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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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除雪工作应急预案包括雪情监测、资源调配、人员培训及应急响应流程,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目的,以提高冬季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目标,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全民参予冬季冰雪清运这项公益劳动,为及时清除冰雪,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二、指导原则

1、以雪为令原则;

2、自清自运门前雪原则;

3、公益劳动原则;

4、专群结合原则;

5、门前三包原则。

三、清运冰雪任务与责任划分

清运冰雪是社会公益劳动,是城区各单位和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城区国营大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个体业户等都要承担清运冰雪的任务与责任。

清运冰雪任务与责任划分如下:

1、国营大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除完成本单位责任区清运冰雪任务外,还要承担区清雪指挥部下达的.主街路清运冰雪任务。

2、商服网点、个体业户。按照门前“三包”和自清自运门前雪的原则,要清除和运走店外前至慢车道上的冰雪。

3、基建工地的清运冰雪任务由乙方完成,停止施工的基建工地的清雪任务由甲方完成。对街路出现的跑、冒、漏水结成的冰镜由产权单位负责。

9、工商局:负责市场及市场门前路口的冰雪清除清运工作。具体地点:

11、清雪指挥部:负责划分清雪责任区,安排落实清雪任务,调动全区车辆抢运冰雪;负责监督、检查、处罚、奖励清雪督办责任单位。

交警中队:负责特大雪调动全区车辆,抢运街路冰雪,协助城管督办三座立交桥、六条主要交通干道的冰雪清除工作(工农大街、向阳大街、红岸大街、交通街、光明街,和平路)。

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督办全区清雪、运雪工作,对不清雪的责任单位、个体业户进行停业、处罚、曝光,落实冰雪堆放地点。负责组织落实罚款资金,雇用劳务人员清除冰雪工作。

四、清雪标准与时限

1、清雪界限划分:街路清雪工作,临街单位和个人清雪路面的责任区,路面对面有单位清到路中心线为界,路面对面无单位清到路面对面路牙子(全部);单位两侧界线划分,有墙以墙为界,无墙以胡同中心线为界。

临街单位四周有几条路清几条路。

2、清雪时限:以雪为令,雪停即清(节假日正常清雪),小雪当天清除;中雪二天内清除;大雪五天内清除。

3、清雪标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路牙子达到无积雪,花池内无雪堆。

4、运雪标准:凡是承担清雪路面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冰雪运到指定地点。

5、有偿服务:对无能力清运冰雪的单位和个体业户可以委托清雪指挥部办公室,雇用劳务人员、车辆清运冰雪。

6、收费标准:清雪每平方米1—5元,运雪四轮车每台次10元,汽车每台次30元。

五、奖惩办法

对于清雪工作完成好的街路,区政府给予清雪工作责任单位表彰和奖励;对于完不成清雪的街路,清雪指挥部将对清雪督办检查单位、清雪责任单位进行曝光、批评和处罚。按每平米处以5—10元罚款(根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对不认真履行清雪职责的单位和不完成任务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取消当年评先优资格,双评工作扣分。并对不按时完成清运冰雪任务的商服网点和个体业户要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清运冰雪。具体处罚由清雪指挥部审定并下达(罚款通知单),由城管中队执行。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2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物资准备

幼儿园提前备好大扫帚、木推雪板、铁锨、防滑垫等

三、重点工作分配

1、设施设备安全:

如遇特大降雪,要及时排除树木、电线、楼梯玻璃雨棚险情。

2、宣传调配:

如遇大雪可提前做好开门放学准备,为确保家长路程安全,经园长同意可以通知家长提前接园。

3、积雪清扫:

如遇雪天,幼儿园不再进行另行通知,要求所有教职工按照正常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各岗位到岗后,各教学班留一位教师做好幼儿接待工作,其他人员全部进行积雪清扫工作。

4、清扫工作标准:

(1)操场地面和进入大厅道路清空所有积雪。

(2)幼儿园大门外正前地面清空所有积雪。

5、其他工作:

(1)各教学班级要有目的的带幼儿雪地游戏、拍摄雪景,堆雪人。

(2)办公室人员堆积1个雪人景观,供班级、家长合影。

6、车辆疏导与指挥:

雪天能见度较低,路面湿滑,为确保幼儿及家长安全,要求保安在家长接送时间段集中指挥车辆,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幼儿园门口。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3

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全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清洁取暖项目目标任务,按照《金昌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推进实施方案》(金住建发〔20__〕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冬季清洁取暖方针,统筹推进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和清洁能源供暖比重,着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属地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县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的原则。以清洁化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统筹热力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供暖方式替代农村地区的取暖用散烧煤,优先以村庄为单位整体推进,减少冬季取暖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体系。

(三)坚持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科学评估,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同时要综合施策,确保人民群众安全过冬,尚未经过一个完整采暖季稳定运行检验的,原先使用的煤炉、煤灶等取暖用具一律不得拆除,确保在极端天气和保障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燃煤取暖。

