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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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一篇】

尊敬的领导:

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组班子成员及全局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现将20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每个季度定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和学习讨论,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党组中心组带头开展专题学习8次,专题讨论10次,组织93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讲座。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共计召开座谈会15场次,个别谈心7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676份,个别访谈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服务对象代表236人次,征求意见120余条。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了作风建设方面三个问题。一是解决纪律不严问题。纠正了职工纪律涣散、管理不严问题。二是解决责任不明问题。做到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解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以“走基层”活动为契机,每月下基层3次,走访基层司法所、联系的吉祥村。与党员干部谈话谈心,慰问联系村困难居民和五保户25户,发放扶助资金5000元;联系帮扶两名贫困学生,解决学费生活费2000元,为吉祥村落实经济树苗5000株,改善办公室条件,解决办公费用2万元。协助联系村调解林权纠纷。

(四)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和巡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认真开展“三个回头看”活动。二是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对法治宣传进行整改。三是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走访基层,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用车,会议、文件、培训、活动经费管理等制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党员队伍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理论武装。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预防和惩治腐败责任体系,建立机关党委、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制度,狠抓惩防体系“三化”建设,2017全年无机关干部职工受通报批评、党纪处分。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机关党员思想基础好,且业务工作是硬指标,而党建工作是政治思想领域的东西,没有必要抓得太紧,缺乏参与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协助意识不强。有时安排筹划工作时往往从自身要求出发,很少考虑如何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部署开展党建工作,不注重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三是业务能力偏弱。对党建业务不熟悉,工作思路不宽、方法不多,工作一般停留在应付日常具体事务,缺乏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工作单一、接触面偏窄。

四是创新意识不强。认为党建工作是条条框框,思想不够解放;有时习惯于用比较固定的思维模式,往往凭经验办事的多,不愿对党建工作作深入系统地研究和探索,工作点到为止,缺少新思路。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组织建设到位,全力加强组织建设。定期召开相关,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加强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责任意识。继续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思想认识到位,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活动,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保持下去,继续切实解决相关问题;三是作风整改到位,严格贯彻相关,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态度,同时完善各项制度;四是廉政建设到位,加强对相关规定的学习。通过组织警示、个人自省、群众监督三结合的廉政措施,教育党员干部践行“廉洁自律”。

述职人:

xx年xx月xx日。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二篇】

2011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嘉陵”,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这样,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和部门间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司法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集“护航员”、“宣传员”、“调解员”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这种互动其实就是政府对司法所的投资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开展得有力,矛盾纠纷少了,社会平安稳定了,领导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其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他们投入了少的物资,收获的却是一方平安。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1——8月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1件,调处16件,调解率为%,对尚未调处的5件也正在及时做工作,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嘉陵的稳定、平安、和谐。

3、立足本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嘉陵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嘉陵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人,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四级”在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在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年刑满释放人员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2、结合2011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目前我镇已办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三篇】

按照省、市年初制定下发的2010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司法局基本情况、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府谷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社会法律服务股、基层股、宣传股4个股室。下属公证处、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华庸律师事务所、济众律师事务所五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2006年全县22个司法所收编,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每个司法所配备2-8名专职人员,与乡镇(街道)实行双重管理,2008年在每个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2010年又成立了中路司法所,现有23个司法所,司法助理员74名。局机关现有司法行政干警17名,平均年龄为38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有15人,其中法律专业的有6人。局领导班子成员共5人,局长、书记、2名副局长和工会主席组成。

一、着力发挥职能作用,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业绩。

1和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面谈10次、提供法律服务20次、口头咨询18次,书面答复9次。今年济众事务所参与平息了郭家湾煤矿清退农民轮换工引起的上访事件,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一年来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75件,解答法律咨询288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0份,业务收费3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

二是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党建工作。陕西济众律师事务所设立生活支部,党支部每月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教育,坚持每周两次的集体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结合律师行业整顿活动,加强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坚强信念,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洁身自爱、警钟长鸣,使律师能以严明的纪律约束自己,以饱满精神投入到为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中。

三是公证法律服务卓有成效。

2010年公证处对原有的业务组进行了重新的划分,专门成立了办公室、接待室负责公证日常工作和公证申请人的接待、初审工作;并对相关的错证处罚程序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对各项公证从登记、审查、做笔录、签发、出证、归档再到卷宗管理等制度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严格按照《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要求检查案卷质量。到目前无公证质量方面的投诉。

公证处以公正高效便民利民为宗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县委、政府的重大项目的公证事项,2如今年为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抽签选房做现场监督公证,为10家煤矿企业股权转让、变更营业执照公证和纪委政风行风评议全程公证。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885件,其中经济类1517件,民事类301件,涉外公证67件,较去年1425件增长32%。

二、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是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校。印制法制宣传扑克11000副,法制宣传毛巾15000条,法制宣传挂历3200个,法制水杯29000个,6000只普法手提包,《人民调解法》宣传画58000张,《居民法律读本》、《普法百题》、《法律学习问答》、《普法三字经》等法律书籍128700册,播放法制专题片121场次。结合综治宣传月、“”妇女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今年的宣传日活动,我们组织32家执法单位在县城三个广场设立咨询点,集中摆开了强大的宣传阵势,组织18辆执法宣传车和800人的游行方队,晚上又在文化馆举行了文艺晚会,讴歌了“五五”普法成果,展示了新时期府谷人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继续利用县电视台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特别是对新出台《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宣传报道。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利用农村大型集会和庙会等人口聚集的地方,散发普法传单,免费开展法律咨询46次,现场调处纠纷30多件。

