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车辆责任协议书【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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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责任协议书【第一篇】

乙方: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职责:

校(园)长是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1、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学生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运营资格。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要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3、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4、实行专人跟车护导。学校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车,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

5、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6、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学生车资格。

车辆责任协议书【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站安全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原则,依据《xx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参照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责任书适用于:

1、本站所有进站企业车辆,社会车辆班线客运经营者。

2、春运、节假日外公司调入本站加班车辆客运经营者。

第二条:本责任书主要内容为车辆进站安全资料审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查、旅客行包“三品”检查的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三条:凡进站车辆的各企业作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协同车站,按照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本企业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管。

第四条:凡涉及到本责任书具体内容的,由车辆驾乘人员和车站负责具体管理实施。

第五条:进站车辆首次进站发班前,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供甲方在车辆档案中录入,有一项不合格者,甲方拒绝进站。

1、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

2、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资格证。

3、行驶证及年审、春检有效审验记录。

4、车辆二级维护有效证明。

5、车辆的保险证明。

6、运管部门开具的进站证及进站通知单。

第六条:凡第五条有关内容时间到期,车辆更新、更换车主,需及时到甲方调度室进行更改及重新签定本责任书,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发班。

第七条:甲方调度在车辆报班前,需认真审核报班车辆的基础资料,并逐项登记《车辆安全运行报班登记表》,双方签字认可后,凭安检合格证给予报班。

第八条:甲方调度在当班期间,对自己所派出的发班车辆有关特殊情况应认真做好记录,以完备责任。

第九条:车辆安检实行一班一检制度,乙方车辆在发班前,必须到车站车辆安全检查台进行检查、检验合格,甲方发给安检合格证,检验不合格,停班检修,经修复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

第十条:凡检验合格的车辆,驾驶员应在安检合格证存根上签字认可,以完备责任。

第十一条:客运车辆安全部件技术状况检查的主要内容:

1、转向:转向节及比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

2、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3、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梁不允许有裂纹。

4、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5、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

6、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第十二条:乙方营运客车驾驶员出站发班前应向旅客亮证,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三条:甲方车辆安检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行业等部门的业务培训活动,做到业务熟练;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安全检测收费按甘交运1997第九号文件执行,无论车辆大小人工检查每次/辆收费3元。“安检门”上线每次/辆收费10元。

第十五条:客车出站甲方实行一班一检制度,凡乙方正常运行的车辆,出站时应主动停车,接受甲方门岗的检查。

第十六条:客车出站甲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当班当次有效路单;

2、单程400公里以上是否配备双班驾驶员;

3、是否有超员、超载行为;

4、车辆是否载有“三品”;

5、有无无照驾车行为;

6、使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测试是否有饮酒行为;

7、是否悬挂客运线路标志牌;

8、旅客和司乘人员是否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甲方门岗安检人员应认真按第十六条内容逐项检查出站客车,凡检查合格的车辆,按《甘肃省营运客车出站安全检查登记表》内容逐项登记,并由驾乘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第十八条:甲方门岗对第十七条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应阻止客车出站,并责令当场纠正,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以绝对保证车辆出站安全。

第十九条:甲方门岗值班人员应熟悉业务,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并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凡进站旅客携带行包由甲方负责实施“x光”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检员对检查出的“三品”、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杜绝“三品”进站上车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第二十二条:甲方门岗人员检查“三品”是对此项工作的重复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负责给旅客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三条:旅客在站内上车前,乙方驾驶员、乘务员对旅客携带的行包、也有责任进行检查。出站中途上车的旅客行包由乙方负责检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进站车辆驾、乘人员要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路运输条例》及本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虚假资料、强行出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除按照甲方有关制度处罚外,并承担一切后果。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车辆运行途中,要安全谨慎驾驶、严禁超员、超载、超速,以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七条:乙方车辆单程行驶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保证车辆灭火、防滑设施用具齐全。

第二十八条:乙方营运车辆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调度和站场人员的指挥,若拒不进站、站外发车,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及全部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按期向甲方提供每辆进站客车驾驶员信息及派车单(过往车除外)。

第三十条:乙方应认真履行此责任书,否则,甲方有权停发乙方车辆班次,并拒绝进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车号:

站长:

车主:

车辆责任协议书【第三篇】

车辆安全管理是车辆管理的核心内容,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车辆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公共交通安全的关键性攻关课题。本文是本站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车辆责任协议书【汇编5篇】”,仅供参考。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驾驶的机动车辆均严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行驶和审查及检验,办理有关保险。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文明行车。

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遵循行人优先原则,主动避让行人,严格按道路标志、标线进行行驶。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

三、机动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安全驾驶知识与技能。

四、行车时做到文明礼貌,按照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超速行驶,不开冒险车;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员,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绝不酒后驾车;停放车辆地点安全可靠;不驾驶套牌车、安全技术状况差或来源不清的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手续不全车辆上路行驶。

五、公务车辆的专职驾驶人员,不允许将本人所驾驶车辆交他人驾驶;不搭载与公务公干无关人员,不允许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不私自出车。

六、驾驶私家车、摩托车、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应按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往返。驾驶私家车的,不搭载同事上下班。

七、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行车前应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件须符合安全行车要求,严禁开故障车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并配备灭火器材。

八、对于酒后驾驶车辆、违章超过12分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公司、员工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议编号:

