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巧用动能定理(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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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能定理范文【第一篇】

教材中关于动能的表达式首先结合上一节的实验结论:一个特殊情形下力对物体做的功与物体速度变化的关系,即W∝v2,再沿着另一条线索研究物体的动能的表达式,然后又设定一个物理情境:设物体的质量为m,在与运动方向相同的恒力F的作用下,发生一段位移l,速度由v1增加到v2,如图1所示,这个过程中力F做的功W=Fl.

作者认为这个物理情境稍微有些欠妥之处,也是作者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提出的问题,有如下疑问:①牛顿第二定律F=ma中的F指的是物体所受的合外力,即F合=ma,本物理情境中恒力F是其所受的合外力吗?

②公式v22-v21=2al是匀变速直线运动规律,这个物体做的是匀变速直线运动吗?

其中第二个问题在教材中以小字加底纹的形式提出,供同学们思考,其实本没有必要这样做,使我们产生以上两个疑问的原因,实际上是同一个,那就是物体运动过程中受不受阻力的作用呢?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①在情境中加一个条件:不计阻力或者物体在光滑水平面上运动;②把情境中F做的功为W=Fl改为合力F合做的功为W合=F合l.

作者认为第二种方法比较好,因为不计阻力或者光滑水平面都是一种理想化的模型,也就是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是人们为了研究问题的方便而把次要因素忽略掉只考虑主要因素抽象出理想化的一种模型,而研究物体的动能不使用这种理想化的模型,一样可以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况且我们在应用动能和动能定理分析解决问题时遇到的也都是常见的普通的情境,第二种方法就是现实生活中比较普遍存在的,而且对下面研究动能定理也是有帮助的。

这样的话,原来的情境就可以改为设物体的质量为m,受到水平面的摩擦力为Ff和在与运动方向相同的恒力F的作用下,[]发生一段位移l,速度由v1增加到v2,如图2所示,这个过程中合力F合做的功W合=F合l,这样设定的物理情境和推导过程对动能的表达式并没有影响,但是更加符合学生的已有的知识经验和思维逻辑顺序,而且也有助于动能定理内容的表述。

2动能定理

这个关系表明:合力在一个过程中对物体所做的功,等于物体在这个过程中动能的变化,这个结论叫做动能定理。

课本上关于动能定理的表述是:力在一个过程中对物体所做的功,等于物体在这个过程中动能的变化,这个结论叫做动能定理。然后再后面又补充了一种情况,若物体受到几个力的作用则这个力是合力。

动能定理范文【第二篇】

关键词:动能定理;表述

动能定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物理规律,也是教学的重点、难点之一。中学生在理解动能定理时,容易出现下面三种不易分清的表述。第一种表述:“作用在物体上的合外力的功等于物体动能的增量。”第二种表述:“作用在物体上的外力做功之和等于物体动能的增量。” 第三种表述:“力做的总功等于各物体动能增量之和。”这三种表述是否都正确呢?如果正确,它们是否等价呢?我们作如下分析。

一、分析第一种表述

如果研究对象可看作大小、形状可以忽略的质点,而且作用在质点上的合外力不为零,那么合外力是产生加速度的原因,合外力做功等于质点动能的增量,我们把这种情况叫做质点动能定理。

如果研究对象是不可看作质点但做平动的物体,那么合外力是产生质心加速度的原因,而内力不能产生加速度。(因为内力是一对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分别作用在物体的各个部分,各部分的质量与其内力产生的加速度乘积的矢量和为零,内力对质心加速度的贡献为零。例如,人拉着穿在自己身上的衣服不可能使自己离开地球。)这时,合外力做功也等于物体动能的增量。

简单地说,第一种表述研究的对象是可以忽略大小、形状的物体或做平动的物体。这时,动能定理的表达式可以写成:A外=ΔEK =外为合外力对物体做的功,EK1、EK2为物体的始末动能,这种表述是动能定理最简单的形式。

例1 如图1,AB为半径R= m的1/4圆周的运料滑道,BC为水平滑道。一质量为2kg的卵石从A处自静止开始下滑,滑到C点停止。设滑到B点时速度为4 m·s-1,B,C间距离为l=3 m.求卵石自A点滑到B点反抗摩擦力的功;并求BC段水平滑道的滑动摩擦系数。

本题中的卵石的运动是滑动,可以看作质点。根据动能定

理可以解得Af= J;u=

二、分析第二种表述

如果研究对象可看作质点,作用在物体上的合外力的功等于作用在物体上的外力做功之和,这时,第二种表述:“作用在物体上的外力做功之和等于物体动能的增量。”显然也成立。如果是刚体绕固定轴转动的情况,则外力做功和等于物体转动动能的改变量,我们把这种情况叫做定轴转动刚体的动能定理。如果研究对象是物体系且有内力做功情况,那么这种表述必然与若干实验事实相矛盾。

例2 光滑水平面上放一质量为m 的物块,它两边都焊接劲度系数都为k的水平轻弹簧,如图2(a)所示;在弹簧的两边分别用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水平力非常缓慢地压缩弹簧,如图2(b)所示。该物体系(物块和弹簧)所受外力做功和为2kx2,并不为零,而动能增量为零,外力做功之和并不等于物体动能的增量。实际上,弹簧被压缩,外力做功为kx2,弹性力(内力)做功为-kx2,外力做功与内力做功的总和为零,物体系的动能增量也为零。