4五年来的普法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府谷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着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社会矛盾化解有新亮点。

一是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0年我局申报了大昌汗等13个司法所为省级示范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示范的有4个。全县23个司法所全部统一了标识,规章制度统一,各种表、卡、册、案卷齐全规范,干警着装统一。今年全县评出10名“十佳司法助理员”,市级1名。并且司法所所长副科待遇已经政府常务会通过。司法所达到5人将配备指导员和副所长,打造府谷镇女子司法所将要配10-12人,设司法所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2名。我局经过4年时间,利用国债项目资金和县政府配套资金300多万元建起20个司法所,解决了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总建筑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由于府谷镇司法所人员多,原有的200平方米办公用房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镇政府挤出100平米房子用于司法所办公;海则庙司法所由于地基塌陷成为危房,乡政府统一规划修建,新建后将达到210平方米;清水、哈镇司法所由于离镇政府较远,对开展工作极为不利,经多次与镇党委、政府协商同意进行资产置换,置换后司法所面积不低于210平方米;麻镇、碛塄司法所新修水暖投资15万元。县城2个街道司法所已纳入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之中。

5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开展了“千人万件”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开展了人民调解组织“十百千”工程。全县评出10名“十佳调解员”,市级1名,创建了27个标准化调委会;完成了全县1350名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政府每年划拨了100万元作为人民调解专项经费;12月2日对全县司法所助理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法》集中培训;我县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县上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司法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信访、民政、公安、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司法所所长为办公室主任,相关基层组织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重点厂矿企业组成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率相对较高的煤矿,由煤矿所在地行政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民事调解副矿长,对暂住、流动人口,推行“户主管房客、雇主管雇员”的属地管理模式。目前,全县形成以县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乡镇为基础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其次,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规定乡镇调委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第一责任部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包片片长、包村干部、村企调委会是具体责任人。2010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841件,调解数1812件,调解成功1785件,调解成功率%,防止矛盾激化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2010年被司法部基层指导司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6三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

做好安置帮教和延伸帮教。2010年我们对27名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并落实帮扶措施,例如帮助府谷镇高柳树村贺欢开了养殖场;每逢过节上门给生活困难家住府谷镇瓦窑梁村王晓龙送白面大米;安排石庙崖杨晓东到高石崖五队电石厂工作;其他解教人员有的打工,有的自己养车,总之,一有困难我们就想办法帮助,到现在没有在家闲置人员,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23个司法所全面铺开,去年12月2日召开了全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会,经法院、公安两家共同摸底,有96名社区矫正人员,近期准备整体移交。

四、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府谷县电视台发布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公告及法律援助条列的宣传;在街道液晶显示屏上发布《法律援助条例》等。印制便携的《法律援助明白手册》10000册、《法律援助宣传手册》20000册,制作法律援助宣传纸杯20000个,挂历1200个。去年的9月1日援助中心在府谷县电视台发表了纪念我省第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的电视讲话。在法制宣传日设立咨询点一处,悬挂横幅两条,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除此以外,还利用司法局培训人民调解员之机对全县1000多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巡回培训,10月底还邀请市局领导、县局领导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公开透明。法律援助中心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并公示上墙,公开投诉监督电话,接受来访群众的监督。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接听援助电话咨询1512次,现场解答486人,上门服务76次,分流到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所96人。除了已有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外,5月份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交警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增至28个。4月,府谷县法律援助中心被省法律援助中心确定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单位。正在努力打造榆林市“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装备先进、服务一流”的法律援助队伍。

8行了实地回访,满意率达100%,无有偿服务现象。一年来共办理法援案件122件,民事106件(去年民事75件,其中非诉讼75件,诉讼23件)刑事16件,共受理农民工案件25件、妇女维权19件、残疾人7件、老年人8件、未成年人11件、贫困户51件,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00余人次。2009年办理105件(民事75件,刑事30件),同比增长16%。

三、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了科学发展观活动、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和“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花了2060元购买了创先争优学习书籍,制定了学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工作,把能干事、想干事、能干成事的同志推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做到了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推动了司法局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让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受到了深刻教育,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执政为民、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得到了深化。我局以行风评议为契机,始终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重要目标,通过内强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明显提升。今年全省公检法司满意度调查中,我局排全省第23位,全市第1位。从而塑造了“勤政、廉洁、创新、务实、高效、公正”的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三是加强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规范化建设。我局积极加。

9强调研信息和宣传调研工作,2010年的《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调研文章分别在当代陕西第八期、榆林新农村第九期上刊登。创先争优工作将在《法治与社会》上刊登,稿件已经发出。

四是加强结对帮扶和献爱心活动、大力开展扶贫工作。2010年我局帮扶佳县司法局5万元,陕南洪灾10万元,干部职工捐款累计3万多元。年底计划拿出2万元资助贫困党员、困难职工。

五是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0年来我局始终认真执行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始终把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2010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司法干警共同努力而来的,当前,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工作还滞后,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继续努力,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今年,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好创先争优工作,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作风,克服缺点,改正不足,争取再创佳绩,努力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10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努力。

