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区域销售代理合同 软件销售代理合同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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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销售代理合同 软件销售代理合同篇1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自行车区域销售代理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授乙方为____地区____弹力自行车销售代理。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该地区的进货及出库垄断权,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投入该产品。如甲方在该地区误投产品一经发现将由甲方全部买回,以确保乙方利益。

第三条 产品实行全国统一价。返利计算方法:年销售量达到____辆以上,按每辆车返利____元。年销量达到____辆以上,按每辆车返利____元。

第四条 甲方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不允许跨区域销售。周边县,市如需跨区域销售者,需经甲方同意,协调运作。乙方如有违反,甲方将根据串货数量予以每辆____元的罚款,乙方并将剩余货物买回。

第六条 根据市场距离远近,乙方每辆自行车的批发价格允许在出厂价基础上加价____元以内,不允许乙方随意加价销售,否则将处以所加价格的____倍罚款。

第七条 乙方必须在____个月以内建立本地区销售网络,并将零售商有关资料(地址、店名,联系电话)上报公司,以便共同协调管理市场。

第八条 为了利于产品推广,乙方负责该地区市场开发,甲方予以支持。为尽快占领该市场共同努力。

第九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保养技术培训和咨询,并协助乙方负责授权销售区域内产品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应对售后服务结果进行负责。乙方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合理,认真地为消费者服务,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事宜。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所需的定单要求(款式、颜色、数量,时间)生产,发货,如有异议,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免发生误会。货物到达乙方后,乙方应该对货开箱检查外观是否完整。

第十一条 双方以现款,电汇,银行汇票方式进行结算。结算全额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对乙方供货,办理运输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保密

一方对因自行车代理销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区域销售代理合同 软件销售代理合同篇2

甲 方:

乙 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推动公司产品在全国市场的销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销售事项

1.代理销售商级别: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 级代理销售商,全面

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代理销售范围: 省 市 县。

3.代理销售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

4.代理销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5.代理销售之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

6.乙方的进货销售指标

(1)乙方首次连续 进货款额按进货价格计算不低于万元(淡

季可进行后续调整);

(2)乙方年进货额指标为 万元;

(3)乙方最低应实现年销售额 的递增。

二. 代理销售商资格之认定

为避免贻误甲方市场开发,乙方须具备以下条款方能确认代理销售之资格,否则合同不生效。

1.乙方须为具有独立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2.乙方须具备在销售代理区域范围内的市场开拓与品牌营销能力,在 年,在代理销售区域内应完成 家以上符合甲方要求的经销商的开发运营;

3.为维护正常销售秩序,维护双方权益,防止串货并保证销售额的顺利完成,乙方须交保证金 万元,自合同签订后 日内汇入甲方公司帐号。本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任务完成且无窜货行为,保证金一月内退还;

4.对 品牌有较深了解,理解并认同 品牌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企业文化;

5.在代理销售地区有良好的商誉和市场信誉,有能力贯彻完成甲方的市场营销计划;

6. 产品展示区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展示方案进行产品陈列,按要求摆放产品宣传册和广告海报。

三.供货价格和零售价格要求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为公布零售价格的 折,活动或促销产品由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表为准;

2.乙方的销售价格,以甲方提供参考零售价格为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可做上下 %的浮动。

四. 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五. 订货、换货、退货及运输方式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 天将订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订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有关换货事项,依照“退换货政策”文件;

3.有关退货事项

(1)本协议期限届满或甲方依本协议的规定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未售出部分产品可向甲方退货,经甲方检验符合退货标准后(具体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按供货价格(邮递等中间费用由乙方承担)予以退还;

(2)乙方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造成乙方店铺倒闭或者无法继续经营的,甲方不予退货;

(3)乙方经销的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滞销,自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检验商品确无损坏的,甲方将给予调换同等价值的产品,邮递等中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可提供航空、铁路、公路、邮寄等形式的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确定)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相关证件、宣传资料及资质证明;

3.甲方保证供货及时(前提:乙方每月按时呈报下月订货计划)

4.甲方在乙方年进货额达到 万元且无跨区销售及其它违反合同的行为将给予额外的返利政策(具体返利额度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甲方将根据乙方销售及市场经销商管理之业绩为乙方定制长期优惠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待定);

6.甲方给予乙方每月 万元的赊销额,乙方应确保月底回款,逾期未到帐甲方将停止供货;

7.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在 区域范围内的客户名单,由乙方完成所代理经销区域内的客户开发及维护;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递甲方新产品的有关信息,并给予乙方展架、赠品及宣传品的优惠支持(具体优惠额度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9.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的市场动态,指导乙方在市场拓展和产品销售方面的有关活动;

10.甲方应在甲方网站发布乙方有关营销信息并注明乙方是该区域内的甲方授权 级代理销售商;

11.甲方应保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

12.甲方保留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商品销售的权利,并不受地域限制。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 省销售代理商,在 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销售甲方产品并开发 区域的'经销商市场,在 年内完成 家以上符合甲方要求的经销商的开发与运营。(经销商条件详见经销商协议书);

2.乙方享有甲方公布零售价格的 折供货价格,活动或促销产品由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表为准;

3.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4.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守法经营;

5.乙方不得销售甲方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6.乙方如需通过网络展示或销售甲方产品,需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零售价格与甲方网站所公布价格一致;

7.在甲方进行优惠、促销活动期间,乙方有权按甲方确定的优惠价格并按甲乙双方协商的数量购买甲方举行前述活动的产品;

8.乙方在媒体上(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刊登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不得违反甲方产品的体系;乙方在市场促销活动中,不得发布低于统一零售价 折的价格信息;若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奖励及相关市场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 销售代理商资格;

9.乙方不得对产品作超出甲方限定范围的宣传报道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因此而引发后果皆有乙方独自承担;

10.乙方印制各种与甲方产品有关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报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印制,印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该等宣传资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并且未经甲方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若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相关优惠及奖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之销售代理资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1.乙方须自行承担由于其自身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以及经营管理不善所带来或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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