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宣传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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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宣传部篇1
宁城监﹝2011﹞18号
宁化县城建监察大队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和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队(室)、联审办: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报道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信息宣传报道运行机制,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充分发动、引导、组织广大市民和社会力量支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城综执„2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队实际,现就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和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和谐城管,以弘扬城管战线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成功经验为主线,提高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城市管理政务信息、宣传工作“三贴近”,即贴近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百姓,营造各级领导重视关心、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城乡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
平,提升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伊旭平(城建局副局长、城监大队长)
副组长:巫才金(城监大队教导员)
成员:江小敏(城监大队支部书记)
张平(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蔡建强(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张垂荣(城监大队支部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郑卫平(规划市政中队中队长、支部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的收集、审核、整理和考核工作。由张垂荣同志为专职宣传员,负责大队政务信息、宣传报道采集上报工作。(联系电话:6824798,邮箱:nhcjdd6824798@)。
三、宣传内容
1.宣传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住建
局有关城市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点任务情况,服务县委、县政府“三区四地”建设的经验做法,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协调力和调控力。
2.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典型执法案件,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城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权限、任务、依据及
大队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提高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扩大社会影响力。
4.宣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举措、重要活动、经验作法、执法动态、好人好事、先进典型和城管文化,包括日常开展学习、考核、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情况,树立城市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5.宣传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焦点
问题,包括城管公共突发事件处理进程、结果以及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情况,使广大市民和全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城管工作。
6.其它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动态情况。
四、宣传形式
1.媒体宣传。通过县有线电视关注翠城栏目,积极推荐、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成绩和经验。
2.简报宣传。每月至少编发城管工作动态一期,简报(短
讯)随时编发,将城市管理工作的信息及时向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报送。
3.网络宣传。大力发挥网络宣传时效性强、影响面大的特
点,充分运用宁化在线网站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城市管理的工作影响力。同时,建立舆情监控制度,发现网络负面报道,专职信息员要积极组织应对,并及时向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短信宣传。加强与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的联系,适时向移动(电信)手机用户发布城市管理的信息。
五、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信息宣传工作者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和改革步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和其他热衷于我县城市管理宣传报道的人员,凡宣传报道我县城市管理工作业务方面的调研性、知识性和动态新闻方面的文章、图片,被大队和县级及以上简报、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采用、刊登、播出的稿件。
(二)奖励办法
1.报送信息被建设部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
省住建厅、省总队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奖励150元。
2.报送信息被《三明日报》等市级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奖励100元;被市城管局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
3.报送信息被县委、县政府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被县有线电视、宁化在线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大队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
4.大队办公室及专职信息员每月至少编发城市管理工作动态(简报)一期,全年十二期,超额的按一期奖励10元;向县有线电视、宁化在线投稿全年十二期,超额的按一期奖励10元。
(三)奖励兑现方式
1.对二人或多人共同署名撰稿完成的稿件,奖金总额不
变,兑现给署名第一的人。
2.对重复采用的稿件,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3.信息用稿由办公室按月统计报批后,将奖金发给撰稿
人;新闻用稿由撰稿人持登载稿件的报刊经办公室审核报批后领取奖金。
4.对我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取得杰出成绩的同志,由队务
会研究后另行奖励。
六、工作要求
1.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重宣传,尤其
是在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实施之前,坚持宣传先行,让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实施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以争取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塑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2.要增强敏锐意识。今后凡是有利于我队开展工作的宣传
报道一定要及时,尤其是我队参与重大事项、重要活动执法管理保障的宣传,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个别屡教不改的违
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也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以赢得社会舆论的支持。
3.要增强参与意识。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宣传工作