2010年12月24日。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四篇】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2011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导高度重视,行动积极。

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20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2011〕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我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按照作风整顿的要求,不仅坚持把学习贯穿了活动的.整个过程,还把征求意见、查找问题贯穿始终,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结合征求意见时收集到的群众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存在问题,撰写自我剖析材料,逐条逐项找差距,分析问题查原因,自觉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同时,还将个人剖析材料在民主评议会上通过,采取发放评议表的形式,对每位同志进行评议,起到了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作用。

四、制定方案,认真整改。

1、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梳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重点,确定了整改时间。2、将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科(室)和具体的责任人。做到边整边改,边改边落实。对理论学习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明确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和完善了学习日制度,通过制度的执行,确保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能落实到位。

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工作效率。通过学习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对加强“三项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环境明显优化,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五篇】

2016年,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5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79号)、安庆市和宜秀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一是成立由局长吴福华任组长,副局长汪剑英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区司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重点目录维护任务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逐步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重要参照,充实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从行政权力运行、人事变动、三公经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司法局内网,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公开,扩大公开的覆盖面;三是通过制作办事指南、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六篇】

2011年,**镇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司法所建设等工作,较好完成年初既定的各类目标任务。

一、夯实基础,打造优良的工作平台。

一年来,我所一直都以一级优秀司法所为标杆,努力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行所务管理制度化,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分工作了优化调整,建立健全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头,避免了相互推诿,提高了工作效率。我所既强调各司其责、认真负责,又要求相互协作、加强配合。这样一来,调动了每个人的积极性,从而使每项工作都能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

二、强化素质,狠抓司法所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二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充分认识手中的权力就是责任,抱着对我镇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来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三是坚持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自觉遵守公务员的各项行为准则,以此规范约束队伍自身言行,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攻坚克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社会矛盾化解是2011年政法几大重点工作之一,为此,我所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工作要求,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一年来,镇、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起,成功**起,成功率**%。

1、强化组织,构建调解互动网络。我们以村两委换届1。

选举为契机,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充实村、调解小组二级人民调解网络队伍,目前,全镇拥有人民调解员**人,调解信息员共**人,由此组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档的信息网络;二是从工作职责上规范,凡是本辖区村调委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纠纷和跨地区、跨行业的民间纠纷,由镇调委会牵头进行联合调解。

2、排查分析,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制度化。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通过村调委会以及调解信息员信息平台,镇、村每月1次(敏感日子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每日1次),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进京赴**上访等,组织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牵头处理,明确部门责任,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形成力量上相互支持,工作上具体配合,效果上相得益彰。同时,领导小组从纠纷受理、办理、办结和反馈,每个环节和过程进行严格督察,对群体事件和重点个案进行指导,明确具体要求,落实办理措施。

四、安身暖心,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所不仅完善了社区矫正组织领导体系、执法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而且丰富了社区矫正的管理教育方式方法。“两劳释解”人员的管理,同样是司法所的主要工作,我们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村屯的帮教方式,在狠抓“一人一档”工作落实的基础上,注重了人性化管理和教育,为家庭特别困难的对象申办了困难救助和最底生活保障。通过签订帮教责任书、调查走访、摸底排查、思想教育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的开展,努力使得我镇的帮教安置率达**%,确保帮教安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截止目前,辖区内共有两劳释解”人员**人,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五、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人次,党员干部参学率达**%;二是适应形势,深入开展群众法制教育。打造“法治文化进村屯”,举办“258”街头咨询和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侵权责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张贴有关“六五”普法教育、环保、禁毒、土地保护、信访条例等宣传资料**余份(件),及时更新法制宣传栏,受到良好宣传效果;2011年8月份,在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下,我所与红土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一起深入到我镇21个行政村组织播放了近30场法制科教电影,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回顾2011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制宣传的深度还不够,参与依法治理的力度还不强;二是工作创新、特色工作尚需加强;三是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操作上,还需进一步落实;四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个别调委会方法简单,没有具体分析原因和化解对策。

2012年,司法所工作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努力奋斗、不断进取,积极探索新时期司法所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

1、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司法所和人员队伍建设;

2、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5、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镇司法所2011年12月22日。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七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

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县率先在全市全面落实了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目前各司法所工作人员23人,35岁以下工作人员18人,50%以上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按照“因地制宜,相对独立,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总体要求,积极协调各方,各司法所均设置了相对独立的业务用房,建立了完备的职能科室。统一设计、统一悬挂了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所标牌、科室标牌,实现了“一所一徽一牌”,各职能科室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建设了“市-县-镇”三级的网络信息系统,统一配备了完善的办公设备,提高了司法所的运行效率。

