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报告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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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报告【第一篇】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既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践中的行为准则。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和自身建设情况,深入持久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集中体现了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特征。下面,我就参加主题实践活动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体会。

强化宗旨意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党的宗旨是党的生命,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把自己的宗旨概括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正确认识和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结果,也是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我们就是要在党的宗旨指导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难事、做实事,办善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的声音,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强制拆迁补偿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找准症结,即查即办,同时要结合治理教育乱收费,大力纠正理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等。

强化学习意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目的之一是增强智慧,提升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下,会遇到许多复杂的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才能在工作中学以致用,才能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与办案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为前瞻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使自己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家。善于发现违纪违法分子的违纪手段,找准案件突破口;善于抓住监督管理的漏洞,针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善于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效果。同时,还要通晓一点哲学、经济学、现代科学和电脑等现代办公技能等知识,象古人一样发扬“不耻下问”“闻鸡起舞”的精神,不懂就问身边的同志,每天进步一点点,做到博闻强记,学识渊博,并在工作中运用自如,融会贯通。

强化监督意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就是要加大监督力度,无愧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注重抓监督,在防腐拒变中增强预见性。重点抓好干部教育管理,使领导干部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自省自律。特别是要求党员干部要永远以两袖清风,洁身自好,用正派廉洁来保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进一步拓展源头预防的领域,研究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制约办法,增强监督制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座谈会、联席会、个别走访、发调查信等形式,及时掌握执法党员干部廉洁情况,正确分析和判断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苗头和动向,做到及时提醒,防范于未然。通过监督,使教育、监督、惩处重要职责发挥并重,全身心投入工作,鞠躬尽瘁。同时,应当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反腐的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在社会建立特邀监察员、党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制度,在新闻媒体建立专门的廉政节目,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推行“四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的总要求,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这要求变成大家共同的行动誓言,进一步转变作风,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优质服务,发挥作用,不断创造的新经验,取得新的成绩,交出一份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历史告诉未来的答卷。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报告【第二篇】

一、责任落实情况

1.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和廉政谈话制度,按照工作要求每季度认真总结情况,上报监督责任汇报,针对各归口监督单位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要求按照规定填写好《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推动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情况公开工作,落实党组定期报告制度,切实抓好关键少数的廉洁思想建设。按照县纪委要求,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宣传工作,通过交流互动,干部职工表示这种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更接近工作生活实际,更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警示效果也更加有力。

2.围绕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监督检查,根据县纪委通知,我组于12月24日至29日期间对统战系统、农业系统、林业系统进行了专项督查,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各单位人员的态度,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要求执行规定,少部分单位也存在着工作资料略为简单,讨论不够充分,民主评议制度体现不足等问题,但是通过我组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归口监督单位在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有了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

3.注重主职监督,聚焦少数关键。督促各机关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督促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我组年初就印发了文件通知各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单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下半年,我组对福音山森管局和肥源林场分别就节假日值班问题和财务交接问题下发了《监察意见书》,并督促整改落实,纪检组长积极主动参与各归口监督单位的重要会议,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发挥“探头”作用。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督查,干部工作日饮酒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巡查等工作,坚决纠正“四风”。根据县纪委要求,以“春雷”行动和“飓风”行动为核心,以涉农项目资金发放情况为突破口,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抽查、财务审查等方式,重点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反市委禁酒令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紧盯节假日期间“四风”隐蔽变性等问题,各单位大摆酒席之风得到明显遏制。积极协助县委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主动应对发现的问题,谨慎开展调查工作;配合作风办做好关于会场纪律、联网考勤等问题的处理,严肃工作纪律,如实调查取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纪检组现在人手不充足,没有足够的人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督查工作,作风方面的督查手段有些欠缺和单一,过于依赖直接检查,没有形成间接侧面检查、缺少多角度全方位的关于问题线索的印证,查处问题的主动性有待提高、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入,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锻炼,需要全方位系统性的学习和实践。

2.职责定位上有些尴尬,实际执行上有些困难,除去驻在单位以外,其余归口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会议,虽然我组制定了相关规定,但是我组在参会决议方面仍然处于被动地位,项目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也存在着滞后现象,不能很好的发挥预警作用。在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由于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的现实情况,纪检组存在着监督上的客观困难,对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法规政策决议等方面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而因为人力、精力、时间上的客观实际,针对扶贫领域的专项督查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方式也比较单一,缺少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的机会和经验,欠缺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督查工作的经验和水平,同其他纪检监察组的交流多、配合少,更多的是停留在个人交际层面,没有形成纪检监察的合力,实际工作上的震慑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藕断丝连,由于工作上的复杂性和考核上的痕迹性,各单位以及我组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形式主义。在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方面,每季度一报告,一些单位的主体责任汇报和第一责任人汇报都是由办公室人员撰写,很多时候单位一把手只是后期查阅一下,曲解了制度制定之初的本意,进而导致许多总结报告有些时候不能联系实际,不能切合自身工作查找不足,容易犯“高大上”的错误,甚至发生季度报告重复使用的问题。由于日常工作原因,对驻在单位的警示教育相对来说有些不够,监督检查力度也有待加强,两个林场因为地处偏远、人员分散、工作地点不固定等实际情况,我组对他们的监督检查颇为不便,督查力度不够,督查方式有待创新。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进一步端正心态,提高警惕心,遇见问题,要学会创新方式方法,勇于革新,主动做事。