不是办公室或专职信息员一个人的事情,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无论是班子领导还是普通队员都要树立“人人都是信息员宣传员”的角色意识,多动脑、勤动笔,积极写稿投稿,及时反映报道城管系统的新气象、新经验、新事物、新人物,不断探索研究城市管理中的新问题、新路子、新举措,共同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4.要增强协同意识。各中队、室、联审办要相互支持和配
合,围绕共同目标密切配合,做到信息宣传管理有序、步调一致,不断扩大信息宣传工作受众面和参与面。
5.要增强时效意识。宣传报道必须注重时效性,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宣传城管工作,重大活动报道要求不过夜,一般活动报道必须在48小时内,特色亮点必须准确报道。
6.要增强实效意识。要将全面宣传与阶段性重点宣传相结
合,正面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一般性的宣传与答疑解惑宣传相结合,通过认真进行宣传策划,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注重工作的实效性,努力开创信息宣传工作新局面。
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本文地址:http:///zuowen/
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宣传部篇2
土右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信息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转变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展示活动中心的办学成果和亮点,让更多的青少年儿童能接受最优质的校外教育服务,按照《土右旗教育局信息报送实施办法(试行)》(土右教发[2011]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青少年活动中心信息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中心信息宣传工作的顺利运行,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苗大兵(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副组长:高贵(活动中心副主任)
李瑞珍(活动中心副主任)
童瑞琴(活动中心少儿艺校校长)
成员:中心信息员中心网络管理员各部门信息员
信息宣传工作由副主任高贵分管,综合部具体负责,中心信息员和各部门信息员负责组织实施信息的收集、整理、宣传等各项工作。其工作流程为:
各部门组织活动通知中心信息员跟踪采集相关信息或各部门信息员根据部门工作采集的信息或教职工个人认为需要上报的信息→交由部门领导审阅→中心信息员复审→上报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签发(特别重要信息或发往重要地需报活动中心主任审批)。
二、信息宣传工作目的、任务
1、转变教师教育教学观念,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不断提高。
2、提高教师对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教师积极参与到中心信息 宣传工作中来,打造一支优秀的校外教育信息宣传工作队伍。
3、让活动中心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青少年;服务于土右旗教育;服务于全 旗经济建设,为建设呼包鄂新型中等城市树立良好的校外教育形象。
4、加强对校外教育工作的宣传,努力实现青少年活动中心信息宣传工作的 最优化。
三、信息宣传工作坚持的原则
1、坚持及时性原则。
2、坚持准确性原则。
3、坚持实效性原则。
4、坚持层层审批性原则。
四、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渠道
活动中心的信息宣传工作主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信息专刊、工作月历、板报、标语、报刊杂志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五、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1、青少年活动中心几年来的办学成果和落实上级政策文件过程中取得的好 经验、好做法。
2、各部门及教师个体在落实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过程中积累 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及事件。
3、各部门工作总结及阶段性工作思路或工作安排。
4、全国校外教育工作动态以及中心组织或参加的各项重大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5、中心内部存在突出问题或具有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
6、教职工、学生、家长,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活动中心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各部门或教师个体认为需要报送的信息。
六、信息宣传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常规工作宣传
1、利用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及重大节日、纪念日等时机,充分发挥教室内学习园地、板报、宣传栏、公告兰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板报展览及发放材料、口头介绍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活动中心办学的基本情况和常规工作开展情况。
2、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奖励中,通过信息宣传工作转变教师教育教学观念,促使教师能充分利用工作中空余时间或休息日深入研究校外教育教学工作,从而提高教师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重点工作宣传
1、加强与旗、市、自治区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的沟通与联系,定期或 阶段性地把有关信息进行宣传报道。
2、加强与中国校外教育网、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中国青少年活动网、土右旗教育局网站、土右新华网的联络。利用网络浏览全国各地校外教育的工作动态,并收集下载与中心有关或值得传阅的政策、文件及各类信息;同时通过网站把中心的重要信息发布,加强与各地少年宫的信息交流。
3、创建主办“土右旗校外教育” 专刊,专刊每季度出版一期;主要开设 热门话题、教改前沿、政策传递、信息荟萃、名师风采、才艺展示等栏目;专刊出版后及时上报旗委政府各部门、教育局领导各股室,并在中心内部师生间传阅;与全旗各中小学、全国各地少年宫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他们让更多的人能及时有效地了解活动中心的相关信息。
七、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
1、活动中心的每位教职工都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校外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研究、总结、反思。每位教职工必须保证每周有1小时时间登入“中国校外教育网、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中国青少年活动网、土右旗教育局网、中心内部网”,收集了解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有益的信息,并在计算机上建立自己的文件夹,定期对自己分享的“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宣传部5篇”,以便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进行实践、论证。
2、各部室及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信息宣传的每一项工作中。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如需中心信息员采集信息,须提前半天通知中心信息员,并将活动开展的方案和有关资料交中心信息员,以便于中心信息员采集信息时所需。部门信息员根据部门工作安排自己采集的信息或教职工个人认为需要上报的信息,只需按信息报发送流程上报即可。
3、各部室间、教师之间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关注了解活动中心的信息宣传工作,并能及时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及建议意见反馈给部门或中心信息员,从而提高中心信息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4、中心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每一位成员,要严格按照信息宣传工作流程,团结合作、倾其所能办好信息宣传工作。部门信息员每月至少要主动上报2条信息,中心信息员每月至少要主动到教室或活动区采集2条信息。专业教师每月至少要主动上报1条信息。
5、凡不按信息宣传工作流程办事,将无价值乃至对中心有不良影响的信息 发送或传阅于他人或其它渠道,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1年4月9日
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宣传部篇3
