,在这次电话调查中,群众反映 医院存在看病不方便、医疗水平不高的问题,我院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在医院管理、医疗水平、医院服务质量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力争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看病不方便采取的整改措施

1、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继续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继续深化绩效工资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开展预约诊疗工作。我院以社会服务部为主体,采用窗口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预约诊疗服务,方便了不同需求的患者。同时,加强了门诊导医力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真正改善了患者的就医体验。

3、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渠道。积极发挥投诉接待办公室的作用,做好信访工作。更好地为群众解疑释惑、宣传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反映情况、处理问题;进一步利用好电话回访中心这个平台,完善出院患者电话随访制度,将患者关注的医疗质量、医药收费、服务态度、就医环境等重要内容,纳入患者满意

度评价范围,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建立健全定期分析改进医德医风制度,定期分析患者不满意的问题及原因,及时加以整改。

4、深入开展医疗门诊“三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增设无节假日门诊、增设错时门诊,同时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带熟人插队、严禁挂人情号、严禁加塞。医院与每一位医务人员签订了“三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协议书。

5、落实惠民医疗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我院根据工作实际,制订了本院惠民医疗政策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统一报销软件,统一药品目录,消除了以往报销工作中存在的城乡差别,方便了医保报销,使广大患者真正体会到新政策带来的实惠。

6、实施门诊一卡通项目。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对我院HIS系统的数据库进行补充调整一卡通项目实施后将实现病人信息、门诊病历、检查用药、收费等信息化管理,极大地方便群众就医。

二、针对医疗水平不高采取的整改措施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务科、护理部对运行病历、出院病历、门诊化验单、门诊病历进行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各临床科室,要求科室相关责任人整改,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制定《人民医院五年发展规划》,落实《科技教育管理制

度》,加强培训学习,继续实行星期五集中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科室主任上讲台授课,并邀请市内外专家教授授课,强化学习氛围,尽快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树立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新形象。

3、建立青年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制定专业人员进修学习计划,完善了毕业后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区财政按照每人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并享受东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其他相关政策,同时,区政府为支持我院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及人才引进,每年给予补帖130万元。

4、设立创新奖。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加大对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的财政投入,鼓励科室和工作人员学习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为单位赢得荣誉,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我院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工作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决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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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树立不牢。

一是少数民警尤其是服务窗口民警公仆意识不强,“门难进、面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等现象时有发生。如户籍窗口民警对前来办证的群众有时不够热情,对群众的询问畏难厌烦,态度冷淡;服务窗口工作效率不高,推诿、拖拉、扯皮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便民措施不落实,服务承诺没有兑现。值班室民警接待群众报案求助有时不认真询问登记,不发给报案回执,不及时处警,敷衍了事,马虎应付。

二是少数民警仍存有特权思想。如在执法办案中,以管人者自居,自视高人一等,有时态度粗暴,言语粗俗,耍特权、抖威风,随意指责训斥群众,尤其是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家属,形象不佳。

三是联系群众不够密切,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个别领导和少数民警衙门作风严重,工作脱离群众,不深入辖区群众调查走访,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置若惘闻,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

(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不够自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不牢。

一是不能实事求是地正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片面强调问题产生的客观因素,忽视主观上的努力。我们在队伍管理上,有时还存在着讲成绩的多,摆问题的少;强调民警辛苦的多,严格要求管理的少;表扬奖励的多,批评惩处的少等现象。往往由于“民警辛苦,小问题难免”、“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偏差的作怪,一些民警尤其是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对待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缺乏实事求是的勇气,从而对民警的违纪行为尤其是迟到、早退、不着装等纪律方面的问题,自觉不自觉地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放任迁就。

二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形式主义的现象。如在开展爱民月活动、“创建人民满意警队”活动等一些便民利民服务活动中,有时还存在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只注重效应,不注重效果的问题,致使一些活动流于形式,没有长期效应。又如对上级的决策和部署,有时还存在贯彻落实不够得力的现象,只是开开会、念念文件、传达一下精神,而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再如为了提高破案率,采取了一些不客观,不务实的办法,对一些小案件不予重视,不及时立案。在上报统计数字时,没有认真调查收集,而是凭主观臆断,随意填写上报,缺乏真实性。