(四)坚持试点带动,分步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县财政承受能力、工作推进难度等因素,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思路,确立试点示范带动,逐年分步推进县城、农村区域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五)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发挥政府在冬季清洁取暖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参与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三年实施期后,到20__年,县城、农村实现清洁供暖率100%,完成县城和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面积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万㎡。改造后,县城供热负荷降低30%以上,农村供热负荷降低15%以上;县城新建居住建筑强制执行75%节能标准,同时鼓励农村新建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造。

持续改善永昌县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指标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确保散煤不复烧,三年实施期后取暖问题不再成为影响区域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二)具体目标

三年实施期满后,永昌县清洁取暖的具体目标如下:

1.县城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万㎡,均为集中供热。

2.农村地区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万㎡。

3.县城完成万㎡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占县城非节能且具备改造价值建筑的100%;农村地区完成万㎡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既有节能建筑占比。

4.推动更高能效的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及应用,发展以被动式技术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新建居住建筑满足75%节能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__年5月—20__年4月)。开展动员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和职责,摸底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行政村和农户,对确定改造的村和户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时间。合理确定县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方式,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思路,确立试点进行示范带动。

20__年,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万㎡,其中:县城改造万㎡;农村地区改造万㎡,涉及农户6148户。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万㎡,其中:县城改造万㎡;农村地区改造万㎡,涉及农户3916户。

(二)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5月—20__年4月)。根据试点情况,选用成熟可靠的技术路线及设备材料,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县城、农村地区项目建设。

20__年,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其中:县城改造万㎡;农村地区改造万㎡,涉及农户14675户。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万㎡,其中:县城改造万㎡;农村地区改造万㎡,涉及农户9790户。

(三)验收巩固阶段(20__年5月—20__年4月)。全面完成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运行调试和验收工作,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清洁取暖项目取得实效,做到“住户用得起、禁煤不复烧”。

20__年,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万㎡,其中:农村地区改造万㎡,涉及农户8817户。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万㎡,其中,县城改造万㎡;农村地区改造万㎡,涉及农户5874户。

五、资金筹措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企业配建和农户自筹资金构成。20__年-20__年,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计划投资约亿元,其中:

1.中央财政支持亿元。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居民收入较低,为完成全县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将争取的中央预算资金优先向城镇低收入人群及农村地区倾斜。

2.地方财政配套亿元。主要通过省、市、县各类财政补助及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社会资金投入亿元。供热、燃气管网工程建设或改造所需资金除财政配套外,剩余部分由供热企业、燃气企业筹集解决;“煤改电”“煤改气”“建筑能效提升”等改造项目所需资金除财政配套外,剩余部分由居民自筹解决。

(二)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要加强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的统筹使用,强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筹集,确保落实资金来源。按照《金昌市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永昌县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优化资金使用方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奖补资金精准到位。要根据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可以采取预拨和清算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县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绩效评价,对进展快、成效好的项目适当在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进展缓慢、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将对清洁取暖专项资金予以扣减。

六、技术路线及项目管理

(一)热源清洁化改造。县城重点采取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农村地区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重点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改造:一是对于集中供热管网能够延伸的城乡结合部,一律纳入县城集中供热范围;二是在具备天然气供气条件的区域,推广天然气采暖;三是对于集中供热管网无法延伸的区域,推广实施“太阳能+电辅助”“空气源热泵机”“地源热泵”等分散式方式清洁取暖。农村地区热源清洁化改造面积按照房屋使用面积以30-60㎡为宜,原则上不超过60㎡,对超出部分可由农户自行筹资实施。

(二)建筑能效提升。县城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房屋外墙进行保温改造,加装单元入户门。农村地区结合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一是整体改造。对农村新建房屋进行墙体保温改造。二是分项改造。按照《永昌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__-20__年)》和《永昌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要求,对能够保留且结构安全,具有改造价值的房屋进行墙体保温改造。农村地区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按照墙体改造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对超出部分可由农户自行筹资实施。

(三)项目管理。县城及乡镇集中供热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统一组织实施;县城及农村地区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牵头组织,各乡镇配合实施;农村热源清洁化设备设施采购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各乡镇配合实施。取暖设施及配套设备采购按照每户固定单价方式采购(含电磁炉一台),采购及安装费用按照政府补贴90%,农户自筹10%(安装费)的比例筹集。对煤改气住户天然气采暖设施采购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七、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完成清洁取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

按照永昌县农村20__年-20__年清洁取暖实施计划表(附件1)、永昌县县城20__-20__年清洁取暖实施计划表(附件2)及20__—20__年度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项目表(附件3)分解任务,按期完成清洁取暖试点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 任 人:封丕生

配合单位: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实施步骤各阶段完成时限

(二)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制定《永昌县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专业机构对永昌县清洁取暖工作开展技术支撑和指导,对清洁取暖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 任 人:封丕生

