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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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报告【第一篇】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活水”。xx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守正创新,全面推进委机关纪律和监察监督、乡镇和村级延伸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改进巡察反馈、移交机制;做好巡察“后半文章”,严格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及时跟进问效,督促被巡察单位节点推进,按期有质量抓好整改。现将监督检查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纪律挺在前,监督全覆盖

(一)严实深细并举,扎实开展委机关纪律和监察监督工作

1、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开展调研xx次,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亮点、疏漏,及时收集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总结提炼,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三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对“四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两次一条龙排队检查,督促各单位填写承诺书xxx余份,填写记录表xx余份,制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xxx余份;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开展严肃追责,特别是就环保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xx余人次;就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十乡镇书记、乡镇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计xxx余人进行集体约谈;对落实市委巡察组工作安排不力的三名乡镇书记进行集体约谈;立案查处xxx、xxx、xxx、xxx等单位“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案件x件x人,涉及各单位“一把手”x人。

2、强化日常监督。一是摸清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底数。对全县所有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进行重新摸底统计,并全部建立廉政档案。经统计,我县监督对象共计xx人,监察对象共计xx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共计xx人。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树木”与“森林”的情况。坚持固本清源,以正确思想引领意识形态航向。坚持聚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坚持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谋划和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责任上肩、靠前指挥的工作态势,牢牢把握反腐倡廉“话语权”,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一是抓责任落实,把好政治方向。县纪委常委会先后2次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传达学习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坚持抵制错误言论,着力强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深刻意义,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着力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二是抓学习导向,廓清思想认识。机关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机关学习计划当中,建立政治理论每周一学、党纪条规每月一讲、专题党课每季一课“三个一”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通过集体学习、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党代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学深悟透意识形态“四个事关”重要意义,引导机关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体学习32次、专题辅导4次、研讨交流4次,撰写各类心得体会文章108篇。

三是抓教育引领,消除反腐杂音。针对党员干部存在“过头论”等反腐败思想误区,不断强化纪律教育、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通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原原本本地学习《条例》,并在会宁纪检监察网、“会宁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学条例谈体会”栏目,展示心得,交流体会,共分10期选登30篇党员干部优秀体会文章,廉政谈话重点岗位人员116名,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形势判断上来,有力回应了当前有关反腐败的各种“杂音怪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抓宣传造势,抢占主流阵地。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和成效,今年以来,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甘肃日报、甘肃纪检监察网、白银日报、白银廉政网等国家、省市县各级媒体刊载新闻稿件550多篇,其中省市级媒体刊发130余篇,有力宣传凝聚了正风反腐的强大正能量。同时,积极加强舆论阵地建设,依托会宁廉政教育短信平台、会宁纪检监察网、“会宁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会宁廉政”微博和会宁县纪委头条号等宣传载体,打造“五位一体”党风廉政宣传平台,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问题83起124人,形成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大声势,增强了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营造了从严从紧的浓厚氛围。

五是抓党风民风,营造良好风尚。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去年,我们举办了“弘扬会师精神·树立廉洁家风”主题系列实践活动,采访录播“祖厉家风”专题视频23期,评选出“会宁最具影响力的优良家风”故事10个,举办“线上线下”专题活动展,约5万余名党员干部群众参观展览,活动被评为“2017年会宁县十大新闻”之一,并荣获“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今年,我们继续巩固深化“弘扬会师精神·树立廉洁家风”主题活动成果,举办“抓党风·带民风·促清风”主题系-4-列实践活动,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良好家规家训和优秀家风故事,共征集家风主题文章252篇,评选出“会宁好家风”故事10个,形成了以党风带民风促清风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跟踪问效,以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通过政治巡察、日常督查等方式着力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强化政治巡察功能,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大纪律”标尺,对照“七个有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管党治党不力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精准发力,采取“望闻问切”巡察方式和“1345”工作法,扎实开展巡察,认真查找政治偏差。今年4月,成立2个巡察组,对2个乡镇开展“政治体检”,共发现各类问题37条,其中,移送核实类27条,移交整改类10条,目前相关问题和线索正在办理中。

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

。紧盯“关键少数”,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初,组织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乡镇、各部门督导检查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紧盯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及时提出批评、督促进行整改。

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准则》《条例》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在开展《准则》《条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坚决查处和纠正在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同时,在监督检查《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时,把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四是把意识形态纳入网络舆情防控重要内容。依托县网信办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强化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及时掌控和引导舆情走向。今年以来,共搜集涉纪涉腐网络舆情55条,转办领导批示11件,目前全部办理完结。同时针对纪检监察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3件持续上访、越级上访的信访件进行了重点督办、化解,切实消除可能引发舆论炒作风险点。

(三)坚持从严执纪,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严查严处严问责,着力把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一是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结合。把意识形态纳入-6-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纪审查范围,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公开场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县纪委查处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相结合。把意识形态作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重要内容,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四室联审”,精准把握每名拟提拔对象政治、廉洁状况,对信访反映单位组织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正在调查的党员干部如实向有关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73人次,37名党员干部被终止提拔或评优选先。

