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的格式及范文整理(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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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通常包括发文单位、标题、正文、附件及落款等部分,简洁明了,内容清晰,便于传达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通告的格式及整理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篇1:

为进一步唤起和强化全社会保护环境的意识,号召社会各界积极从我做起,关注、参与、支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市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努力构建安静、和谐、文明的,决定结合学生高考,将6月7、8、9日三天作为我市的“安静日”,并开展“安静靠大家,受益你我他”的主题活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新修订实施的《x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就市区“安静日”期间有关噪声防治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批准安装使用警报器的机动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

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三、经批准的早、晚开放摊区,范围和时间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执行,在摊区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四、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必须严格控制音响器材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禁止进行露天营业性卡拉OK活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区内和学校周围从事露天烧烤、锯材、打磨抛光、粉碎等产生扰民噪声的活动;居民区开办的露天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空车配货场点、加工场点等经营项目不得产生扰民噪声。

六、建筑施工以及物料、残土的运输和装卸等活动不得产生扰民噪声。

七、机动车修配厂、印刷厂、加工厂、宾馆、饭店、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音像放映厅等场所,不得产生扰民噪声。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环保、公安、文化、工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2369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x市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

x年六月一日

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篇2:

第七届档案馆日宣传月东师大档案馆建馆25周年活动定于x年5月9日~6月9日举行,档案馆决定于5月10日(周五)举办一次专题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活动主题:“记忆校史·发现档案”

活动内容:校史档案知识趣味有奖竞赛

时 间:x年5月10日(周五) 15:00~16:00

地 点:北路校区校史馆

欢迎同学们届时积极踊跃参加!

特此通告。

档案馆

x年5月9日

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篇3:

(主送单位):

为了(目的),根据(依据),(主办单位)定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二、参会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与会人员持会议通知到报到,(食宿费用安排)。

(二)请将会议回执于年月日前传真至(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

(三)(其他需提示事项,如会议材料的准备等)。

(四)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1.参会名额分配表

2.会议回执

年月日

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篇4:

为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工作,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缓解员工工作压力及加强公司团队凝聚力。公司特决定组织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赴南京旅游!时间定于20___年___月___日下午至___月___日上午,期间公司不能正常办公,若有急事请直接联系相关人员的手机,特此通知。

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行政部

20___年___月___日

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篇5:

第xx届档案馆日宣传月东师大档案馆建馆xx周年活动定于x年5月9日~6月9日举行,档案馆决定于5月10日(周五)举办一次专题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活动主题:“记忆校史·发现档案”

活动内容:校史档案知识趣味有奖竞赛

时间:x年5月10日(周五) 15:00~16:00

地点:北路校区校史馆

欢迎同学们届时积极踊跃参加!

特此通告。

档案馆

x年5月9日

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篇6:

各:

即日起,凡公司人员有事请假的,须提前2天征得同意后并向公司报备。如擅自离岗造成现场管理缺失或公司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罚。

*公司

*年**月**日

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篇7:

省公司系统各单位党委: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已签订,为确保责任书所明确的各项责任目标的贯彻落实,省公司制定了《省电力公司贯彻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施方案》,现印发各单位党委,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与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省电力公司(印章)

年月日

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篇8:

暴力恐怖活动是反人类的犯罪行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同暴力恐怖犯罪作斗争是各族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鼓励各族群众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凡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各族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予以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

二、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三、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参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7月1日

48 356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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