配合单位: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__年7月31日前

(三)完善清洁取暖配套政策

严格落实“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等价格政策,以及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清洁取暖用户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责 任 人:张庆亮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__年10月31日前

(四)加强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使用管理

制定《永昌县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具体实施进度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准确地对资金进行拨付与清算工作,并做好各项资金往来活动的财务明细及相关凭证的存档工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吴岩峰

配合单位: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__年7月31日前(制定办法)

(五)做好电力供应保障

统筹电力扩容及电网敷设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做好“煤改电”项目的电力供应保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责 任 人:张庆亮 张广强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国网永昌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按永昌县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计划执行

(六)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制定《永昌县清洁取暖地方绩效考评办法》,完善地方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并配合市上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绩效考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 任 人:吴岩峰

配合单位: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__年7月31日前(制定办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4个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工作。各乡镇、项目实施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项目实施单位作为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清洁取暖年度实施计划,将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金保障、规划设计、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有关单位要定期通报、跟踪督办,对发现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通过“两微一端”“乡村大喇叭”、宣传横幅、入户讲解等形式,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的危害、清洁取暖的现实意义,不断提高群众清洁取暖意识,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4

为加快推进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清洁取暖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展,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开展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形式多样、绿色环保的清洁取暖建设工作;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围绕“用得起、用得好”的目标要求,推进我县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优质民用煤)”的原则,综合考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情况,采取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优质民用煤、生物质、光伏、甲醇、地热能等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方式,全面推动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

(二)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按照“以供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统筹清洁取暖改造和“双清零”行动,坚决杜绝“未立先破”现象。

(三)坚持精准施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居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按照《吕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xx年取暖季结束前,全县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4%。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积极推进县城周边地区的集中供热覆盖工程,20xx年全县集中供热改造完成25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柳林镇屈家沟村、薛家湾村、龙门会等区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

在气源便捷、居住相对集中的乡村,通过天然气管网管延伸,实施“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20xx年完成“煤改气”200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三)稳妥实施“煤改电”工程

在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天然气管网管未延伸的农村地区,结合电网敷设情况继续推广居民自行煤改电300户。(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各有关乡(镇)政府、地电公司配合)

(四)边远农村优质民用煤替代散煤

对全县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的乡村地区,实施优质民用煤供应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交警队、各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四、补贴政策

(一)“煤改气”供热改造

1.“煤改气”费用以个户面积120平方米为基准测算,户均费用9000元。其中政府补贴6500元,包括户外采暖设备、燃气表、报警器及联动切断阀、不锈钢波纹管及庭院的管网,统一由经营企业提供并安装。户内采暖系统的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负担,居民承担2500元,包括用于炊事的燃气灶具一套、燃气表及配套的安全切断阀、报警器及管网。

2.实行“煤改气”供热居民,采暖季燃气用气价格享受政府“暖心”气价元/m。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对自行“煤改电”供热改造后的居民用户,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采暖用电量按2600千瓦时/月,用电价格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元/千瓦时执行。

(三)新能源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建设

1.在城乡结合部、三川河沿川人群密集区,供热、改气、改电等相对困难且污染集中的区域,试行推广光伏、以醇代煤、生物质清洁取暖示范工作。

2.对推广新能源清洁取暖工作补贴政策参照“煤改电”、“煤改气”、“优质民用煤供应”政策执行。

3.统筹工业企业余热余能资源供应和区域用能要求,以氧化铝、水泥、白灰、电力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深挖余热余能资源开发潜力,保持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典型试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柳林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成员及职责进行调整。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王建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调度、统计、通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责任

能源局

1.负责指导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的实施及运营安全工作;

2.负责协调地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冬季优质民用煤供应点的分布及日常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落实全县煤层气增产工作;

5.负责全县地热能试点推广工作。

住建局

1.负责指导全县既有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配合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热能供暖工作;

3.负责集中供暖、“煤改气”工程的实施、运营和安全工作;

4.负责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

发改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用电、“煤改气”用气、优质民用煤供应指导价格;

2.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煤层气增储上产相关工作;

4.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5.负责制定完善“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财政局

1.负责健全完善并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不同技术路径的财政支持政策工作;

2.负责制定清洁取暖资金的补贴标准和使用原则;

3.负责筹措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会同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能源局做好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拨付工作;

4.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及绩效评价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

1.负责督促企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

2.负责督促做好燃气设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及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燃煤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焦化企业焦炉煤气保供工作。

自然资源局

1.负责指导全县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工作;

2.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煤层气勘探增储工作;

3.配合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地热能供热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特种设备锅炉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2.依法对优质民用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局、交警大队

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货运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局

负责优质民用煤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统计局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的相关工作。

乡村振兴局

1.负责全县农村清洁取暖困难群众的确村确户工作;

2.负责制定困难群众因取暖而返贫致贫防范措施;

3.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确村确户工作。

农业农村局

1.负责全县农村生物质燃料供应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做好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地电柳林分公司

