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机关里的公务员不要沉溺于个人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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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机关里的公务员:不要沉溺于个人爱好

在个人业余爱好方面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什么?我大致概括为跑偏、过度、越界。

首先,个人业余爱好不可跑偏。尽管我说过,个人爱好并无绝对的好坏优劣之分,即便是吃喝和打掼蛋也不能说不可以。但是我们还是提倡要大家选择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爱好。你想想,如果天天一群人坐在一起喝酒,或者基本上不挪窝地打牌,对身体健康总是没有好处。往大里说,我们是公务人员,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的形象,如果给人一种“吃货”的印象,也会对我们的声誉带来负面的影响。所以说,一味地吃喝玩乐的业余爱好,多少是有一点“跑偏”的,如果有可能还是培养一点诸如体育锻炼或者书法绘画以及吹拉弹唱的爱好为好。爱好“跑偏”的另一种表现是把爱好的标准拉高到“极致”乃至“奢靡”的程度,这同样为我们的生活纪律所不容。我曾经认识的干部当中,就有对红酒有着“极致”的研究,非“拉菲”不入口的;还有的人吃三文鱼寿司,一口就能吃出来这是什么部位,等等。反正当时是让我这个土老帽看得“五体投地”,瞠目结舌。还有一种爱好“跑偏”是沉迷于一些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匹配的爱好,比如收集古玩字画。实话实说,这两样东西我也有,但都是家里祖传的东西。我深知以我的工薪收入,其实是玩不起这些东西的。在我接触的干部当中,热衷于收藏古玩字画的,尤其是收藏现当代名人字画的,据我的观察,多多少少都有假借工作之便索要的行为。至于有的干部以爱好“国学”之名,热衷于搞封建迷信、求神拜佛那一套,就更是严重“跑偏”了。

其次,个人业余爱好不可过度。这个“过度”主要指的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个人爱好上,特别是对那些“物”的爱好贪得无厌,甚至以此为借口大肆敛财。我曾经认识的某个领导干部就是一个狂热的摄影爱好者。众所周知,“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这个爱好是相当烧钱的一个营生。偏偏我这位朋友对此超级着迷,结果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是看中了他的这个弱点,投其所好地送给他价值十几万的镜头,他一时把持不住就收下了,最后栽倒在自己的爱好上。古人云:“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可见这类教训自古以来就有。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我们的干部多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社会上各色人等围猎干部的方法无所不用其极,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干部的业余爱好,只要你说出一个一来,这些人立即就能给你送个三,这时你只要稍稍放松警觉,“爱好”就变成了“透风的窟窿”,成为围猎者们拉拢腐蚀的突破口。当然,这种被动的“围猎”还算是好的,如果你自己对“爱好”已经到了欲壑难填的地步,那情况会更糟,到时候你极有可能因爱生贪,自己主动往“索贿”的犯罪道路上走,到那时谁都救不了你。

第三,个人业余爱好不可越界。什么是“越界”?这里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一是不要忘掉了爱好属于“业余”。也就是说,不能本末倒置,把“业余”当“主业”,沉溺其中不能自拔。我过去有一位同事,此老酷爱打乒乓球,那时候我们单位楼层大厅里有一张乒乓球台,大家中午饭后同事们会打上一阵。这位老兄球瘾很大,有的时候上午十点多钟就拉上处里的同事跑到大厅里打上一阵,后来被领导发现之后受到严厉批评。二是不能把爱好演变成“特权”。比如有的干部喜欢网球,有的喜欢养生,还有的喜欢高尔夫,说起来这些也无可厚非,但是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有的人对这些东西追求的档次越来越高,越来越“小众”,最终演变成特权,为群众所不齿,纪法所不容。三是不能把爱好变成“小圈子”的“粘合剂”。共同的爱好容易使人走得更近,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给自己提个醒,就是注意那些你的“酒友”“球友”“牌友”之类的人,防止与这些人走得过近成为一个小圈子,更不能因此丧失原则。

最后,还是要啰嗦一句,作为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个人的业余爱好最好是“淡淡地爱”、“悄悄地爱”,不要轻易让人拿捏住自己的兴趣爱好,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以此为突破口,在不知不觉中把你“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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