宁城监﹝2011﹞18号
宁化县城建监察大队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和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队(室)、联审办: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报道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信息宣传报道运行机制,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充分发动、引导、组织广大市民和社会力量支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城综执„2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队实际,现就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和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和谐城管,以弘扬城管战线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成功经验为主线,提高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城市管理政务信息、宣传工作“三贴近”,即贴近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百姓,营造各级领导重视关心、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城乡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伊旭平(城建局副局长、城监大队长)副组长:巫才金(城监大队教导员)成 员:江小敏(城监大队支部书记)
张平(城监大队副大队长)蔡建强(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张垂荣(城监大队支部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郑卫平(规划市政中队中队长、支部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的收集、审核、整理和考核工作。由张垂荣同志为专职宣传员,负责大队政务信息、宣传报道采集上报工作。(联系电话:6824798,邮箱:nhcjdd6824798@)。
三、宣传内容
1.宣传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住建局有关城市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点任务情况,服务县委、县政府“三区四地”建设的经验做法,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协调力和调控力。
2.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典型执法案件,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城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权限、任务、依据及大队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提高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扩大社会影响力。
4.宣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举措、重要活动、经验作法、执法动态、好人好事、先进典型和城管文化,包括日常开展学习、考核、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情况,树立城市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5.宣传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包括城管公共突发事件处理进程、结果以及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情况,使广大市民和全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城管工作。
6.其它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动态情况。
四、宣传形式
1.媒体宣传。通过县有线电视关注翠城栏目,积极推荐、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成绩和经验。
2.简报宣传。每月至少编发城管工作动态一期,简报(短讯)随时编发,将城市管理工作的信息及时向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报送。
3.网络宣传。大力发挥网络宣传时效性强、影响面大的特点,充分运用宁化在线网站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城市管理的工作影响力。同时,建立舆情监控制度,发现网络负面报道,专职信息员要积极组织应对,并及时向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短信宣传。加强与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的联系,适时向移动(电信)手机用户发布城市管理的信息。
五、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信息宣传工作者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和改革步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和其他热衷于我县城市管理宣传报道的人员,凡宣传报道我县城市管理工作业务方面的调研性、知识性和动态新闻方面的文章、图片,被大队和县级及以上简报、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采用、刊登、播出的稿件。
(二)奖励办法 1.报送信息被建设部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 3 省住建厅、省总队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奖励150元。
2.报送信息被《三明日报》等市级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奖励100元;被市城管局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
3.报送信息被县委、县政府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被县有线电视、宁化在线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大队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
4.大队办公室及专职信息员每月至少编发城市管理工作动态(简报)一期,全年十二期,超额的按一期奖励10元;向县有线电视、宁化在线投稿全年十二期,超额的按一期奖励10元。
(三)奖励兑现方式
1.对二人或多人共同署名撰稿完成的稿件,奖金总额不变,兑现给署名第一的人。
2.对重复采用的稿件,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3.信息用稿由办公室按月统计报批后,将奖金发给撰稿人;新闻用稿由撰稿人持登载稿件的报刊经办公室审核报批后领取奖金。
4.对我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取得杰出成绩的同志,由队务会研究后另行奖励。
六、工作要求
1.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重宣传,尤其是在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实施之前,坚持宣传先行,让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实施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以争取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塑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2.要增强敏锐意识。今后凡是有利于我队开展工作的宣传报道一定要及时,尤其是我队参与重大事项、重要活动执法管理保障的宣传,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个别屡教不改的违 4 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也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以赢得社会舆论的支持。
3.要增强参与意识。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宣传工作不是办公室或专职信息员一个人的事情,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无论是班子领导还是普通队员都要树立“人人都是信息员宣传员”的角色意识,多动脑、勤动笔,积极写稿投稿,及时反映报道城管系统的新气象、新经验、新事物、新人物,不断探索研究城市管理中的新问题、新路子、新举措,共同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4.要增强协同意识。各中队、室、联审办要相互支持和配合,围绕共同目标密切配合,做到信息宣传管理有序、步调一致,不断扩大信息宣传工作受众面和参与面。