1.负责“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

2.做好电源供应保障的具体工作;

3.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地区确村确户工作。

各乡(镇):

负责各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协调配合和优质民用煤发放及散煤管控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

(三)坚持协同作战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清洁取暖项目早安排、早开工、早建成。县住建、能源、财政、环保、农业等部门要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宗旨,加快清洁取暖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地电公司各集中供暖、城镇燃气、电网管理、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企业要编制20xx年企业清洁取暖行动方案,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热、供气、供电管线网提前铺设到户,确保清洁取暖项目改造用热、用气、用电安全可靠。

(四)加强日常调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清洁取暖办调度频次和调度内容要求,采暖季前调度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进展情况、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优质民用煤供应点布局设置等,进入采暖季后,每周调度一次运行情况和优质民用煤供应入户情况。

(五)强化安全管理

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清洁供暖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快工程进度,严把质量关、安全关。要建立清洁取暖工作监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六)强化监督考核

县清洁取暖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对各种路径的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协同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清洁供暖任务按期完成。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5

一、组织领导

为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区教育系统扫雪工作,区教育局成立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

区教育局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的扫雪防冻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内道路及校门口道路畅通、校舍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任务

1.积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防范工作。要制定完善扫雪防冻工作预案;及时做好各种水、电管线的冰冻防范工作,避免各种管线因低温冰冻导致的破损和断裂;学校医务室(卫生室)要做好各项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2.及时清除校园内外道路积雪冰冻。白天下雪,遇有积雪,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及时进行清扫;夜晚下雪,各单位必须于次日7时前组织力量进行清扫。

3.全面排查各类建(构)筑物安全隐患。要对学校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跨度大、轻钢结构的建筑物,以及结构体系相对较简易的自行车棚、宣传栏、围墙等构筑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要采取警示、停止使用等有效措施。

4.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对学生和家长开展冬季交通安全专项教育。要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口值勤、护导、组织工作。恶劣天气情况下,可根据上级部门通知,适当推迟学生到校时间或安排学生在家学习,学校应做好补课、个别辅导工作。

5.加强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专门制定在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涉及车辆安全运行的应急预案。教育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雨雪冰冻天气要谨慎驾驶,暴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不勉强行车。及时督促对车辆进行保养工作,采取安装“防滑链”、低速行驶等方法,强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开展有针对性的冬季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防冻防滑、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和天然气中毒等安全意识。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坚决杜绝在学生宿舍用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工作关系到师生生活、人身安全、学校正常秩序。各单位要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成立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具体负责,做到组织、人员、工具的三落实。

(二)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扫雪防冻责任制。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扫雪防冻工作预案,并于本通知公布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安全科。遇有雪情,要及时启动扫雪防冻预案。

(三)服从指挥,确保扫雪防冻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单位要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区教育局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做到政令畅通、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尤其是重点部位,一定要重点保障,确保万无一失。

(四)做好处置大雪、节假日下雪的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和雪情变化,坚持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制度,保证一定的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

(五)建立监督、考核问责制度。扫雪期间,局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对行动迟缓,扫雪不力,造成师生人身安全、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依照程序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6

寒冬来临,为做好今年的冬季取暖,给师生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在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同时,我校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取暖的准备工作。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在安全、温暖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通风设施完善,无安全隐患。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了冬季取暖安全督查组,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2、要求在冬季来临之际,使用暖气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解决。

3、学校值班人员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消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4、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和注意能源节约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用电防火教育,进一步规范全校师生的用电防火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和浪费现象的发生。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学校取暖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校长与年级主任签订《取暖安全工作责任书》,年级主任是第一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值班制度,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管理到位,严格制度。

为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我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我们从制度上、体制上、管理上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大力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抓起,将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到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冬季取暖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在以上几个方面的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我校的取暖安全工作,及时地吸取某些重大事故的经验教训,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冬季取暖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7

为扭转我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和空气质量指数等不降反升的不良局面,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20__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宝鸡市蓝天保卫战20__年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我市优良天数达到111天及以上,浓度控制在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各县区优良天数、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指标见附件1。第二阶段(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具体控制目标另行下达。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优化产业结构