再比如,如图3,一个可绕固定轴转动的转盘,受到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两个力作用,该转盘受合外力为零,合外力做功为零,但外力做功之和并不为零,而等于转盘转动动能的改变量,即A=A1+A2 =ΔEK转。有关转动动能定理这里不再详谈,有兴趣的学生可以查阅有关普通物理的书籍。

从上述两例分析可以得到,凡涉及到物体转动和内力做功的问题都与第二种表述相矛盾。

三、分析第三种表述

实际上第三种表述是经典力学中物体系动能定理最简单明了的表述。这里回避了内力和外力,平动和转动及相对振动,中学生是可以接受的。少一个关键的“外”字与多一个关键的“外”字,物理内涵产生了“质”的差别。这种表述的研究对象可以是质点或几个物体组成的物体系。这时,动能定理的表达式:A=A外+A内=ΔEK=E

K2-EK1,这里的EK2,EK1为物体系中所有物体始末状态动能的总和。在应用动能定理解决问题时,可以几个物体组成的物体系为研究对象,这样会使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变得简单、快捷、明确,甚至是其他方法所不能取代的。

综上所述:第二种表述不妥。第一种表述固然简单易于接受,但是这种表述只对质点或平动的物体而言,不能全面地阐明动能定理。如果要讨论内力做功不为零的几个物体系情况,必须采用动能定理的第三种表述,它是经典力学中动能定理的一般表述,研究对象比较广,内涵比较深,具有普遍性。所以我们学习动能定理时需要认真琢磨,抓住它的本质,根据不同的模型去理解和应用动能定理。

动能定理【第三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下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

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六条 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 鉴定程序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第十二条 因鉴定工作需要,专家组提出应当进行有关检查和诊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检查和诊断。

第十三条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第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第十八条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十九条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每3年对专家库进行一次调整和补充,实行动态管理。确有需要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选聘医疗卫生专家,聘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

聘任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二条 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专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鉴定,严格执行劳动能力鉴定政策和标准,客观、公正地提出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如实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遵守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规定,按照要求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次鉴定终止: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鉴定的;

(二)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出具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的各项诊断证明和病历材料。

第二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以及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劳动能力鉴定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或者组织劳动能力鉴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及时审核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四)未按照规定随机抽取相关科别专家进行鉴定的;

(五)擅自篡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的;

(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七)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的;

(四)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参与工伤救治、检查、诊断等活动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一)提供与病情不符的虚假诊断证明的;

(二)篡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材料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鉴定结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工(公)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动能定理【第四篇】

用动能定理解决问题的思路是什么呢?我们先看动能定理的内容:在一个过程中对物体所做的功,等于物体在这个过程中动能的变化。即W=Ek2-Ek1=■mv22-■mv21,动能定理涉及一个力对物体做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W表示物体受的所有力对物体做的总功,即各力功的代数和。Ek2表示过程结束状态的动能Ek2=■mv22, Ek1表示过程开始状态的动能Ek1=■mv21,所以在用动能定理解决问题时的思路应是:

1.确定研究对象,W是对物体做的总功,■mv2中m表示物体的质量。所以用动能定理解决问题时,首先要确定研究对象——物体。

2.对物体进行受力分析和过程分析,在对物体进行受力分析的基础上,才可以求物体所受各个力做的功,然后才能求力对物体做的总功W。也就是说,对物体进行受力分析是为求总功做准备。对物体运动过程的分析——是为了求各个力的功,=是为了确定物体运动过程中的初、末状态,初、末状态确定了,便于确定Ek2 和Ek1。需要说明的是,过程初、末状态的速率v1和v2 应该相对于同一个参考系,和过程分析中选的参考系一样。

3.根据动能定理列出方程,方程W=■mv22-■mv21中的W是指物体受的各个力对物体做功的代数和。需要说明的是,再求重力做功时用WG=mgh1-mgh2比较方便,求弹簧弹力做功时用WF=■kx21-■kx22比较方便。

4.根据问题的需要补充一些力学方程,然后求解。

例1 物体从高出地面H处有静止自由落下,不考虑空气阻力,落至地面沙坑下h处停止,求物体在沙坑中受到的平均阻力是其重力的多少倍?

解析 物体的运动过程可分为自由落体和减速运动两个过程。设自由落体的末速度为v,有动能定理得mgH=■mv2,在减速运动过程中受重力和阻力,有动能定理得mgh-fh=0-■mv2,由以上两个方程可得f=■。

把物体的运动过程整体考虑,重力是全程做功,阻力是部分过程做功,有动能定理可得mg(H+h)-fh=0 因此f=■。

例2 质量为m的小孩坐在秋千板上,小孩离栓绳子的横梁为L。如果秋千摆到最高点时,绳子与竖直方向的夹角是,秋千板摆到最低点时,小孩对秋千板的压力是多大?

解析:很显然选小孩作为研究对象比较合适,小孩从最高点摆到最低点的过程中,受重力mg和秋千板对他的支持力F,支持力的方向与速度方向垂直,不做功,只有重力做功。设小孩在最低点的速度为v,有动能定理可得mgl(1-cosθ)=■mv2①.

小孩在最低时,由牛顿第二定律可得FN-mg=m■②,又小孩在最低点时,小孩对秋千板的压力F与秋千板对小孩的支持力是相互作用力,由牛顿第三定律可得FN'=FN③

由①②③可得FN'=.

点评:小孩从最高点摆到最低点的过程中,只有重力做功,所以也可以用机械能守恒定律求解。

练习 某运动员将质量为m的足球用力F踢出,足球速度为v,运动了位移L而停止,则运动员踢足球时人对足球做的功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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