今年以来我县以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年累计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30余次,预防各类矛盾纠纷107件,确保了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基层司法所在全县开展了“定期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等活动,主动寻找矛盾纠纷,从源头控制矛盾隐患。以村“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重新充实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了新任人民调解员的培训。20xx年我县共各类调解组织395个,人民调解员1588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69件,调解成功3172件,将大量矛盾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发生,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县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共有506人,刑释解教人员545人。通过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了特殊人群教育管控水平,基本确保了管控人员无重新犯罪。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长期以来,社区矫正经费不足成为制约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我县通过积极争取,已按照社区矫正对象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较好的'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矫正工作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是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县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切实落实“四个同步”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对接同步、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安置渠道。我县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给刑释解教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实际,加强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以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为重点,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卓有成效: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络,建成了完善的“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着力加大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法律援助进社区”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6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公证工作迈上新台阶:县公证处积极调整理念,采用多种形式,服务为本,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公证程序,认真细致地审查,以严格的管理确保公证工作健康发展。20xx年和20xx年,首次实现了连续两年办证数量和收费双增长。

三是律师工作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今年为全县101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很好的维护了企业经济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用少海公园电子屏、fm937广播等形式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注重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建设了县图书馆、王渔洋纪念馆、马踏湖生态公园等9个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分别按照各自优势承担着交通安全、青少年法治教育、野生动物保护等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任务,营造出了一个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法制宣传网络。

三是扎实做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宣传工作。在全国首个宪法日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基地挂牌、“宪法晨读”、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八篇】

司法局在信息化的应用和推广方面已达到一定的水平,信息系统已大面积覆盖了办事、管理等方面的业务。今天本站网友给大家整理了(*),谢谢大家对网友的支持。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

规章制度。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

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

岗位职责。

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

工作计划。

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

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突出“以教育实践促改革创新,促作风转变,促业务提升”的主线,理清思路,深化创新,大力开展各项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上半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9921宗,成功率达%,达成协议涉及金额亿元;各级法律援助组织办理刑事援助案件456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241宗,上门办理2888宗;我区被国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xx普法中期先进区”,我局被市司法局推荐省司法厅申报“集体二等功”。具体如下:

一、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紧跟区委的部署,坚持边学边改,按照“找准存在问题、建好‘病历本’,提出解决方案、开好‘处方药’,确保整改达标、拿到‘健康证’”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在去年“三先”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召开全局廉政工作会议,提醒全体党员进入状态,增强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龙岗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分工。

在办公区域设立了活动专栏,张贴了活动重点环节流程图和宣传资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学习微心得等,设置了“龙岗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意见箱”,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二是抓实“四学”,扎实开展教育。按照“一周一主题”的安排,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班子成员带头做笔记,看影片,写微心得、微体会。由局长江育良以题为《讲法治精神树优良作风走群众路线》给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结合实际,多种形式,为党员上辅导课。以抽查学习笔记、提问等形式督促学习,对学习效果不佳的“补不足”,对学习力度不够的“加把火”。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考学”活动,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坚持开门搞活动,推动作风转变。

全面梳理优化行政职能,完成28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目前,已收到反馈意见102条,其中无意见94条,修改意见或建议8条;全体党员按照居住地,与所在社区党组织结对子,开展进社区活动。局班子成员先后到人民调解室、法援联络点及窗口单位体验申请办理流程,开展一线体验活动,收集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8条,改进和优化工作流程;四是突出“最后一公里”,检验活动效果。

律公科积极协调推荐优秀律师参与市律协换届选举,2名优秀律师当选市律协新一届委员,向全市律师行业展示了龙岗律师诚信建设的成效;基层科加快推进区中心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采购工作,为解决医患调解服务需求“最后一公里”打下坚实基础;宣教科协商华程公交公司,建设公交车普法宣传平台工作,推进普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法援处深化“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联合区总工会推进大型企业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探索,与四川省大竹县司法局共同探索建立协助机制,在大竹驻深办事处(同乡会)设置法律援助联络点,解决大竹籍外来务工人员法援需求。

二、围绕中心,抓好协调,稳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

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后,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由区委书记杨洪同志任组长,其他区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不断提速。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立即牵头各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方案初稿,经过4次征求意见和完善后,在全市各区率先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7个子方案以及工作例会、督导检查等机制,全面推开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法规实施专项行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等六个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了龙岗区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工作水平;二是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扎实有效。

举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培训课5次,500多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电教片。邀请胡圣诞律师、王林老师在区文化中心讲授了《法眼睇廉政—从贪利型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谈起》、《如何让法治和文明走进社会》等讲座,共吸引500多名市民群众听课,得到深圳侨报、深圳广播电台等10多家媒体大力宣传,并在龙岗电视台节目中滚动播出,扩大了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影响;三是“法治龙岗”网站建设更加完善。

以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为契机,在网页开辟法治动态、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普法精品、普法之窗、学法考试、普法漫画、普法视频、法治文化、法律课堂、法律咨询、在线办事等栏目,为市民提供法律法规查询和在线律师、公证法律咨询服务,让市民足不出户享受到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今年4月份网站正式开通以来,浏览量达35万人次,宣传报道全区各类法治信息9100条,登载法治建设信息2800条,为老百姓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0xx人次,组织全区干部学法考试和视频学习3次,服务了各级领导决策,方便了媒体和广大市民监督,推动了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落实,抓好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加大资源整合,完善网络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点人群管控,推进“平安龙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截止6月底,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隐患923宗,化解矛盾纠纷9921宗,涉及当事人26204人,成功率达%,达成协议涉及金额亿元,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一是大力推广信访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更加紧密。

在总结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区法院、信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全区推广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的通知》、《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等文件,推进诉调有效衔接,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二是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网络建设得到完善。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在全区遴选符合相关条件的医学和法学专家,筹建龙岗区医学和法律专家库,为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时提供专业保障。