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禁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建设。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产能,严禁新增化工园区。加快陕西社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条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置换项目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2.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__年全市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量控制在460万吨以内。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不断扩大工业生产和农村生产生活电力、天然气、地热替代规模,到20__年底,力争天然气消费7亿立方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加强重点涉煤企业管控。最大限度消纳非煤电力,最大限度减少燃煤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火力发电企业要提前安排运煤、储煤工作,火电、煤炭企业采用公路运输的,优先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和新能源汽车进行运输,其中具备铁路专用线的,铁路、封闭廊道、新能源汽车等清洁运输比例力争不低于80%。加强煤炭生产、火电、供热、水泥、焦化等单位煤炭质量监督检查。采暖季期间,每月组织开展1次专项监督抽查,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90%。(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大力推进清洁取暖。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着力整合供热资源,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和平原地区散煤清零成效。深入实施农村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以天然气、电、生物质能、太阳能、氢能、地热能等多能互补为支撑的清洁用能保障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新基建、新技术等深度融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陈仓区阳平镇公共建筑多能互补清洁低碳示范项目、扶风县科技工业园多功能互补智慧微能项目、麟游县万家城村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全面巩固散煤治理成果。10月底前,各县区应完成高污染禁燃区调整,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且稳定运行的地区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居民清洁能源用得好、用得起、用得稳。健全洁净煤供应体系,重点做好山区供应保障。辖区政府要落实好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宣传力度,建立秸秆、柴薪等农业废弃物统一捡拾、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处理处置体系。加强对散煤、生物质复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行为,确保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进一步加大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巩固力度。完成太白县农业大棚等2台烘干炉清洁能源替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强化锅炉综合整治成效。持续巩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发现一台,拆改一台。禁止新增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开展锅炉污染物达标情况专项检查,持续强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完成宝鸡科达特种纸业有限责任公司45蒸吨/时燃煤锅炉SCR脱硝项目深度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深入实施工业企业综合整治

7.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动态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持续推进重点涉气固定污染源治理。推动水泥、焦化行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基本完成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线深度治理项目、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千阳县海螺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实现水泥窑超低排放,力争年内创建成为A级绩效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强化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严格控制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20__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陶瓷行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完成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储煤场密封煤棚建设和陕西圣龙纸业有限公司煤棚技改工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加大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开展工业炉窑“回头看”,从炉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深度治理、无组织管控、在线安装等5个方面推进炉窑环保升级改造,实行清单化管理,实现淘汰类工业炉窑动态清零。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应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烧结类砖瓦企业基本完成深度治理。完成千阳县德盛坊瓷业有限公司等8户陶瓷、岐山县陕西天玺钙业有限公司等5户石灰企业脱硫自动加药改造任务。完成岐山县陕西汉基新墙体制造有限公司和岐山县汉基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烧结类砖瓦企业除尘改造项目。淘汰凤县宏建建材有限公司砖瓦轮窑1座。(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

10.坚决打好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收官战”。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问题“回头看”,重点对涉VOCs企业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低效处理设施等关键环节进行排查整治。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完成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陕西宝新药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LDAR抽测和检查,推进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系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排查整治。工业涂装企业应当按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xx)中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的限量值要求,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未做规定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xx)、《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值》(GB30981-20xx)、《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值》(GB18581-20xx)等相关国家标准中非溶剂型涂料的要求。工业涂装企业经充分论证,确因生产工艺需要必须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中溶剂型涂料的限制要求。加强涉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企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开展抽测。(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加大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家具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废气收集率、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__年12底前完成宝鸡好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十色凹版印刷、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铸造分公司、汉德车桥新厂区涂装工序、陕西保利华英包装有限公司、眉县兴洲热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深度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全力推动运输结构优化保障

13.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加强重型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开展重型货车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对超标排放汽车实施闭环管理。开展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全面排查,严厉打击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持续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燃气汽车淘汰工作,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80辆。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推动国四柴油汽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汽车淘汰更新。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和销毁。(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5.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大力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轻型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推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__年新增新能源出租车500辆、新能源邮政快递车辆81辆、快件配送电动三轮车1975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6.从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区域管理,市域范围禁止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xx)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杜绝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加大建设施工、工矿企业、市政交通、物流园区、铁路货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排放抽测不少于3次。积极推进火电、煤炭、焦化、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7.大力优化重点企业运输结构。推动年货运量100万吨以上的焦化、水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在采暖季期间大宗物料、产品和其他原辅材料应采用铁路、封闭廊道、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汽车运输。预测有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相关企业应提前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实施错峰运输,最大限度降低应急响应期间运输污染叠加影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8.推动物流园区优化运输结构。强化物流园区清洁运输管理,推动年货物吞吐量10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在采暖季采用铁路、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和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比例达到70%左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9.系统推进门禁系统建设。以水泥、机械加工、建材制造、电力热力生产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倒逼重点用车企业更新、选用清洁运输车辆。完成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士特伊顿(宝鸡)轻型变速器有限责任公司3户用车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0.强化成品油运销管理。深入开展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开展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专项行动。强化成品油质量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存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开展储油库、加油站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专项检查,实现年度全覆盖。(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大力开展扬尘综合整治

