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字]读《高老头》有感 读《高老头》有感1500字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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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老头》有感500字 读《高老头》有感1500字【第一篇】

这些天,我与父母共同阅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着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却从不一样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杯具。高里奥原是面粉商。

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我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但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但是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

20年间,他把自我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我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

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构成的强烈比较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述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但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但是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应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留意,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

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就应珍惜好自我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就应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读《高老头》有感500字 读《高老头》有感1500字【第二篇】

读完巴尔扎特的《高老头》,我觉得这是一部充斥着道德与法律的作品。

这个故事发生于法国十八、九世纪,其社会背景充斥着欺骗、虚荣、浮华与奢侈。人们为跻身于上流社会得到虚荣与满足,徘徊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封建宗教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买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在女儿出嫁时给了六、七十万的家产,自己只留了五六万作养老金。随着岁月流逝,俩个女儿对父亲产生厌恶,赶出自己的圈子,以父亲为耻,表面上却带着道德的面具安慰他。她们像个吸汁机,榨干了高老头。高老头为了他的两个女儿,典当了一切,付出了一切,他的道德责任观过于强烈,以至于被道德束缚、禁锢,却忘了道德永远敌不过只拥有虚假法律的资产阶级社会,所以他的一生是可悲的,最后连栖息的棺木都是别人救济增援的。

伏脱冷是《高老头》中重要的资产阶级野心家,是潜逃的苦役犯,高等窃财集团办事班的心腹和参谋,经营着大宗赃物,是一个尚未得势的凶狠的掠夺者。他能干、阅历广,对上层社会很熟悉,看透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的真相。他曾说过“强盗和统治者的区别只在于见血与不见血而已。”在他眼中,所谓的道德和法律只是一个名词,他认为这个社会有财才是德,大资产阶级不过是受法律保护的`大盗。他以恶治恶,以不道德治不道德,懂得钻法律的空子,从不在落网的时候被判死刑。他的形象很复杂,既是资本不主义社会的揭发者,也是罪恶的制造者。从伏脱冷的身上,我们更清晰的看出了道德与法律的可笑性,尤其是伏脱冷被抓的那一刻,一个即便有义气却十恶不赦的囚犯被抓,无论是在道德还是法律上都是明智之举,可人们却把谴责的矛头指向了揭发者米雪诺小姐,并最终残忍地将米雪诺赶出伏盖公寓,道德和法律在他们眼中早已扭曲,一文不值。

欧也纳。拉斯蒂涅,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主要人物,他是一个渐变发展的青年野心家形象。拉斯蒂涅本是法国某省的破落子弟,家庭节省一切开支,供他到巴黎上大学,希望他将来重振家业。刚开始的时候,拉斯蒂涅是个热情具有才气的青年,聪明帅气,抱着发家致富,步步高升的想法在巴黎学法律,想凭着自己的本领按部就班的向上爬。可是在巴黎不到一年,家境的贫寒与巴黎上有贵族的繁荣使他向上爬的欲望增强十倍。德。鲍塞昂夫人的提携,伏脱冷的提点,高老头一生写照的对比,让拉斯蒂涅明白金钱是爬上贵族社会的根本。什么道德,什么法律,完全是空话。于是他听从包塞昂夫人的话勾引有钱的纽沁根太太,接受伏脱冷的建议,色引泰伊番小姐,甚至昧着良心写信回家骗取母亲和妹妹的钱,虽然这时他良心上遭遇谴责,避不开道德的束缚,但是在欲望和权力面前,他还是选择了后者。金钱的力量使他走以不道德对不道德的路。

德。鲍塞昂夫人,她是复辟时期贵族妇女的典型,出身高贵,巴黎社交的皇后,在上流社会通行无阻。她虽然表面上显赫一时,内心却有衰落的感觉。西班牙侯爵阿瞿达的背叛使她意识到金钱才是社会的真正主宰,唯利是图即道德原则,高贵敌不过金钱,爱情敌不过金钱。

《高老头》中四个主要人物囊括了小说的主要思想和内容,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陋和黑暗。这本小说是我真正了解到忽视扭曲道德和法律,带来的只会是片刻的欢愉,是《高老头》这样的悲剧简写,我们应该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不要徘徊在道德和法律边缘,而应正视他们。

读《高老头》有感500字 读《高老头》有感1500字【第三篇】

看完了《高老头》以后,很不解,为何作品不取名为《拉斯蒂涅》。在整篇小说中,巴尔扎克在拉斯蒂涅身上花的心血远远超过了那个可怜的高里奥,如果是在现代电视剧中,高老头绝对只是个配角而已。然而,作者这样做自有他的一番苦心。

拉斯蒂涅从一开始就与高老头紧密相关:在鲍里昂夫人家遇见高老头的大女儿雷斯多夫人,并在伏盖公寓的餐桌上赞扬了她,引得高老头“眉飞色舞,象晴天的太阳”;去雷斯多夫人家探寻她与高老头之间的关系。通过拉斯蒂涅的行动,我们间接地了解了高老头,并且知道了他为何从伏盖公寓的二楼搬至三楼,直至公寓的“贫民窟”——四楼。此后,拉斯蒂涅就一直周旋于高老头和他的两个女儿之间,直至高老头去世。