目前,全区14个公立医院和2个民营医院设立了医调室,实现了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调室全覆盖。上半年,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咨询1056人次,调解医疗纠纷31宗,调解成功23宗,成功率达%,涉及172人,协议涉及金额万元。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强化调解员日常培训教育,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与区人力资源局共同开展人民调解及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上半年,共组织培训课29场,培训561人次,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技巧和综合素质。

与团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龙岗区人民调解义工队伍的实施方案》,成立龙岗区人民调解义工队伍,广泛吸纳能力强、业务精、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义工人民调解员,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与专职人民调解员形成了优势互补;四是严格落实社矫法律法规,特殊人员稳控得到增强。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严格的调查评估。协调龙城街道邀请培训讲师,为矫正人员开展了两期心理健康培训,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舒缓心理压力。

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工作,当庭交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7人次。上半年,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21人,累计解除矫正245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对29名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对在社矫期间吸食毒品的社矫人员萧某,提出了撤销缓刑的书面建议,完成收监执行工作。此案是全市第一宗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提出撤销社区矫正人员缓刑建议,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收监执行的成功案例,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

四、多措并举,抓好统筹,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借力各类载体,刊载各种法律条文、案例、律师点评72期,发送手机宣传信息108万条,开展观众互动节目85场,播放普法电影专题片1000场,不断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法制素养,为全区经济、民生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法律“四进”工作扎实开展。举办了科级干部法制培训、初任公务员法制培训等各类法制学习、培训四期,全区公职人员100%参加了法律知识学习。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资深法官王成明讲授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提升全区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

结合全区基层社区“两委”和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志愿律师团深入社区,广泛宣传《宪法》、《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校园开展了“创建平安龙岗”、“道德学堂”等专题教育,半年来受到系统法制教育学生达万人次,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实处。组织区电影公司20多支流动电影队,在各工业园(区)放映法制电影和专题片300场次;二是法治素养大提升行动初见成效。

结合“六区一城”战略部署,组织专业表演团队,编排了法制情景剧、相声、歌曲等为主的普法宣传表演节目,开展法制宣传巡回演出,将法律知识以有奖竞猜的形式自然地穿插其中,寓教于乐,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把崇尚法律、文明、向上的理念带给了群众。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三是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结合节点安排,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托报纸、电台、网络等普法载体和平台,有序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春运安全、安全生产月、反恐安全、诚信文化、“人民调解月”、“安全生产月”、《深圳市控烟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访涉诉系列宣传等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在《深圳侨报》“天天普法”栏目刊登相关内容65期,发放宣传海报6000份,宣传折页12万张;四是普法宣传新载体得到拓展。联合华程交通有限公司,在其下属10个汽车场站、282台红色出租小汽车、98台城际公交和43台长途车辆开辟为传播法治文化的新平台。在全区主要道路、广场、繁华地段建设了7个led屏、3个立柱广告位投放普法公益广告,重点宣传创建法治龙岗、平安龙岗、打造“六区一城、”“中国梦”等内容,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创新思路,抓好监管,不断提升律师及公证管理水平。

结合律师行业年度考核,提升公益律师服务团能力水平,深化行业诚信建设。着力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公证业务基础工作,强化公证服务水平。上半年,顺利完成全区38家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理律师证照业务53件,查处各类投诉案件9宗,律师公益服务团共解答咨询500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241宗,国内民事公证5625宗,涉外公证1116宗,上门办理2888宗,为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扶持律师行业优惠政策取得新突破。按照杨洪书记关于“加快引入国内外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做好高端产业发展配套”要求,积极参与制定《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多方论证,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形成了对龙岗区律师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为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在龙岗设立分所和促进龙岗区现有律师事务所资源整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5月,全国优秀律师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在龙岗设立分所,我局将从落户补贴、办公用房补贴、税收补贴政策等多方面落实配套优惠措施和奖励政策。

二是“律师、公证进社区”工作开局良好。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平安龙岗创建范畴,多次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司法所所长等层次会议,推动落实律师参与“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5名公证员,驻点横岗保安社区、龙岗南联社区、坪地年丰社区等10个社区,“零距离”服务群众。目前,全区107个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意向,落实了法律顾问人选。驻社区的公证员先后为社区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30多次,办理公证等案件20起,减免上门服务费近万元。

三是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再上台阶。加强律师职业素养教育、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诚信档案、诚信监督等制度,完善340份律师诚信档案。牵头律工委组建律师诚信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符合本年度诚信等级条件的3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切实落实律师事务所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六、积极探索,抓好服务,切实强化为民利民便民效能。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民生和维稳工作。上半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4379人次,接听咨询电话4775人次。办理刑事援助案件456宗,同比持平,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一是强化了案件质量监督。组建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小组成员3人,制定《龙岗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暂行办法》,采取重点跟踪、回访受援人、旁听审理、询问承办律师情况等方法,主动了解案件进展,实现案件监督的及时性。截止5月底,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已对9宗案件进行了重点跟踪,其中3宗案件已经办结,受援人对律师工作表示满意。