21.严格降尘量考核。实行降尘量月度监测排名制度,各县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吨/月·平方公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2.强化施工扬尘管理。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防治体系。施工工地全面做到建筑施工扬尘管控“6个100%”。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排名制度,对持续排名靠后的严肃曝光,依法查处。强化渣土运输管理,依法从严查处无证运输、冒尖运输、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运输、带泥上路、沿街抛洒等行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所有工地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运输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分别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府房屋征收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3.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对全市道路扬尘污染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负面清单,10月底前完成集中提升整治。加大城市主次道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和吸尘式机械化湿法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率达到86%以上,县城建成区达到69%以上。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易产生扬尘物料,堆放应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24.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各县区政府和镇街要强化秸秆禁烧属地责任,全面落实各级网格化监管职责,围绕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专项管控。充分发挥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系统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监督管理,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建立农作物秸秆“五料化”综合利用体系,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5.严控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加大爆竹烟花源头管控,平原县区应及时调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范围,提倡平原县区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6.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稳定达标运行和定期维护,稳步推动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运行状态监控。加大油烟超标排放、违法露天烧烤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7.深入强化大气热点区域系统整治。各县区要强化大气热点预警网格日常监督巡查力度和频次,对生态环境部预警的热点网格以及异常、高值出现频次高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采取VOCs、溯源、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等方式,全面查清污染原因,强化重点监管,开展系统整治。陈仓区、高新区要对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预警次数较多的S1563538、S1563539两个热点网格深入实地进行调查,查准查实存在的涉气问题,举一反三实施整改,10月底前整改到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积极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

28.加强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进一步强化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决策应急响应,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开展中轻度污染天气应对,推动区域联控、部门联动,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9.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坚持底线思维应对,强化“一市一策”专家组和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稳步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准确率,及时发布重污染预警信息,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分级差异管控,确保“削峰降频”。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监督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按照部省要求,及时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0.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升级行动。按照“冲A、增B、减C、清D”思路,梯次推进全市26个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升级,组织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升级,力争B级及以上绩效(含引领性)水平企业创建达到去年倍。严控保障类企业和保障类工程数量,切实编制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污染响应期间,减少对绩效等级高的企业执法频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3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秋冬季攻坚工作专班,把秋冬季攻坚行动作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坚持正确处理经济与环保、发展与监管的关系,服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大局,要借鉴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成功经验,避免出现不担当作为、放松监管要求等问题。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坚决防止“一刀切”,不得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措施。

32.夯实任务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辖区工作方案,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逐级逐部门细化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强力推进攻坚任务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各尽其责、履职尽责,指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33.健全调度督导机制。市秋冬季攻坚工作专班实施“每日跟踪研判、按周分析回顾、逐月通报点评”,各县区自9月起,每月15日、30日各报送一次工作进展。对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目标任务进展滞后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综合运用通报排名、预警、提醒、公开约谈等措施,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

34.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秋冬季颗粒物等专项走航监测,对重点区域开展巡航溯源,精准查找污染源。定期通报问题突出、异常值较多的国控站、省控站和乡镇站,强化自动监测等运维保障。

35.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在线监测、用电工况监测、红外检测、走航监测、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依托现有便携式监测等仪器,对火电、供热等重点行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36.强化督导检查。对空气质量问题突出的县区、乡镇进行下沉督导。督导工作以督政为主,兼顾督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明查暗访、交办督办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及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的,视情开展专项督查。

37.加大宣传引导。梳理总结秋冬季攻坚正面工作亮点、先进典型与负面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员工、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强化公众监督。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8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当造成师生煤气中毒和火灾的易发期。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实习支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学《关于实习支教大学生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校长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并装有风斗;周围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师室内使用新电暖气取暖,宿舍不准用电褥子取暖;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问题,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4、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5、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校指挥部指挥成员要迅速到位,要及时把受灾学校事件详细情况统计汇总,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过校会、班会、橱窗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能力。

5、认真检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9

为深入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我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知识和道德水平。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利用冬闲时间对广大党员集中进行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员“冬训”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把用党的精神武装广大基层党员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社区党员“冬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街道经济结构调整、支柱产业开发和发展现代农业,紧密联系基层党员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以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致富能力培养为重点,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创新教育手段和载体,扎实有效地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全面提高社区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导向,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基础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委、街道党工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展开专题培训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今年党员“冬训”的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意义。通过教育培训,让广大党员充分理解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和行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凝聚力量。

2、继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活动,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成果。动员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学习身边榜样和学习典型事迹结合起来,把学习时代楷模与学习历史英模结合起来,紧靠工作实际,融入中心任务,化为具体行动。通过教育培训,更好的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帮助广大党员牢树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3、继续推进基层组织年活动,巩固活动成果,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结对帮促、挂牌承诺、限期整改等措施,利用一个月时间着力解决党组织、党员中新发现的问题和遗留的问题,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扎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采取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党员兑现承诺情况进行评议,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机制。

4、将开展党员“冬防”工作和双联行动紧密结合,推动“双联”工作向纵身发展。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充分利用联系单位的智力和资源优势,帮助贫困社区和困难户找准脱贫路子,有针对性的提供知识、技术、信息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服务,提高致富增收能力。同时,积极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推动“双联”工作纵深发展。

5、切实抓好新修订《党章》的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组织党员对新党章进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以正面教育为主,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民主评议方式,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表子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带领群众发展的能力、开展党的各项工作等方面对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从党员在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宗旨意识、致富本领、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党员进行评议。通过学习和评议,提升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