三是少数民警和个别领导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干事,不深入实际和群众中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有时脱离实际,对上级的部署只是听口令做动作,照抄照搬照转,缺乏创新精神和创造性。工作中存在传达布置多,检查落实少的现象。

(三)少数民警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不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个别民警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甚至动手动脚、辱骂体罚被审查对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是少数民警素质较差,办案违反法定程序,重实体轻程序。有时对法律赋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相对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重视不够,保障不力,甚至随意限制、剥夺,重打击,轻保护。

三是有时还存在对疑犯降格处理、以罚代拘以及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

四是有时在一些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的责任认定和处理上还存在不公、不严的问题。

(四)队伍管理力度不够,民警纪律意识不强

一是个别民警纪律松懈,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警容不整,违章开车,随意冲红灯、闯禁行,乱拉警报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民警酗酒、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涉足娱乐场所等违规行为偶有发生。

(五)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够坚强

一是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不得力,对一些重大工作部署和评功评奖等重大问题,缺乏充分的酝酿和民主讨论,征求意见不广泛,致使决策不够民主、科学,有时还出现一把手独断或主要领导先决后议的现象。

二是班子成员之间交心通气不足,彼此之间协调配合有时不够紧密,对一些重大工作缺乏深入的交流探讨,导致有时在对问题的看法上出现分歧,产生负面影响。

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的风气不浓。往往是自我批评的多,互相批评的少,谈表象的多,查思想根源的少。

四是班子成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高,较少征求民警意见,有时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却没有做到,自律和自觉主动接受批评监督的意识不强。

(六)对一些治安热点问题打击整治不够有力。如盗窃、抢夺等案件时有发生,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尚未完全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重点地区的治安问题仍然突出。

分析队伍中存在问题的成因,除了客观上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以及公安保卫任务及民警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办公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等原因外,我们在队伍教育、管理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些主观上的原因影响和制约着我们队伍和公安工作的发展,导致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治而不绝。

(一)民警缺乏对主观世界的自觉改造,自律意识、自制力不强。一些民警在各种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冲击下,经受不住考验,自觉不自觉地滋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意志蜕变了,宗旨意识淡化了,价值观念错位了,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识不足甚至不以为然,心存侥幸,放纵自己违法违纪。

(二)我们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两手抓、两手硬”意识不强,执行不够坚决。我们班子对抓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有时还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现象。分管业务的领导在思想上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政治工作是软任务,抓业务工作比抓政治工作容易出成绩,因此缺乏抓队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分管政工的领导由于对一些政工业务还不完全熟悉,对工作钻研得不够,工作中没能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民警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仅停留在老一套的说教方式上,缺乏创造性和主动性,因此政治工作开展起来一般化,效果不理想。

(三)领导自身的范模带头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个别领导缺乏示范意识,没有带头做好工作,带头服务群众,人格魅力和感召力一般,在民警中缺乏威信。领导班子成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够细致、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因而对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地发现纠正。此外,个别领导成员之间不够团结,致使产生内耗,给队伍带来不良影响。

(四)我们民警包括领导对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关系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政治原则,由于主观改造和理论武装的不足,我们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此缺乏充分的认识,因而在实际工作中,没能自觉地、完全地把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为搞好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指南和出发点,缺乏实事求是正视问题的勇气,自觉不自觉地滋生和助长了各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

(五)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得力。近年来,从分局到我们派出所,在规范民警执法、行政和服务行为等方面都制订了一系列具体有效的制度规范,但是,由于我们对这些制度执行不够彻底,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使这些制度发挥不出应有的制约和管理效用。同时,一些制度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健全。此外,在队伍监督制约机制方面,我们领导有时督促不得力,没有严格兑现奖惩,形不成强有力的约束氛围,给少数民警违法违纪以可乘之机。

(六)分析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们对治安问题的敏感性不强,认识不到位,措施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导致对一些常发性案件和少数重点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打击整治不够有力及时,防范不够严密。