二是提升了法律援助覆盖率。推动大型工业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已建成“天安数码新城法律援助联络点”,“福昌电子厂法律援助联络点”正在筹建中;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点,满足经济困难的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与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了协作机制。安排专职律师入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临街办公,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三是完善了法援便民利民举措。发动区属各律师事务所166名执业律师报名参加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报名人数是去年的倍,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制定《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及《受援人须知》等文书,推出“一站式”及“一对一”点援制,受援人可以在志愿律师团中自行选定承办律师办理援助案件,使受援人享受到贴心服务。

至5月底,已实现点援案件20宗;四是切实发挥了维稳职能作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援助条件、处理程序及服务质量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改革工作。上半年,指派律师参与区信访局或区检察院主持的接访活动120人次,协助区文体局等部门妥善处置龙城广场美食街商户遣散纠纷事件。协助街道办理1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22宗,同比上升%。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逐一对照白皮书及创新。

工作方案。

查漏补缺倒排工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谈话谈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结合第一阶段活动查摆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切实改进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开展正反两面典型教育和法纪教育,及时解决队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加强明查暗访等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职权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六最”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继续完善行政职权和党务职权清单编制,切实做到精简放权,提高行政效率,减低行政成本;四是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

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等部门,突出法治建设、生态环保、社会建设等中心工作,举办领导干部的法治讲座及宣讲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力争把横岗的百场法制巡回讲座、龙城街道学校普法载体建设打造为市级法治惠民工程项目;五是完善人民调解及社矫机制建设。加快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推广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实现有机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及工作流程,提升各级调解工作合力。

建立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考核办法,严格开展考核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正规化建设,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矫人员接收、法律文书送达、人员查找、违规处罚、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提升特殊人群的科技化、信息化监控管理水平;六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结合上级安排,积极发动,精心组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推动龙城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打造新型普法阵地。组织109个社区新当选“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全区公职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进行第二场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讲座。

扎实做好全区20xx年绩效评估的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的工作;七是落实行业监管职能,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加大对高端律师事务所引进工作力度,深化“律师进社区、公证进社区”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民生实事;认真落实贯彻公证管理相关办法,稳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强化监督制约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公证处管理水平;八是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能。联合妇联、人力资源局、工会、残联等部门,做好法律援助主题活动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以龙城街道企业法律援助网络为试点,逐步推进企业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与区总工会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大型工业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推进法援综合办公平台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正式运行。

20xx年以来,xx县司法局按照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总体要求及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目标,大力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和途径,积极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重点,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执法普法单位按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学法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普法骨干法制培训,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1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专题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上法制课84次,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教育局为全县在校生免费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4600余本.

深入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内蒙古地矿热电厂等10余家企业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物流园区法律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广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开展企业法制讲座19场,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印发《劳动者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企业实用法律汇编》等宣传资料1530余份。直接受教育职工1500余人。

(二)普治结合,采取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张皋镇、民族团结乡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环境保护日、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普法节点为契机,广泛发放《便民法律知识手册》、《“六五”普法读本》以及法制宣传礼品、宣传材料,将法律知识送到居民手中,受到群众好评。

(三)探索创新普法方式,以点带面,全面辐射。

1、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法治长街的宣传阵地作用。在搞好常规性日常普法活动的情况下,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日、国际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国际禁毒日、消防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重要的普法宣传日期间在广场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并深入乡村演出《罂花泪》、《赌患》等法治文艺节目,起到“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6000余份,赠送法律知识手册26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2、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广场“7个1”标准,在新世纪广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led显示屏和音响已投入使用,普法长廊已建成,制定了一套广场管理使用制度,组建了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和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于十月份建设完工;根据《自治区“6个3”普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放3类影像、书籍等普法资料到各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及学校;3条法治文化长街新世纪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迎宾公园法治文化长街和g6高速出口法治文化长街已建成。

以“六园一港”建设为契机,3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在各乡镇及各单位、企业已挂牌建立并不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举办普法学法讲座,由普法讲师团的讲师进行授课;由100名公务员、100名村(居)民、100名老师和学生组成的30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在城关镇、张皋镇、团结乡等地开展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十百千万”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城关镇交流会、三下乡等组织县乌兰牧骑开展城镇社区消夏普法文艺演出主题活动;县普法放映队深入农村、社区放映法治电影10余场,各司法所制作的法治宣传标语共计100多条。

3、以村、社区为宣传阵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局充分发挥“个案普法”的特殊作用,选择涉及“三农”的典型民事案件,采取普法宣教与调处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示范调解,根据纠纷情况现场利用法律法规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让农民群众在调解旁听中了解了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活动,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在张皋镇、城关镇、团结乡等地开展示范调解20多场(次),参加旁听的农民群众达20xx多人次,进一步确保普法实效性。

4、创新工作载体。司法局、普法办共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0余场,依托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板报、橱窗、展板、户外公益广告等载体普法,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法,倡导创作表演法治小品、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普法广场、普法公园等普法教育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宣传。

(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县普法专项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兴普法发[20xx]2号,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弘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精神,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五)继续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依托“文明生态村”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大了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扩大了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覆盖面。整顿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了农村的依法治理,提高了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施法治旗县、法治乡村建设工程以来,我县北水泉村、大五号村等一大批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各村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务公开栏65个,农民文化娱乐室52个,更新法制宣传专栏74期。

