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实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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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展现了命运的无情与人性的复杂,揭示了社会对个体的压迫与挣扎,令人深思。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

这个暑假,因为有好书的陪伴,所以我不再孤单。《隋唐演义》,这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带领我开辟了一个新的精神世界,这个暑假,因为有它才更精彩。

《隋唐演义》这部书的内容历史跨度很大,自隋文帝起兵伐陈,一直写到唐明皇去世,前后一百七十多年,小说以史为经,以人物事件为纬,主要刻画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描写隋末奢靡的宫廷生活,主要刻画了隋炀帝的荒淫残暴;二是描述隋唐间的草莽英雄故事;三是描写唐朝宫廷故事。这部小说以宽大的场面展示了隋唐时代的历史画卷,囊括了那个时代重要的历史事件,暴露了封建统治者的腐朽和残暴,赞颂了唐朝开国功臣的创业之功和英雄品质。

这部小说在隋唐历史小说中,可谓佼佼者。例如隋炀帝、唐太宗、秦琼、程咬金、武则天、杨贵妃等隋唐历史人物,千百年来之所以能家喻户晓,耳熟能详,《隋唐演义》一书功不可没。但是这部小说的思想局限也是明显的。例如对历史演变的唯心主义解释,因果报应,天降吉凶的说教随处可见。这在现实社会中的确是与理论不符的。但是,这是产自古代的古典文学小说,在古时,没有天气预报,没有互联网,也没有科学研究,可以说,在强大的天在面前,人就如那渺小的蝼蚁,毫无还手之力,人们所能做到的只有求神拜佛,念经烧香,其他的别无所能。所以在《隋唐演义》中出现神鬼迷信的画面,也是十分正常的。我们应正确看待《隋唐演义》一书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

与视觉享受,不应管中窥豹,只看到了迷信的思想,只有如此,才能对我们未来的学习与研究产生巨大的作用。

此书以描写“义”、“忠”、“孝”为主线,秦叔宝为了义而投身到反隋大军中,王伯当为了忠而随李密出生入死,最终落得个万箭穿心的下场,花木兰为了孝毅然替父从军,代父出征,种.种如此,它带给我们精彩的精神收获。在本书中,尽管隋炀帝荒淫无道,昏庸无能,但是他对嫔妃的真情义也夹杂在其中,嫔妃们有的在炀帝死后也随之自尽,以示忠节,这一点无可厚非,尽管历史上隋炀帝是一个无能腐败的暴君,但是他对妃子的情感也被千古传诵,所以我们不能被事物的

外表所迷惑,应多层次的去看,纵使些人恶胜过善。但我们应公正公平的去评价他,不应只是简单的说他们是好人或是坏人,对此人我们所了解的及确信的是他们都是人!

《隋唐演义》这个假期常伴我左右。室内有书香环绕,整日遨游书海,快哉快哉!身边有好书相伴,正如鱼入大海,放虎归山,心边自然又涌上一股乐趣。书香常伴我左右,书魂常驻我心中!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作品,讲述了一个正义的付仇故事:平凡而幸福的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在迎接自己更加光明未来时被人陷害入狱,他在地牢中与另一位犯人通过地道联系,那位神甫教会了爱德蒙上流社会的礼仪,物理、化学、多种语言等知识,让他成为了一名有涵养的人,并在死前留给他十分巨大的财富。爱德蒙在十四年之后逃出牢狱,进入了巴黎的上流社会找到了陷害他的小人并报了仇。作为一本记叙复仇故事的书,《基》已经是同类书中的了。

文中的主角,爱德蒙·唐泰斯,也就是之后的基督山伯爵,这一人物的各方面变化刻画得相当传神,他从一个贫穷善良,单纯能干的水手变成了一位知识渊博,举上的伯爵,外貌、心理上的变化都是十分具体的。全书的一句话起着决定唐泰斯命运的走向的话:“在您心中注入了一种您前所未有过的情感,那就是复仇。”这是神甫,在帮助单纯怕爱德蒙分析了他受害的原因之后,对他说的,也就是在此之后,爱德蒙·唐泰斯决定要向那些人复仇。