(一)坚决按照上级的要求,从“三讲”、“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加强派出所班子建设。重点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和议事制度等有关制度,加强班子的组织和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成员之间加强沟心通气和团结配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解决民警在宗旨意识、求实作风和法制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自己查摆和群众反映的民警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态度冷、硬、横的问题,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予以纠正。重点加强值班室和户籍室两个窗口的建设,进一步落实《首接责任制》和《办证报警回执制度》,积极推行和兑现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登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文明服务用语,认真落实所领导和民警接访日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坚决纠正不实事求是的问题。要求民警以实事求是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精神,如实立案,如实反映问题。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民警不如实立案,隐报辖区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难事故,发现案件不立不做工作的,严肃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三是大力加强民警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强化民警的法律意识,坚决纠正和杜绝刑讯逼供、体罚人犯、超期羁押、乱扣乱罚、以罚代处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滥用职权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护短,不遮掩,积极配合上级严肃查处。

(三)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以制度规范民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教育管理制度,重点针对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认真整改。

二是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全方位的目标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行激励机制,认真执行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此外,进一步完善各项联系群众制度和警务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全力以赴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打、防、管、建、教、控”多措施并举,加大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全力以赴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努力创造一个“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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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方面。

1.政治学习缺乏针对性。政治学习大多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方法比较呆板、单调,有的党支部事先准备不足,开会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材料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互动和思想交流,不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有效分析,削弱了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优势,造成了理想信念“钙”不足。

2.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质量不高。部分基层党支部在如何过好组织生活上“开动脑筋”不多,形式上缺乏创新性,如,开展党组织生活时,停留在老办法、旧模式上,仅局限于“三会一课”等传统载体,形式主义还比较突出,难以激发起党员干部参与热情;内容上缺少吸引力,如,有的党支部对组织生活缺乏正确认识,片面地把文娱活动作为党组织生活“新形式”,以娱代教、重趣轻理,导致了党组织生活的“魂”没了。

3.对“四种形态”把握不准。有的领导干部对如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心中无数、方法缺失,对“度”把握不准。如,在办案过程中,单纯强调“四种形态”,重视“监督”的程度大于“执纪”,过分依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还是本着“保护干部第一”原则,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正确态度,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

4.党内监督还不到位。广大党员作为党内监督的主体,民主权利意识仍较淡薄,一定程度存在不愿、不要、不敢、不懂“四不”监督现象,有的同志错把法律法规当做党内监督尺子,有的同志谈起监督“敬而远之”,认为经常开展监督批评,会引发矛盾、影响团结。如,召开局党组会议时,有的班子成员会把其他同志分管的工作视为“禁区”,讲工作、提意见时有人会顾虑别人“心情”,有人怕“越俎代庖”,大多只是“顺水推舟”说说好话,“随声附和”表示同意,觉得最好是相互不越“楚河汉界”。

5.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个别党支部没有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如,没有建立对党员的有效考核机制,党员民主评议只是“走走程序”,只评优不评劣、只有奖没有惩,对党员干部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正向激励效应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党内监督方面,民主集中制没有得到充分贯彻落实,如在召开局党组会议时,有时没有进行充分沟通,酝酿准备不充分,工作论证不深入,个别议题偶有“议而难决”现象。

(二)聚焦践行“四个合格”方面。

1.在政治合格方面:一是政治坚定力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一讲到政治就“上纲上线”,没有很好地做到绝对忠诚,缺乏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坚定信仰,缺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自信,与习要求的“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还有不少差距。对一些有损党委和政府形象的政治笑话、牢骚怪话,缺乏应有的警惕,没有及时辟谣、止谣。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遇事不善于从政治角度去考量和认识,对社会上的不良思潮和不合适行为作斗争不够,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如,针对前段时间商家和媒体大肆造势的“万圣节”“圣诞节”,一些党员干部把自己等同于一般民众,稀里糊涂“过洋节”,还参与其中、乐在其中,这就是政治鉴别力不够的具体表现。三是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尽管局党组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态度是坚决的,但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使一些政策的实施和决策的执行“打折扣”。有时候未能有效处理主动作为和等待依靠的关系,为争取更多支持,过于强调实际情况和困难,存在本位主义思想。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一是对纪律和规矩认识不足。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做到态度鲜明,但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知之不全,内涵理解还不够透彻,重视法律“高压线”多一些,纪律“红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政治规矩意识还比较淡薄。如,在补缴党费这件事情上,虽然不敢不交,但缴纳过程中,个别党员“满腹怨言”,这就是不懂规矩、不守规矩,是党的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匮乏的表现。二是党的纪律教育不够重视。没有把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备内容抓紧抓实,没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党组对党纪教育的责任认识不到位,把党纪教育简单归于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不够有力,缺乏常态化制度安排,党纪教育成效不明显。一些党支部党纪教育犹如“蜻蜓点水”,开展不深入、不扎实,党员干部受教育也不深刻。三是遵规守矩的标准还不够高。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但也有部分同志遵规守纪意识不够强、标准不够高。如,有的遵守工作纪律不严格,特别是对待考勤制度“形同虚设”,时有存在上班晚来、下班早走、开会迟到、有事不请假等现象。还有今年在干部调整过程中,还存在私下托领导关系给局党组“打招呼”的情况。