6、加大城乡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强化党员的富民意识和帮带本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托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党员抓学习,居民抓培训,以党员学习带动居民培训”活动。通过各种实用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致富带富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7、切实抓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充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贫困党员、老党员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以及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饿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把党内激励关怀和为民群众办实事相结合,把帮扶党员和带领群众致富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10

为全面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冬季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雾天等极端天气频繁,各类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等特点,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终岁尾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安〔20__〕18号)和市安全办《关于印发《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安〔20__〕10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风险防范,排查整治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主要内容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的危险化学品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51项内容,结合我市校园安全工作,明确以下重点治理内容:

(一)食堂安全(5条)

1.使用燃气、燃油的厨房是否与其他部位有效防火分隔;

2.使用燃气的厨房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

3.厨房排油机及烹饪部分是否按照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是否经常清洗烟道;

4.是否对食堂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相关操作制度是否上墙;

5.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二)学生宿舍安全(3条)

1.是否对宿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用火情况;

3.是否存在设置铁栅栏、锁闭安全出口应急情况下无法疏散逃生等现象。

(三)实验室安全(4条)

1.是否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

2.是否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是否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3.是否加强危化品及废液管理,严格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

4.对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有效的领用、保管措施。

(四)用电用火安全(5条)

1.使用的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焊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2.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导线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等情况;

3.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是否办理事先审批手续落实相应措施;

4.校园禁烟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电动自行车机及蓄电池是否违规停放或充电。

(五)校车及交通安全(3条)

1.使用校车的学校是否按照要求开展针对冬季运输安全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培训;是否针对冬季特点按规定强化车辆检测、二级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2.校车营运单位是否对车辆动态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是否对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形成闭环管理;是否对驾驶员的报警情况进行分管管理;

3.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是否落实相应的安全教育、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六)校舍及施工安全(4条)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2.是否认真开展隐患建筑的评估、鉴定和整治工作,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有建筑隐患整改;

3.是否使用易燃可燃的夹心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

4.是否有专人对校内施工场所的施工人员的“一盔一带”进行监督。

(七)灭火及应急疏散(5条)

1.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是否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2.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

3.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4.外墙门窗是否设施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加装的校园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技术规范,是否与消防救援部门沟通联动对违反消防规范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风险点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落实;

5.是否组织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要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坚决守牢校园安全底线,切实把确保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要围绕专项治理行动确定的重点内容,紧盯看牢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督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和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查大风险、出大隐患、防大事故。

三是突出火灾防范。各学校要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近期外地校园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本校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紧盯突出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整治攻坚,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11

为做好收费站车辆高峰的安全保畅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收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站长

副组长:副站长、票证员

成员:黔桂界六寨收费站全体收费人员

二、各成员职责分工

(一)组长:负责收费站范围内应急资源的协调与指挥;执行值班报岗制度;宣布响应或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向分公司领导及时汇报II级以上预案启动情况。

(二)副组长:启动IV级应急预案;具体组织指挥收费站现场的疏导交通工作;服从组长的应急协调与指挥。

(三)成员:服从组长、副组长安排,组织人员疏导交通;必要情况下进行改道、开启便携机收费工作、车辆疏导、车道保畅等;收费现场特殊情况处理。

三、应急情况处置

(一)收费站发生车辆拥堵

按拥堵程度分为二级预案(一般)、一级预案(严重)。

1、二级预案(一般)

(1)收费站车辆拥堵排队在30米以内的,收费班长立即组织班员开启备用车道,在收费站所有车道已全部开启后,车辆仍拥堵排队超过30米时,当班班长向监控员报告现场情况并通知值班站长。

(2)值班站长接监控员现场拥堵信息报告后,应立即赶至现场,组织人员做好客货分流、收免分流工作,可根据需要申请启用便携式收费机,加快车辆通行速度。

2、一级预案(严重)

收费站全部车道开启后拥堵距离仍在30—50米以上,或车辆持续滞留的,由值班站长提请分公司值班领导启动一级预案。得到分公司值班领导同意后可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稽查员或收费员指挥车辆按客货、收免分流。

(2)通知收费班组在无设备的车道启用便捷式收费机。

(3)无设备车道开启后仍不能满足需要的,经分公司值班领导授权同意后实施出入口复式收费,使用便携式收费机。

(4)授权收费员适当简化情景问候语。

(5)完成分公司值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应急措施。

应采取以下措施:

(1)值班站长及时赶到收费站现场,组织和协调疏导工作。

(2)5分钟内出动并及时到达现场支援疏导。

(3)收费班长及时安装好便携式收费机,确保收费系统正常运转。

(4)完成分公司值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应急措施。

(二)收费用具不足

1、便捷式收费设备数量不足

收费值班领导应将情况及时上报机电维护站,申请统一调配该类设备至所需收费站使用。机电维护站接到站值班领导的报告后,可调配其他站点的便携式收费设备,待预案终止后送回原收费站。