作者在构思小说时,也先顺着情节发展的脉络,安排下一连串最精彩,最吸引诸者的情节,做为高潮,如下半部写基督山伯爵分别对三个仇人报仇的故事时,作者就非常有力的设置情节,使情节的展开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而一部长篇小说中,有了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必然会有节奏相对舒缓,主要以交待情节,连缀故事作用的部分,但作者仍然在此安排悬念,设置伏笔,令人欲罢不能。

此外,这部小说记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罗马的狂欢节,基督山岛的地下宫殿,强盗石帕的洞穴,都写得色彩斑谰各具特点,把全书的氛围烘托的美妙而壮观。而其中穿插的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诲岛屿的景色描写,为读者展开了一幅中世纪欧洲的没来。书中大约有一半篇幅是对话,十分打动人心,尤其是后半部基督山伯爵的大片独白,充满哲理和对生命的思考,在这里引用一句全书的最后一段话:请你们永远别忘记,直至天主重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本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3

《詹天佑》一文描写了在1905年,清政府提出由本国工程人员独立修筑铁路干线“京张铁路”。在英俄等多数帝国主义国家的要挟下,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艰巨任务。 在勘测过程中,詹天佑常勉励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他总是把这句话作为前进的动力,所以他遇到困难总是毫不畏惧。这让我不得不敬佩他。

在山势高,岩层厚的居庸关开凿隧道时,山顶的泉水往隧道里渗,詹天佑身先士卒,带头提着水桶去排水,他常常和工人们同吃同住,不离开工地。

詹天佑对全线工程曾提出?花钱少,质量好,完工快?三项要求。京张铁路经过工人们几处奋斗,终于在1909年9月全线通车。原计划六年完成,结果只用了四年就提前完工,工程费用只及那些帝国主义国家估价的五分之一。

再想想我们自己,如果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也像詹天佑那样有毅力,也不退缩的话,那么还有什么完成不了的任务和学不会的知识呢?如果我们也像詹天佑一样事事为国家,为集体着想,身边会有多少活雷锋出现呢?如果我们在

学习中也像詹天佑那样有着精密的要求,还会有因为粗心出现的错误么?

虽然我们不能像詹天佑那样有那么伟大的业绩,但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和他的优秀品质,让?中国近代工程师之父?——詹天佑的伟人事迹和他那不屈不挠,身先士卒的精神,一代代流传下去。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4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5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6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7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正是这种对比令我唏嘘。同为悲剧,却给读者以截然不同的感受。我有时甚至在想,《红楼》就这样截然而止,也是种很好的结局了。连“二木头”都还活着,虽然很苦。钗黛还在等着宝哥哥,湘云还在梦着嫁入卫家。所有的美梦还没醒,尽管有些敏感的人已经写着诔词。如果真要把一切结局都赤裸裸地摊开,等到钗在奁内待时飞,等到质本洁来还洁去,等到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等到红颜枯骨,等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时,那一份悲凉又是怎样让人难过。还不如就这样吧,把最后的悲剧留白,给人心一点温慰的遐想空间。

就像有的时候我希望《哈利波特》到第五本就结束,这样哈利和赫敏还能有着一点点小小的暧昧。此时相望不相闻。而不是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家人一样,总是远远关心远远分享。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我发觉自己已经记不起《混血王子》和《死亡圣器》的大半剧情,也不想再去看。

