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街商铺出租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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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街商铺出租【第一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湘乡市万家丽精品建材大世界18栋一层号商铺出租给乙方,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内容:
1、租赁期限:自20xx年止。
2、租金价格每年一定,随行就市。
三、定金、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合同到期,押金不计利息,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2、 元(大写:)
3、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负责单位按合同缴纳。
4、支付:资金按每年度提前20天预先交纳年度租金。
四、商铺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税金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的分担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乙方须遵守湘乡万家丽商贸有限公司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甲方同时保证不干涉该商铺经营者的全部合法经营活动。
五、门头雨棚和广告必须按照有关部分统一规定制作,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须负责商铺内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若有损坏泽乙方必须承担损失并负责维修。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门面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经营,门面装修内容无偿给甲方。
七、门面到期后,若甲方此门面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提前终止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双倍返还乙方合同未履行租期的租金。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能退还乙方租金及押金。
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
1、甲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九、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城市规划调整、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索赔。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均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上海临街商铺出租【第二篇】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号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现场实际现状面积为准)。租金为每年*元(大写:*元)。物业费为每年*元(大写:*元)乙方支付给甲方,由甲方转交给物业公司。
第二条 租期3年,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5月13日。
第三条 支付时间:
1、第一年租金于20xx年5月14日前支付甲方*元(含物业费);
2、第二年租金于20xx年4月14日前支付甲方*元(含物业费);
3、第三年租金于20xx年4月14日前支付甲方*元(含物业费); 三年租金合计:*元(*元),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水电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承担及缴纳办法:
1、管理费:乙方遵守甲方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规定内容,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2、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乙方应按照使用的数量、数额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由乙方按商业用电标准,交纳给物业(不含税金);
3、装修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内出售,合同解除后,装修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4、维修费:租赁期间,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及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具、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税务、治安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需要正式发票,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承担税金。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生活,乙方负责处理,如因乙方影响附近居民导致政府部门勒令停业,因停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退回收取乙方的租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不得改变经营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实欠租金每天1%收取。如乙方没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纳租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缴滞纳金。
4、乙方承租的房屋内的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被盗、火灾等原因造成灭失由乙方承担。
5、每年租赁期满,乙方超过应交房租时间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即时搬迁。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物品从房屋中搬出,如造成物品毁损丢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承租期间甲方有权出售该门面房,但甲方出售该房屋不影响乙方继续租赁使用该门面房,如甲方出售时乙方可以与新的购买房屋的业主另行签订租赁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7、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8、本协议如发生争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电话:
20xx年 5月13日
上海临街商铺出租【第三篇】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根据国度、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相关规则,甲、乙单方在志愿、公道、老实信用、等价有偿准绳的根底上,经充分商量,赞同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
同恪守。
一、甲方志愿将座落在本市___区__房屋,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理解,情愿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年内不变。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减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付款的工夫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___房使用。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并按规则报经相关部分核准,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的使用本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担任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活期反省,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用度。因甲方耽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蒙受丧失的,甲方担任赔偿。
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形成房屋或设备保护的,乙方应立即担任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备,应提早___天书面告诉乙方,乙方应主动辅佐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施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义务,以致该房屋发作保护,形成乙方财富丧失或人身损伤的,甲方应承担赔偿义务。因乙方阻遏甲方中止维修而发作的后果,则概由乙方担任。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中止改装修或增扩配备时,应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并按规定向相关部分筹划申报手续后,方可中止。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缘由此使所租房屋及其配备保护的,单方互不承担义务。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早___个月告诉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发出该房屋,由此而形成甲方丧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私自改动本合同规则的租赁用处,或使用该房屋中止遵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赞同,私自拆改动化房屋构造,或保护房屋,且经甲方书面告诉,在限定工夫内仍未改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赞同,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别人或互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署之日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领取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公道理由,提早发出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领取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赞同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发出局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持续租用的,应提早___个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赞同后,重新签署租赁合同,并按规则重新筹划房屋租赁登记。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出借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领取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单方签署后,单方应按规则向杭州市房地产治理局请求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赞同的根底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局部转租给别人,并应签署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赞同看法,按相关规则筹划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卦或消弭本合同,请求变卦或消弭合同的一方应主见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治理局筹划变卦登记或登记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作争议,处理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挑选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挑选1对待):
1、因施行本合同发作的争议,由当事人商量处理,商量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施行本合同发作的争议,由当事人商量处理,商量不成的,依法向群众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单方商量分歧,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度、省、市相关房屋租赁治理规则。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单方各执___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单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
拜托代理人:________拜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临街商铺出租【第四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乙方双方已于20xx年4月18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该商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44号二楼,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月租金价格为叁万贰仟元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改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租金价格改为月租金叁千元。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改为56平方米。
三、双方同意将该商铺原谢良军签定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作废,原谢良军欠缴的20xx年7月1日前税费共计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20xx年7月1日后税费由乙方负责按时缴纳。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其他合同条款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继续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