2、IC卡不足

各收费站要充分预计票、款、卡的需求,各级票务员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做好票、卡的调配准备,本站的票卡量不足时,要及时向分公司票证员报告,由分公司票证员负责调配。

(三)收费站设备出现整体故障或瘫痪

收费站立即报告分公司值班领导,经请示同意后采用手工票进行收费。

(四)出口内广场排队车辆发生事故

1、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或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事故:收费站长应及时与司乘人员沟通交流,可以应司机要求协助拍照取证,尽量让司乘人员先驶出车道。5分钟内处理不下,通知交警前来处理。

2、出口内广场排队发生车辆自燃、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医疗卫生、消防等部门急需通过紧急车道前往抢救重伤员时:收费站现场值班站长可直接请示公司收费机电部,经公司值班领导授权后,可给予相关车道的全部车辆免费放行以便及时疏散车辆,确保医疗卫生、消防等部门救援力量快速通过。收费站同时需做好相关记录,待自燃、爆炸车辆险情得到控制后车道立即恢复正常收费状态。

(五)车辆恶意堵道

1、收费员应迅速报告当班班长,班长在确认无误后,应同时上报站长,站长在接到确认报告后,立即向分公司分管领导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报告。分公司领导在接到上报后,视情况发展,可以组织人员、清障车赶赴现场支援,并督促执法部门赶赴现场处理。清障车到达现场后应做好准备工作,随时待命进行拖车作业。

2、如遇收费站、路政执法部门协调解决无效时,立即上报公司收费机电部和公司值班领导,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通知当地政府维稳办协助解决。

3、处置中,应加强与执法部门、当地派出所、维稳办等执法部门联系,请求执法部门的协助,以便及时分流客、货车,处置堵道车辆,必要情况下收费站应要求执法部门采用强制措施拖移该车出收费车道,解决堵道事件。

(六)新闻媒体要求采访

各收费站一律按公司收费机电部、党群部审核后的通稿向外发布,不得擅自接受采访。

(七)信息报告程序

报告流程:收费人员、监控员等→值班站长、分公司值班领导→客服中心、业务部门→公司值班领导。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12

根据上级部署,我校于20xx年11月24日到20xx年12月10日,认真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全校党员干部冬训班工作。此次党员干部冬训活动虽然时间短,但全校党员同志都高度重视这一年一度难得的学习总结机会,积极的参加此次冬训班,使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我校党支部就此次冬训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观看远程教育片,注重会议学习;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通过冬训,把观看远程教育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全校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学习了由肃州党委统一安排的专题课程,并在会后进行了积极的集中讨论学习。通过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具有教育意义的专题课程的学习,使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统一,增加了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信心、决心,团结了本校发展士气,把各方面力量统一到了建设令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主题上来。

二、进行全校党员干部民主评议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学校党支部在冬训期间积极的将冬训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年终先进评比、巩固基层建设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透明的进行党员干部民主评议。今年学校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是近两年新入党的党员和今年新进中层主任,通过评议,提高了思想认识,促进了工作开展。

三、领导干部做自我剖析,接受党员群众和广大教师监督

学校潘书记,曹校长和各副校长,分别对个人一年来的工作向上级做述廉述职工作总结,进行了自我剖析,并接受群众和广大教师监督,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工作做了思想和行动准备。

四、组织讨论并结合我校实际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肃州区委指示,本次冬训班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以各党(总)支部分组学习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回顾总结20xx年的工作,理清20xx年的发展思路。我校党支部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热烈讨论,结合学校实际,开拓思路,创新思想,为我校20xx年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见解,进一步推动了我校20xx年的.工作的落实。

为期15天的党员冬训,时间紧,任务重,我们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通过培训班,报告会,中心学习组,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党的精神的鼓舞下,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冬季除雪工作的应急预案 篇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林武书记关于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圣人涧镇、张店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鼓励重点区域外居民进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根据供热能力、电网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20日前,全县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896户。其中:“煤改电”20xx户,“煤改气”800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开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对已完成管道铺设的区域,必须全部供热,禁止选择性供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二)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改造,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确保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以及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鼓励推广空气能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禁止招标电锅炉、电暖气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四、补贴标准

(一)改造补助

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以下补助标准执行:

1、县城建成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xx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xx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3、县城建成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及招标阶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改造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电”由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六、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能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煤改电”任务目标;负责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下降目标;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改造及供气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气”改造实施方案;承担全县“煤改气”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以及验收工作;负责“煤改气”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牵头推进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确保“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须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改造目标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本辖区“煤改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煤改电”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煤改电”改造用户验收工作;负责“煤改电”用户一户一档整理成册工作,一式二套;负责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实现居民安全取暖,确保本辖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煤改电”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做好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政策标准完成本级资金的筹措,用于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张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清洁取暖资金使用与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相应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肃问责追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责。

本方案由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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