这里有两条线索,一条是暗线,即高老头与他女儿之间的故事;另一条中则是很明显的,即拉斯蒂涅的社交活动。

拉斯蒂涅是一个来自南方的穷大学生,他向往巴黎上流社会的奢侈生活,一心要往上爬。刚到巴黎的时候,他只是空有野心,并未有什么野心家的卑鄙行动,甚至有点幼稚和天真。例如,当他收到母亲及两个妹妹千辛万苦凑出的一千五百法郎时,感到很不好意思,觉得良心上受到了责备,甚至内疚得哭了。又如他的爱情,伏脱冷引诱他去勾引维多利,以获取高额的陪嫁,拉斯蒂涅拒绝了,他闻出了其中的罪恶,他知道,自己并不爱维多利,他喜欢的是纽沁根夫人,即高老头的小女儿,在爱情与金钱面前,他一反当时社会人们的思维习惯,选择了爱情。拉斯蒂涅还无私地照顾高里奥,其原因不能排除他喜欢高里奥的女儿,但更主要的是他钦佩高里奥高尚的父爱,当他知晓高老头因为两个女儿而变得一贫如洗时,拉斯蒂涅说道:“高老头真伟大!”尽管拉斯蒂涅在小说的结局中终于放开幻想,开始了他野心家的行动,我们还是不能否认他曾经的神圣和善良,如果他不到巴黎读书,而是呆在外省的家中,那么他应该会像他母亲和两个妹妹一样,团结,友爱,无私,他的一切改变都源于一种东西——金钱。

金钱使拉斯蒂涅的精神染上了铜臭味,同时也改变了高老头的一生。当我们翻开小说后不久,高老头已经住进了公寓的第四层。具体他是怎样被女儿们搜刮的,我们无从知晓,但是,从高老头临终前的回忆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曾经辉煌的那些日子。女儿们刚结婚时,因为拥有了八十万的.陪嫁,所以对他奉承体贴,谁都不敢怠慢他,包括她们的丈夫,高老头每天都受到好的款待,由女儿们陪着上戏院,由人们恭恭敬敬地瞧着。但是,当她们进入了高等社会以后,当高老头被榨干后,女儿们就将父亲弃之门外,最后,高老头为女儿急出了病,在对女儿的叫唤声中死去,然而女儿们,一个在舞会,一个在戏场,直到老头儿入土,也未见她们两个出现。

小说中有两处值得对比。首先是高老头和泰伊番先生的对比。同为人父,高老头用尽心思培育两个女儿,使她们受到高等教育,并且满足了其进入高等社会的愿望,分别给她们提供了八十万的陪嫁,可以说尽到了做父亲的一切责任。而泰伊番先生对维多利小姐所做的唯一贡献,恐怕就是把她养大了,接下来就是把她赶出家门,剥夺了她 继承财产的权利,直到唯一的儿子被刺死,才不得不将其接回家。两人决然不同的态度源于对金钱的认识程度,高老头最终领悟了金钱在维系家庭关系上的重要作用,但却是在临死之前,为时已晚,而泰伊番先生却早早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另一处对比,则是高老头的两个女儿与拉斯蒂涅的两个妹妹。雷斯多夫人和纽沁根夫人,虽是同胞出生,却相互猜忌,为了从父亲那里弄到更多的钱而排斥对方,甚至当面指责彼此,最后不欢而散。而拉斯蒂涅的两个妹妹单纯,天真,心地善良,为了凑足哥哥的费用,不惜献出了自己的所有,并且为此而“乐得整天疯疯癫癫”,她们的无私令人感动,贫穷使兄妹几人紧紧地团结在一起,这对前面一对富有的姐妹俩是一个莫大的讽刺。金钱丰富了她们的物质,却掏空了她们的灵魂,而这,也是《高老头》这部小说留给我最大的一个感触。

读《高老头》有感500字 读《高老头》有感1500字【第四篇】

黧黄的天,恹恹欲睡,泛着几缕若有似无的云,就像一张张发黄的相片,藏着我凋谢的韶华。闲暇之余,翻捣着书柜,夹层里鼓鼓的,疑惑地抽取,惊异地发现,是本涌着股霉烂味的发皱的——《高老头》。

吹开封面的尘埃,轻轻地翻至扉页,展开卷起的页角,是稚嫩的笔迹,夹杂着零碎的拼音。暗忖,该是我五年前写的吧。

有人说:人如其字。那些个斗大随性的字,倒真应着我幼时不羁的性子。记忆里,曾经沾沾自喜的横平竖直,如今看来,已化成了一声嗤笑和几丝若失的怅惘。

“这个富有七八千法郎进款的商人,银器和饰物的精美不下于富翁的外室,为什么会到这儿来,只付一笔在他财产比例上极小的膳宿费呢?他甚至整整一冬屋里没有生火。”

“评:高里奥这厮,也忒抠了吧。整个一葛朗台翻ban。由此,我认识到了待人要大方,不能像他一样。不过,那一打姑娘,是他情妇吧。今晚跟我爸一块的那女的,是干啥?难道他也跟这厮一模子印出来的?”