5.要增强时效意识。宣传报道必须注重时效性,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宣传城管工作,重大活动报道要求不过夜,一般活动报道必须在48小时内,特色亮点必须准确报道。
6.要增强实效意识。要将全面宣传与阶段性重点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一般性的宣传与答疑解惑宣传相结合,通过认真进行宣传策划,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注重工作的实效性,努力开创信息宣传工作新局面。
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宣传部篇4
滕州市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健全完善信息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城乡建设的进展情况及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构建健全的信息宣传体系,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根据工作实际,经局研究决定,现就我系统的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现代化城市”目标,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工作、贴近实际的原则,以推广成功经验、服务领导决策和展示建设系统形象为宗旨,以建设快捷、准确、高效的信息宣传体系为抓手,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实效为要求,创新机制,健全网络,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的作用,多形式、多途径地宣传城乡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果,唱响主旋律,塑造新形象,全面展示建设系统良好的精神面貌,为推动全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宣传员联系制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 — 1 —
科室都要明确1至2名专兼职信息宣传员,专门负责信息宣传稿件的采写、报送工作。各单位都要成立专门的信息宣传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并把信息宣传分管负责人、信息宣传员有关基本情况、联系方法报局信息中心,由局信息中心统一建立信息宣传员档案。今后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信息宣传员如有变动,要及时调整增补,并报局信息中心,确保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二)建立信息宣传目标考核制度。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局里研究制定了各单位的信息宣传稿件上报任务(见附件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局里下达的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局里将对信息宣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单位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三)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宣传稿件上报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由局信息中心将上月的稿件报送和采纳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排出名次。各单位要在每月月底,将本月信息宣传采用稿件复印件报局信息中心,对不按时报送的不作统计。
(四)建立信息宣传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按时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附件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奖励标准,将奖励资金兑现到撰稿人。市建设局将进行跟踪督导,对不按时兑现奖金的将进行严肃批评。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分管领导说明
情况;若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若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任务的,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年终,凡不能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单位,按目标缺额的两倍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五)建立信息宣传扎口制度。系统内所有接受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访或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的宣传报道,必须经局信息中心审核把关。
(六)建立信息宣传员培训制度。为提高信息宣传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个人自学等形式,着力抓好信息宣传员的培训工作,真正培养锻炼一批热爱信息宣传工作、新闻敏锐性强、有较好文字功底的信息宣传员。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积极选拔配备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强、纪律严的信息宣传工作队伍。要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信息宣传工作人员,配置所需的硬件设备,保证必要的办公经费,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鼓励他们积极进取,为信息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同志要热爱信息宣传工作,树立开拓创新和吃苦耐劳精神,做到善于观察,反应灵敏,勤于思考,深入挖掘,提高效率,及时报送。
二要提高信息宣传稿件质量。要紧紧围绕建设中心工作,集中宣传关系建设事业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保证重大
信息和有价值的信息不遗漏。信息宣传稿件撰写要力求材料准确、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层次清楚、文字精练。要加强层面事件的综合分析,努力挖掘深层次、经验性的信息。稿件的采编撰写要快捷,上报要及时。
三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要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特别是相关编辑、记者的经常性沟通与合作,加深感情交流,建立融洽关系,做好配合协调,确保“长流水,不断线”,争取多上稿子、上大稿子,力争实现上大报、上头条、上要位、上精品的目标,推动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附:
1、滕州市建设局信息宣传稿件任务表
2、滕州市建设局信息宣传稿件考核奖励标准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附1:
滕州市建设局信息宣传稿件任务表
附2:
滕州市建设局
信息宣传稿件考核奖励标准
1、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每篇(条)奖励300元。
2、被《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省级新闻媒体和《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采用,每篇(条)奖励200元。
3、被《枣庄日报》等枣庄市级新闻媒体和《山东建设报》采用,每篇(条)奖励100元。
4、被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室)有关信息、刊物采用,每篇(条)奖励50元;被市级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条)奖励100元。
5、被《枣建信息》、《枣庄广播电视报〃建设周刊》和《滕州日报》(含《城市视窗》)、滕州电视台、滕州电台、市信息中心采用,每篇(其中超过300字的)奖励30元,不足300字的每篇奖励20元。
6、被《滕州建设》简报采用,每篇(条)奖励10元。
7、被《山东建设信息网》、《枣庄建设信息网》、《滕州建设网》采用,每篇(条)奖励5元。
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宣传部篇5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不仅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部门职责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的举措、成果、经验以及教育人、鼓舞人等重要职责,同时也担负着使社会各界更好的了解、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的提高,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任务。