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范畴,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检查、同考核,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开展检查考核。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意识形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下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新时代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那是宣传部门的事,认识上存在狭隘和局限。

二是学习教育缺乏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有欠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存在满足心理、应付心理,学习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效果还需加强,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

四是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面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不良风气,不愿意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不抵制、不斗争,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

今后,我们将以此次专项巡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总体工作当中,再加力度、再上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整改。

一是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二是在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常态化,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在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上下功夫。

。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肃查处“两面派”“两面人”。

四是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于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推动《准则》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和实际行动。

五是在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水平上下功夫。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打造会宁纪检监察网和“会宁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两大宣传主阵地,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和培训力度,举办好“抓党风·带民风·促清风”主题系列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在加大意识形态监督检查上下功夫。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县委巡察、审查调查、日常督查的重点内容,突出政治态度和政治方向,整体把握全县意识形态状况,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组织和参加封建迷信、传播负面言论等行为,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鲜明的意识形态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报告【第二篇】

20xx年上半年,人社局纪检组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积极协助督促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着力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狠抓系统作风建设,为人社系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20xx年上半年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协助督促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督促局党组向全体干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并按照要求对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二是协助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意见》,夯实了各单位、各股室责任。三是协助局党组及时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并在3月份召开的人社系统工作会上由党组书记、局长现场与基层单位、各股室进行了签订。四是及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制度,在做好自身分管业务的同时,抓好包抓单位和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聚焦主业,切实履行纪检组职责

一是加强对党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局党组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上半年重点对失地农民培训、创业培训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共检查3次。

二是加强对人社系统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在平时检查中,以“窗口单位专项行动”活动为依托,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重点对各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各项制度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在重要节点检查中,采取节前节后“双查”的方式,重点对公车使用、“三公经费”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今年上半年,共进行各类专项检查5次。

三是畅通信访途径,严肃执纪问责。今年上半年,我们不断拓宽信访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信访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共收到信访件10件,均及时督促相关股室进行了答复。同时根据相关线索,对我下属单位5名同志进行了警示训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督促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大对单位“一把手”、“三重一大”工作和重点环节部位的监督。

二是以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为节点,对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严查各类不正之风。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发现的顶风违纪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至少查处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报告【第三篇】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

“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

“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

“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

“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报告【第四篇】

2019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守责任担当,从“根”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

(一)强化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为达到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目的,协助县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将党委(党组)、纪委、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四个责任主体有效结合,形成“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责任链条。印发了1000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本》,全县科级干部人手一本,时刻督促责任主体把责任扛起来、落下去,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实行县四套班子成员以及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定期报告履责制度,收回报告单523份。探索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机制,印发《关于乡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x乡、x乡进行乡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全年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x个,其中问责党组织x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x人(涉及党政一把手x人)。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对涉及乡镇长提名人选x名、拟重用乡镇副书记人选x名提出否定意见。建立“1+1+N”片区协作机制,以“协作、联合、交叉、提级和1+1+N”的模式,将全县x个乡镇(街道)纪委划分为x个协作单元,统一抽调办案力量、统一组织调查核实、统一使用信息资源,对人员、信息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切实形成办案合力,确保高效顺利安全地完成案件查办任务。实行“双预审、双评查”机制,有效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和案卷合格率。

(二)坚定不移纠“四风”,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按照党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严格要求,切实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紧盯节日病。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点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四风”动向,持续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节礼、滥发津贴补贴、借婚丧嫁娶祝寿之机敛财、领导干部出入娱乐场所、领导干部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深化思想认识,从“根”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作为纪委书记,我始终将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能,责无旁贷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体系构建更严密。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试行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向区委常委会述责,69个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常委会述责工作机制;探索区级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机制,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筑牢责任体系。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以上;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今年以来,对反腐倡廉重要问题批示6件次,督办重要案件5件;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暗访巡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使反腐倡廉决策部署更加有力。参谋作用更明显。坚持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营造党风清、政风廉、作风实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区委及时出台《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细化为6个大项和58个小项任务,一一部署落实;制定了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

(三)组织协调更有力。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运用,整合司法、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分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组织全区191个行政村和16个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勤廉双述”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神经末梢。

二、围绕中心大局,从“严”上把监督职责履行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新的更高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从严监督检查,加快灾后重建。围绕“廉洁重建、阳光重建”,大力开展灾后重建廉洁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承担重建项目监督主体职责。在灾后重建中引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区查找廉政风险点257个。建立企业廉洁准入制和廉洁情况查询制,有力实现关口前移。创新建立32个集中安置点纪检监督小组,实现监督体系区、乡、村、组四级并联。切实发挥好纪委“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建立“两帐一单”督查机制,深入开展“一线监督”,发现问题164个,整改问题127个。依托电子监察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两大平台和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在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同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从严执纪问责,深化正风肃纪。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紧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党的纪律执行,止“懒政”、治“庸员”;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9+1”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专项督查48次,作风纪律暗访4次;对7个工作效能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诫勉谈话、对1个不胜任工作的乡镇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12个单位发送了廉政提醒函,查处“四风”案件7件7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分两次进行了点名通报。