为保障公司车辆的正常使用,加强我司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车辆的有效使用率,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公司特与驾驶员或车辆驾驶使用责任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状,各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1、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及各类行政条款,文明开车,不得危险驾车(包括超速、追尾、争道、赛车、开赌气车等)。行车途中如有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程序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的,应立即报警等待解决,不逃离现场或采用其它过激行为。

2、 驾驶员应该爱惜车辆,严禁恶意急停或猛烈加速,平时注意车辆保养,起步时应注意预热车辆,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的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该经常检查,出车前一定要确保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齐全被罚款的,应该由当事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公司不予报销。

4、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停放在指定安全的地点和位置,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严禁任何时候将车辆停放在娱乐、不文明及危险场所附近,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5、 驾驶员未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驾车,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当事驾驶员承担,如果一经有人举报查实后给予500元/次的处罚,并且6个月时间内停止驾驶、使用公司车辆。

6、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或送公司指定维修店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车辆所停放的具体位置、故障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维修费用等)。未经申请批准的,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其它地方维修,并且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7、 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或外借。车辆外借或单位职工遇特殊情况需耍用车时,必须报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并且私用车辆发生上述的一切违章行为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有当事驾驶员负责承担责任,公司不予负责。

8、 所有驾驶公司车辆人员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所产生一切费用在追诉保险公司赔付后一切差额均有当事驾驶责任人承担,公司不予负责报销。

9、 所有驾驶公司车辆人员必须具备2年以上驾龄并且驾驶技术熟练,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驾驶证需在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留档,不具备2年以上驾龄或公司领导认为其驾驶技术不够专业熟练时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10、 所有驾驶公司车辆人员必须在出入公司厂门时进行登记。

11、 所有驾驶公司车辆人员不论在市内或长途,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若长途因时间关系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人特批的,在遇红灯或超速时产生的费用可以由公司负责报销,其它的无一例外)。

12、 其它特殊情况由董事长总经理特批的另外执行。

13、 本协议未约定的其它事项依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商执行,协商不成的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章)

地址: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天津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辽宁安铁联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

为了加强乙方在甲方专用线商品车卸车存储安全监督管理,明确乙方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根据《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商品车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法》、《天津国储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乙方进入库区卸车,须指卸车作业安全负责人,并对作业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作业过程中的协调、联系。

二、乙方负责人是本协议的安全责任人,对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对参与作业人员负有安全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须以书面形式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名单报甲方。

三、乙方应在作业区域设置围挡或明显标志,应当设置作业安全通道,并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如果在作业中发生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乙方必须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交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

规章制度

,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场地。使用的机械、移动电器等设备设施,须采取妥善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的作业区域,严禁启动甲方的机械、电器等设备。因上述情况引起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车场管理设专人负责,车辆进出按规定路线行驶,并按车型将车摆放到指定地点,车场内时速限制10公里/小时之内。车辆摆放整齐有序,须遵循以下原则:车前后距离不应小于100mm,左右距离不应小于500mm,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入空档,关好车窗及车门。车辆存放期间车辆自行管理,车内不得存放物品。凡入库的车辆不得私自动用。应经常检查所保管的车辆玻璃是否完好,各部件是否齐全。管理员对车场内商品车要加强管理,车场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管理员要随时注意车场四周是否有对汽车产生危害的隐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设法排除。

七、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作业不得影响我公司的正常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违反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

八、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或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于没有履行安全协议书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九、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仓储

合同

同时生效。

十一、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安全。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安全责任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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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责任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针对甲方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保养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确保维修质量,做到实事求事、价格合理、提供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原则。

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则,为甲方车辆的零配件更新把好关。

对确实需要更换的配件应当更换,所更换的配件应交乙方驾驶员带回。对保质期内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费和工时费均由乙方承担。但如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车辆维修保养合格后,由甲方驾驶员在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甲方的维修相关票据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结帐通知经核实无误后,每月三十号前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换及修理等费用。

在以xx市崆峒区为中心的15公里范围内发生故障,若不能自行开到修理厂内,需乙方施救时,乙方应免收施救费(材料费和工时费另计)超过15公里范围按每公里3元收费(过路、过桥费由甲方承担)。如需请外部拖车公司时,应按拖车公司的费用计算,并由甲方方承担。

甲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定损索赔事宜,并由乙方负责修复。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车辆责任协议书【第五篇】

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广元市黄冈学校

乙方:(车型:车牌号:驾驶员:)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职责:

一、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校长是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二、建立接送学生及车辆台帐

1、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学生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运营资格。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1-

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要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3、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4、实行专人跟车护导。学校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车,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

5、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6、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学生车资格。

8、安排专人每天一次对每台车、每批次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9、学校将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于乘坐学生接送车辆的学生,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交警中队、中心初级中学、交管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要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组织车主及驾驶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树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经验介绍,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整改措施。

五、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票价。

乙方责任:

1、接送车须 客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车辆检测实行半年一次强制检测,即每学期开学前检测一次。

3、接送车辆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4、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严禁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学生的车辆。

5、承运人(驾驶员)与被接送学生之间建立承运合同关系,承运费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与学校统一结算,不得随意加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送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车辆只能专业从事学生接送营运,不得用于其他营运活

动,如有违法则直接取消接送资格。

7、承运人(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

8、承运人(驾驶员)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9、承运人(驾驶员)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备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学生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每小时40公里)、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11、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必须有“接送学生专用车”的标识。

12、承运人如有违规,发现一次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作一次违规记录,违规记录达三次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即由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学校取消该车的接送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接送学生的业务。

甲方:乙方:

20014年3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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