当前,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的氛围很浓厚,各级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各新闻媒体也作为跟踪报道的焦点。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社会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认知度还不是很高,特别是在药品价格、药品广告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县局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2006年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6年县局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为重点,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的举措、成果、经验和做法,为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是积极围绕食品药品监管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把新闻宣传的重点放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本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重大典型案件、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建议等方面。
二是强化专题性、问题性信息的编报,特别要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医疗机构用药规范、药械市场秩序整顿、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等方面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潜心分析、归纳提炼,及时为上级领导和部门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信息。
三是强化网上信息共享。力争上半年建立县局政务网站,实现省局、市局和县局网站互联,监管信息共享,搭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平台。
四是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力争在2006年的宣传报道要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大版面宣传实现突破,在《中国医药报》、省、市局网站和信息的采用量上有较大提高。
三、具体措施
1、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紧紧抓住人才培养、选拔、使用三个环节,着力培养、锻炼一批热爱信息宣传工作、新闻敏锐性强、有较好文字功底的通讯员,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食品药品监管通讯员队伍。并派他们参加省、市、县各种信息宣传工作培训,寻求专家指导,提高采编能力,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开阔眼界,提高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担负起宣传报道工作的重任。
2、健全和完善宣传机制。
一要创新宣传工作思路。要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舆论也是环境”的观念。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思路,本着有利于塑造和展示我局良好形象,有利于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原则,通过切实的宣传手段和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改变过去被动宣传多、主动宣传少,会议宣传多、深度宣传少的不利局面,增强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系统性。
二要建立信息宣传责任分解制度、月通报制度和目标考评制度。把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信息宣传工作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年底进行总结。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年终科室、个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努力在全局营造宣传工作人人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落实信息宣传奖励制度(见附件)。对宣传工作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不仅给予精神奖励,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起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动员全体人员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逐步形成人人重视、全员参与的大宣传格局。
四要完善宣传协调机制。要主动出面协调新闻报纸等媒体单位,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记者的“外脑”作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
五要完善信息宣传保障机制。要加大资金投入搞宣传,借助各种载体,拓宽宣传范围,充分发挥摄像机、照相机等已有设备的作用,对各项重点工作的影像资料进行系统化积累,切实增强宣传报道的新闻性、时效性,提高采用率。
四、组织领导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要摆上县局重要议事日程,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倾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努力构建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大宣传格局。县局决定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确保信息宣传工作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服好务,努力把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
1、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县局信息宣传奖励制度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信息 宣传 意见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宣传奖励制度
1、为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力度,调动积极因素,发挥整体优势,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提供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信息或相关新闻线索,努力形成全员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格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宣传,及时有效”的原则。
3、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对内、对外新闻宣传信息的组织、策划、实施和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络。为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和报道的质量,宣传信息稿件应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由分管领导阅批,决定是否刊发或播出。各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向新闻媒体报送报道材料。
4、稿件被《人民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奖励200—500元。
5、稿件被《大众日报》、《中国医药报》和省人民广播电台、省级电视台等新闻媒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给予奖励100—200元。
6、稿件被《####日报》、####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等市级新闻媒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给予奖励50—100元。
7、稿件被《##宣传》、##广播电台、##县电视台等县级新闻媒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给予奖励20—50元。
8、为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提高全体人员投稿的积极性,各科室应积极给省、市局网站提供和上报信息,凡在省、市局网站上挂的信息,每条给予奖金10元。
9、奖励一律以新闻媒体采用通知单、稿费通知单或刊物原件为凭证。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统计、公示,并兑现奖励。
10、本制度由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