(三)从严教育管理,力争群众满意。围绕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基础工作,制定了2014年度实施方案,将21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承办单位,加强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聘请16名特邀监察员,对“9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制定具体方案,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确保管理监督无死角;实行任前“三廉”机制,把牢干部任用关,对21名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洁审查,对47名拟提拔交流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23名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试;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分两批组织40余单位负责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50个灾后重建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电视公开廉洁承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三、大力推进改革,从“强”上把监督力量凝聚好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一)转职能,聚焦主业。下决心回归主业,抓牢主责,进一步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通过两次清理,将参与的71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9个,精简率达73%,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加强乡镇、部门纪检组织的规范化建设,23个乡镇(街道、新区)全部配齐纪(工)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区政府工作部门均建立了纪检组(纪委),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纪检组织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职制度,定期掌握基层党委(党组)、纪检组织履职情况,逐步引导基层纪检组织种好“责任田”,去年以来,已有2个部门实现了办案“零突破”。

(二)转方式,突出主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今年1至5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0件次,立案18件,同比增长160%,继续保持办案“零事故”。突出执纪监督,严抓作风建设,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暗访检查。

(三)转作风,抓好主力。我与班子成员一道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践,全区123名纪检干部作“六项承诺”,作风建设先人一步的理念牢固树立。聘请作风建设监察员(四风监督员)10名,对纪委工作开展、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强化培训教育,组织各级纪检干部参加各类培训70余人次,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提拔交流纪检干部14名,投入5万余元用于纪委办案设备购买和视频会议系统更新,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四、着眼持续发力,从“实”上把监督格局部署好

下一步,雨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利于执纪监督的制度环境。坚决按照中央部署,结合雨城区实际,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是加快推进“三转”,提高善于执纪监督的工作能力。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收缩战线,攥紧拳头,履行主责;坚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自觉投身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四风”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增强勤于执纪监督的内生动力。细化执纪监督职责,完善执纪监督程序,明确执纪监督方式,提高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综合运用好约谈、明察暗访、签字背书等工作方法,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意识。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敢于执纪监督的过硬队伍。要切实践行“六项承诺”,拉紧“六条红线”;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实施办法;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切实防止

“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报告【第五篇】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根据《xx市国税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要求,x月22日,市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汇报会。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为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机关纪委书记、各区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各分局、稽查局、城区办税服务厅分管领导和专职纪检监察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单位纪检组长、分管领导分别汇报了20xx年度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在听取汇报后,陈为民同志强调:一年来,全系统各单位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监督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这些问题:一是两个责任依然不够清晰。责任层层压实不够责任边界不清。二是主动监督还不够到位。监督仅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无实质性的监督监控行为。三是执纪问责仍然不够严格。系统内依然存在执纪不严问题,基层单位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依靠上级施压,尤其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四是监督力量仍然不够强。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足,工作要求不高。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陈为民要求:一是必须坚定不移增强政治意识。为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2017年各区局纪检组长由市局党组实行派驻管理,并明确了市局纪检组组成人员。纪检组成员是抓纪检监察工作的带头人,必须要坚定不移地增强政治责任意识,要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品质,作为第一纪律坚决执行,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感性,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中央、省局、市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与市局党组纪检组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从指挥,坚决将政治责任履行到位。二是必须始终挺纪在前突出抓早抓小。要时刻牢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守住依“纪”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的行为,切实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及时把踩到纪律底线的干部拉回正轨,使违纪者及早受到警醒,悬崖勒马。三是必须勇于担当解决思想瓶颈。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维护全市国税事业科学发展为重,铁面执纪,不怕碰硬,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起来。必须做到“手电筒照别人更要照自己”,对于不敢较真碰硬,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问责的再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真正激起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承担从严治党责任。四是必须抓住监督执纪这条主线。2017年,市局将成立党建办,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边界、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后,要求更高、责任更大、工作更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主动出击,不等不靠。要拓宽谈话面,多张“婆婆嘴”,不仅对有问题反映的干部及时谈话函询,还要推动日常提醒谈、重要节点谈、轻微问题谈、重点岗位谈等多种方式,“勤算账”好过“算总账”,“今天自己查”好过“别人明天查”。要将两个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财务等规范性管理的检查做在前面,将隐患消除在前面,练好内功,主动防范,真抓真管,真监真查,将监督抓在手里,将执纪挺在前面,做到真金不怕火炼。五是必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下,务必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率为核心,加强能力建设,特别是要提升监督能力和办案能力,市局2017年将开展封闭式培训、开放式交流、跟班式学习、集中式办公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履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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