好吧,回归正题,《浮士德》也是悲剧啊。个人的生活碰壁了,格蕾琴崩坏了。大世界更是悲剧得一塌糊涂,入仕反成弄臣,追求海伦终也是海伦已随那清风去,化成了一片白云,最后填海也终如精卫,被忧愁吹瞎了双眼,在错觉中死去。可为何读着却是能让嘴角挂上微笑呢?特别是那句“逗留一下吧,你是那样美!”有一种令人情不自禁读出来的力量。仿佛“给我更多的灯吧!”,全不似《红楼梦》中那种眼睁睁看着韶华远逝的无力与虚无。

圈子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刚刚咆哮过的屁话上。十八世纪末的清朝,是所谓“康乾盛世”的回光返照。老迈的贾家已经负担不起过往的荣耀,庚吃卯粮,糊裱匠勉强修饰。十九世纪初的欧洲,是拿破仑的时代,是神圣同盟最后的回光返照。用雨果在伏尔泰墓前的讲话:“既然黑夜出自王座,就让光明从坟墓里出来!”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

社会如此,文坛亦如此。

读到了,去翻看历史,那个时代真得令人振奋。歌德,席勒,拜伦,雪莱,贝多芬,康德,黑格尔,高斯,拉普拉斯,拿破仑……一片星空闪耀,不由神往啊。有点理解“青藤门下牛马走”的感觉了。

于是也真得难怪魏玛古典时代会走向希腊,难怪浮士德要溯柏涅俄斯河而上去寻找海伦而梅菲斯特却随河而下,难怪浮士德想征服海波。确实有一团火烧在那个时代欧洲人的心中啊!从少年的维特,到成年的浮士德,那是一个冬天的童话!是衷心信仰着“凡人不断努力,我们才能济度”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过往的一切易于盖棺定论,如今呢?狂飙过了头,怀疑否定一切之后,当下的时代是什么?物理学的大发现过去了,互联网的普及过去了。下一个科技的突破点在哪里?生物学,还是心理学,社会学?民族国家组成了,世界大战打过了,全球化和恐怖主义出现了,下一个世界趋势是什么?是进一步地更完整地融合,还是在各种壁垒阻碍下分开?欧洲的哲学与诗歌,美国垮掉的一代,《哈利波特》的全球化流行,下一种文化是什么?需要在速食文化中保持深刻吗?还是这本身其实是个伪命题。

再看《浮士德》时,大三的我,这个时代的我,并不很激动。感受着热情的同时,我在怀疑着热情的破坏力。可若当下怀疑太多的我去学习去拾取这样一份激情呢?也许会是件好事吧。

此外,所谓“浮士德难题”,在阅读中反而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善恶本就共生嘛。是说因为看过《庄子》的原因?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8

开始看了《浮士德》。认认真真推敲每一句话的意思,看了两个钟头,才把书的序言、献诗、舞台序幕和天上序曲给看完。

这书是难懂的,曾经看过一遍,是大二的时候,喜欢打手电熬夜看书,每天也就能安静地看个2、3个小时吧,所以效率不高。记得老早的时候,看名著只为了情节,直到现在依然有这种观念,大凡故事不够吸引人的,蕴涵的道理再深刻我也不会有兴趣去读。所以吧,说到底我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这个《浮士德》其实满神奇的,首先它的写作方式是舞台剧本的形式。其次,故事非常具有想象力,完全天马行空。第三,“歌德”这个名字很能满足某种小小的虚荣心。第四,看着看着,就会发现里面有好多似曾相识的看法、观点或者景象。所以,尽管很艰深,我依然憧憬着再一次阅读它。去年暑假把书买回来一直搁置着,趁着最近立志读书的机会决定先把它给啃下来。