3.在品德合格方面:一是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不够。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年以来,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的不良风气得到了彻底铲除,但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的意识还不够强。如,机关食堂浪费等现象还需进一步整改,局机关办公用电、用纸、用水等浪费严重、花销巨大,不把“公家的钱当成钱”,这种思想应该要予以遏制。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学习“随大流”,没有达到一个“合格党员”应有的标准,对一些不良现象,不制止、不纠正,更也不向组织反映。有的党员干部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不愿意到艰苦的环境和岗位磨练自己。如,今年市组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虽然我局只有一个名额,但是主动报名的干部“少之又少”。三是家风教育存在“短板”。局党组没有把家风教育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了解和动态跟踪党员干部的家庭家风情况。有的党员干部在观念上解决好“给子女留什么财富”的问题,觉得留“物质”比“精神”更有必要;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正确处理好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时常为了工作而忽视家庭,放弃与妻儿相处的时间。

4.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一是谋划工作缺乏科学性。有时在对接落实上级政策中,习惯于照着文件办事,没规定的时候“不知所措”,有规定的时候“一刀切”,没有做到与实际充分结合。有的党员总在叹嘘“时间都去哪了”,每天看起来都很“忙”,但是忙的没章法,又没效果。有的领导干部不重视调查研究,下基层、进企业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对情况了解不准确、不透彻,一知半解,盲目自信,造成了工作中的主观主义。二是民仆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开展工作时“有高度、没温度”,思想和感情深处没有真正把群众当做亲人,或多或少存在尤权书记指出的“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等突出问题。如,个别党员干部对企业来机关办事,冷若冰霜、不闻不问;对企业的咨询,模棱两可、缺少耐心;对企业的指导,泛泛而谈、无的放矢;对企业的意见,跟踪不够、落实不力等等。三是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常规性工作开展,习惯安于现状、按部就班,对改革路上的困难和矛盾有畏难情绪,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面对各项工作,有的党员干部总认为时间紧“干不完”,任务重“干不动”,标准高“干不好”,存在慢落实、软落实现象;有的党员干部过于“计较”,工作职能有交叉就“踢皮球”,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多做事、多吃亏”。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主任责任不清晰。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落实还存在差距,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洁建设归为“主业”,局党组的龙头作用体现不明显。如,在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前,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洁建设职责不明确,导致一些同志不清楚自己责任所在,对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重要性认识也不足,在抓落实上存在缺位、虚位,对分管科室(部门)及其干部失管、失教、失监。

2.监督责任不明确。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没有建立长效性监督问责机制。一定程度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习惯当“泥匠”和稀,不敢当“铁匠”碰硬。如,纪检监察工作受“人少、事多、任务重”等客观因素制约,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习惯于以往思维定势,日常监督方法不多,有效监管手段缺乏,对于案件的查办,一般只停留在查阅账面、约谈当事人等简单办法上。

3.责任落实有待强化。虽然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作了重新的细化和分解,但与质监业务工作不够融合,对宏观要求多、对具体指导少,查找问题、指导督促不够深入具体,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原则笼统,有千人一面之感,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在落实过程中,满足于一般部署、一般要求,“一手硬、一手软”,“紧一阵、松一阵”,今年初没有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这说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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