莞尔一笑,童趣盎然的文字,像简美的歌谣,纯澈清新,散发着浓浓的青草味儿。

记得,那晚,出完黑板报的我,匆忙穿过灯红酒绿的步行街,赶着回附近的家。

“班长,那是你爸爸吧?”

猛然抬首,蓦然发现对面首饰店里,那个熟悉的背影。

我兴奋地朝同学摇了摇手,顾不及细看,越过汹涌的人群,准备悄悄遮住他的眼,听他惊喜地大呼“丫丫”。

忽然,我停住了。

玻璃窗前,他的身边是位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女子。她,我认识,是爸的同事。他们,交谈甚欢。聚光下,是他们放大的`笑靥。

我从未见过,爸笑得这般灿烂。他眼神里是涌动的憧憬,沧桑的皱纹,像挣脱束缚的蝴蝶,舒展。嘴角上翘,神采飞扬,烨然若神人。

我揪紧了书包带,仓皇得后退,默默地退到了阴暗的一隅,不敢亦不愿,去求证那昭然若揭的疮痍。泪水溢满了眼眶,我忘了擦,只是呆呆地无语地望着他们。

“嘟嘟”身后是摩托车催促的鸣笛。“小姑娘,别挡道呀!”我愣怔地低下头,失神地离开了伤心地。

“我的生活都在两个女儿身上。只要她们能玩儿,快快活活,穿得好,住得好;我穿什么衣服,睡什么地方,有什么相干?反正她们暖和了,我就不觉得冷;她们笑了,我就不会心烦;只有她们伤心了我才伤心。你有朝一日做了父亲,听见孩子们嘁嘁喳喳,你心里就会想:‘这是从我身上出来的!’你觉得这些小生命每滴血都是你的血,是你的血的精华。”

“评:高这厮,还真令人感动。通过他的话,我认识到了父爱的伟大和要体贴他人。唉,要是我能有这样的父亲,该多好啊!妈出差这几天,爸,真忍不住寂寞了?烦!”

我小小的心里,怨恨,就像开春里疯长的杂草,涨满了。多少次,走到他的卧房前,欲言又止。担惊受怕的自己,像书里描述的小矮人哼哼与唧唧,猜测着自己的痛苦,又不忍放弃最后一丝亮光。而一点风吹雨打,就惊惶失措,抱头鼠窜。

爱如指间沙,匆匆。

那个把我当作太阳的男子啊,明明说好要守护我一辈子,怎么又轻易松开了手?既然不能赴约,何必,又给了我瑰丽若童话的憧憬?

难道,只因为爱是廉价的吗?

“我要死了,要气疯了,气死了!气已经上来了!现在我把我这一辈子都看清楚了。我上了当!她们不爱我,从来没有爱过我!这是摆明的了。我知道她们。我的悲伤,我的痛苦,我的需要,她们从来没体会到一星半点,连我的死也没有想到;我的爱,我的温情,她们完全不了解。是的,她们把我糟蹋惯了,在她们眼里我所有的牺牲都一文不值。 ”

“评:高老头,真可怜。爱了一辈子的女儿,到头来反给女儿遗弃!那么艰难地笨拙地努力地爱着孩子,终还是被遗忘了。他的经历,启示我们:要努力学习,回报父母,不做白眼狼。”

写这些的时候,是我十岁的生日。“噼里啪啦”爆竹轰天,奏响了最美的祝福。

他给了我份小礼盒,是紫色的——我的最爱。我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是套精美的发夹——调皮的micky,星星点点的粉红,点亮了我的世界。

日光灯下,人造宝石一闪一闪的,透亮晶莹。闪光扎进了我的眼,泪水如潮,不知何时,已爬上了脸颊。

我早该明白的。

他,那个年迈苍老的男人,那个不知何时染上了风霜,刻上了皱纹,佝偻了背的老男人,从来,就仅会执着无言的付出。

爱如指间沙,细腻。微小得不易察觉,那么容易错过,只是,指缝里,满是它的痕迹。

兀地,想起一句话: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我最亲爱的高老头儿,你累了吗?痛了吗?苦了吗?

“吃饭了,别整理了(*),也不由得夹杂着一丝沙哑。

“爸,我来拿筷子!”放下书卷,我知道,书外另一个高老头已在等我。

低头布菜的我,不须抬首,已了然那张脸是何等的受宠若惊。

暗夜漏声残,花影偷移。对面的小楼,陆续亮起了几盏微黄的灯,明亮了一片阴翳。

桌边日历上,今天——6月20日,是第一百个父亲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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