(六)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

为迎接全市“六五”普法验收工作,11月18日,xx县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会议。县委主要负责领导对五年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展望未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和“依法治国”方略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现场播放了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介绍片。会后,市“六五”普法验收组针对验收项目和重点单位实地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验收组负责人详细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大力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县司法局按照“大调解、大化解”的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固定调解场所标识、人民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六统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矛盾调处网络。同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各乡镇以司法所为依托,相继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

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3家重点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依托企事业单位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起多元化的调解格局。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12人,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村、乡(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使人民调解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便民、亲民、不收费、对立小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逐步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

(二)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举办了“践行群众路线,人民调解为人民”专题培训活动,普法讲师团律师以《人民调解法》为主讲内容,结合农村土地纠纷和城镇征地拆迁等实际案例,对如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活动中,干部职工积极互动,踊跃发言,针对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情况提出了许多实际问题,主讲人都一一耐心地予以解答,为干部职工解疑释惑。

(三)以人为本,开拓思路,建立完善“双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纠纷易转化等特点,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以“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为宗旨,建立起“双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双三位一体”就是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站、民情恳谈室“三位一体”和社区调委会、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凡遇有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总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纠纷事实,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解。“双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建立,有效借助各部门资源,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形成排查、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得一般的矛盾纠纷由当班的人民调解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解决。

司法局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季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通过座谈、介绍经验、聘请司法助理员、律师讲座等形式来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一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总结近期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主要矛盾、起因和化解对策;一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发现纠纷苗头、消除矛盾隐患;信息员一天报送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上报。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全县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

三、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严格履行对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人的社区矫正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实施。在工作中,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20xx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先后举办两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班。

在5月和10月份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基本理论及技能培训。社区矫正大队在各司法所的配合下多次入户走访,掌握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为便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健全了分级管理、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外出务工和临时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对矫正对象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管理,并实行分级管控、跟踪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教育矫正活动。按照司法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罪犯的文件精神,及时上报特赦了符合特赦条件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17人,其中缓刑109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

今年,司法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重点突破信息互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四大难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落实“接送”制度,以抓好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管、社会支持、综治机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筹建集临时安置、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就业基地;搭建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运行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档案,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集中时间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近三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转入人员共132名逐一排查、逐人建档,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三)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公证550件,其中民事类125件、经济类310件,其他类115件,积极服务xx县的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一)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律师事务所对已有的律师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各项制度,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在服务中寻求市场、拓展业务。全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及行政代理案件68件、非诉讼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新签或续签法律顾问5家,参加法治宣传互动20余场次。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积极尝试改进和调整法律服务方式,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围绕中小企业建设与发展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一年来,共参与乡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调解群众纠纷10余件,说服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4月份开始,司法局组建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万家”咨询服务暨法律援助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共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57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小册子共915份。同时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行动。活动中,免费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800余份,惠及群众20xx多人次。全县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家,现有专职律师7名,律师助理2名,办公行政人员1名,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38名,其中执业律师11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名。截至现在,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10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0多件。

(二)加快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报请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xx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立即着手创建社区“法律服务室”,于20xx年10月10日前完成了城关镇兴昌社区、新城社区、马桥社区三个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创建工作,设立了接待室、工作室,面积不小于30㎡,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目前已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尽心竭力为基层群众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相关法律事务。

(三)帮扶济困,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援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公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解答法律咨询1400多人次。

(四)在与工、青、妇、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法律维权中心的基础上,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维权工作室,为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打通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律师值班制,由2名专职律师、2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轮流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既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在基层群众当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结合“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一)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要求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和业务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分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

读书笔记。

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思想保障。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九篇】

2016年以来,xx县司法局按照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总体要求及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目标,大力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和途径,积极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重点,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执法普法单位按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学法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普法骨干法制培训,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1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专题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上法制课84次,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教育局为全县在校生免费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4600余本.

深入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内蒙古地矿热电厂等10余家企业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物流园区法律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广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开展企业法制讲座19场,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印发《劳动者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企业实用法律汇编》等宣传资料1530余份。直接受教育职工1500余人。

(二)普治结合,采取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张皋镇、民族团结乡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环境保护日、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普法节点为契机,广泛发放《便民法律知识手册》、《“六五”普法读本》以及法制宣传礼品、宣传材料,将法律知识送到居民手中,受到群众好评。

(三)探索创新普法方式,以点带面,全面辐射。

1、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法治长街的宣传阵地作用。在搞好常规性日常普法活动的情况下,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日、国际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国际禁毒日、消防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重要的普法宣传日期间在广场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并深入乡村演出《罂花泪》、《赌患》等法治文艺节目,起到“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6000余份,赠送法律知识手册26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2、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广场“7个1”标准,在新世纪广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led显示屏和音响已投入使用,普法长廊已建成,制定了一套广场管理使用制度,组建了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和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于十月份建设完工;根据《自治区“6个3”普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放3类影像、书籍等普法资料到各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及学校;3条法治文化长街新世纪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迎宾公园法治文化长街和g6高速xx出口法治文化长街已建成。

以“六园一港”建设为契机,3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在各乡镇及各单位、企业已挂牌建立并不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举办普法学法讲座,由普法讲师团的讲师进行授课;由100名公务员、100名村(居)民、100名老师和学生组成的30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在城关镇、张皋镇、团结乡等地开展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十百千万”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城关镇交流会、三下乡等组织县乌兰牧骑开展城镇社区消夏普法文艺演出主题活动;县普法放映队深入农村、社区放映法治电影10余场,各司法所制作的法治宣传标语共计100多条。