2.加强学习,善于联系其他纪检监察组,增强协同配合能力,提高整合监督能力。

3.联系实际,注重日常工作,善于发现细节和矛盾,及时有效作出处理,解决问题,防止“灯下黑”的情况发生。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报告【第三篇】

xx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监督执纪挺在最前沿,紧紧围绕“13741”工作思路(即紧扣贯彻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这条主线,强化重要岗位、重点领域、重大资金三项监督,积极探索实践日常监督“七种方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努力营造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手段和做法,推动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向纵深开展。下面,我将我县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规范,进一步夯实监督基础

xx县纪委监委坚持建规章、立制度、抓基础,着力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xx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被监督单位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制度,明晰了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利义务、明确了监督内容和方式,为正确履职提供具体指导和制度遵循。

二是规范工作台账。建立起10类日常监督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监察对象廉洁档案,实现了“一人一档”,基本摸清被监督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县监督监察对象共xx人,其中监督对象x人,监察对象x人。

三是建立联系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室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形成全方位对接、联动监督工作制度,实现同步、同向推进“一体化”监督模式。2月份以来,指导被监督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督促各单位明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及联络员,扎实开展“贴身”监督,有效增强了派驻机构的权威。

四是强化压力传导。为有效破解派驻机构“零执纪”的问题,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注重成效,对发现的“零执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面对面的谈话,拧拧“螺丝”、紧紧发条,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夯实监督责任。积极探索监督“触角”向村级延伸的有效途径,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督信息员和村级红白理事会三支队伍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监督成效”三个问题,积极开展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级“末梢”,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

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变为中央的明确要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促进;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之首位,也是主体责任之首位。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正面引导,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着力正本清源、引正纠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根基。

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之责。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党委要当纪律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始终立足于“全面”,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以政治纪律为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把握、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纪律打造为管党治党的标尺。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之责。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新成效。坚持依规治党,以党内制度规矩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治理依据和评价标准。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现行党内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问责,加强监督查处,解决党内制度规矩约束力不强、贯彻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注重解决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把党的工作和活动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中。

四是匡正选人用人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五是净化政治生态之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要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注重建设“三清政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上级党组织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六是做好示范带头之责。

一把手的自觉担当决定着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只有一把手把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尽心、尽情、尽力。各级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处处以身作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在加强管党治党上常研究、常部署,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勇于担责,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真正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维护党的执政根基。

七是层层传导压力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没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就不可能落实。要向基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纪律建设固化到基层,把纪律审查延伸到基层,把作风建设拓展到基层。从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组织生活、做好党员工作等方面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社区,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之责。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用好追责机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第一要务、首要措施,以常态化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新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问责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县区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我们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时刻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切实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

一是牵头抓总,全面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对全县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系统掌握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状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和要求在本县得到不折不扣执二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班子成员,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当“老好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纠正其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定期不定期检查其在重大决策部署、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成纪委和有关部门从严从重立案查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特别是要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党纪的约束;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班子成员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常委会集体决定,尤其是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坚持最后一个发言;带头学习和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家人、亲朋好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义之财不受、不洁之地不去、不诤之友不交,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习总书记的谆谆教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更加清醒的政治自觉、更加有力的务实举措,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当好“一线总指挥”,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群众的贴心人、发展的开路人和班子的带头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

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报告【第四篇】

委领导:

按照委领导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围绕如何开展好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职能工作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

首先要明确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监督工作是首要职责,党风政风监督既是纪委监委监督的重点,又是重要的监督载体,无论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的“四风”监督检查等方面,党风政风监督室都是纪检监察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统筹、协调、督导、综合来开展监督工作。在履行监督为第一职责中,力求做到“纵横相连”,“纵”就是明确责任目标;“横”就是各乡(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委内各监督室之间的互联互通,形成合力、全面、系统、完整的监督工作体系。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距离中央、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通过监督检查获得的问题线索越来越少,问题线索不单单是依靠上级纪委交办和下级单位上报以及群众信访举报得来的,主要还是需要依靠乡镇街和各派驻纪检组等各纪委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的,需要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没有线索不代表没有问题,线索清零不等于问题清零,我们需要主动发现问题,而不是守株待兔等问题上门。

二是监督能力不足,政策水平有待提高,对上级和本级传达的文件精神吃不透。例如:在发现问题时,有些干部就对中央、省、市发布的指导性文件系统学习较少,难以及时学习相关的最新政策,导致对政策精神领悟不透彻,理解不全面,所以在处理问题上不敢不会因事制宜的开展监督工作。还需要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以上带下,指导规范,切实发挥系统优势和系统作用。

三是需要加强监督,监督的力量现在从表面上看已经形成了全覆盖,但实际上却存在面宽点弱的现象。除了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还要运用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等方法,深入基层去听取意见和建议。需要用群众作为监督基础力量,把为人民和依靠人民统一起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和难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使基层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完善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完整监督网络。同时可根据监督重点和工作需要,适当的可以统筹安排乡镇街纪工委开展交叉监督检查,形成监督主体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的联动机制。

五是要加强对各单位部门“一把手”的监督,把“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工作重点,让他们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的压力,使监督这把“利剑”作用发挥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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