一开始看小说喜欢把自己觉得好的句子摘抄下来。这些被我相中的,多数都不是什么辞藻华丽,对仗工整的,而仅仅是在内容和情感方面和我有共鸣的。比如在看贝多芬的书籍时,一般把贝多芬夸张的描述成神灵的语句是我最中意的佳句。呵呵,常常再回头看这些摘抄的时候觉得当时自己很幼稚,一页书看看不过1、2分钟,有时为了抄几句话就要花费5分钟的样子,这样等到再回过来读的时候,常常已经没有先前那种激情和如饥似渴的感觉了。所以之后开始改成某伟大领袖的做法,在书边做批注,比如哪一句好,自己怎么想的,或者是看到某个很文学的字词去查字典,然后在书边写上拼音与解释。这样做似乎还不错。可缺点是仅仅适用于自己的书本。到后来偷懒了,什么都不写,习惯看书的时候拿只木头铅笔,看到喜欢的就划下来,这样的结果是,因为不费力,所以每每有一点点的感动就摘下来,以至等读完一本书以后,发现每一页都是一片狼籍。想想都是RMB换来了,这么糟蹋,以后看第二遍的可能性基本就为0了。总不能哪天心血来潮真的拿块橡皮把所有的铅笔印统统擦去吧?哎,可怜了我那本……了。而且更主要的是,习惯边划边看的过程后,自己对于内容的理解就不再深刻了,因为句句都是“重点”,我又何须体会文章的内涵,结构呢?于是,读书的时候,思考就少了。

现在看这个《浮士德》,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一页书上一半是内容,下一半是很多小字体的解释,而通常这些解释又和种.种圣经故事、希腊文化联系起来,一看就是一大串。这种情况下,不看就无法了解作者的意思,看了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真的是很麻烦。所以只好这样,每看一章之前先把解释全部看一遍,有个大概的印象,这样呢,等看正文的时候就能够比较通畅的理解内容,也不用再回过来看讨厌的注释了。

好啦,晚了,看来今天是补不出个读后感了,明天继续。这篇么,就当是个“读书有感”吧,呵呵,本来因为故事情节,取名叫“今天心情相当沉重”的。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9

这本书跟我也有两个星期了。也该还回图书馆了。老舍的月牙儿。

似乎印象中并不总是在乎月牙儿的,喜欢的还是满月,似乎在很多人眼里,圆月象征着圆圆满满,似乎看起来更令人喜欢。小时候总喜欢望着星空,缠着妈妈讲那些关于大大玉盘上的>故事,那个玉盘上有一棵巨大的桂树,树下有个不知疲倦的吴刚总在砍树,还有一个美丽的嫦娥,永远伴着她的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这便是小时候关于月朗的全部记忆。可是,读了月牙儿,那股幽怨似水草般把心脏包围,凄凉,冷漠,伤心,种.种感觉时时刻刻不停的侵袭着你,让你无法忘记那双在黑暗中幽怨的眼睛。

我们根本无权去批评植根在中国中古老的封建制度,跟无权去批评人性是如何如何的冷漠。女儿痛恨母亲的的所作所为,却还是爱着她,她拼命地想从这种怪圈中逃离,可是仍然无济于事,不得不走上了母亲的道路,做了暗娼。她说:“妈妈是我的影子,我只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买了一辈子的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发和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她们活在社会的最下层,处处受鄙视受挤压,生活中好像只有了一个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钱,只要有了钱就能活着,所以全然不顾用什么样的方式,也没有其他方式可选。可以从中透视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渐渐被扭曲的人性。“我勉强的笑,勉强的疯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几个泪所能减除的。我这样的生命没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况且我的所作并不是我的过错,。死假如可怕,那只是因为活着是可爱的。我决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胜过了死。我爱活着,但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一种理想的生活,像做梦似的。这个梦一会就过去了实际的生活使我觉得更难过”。生命中并不是没有反抗,只是她无力去反抗。

月牙儿,在此中一直以一个线索的身份存在着,最后她被关进监狱,还说监狱里是个好地方,它是人类坚信人类没有起色,在我做梦的时候都见不到这样丑恶的模样。她再次看到她的月牙,带着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它带着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时时刻刻出想在她的生命之中。

白牙读后感老舍用他一贯幽默暗含嘲讽的笔,慢慢描摹出这些下层百姓的生活,就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慢慢反思吧。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0