3、以村、社区为宣传阵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局充分发挥“个案普法”的特殊作用,选择涉及“三农”的典型民事案件,采取普法宣教与调处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示范调解,根据纠纷情况现场利用法律法规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让农民群众在调解旁听中了解了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活动,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在张皋镇、城关镇、团结乡等地开展示范调解20多场(次),参加旁听的农民群众达2000多人次,进一步确保普法实效性。

4、创新工作载体。司法局、普法办共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0余场,依托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板报、橱窗、展板、户外公益广告等载体普法,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法,倡导创作表演法治小品、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普法广场、普法公园等普法教育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宣传。

(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县普法专项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兴普法发[2015]2号,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弘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精神,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五)继续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依托“文明生态村”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大了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扩大了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覆盖面。整顿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了农村的依法治理,提高了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施法治旗县、法治乡村建设工程以来,我县北水泉村、大五号村等一大批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各村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务公开栏65个,农民文化娱乐室52个,更新法制宣传专栏74期。

(六)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

为迎接全市“六五”普法验收工作,11月18日,xx县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会议。县委主要负责领导对五年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展望未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和“依法治国”方略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现场播放了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介绍片。会后,市“六五”普法验收组针对验收项目和重点单位实地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验收组负责人详细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县司法局按照“大调解、大化解”的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固定调解场所标识、人民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六统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矛盾调处网络。同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各乡镇以司法所为依托,相继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

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3家重点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依托企事业单位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起多元化的调解格局。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12人,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村、乡(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使人民调解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便民、亲民、不收费、对立小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逐步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

(二)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举办了“践行群众路线,人民调解为人民”专题培训活动,普法讲师团律师以《人民调解法》为主讲内容,结合农村土地纠纷和城镇征地拆迁等实际案例,对如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活动中,干部职工积极互动,踊跃发言,针对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情况提出了许多实际问题,主讲人都一一耐心地予以解答,为干部职工解疑释惑。

(三)以人为本,开拓思路,建立完善“双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纠纷易转化等特点,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以“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为宗旨,建立起“双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双三位一体”就是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站、民情恳谈室“三位一体”和社区调委会、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凡遇有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总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纠纷事实,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解。“双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建立,有效借助各部门资源,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形成排查、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得一般的矛盾纠纷由当班的人民调解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解决。

司法局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季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通过座谈、介绍经验、聘请司法助理员、律师讲座等形式来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一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总结近期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主要矛盾、起因和化解对策;一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发现纠纷苗头、消除矛盾隐患;信息员一天报送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上报。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全县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

(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严格履行对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人的社区矫正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实施。在工作中,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2016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先后举办两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班。

在5月和10月份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基本理论及技能培训。社区矫正大队在各司法所的配合下多次入户走访,掌握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为便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健全了分级管理、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外出务工和临时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对矫正对象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管理,并实行分级管控、跟踪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教育矫正活动。按照司法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罪犯的文件精神,及时上报特赦了符合特赦条件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17人,其中缓刑109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

今年,司法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重点突破信息互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四大难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落实“接送”制度,以抓好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管、社会支持、综治机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筹建集临时安置、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就业基地;搭建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运行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档案,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集中时间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近三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转入人员共132名逐一排查、逐人建档,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三)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公证550件,其中民事类125件、经济类310件,其他类115件,积极服务xx县的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律师事务所对已有的律师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各项制度,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在服务中寻求市场、拓展业务。全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及行政代理案件68件、非诉讼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新签或续签法律顾问5家,参加法治宣传互动20余场次。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积极尝试改进和调整法律服务方式,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围绕中小企业建设与发展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一年来,共参与乡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调解群众纠纷10余件,说服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4月份开始,司法局组建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万家”咨询服务暨法律援助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共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57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小册子共915份。同时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行动。活动中,免费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800余份,惠及群众2000多人次。全县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家,现有专职律师7名,律师助理2名,办公行政人员1名,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38名,其中执业律师11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名。截至现在,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10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0多件。

(二)加快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报请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xx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立即着手创建社区“法律服务室”,于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了城关镇兴昌社区、新城社区、马桥社区三个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创建工作,设立了接待室、工作室,面积不小于30㎡,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目前已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尽心竭力为基层群众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相关法律事务。

(三)帮扶济困,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援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公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解答法律咨询1400多人次。

(四)在与工、青、妇、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法律维权中心的基础上,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维权工作室,为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打通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律师值班制,由2名专职律师、2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轮流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既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在基层群众当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结合“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一)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要求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和业务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分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读书笔记。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思想保障。

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司法工作的总结【第十篇】

2011年,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务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紧紧围绕府谷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府谷”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我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各村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及时宣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利用“科技之冬”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我所根据各阶段的严打整治、集中整治活动、禁毒日、普法宣传日期间,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兴盛”,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2011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案201件,人民调解201件,成功调处201件,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100%,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集访案件5起,全部予以化解并妥善处置。对每位来访群众我们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2011年刑满释放人员9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在5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总结人:苏钰铭。

201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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