假如本书被认为是女性主义经典释读文本或被当成言情小说来阅读的话,我想我不会有太大的惊讶,像安玑那样因苔丝失身而惩罚她、厌恶她,像村民们那样歧视苔丝,无一不是女性主义批判的绝佳范本;而那些靠弱智牌马达驱动的言情小说般的拖沓的语言、俗套的情节,在苔丝在婚前婚后想对安玑讲明她身世那节表露无遗——那时的他们哪怕再坚决一点、再有智慧一点也不会有接下去的故事发生——然而哈代的小说终究比高级言情小说和女性主义批判范本要强,我想就在于两点。

一是政治粉刺。哈代先生更像是一个报纸社论的特约评论员,总是冷不防地跳出来议论一番,对感兴趣的东西针砭粉刺。像说安玑父母那种徒,一般的苦难无法得到他们垂青,但大奸大恶大是大非的罪恶却能激荡起他们的同情心;又说什么做父母的不告诉子女人世间的险恶,不管是出于保护他们还是什么的原因,都是不称职的。那样的议论,处处可见,如此尖刻的评论也实在非看尽尘缘的老学究莫能办到。再者,苔丝这个惨剧本来就是对政治的粉刺。亚雷·德伯这个坏蛋,他不但玷污了苔丝,还虚伪地入教以为能够掩饰其罪过,免于世间和永生的罪责,还为其再次犯罪披上一层羊皮。还口口声声说苔丝的存在就是引诱她,要她发誓不要用她的美貌来诱惑他云云。这样的人,何曾不是哈代先生对教会、对所谓上流社会一种尖刻的粉刺?莫怪乎这样的书要被禁了。至于安玑,也是哈代粉刺的对象,不仅仅生性软弱不敢应对真实,当两人面临危难时,还说若苔丝不在他身边,他就会依靠想象把她想得稍微好一些,那简直是小孩不是男人的表现;而且,还因为他对人对己双重标准,抛弃了苔丝,间接成了这个杯具的帮凶。

二是人物的复杂性。苔丝从来都不是个性刚强的主儿,别看她从小就操持家业,数次拒绝亚雷·德伯的诱惑,但她的内心根本不像外表那样刚强。她只是一个需要保护、需要被人爱的人,所以她无条件地顺从自己喜欢的人,无条件地听那个人的话,即使被他们抛弃责备、被他们当奴隶使唤,她也觉得值得。她没有独立的思想与意志,她需要安玑这个让她每一天活下去的寄托,她就好像一个傀儡虫一样依附在上面,只会木木地听话。难怪李逍遥找来36个傀儡虫就救活了林月如了。但她却遗传了德伯家好冲动的传统,被激怒就奋而杀人。同时,她只懂得激化矛盾,不懂得避祸,既曾被亚雷伤害,就应处处躲开他,可每次见着他都要说上许久,呆在一块?忍到最后无法再忍,就呼哧一声杀死了他?就此而言,苔丝和《茶花女》里的玛格丽特乃至《里斯本之夜》里的海伦比起来,截然不同。苔丝是外强中干,后两者却如蒲苇,虽柔却韧。虽说不同的类型无关优劣,但却注定了其命运。苔丝更像是戏剧里那完美的木偶,虽然完美的体现了一个完人是如何被毁的,但却缺少独立生存的潜力。还记得苔丝在绝望中写给安玑的信么?里面不仅仅长篇幅地历数了苔丝对丈夫的爱,还宣称没了他就活不下去了,哪怕死在他身边也可。也许就是如此,两人在逃亡时就

如俩小孩,根本没有抵抗的潜力;而玛格丽特乃至海伦,却总有一种强韧的信念,自己活在人间,为更好地活策划道路。就好像Bible说的那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书)值得记住。

就因为这样的性格杯具,加上这个社会风气(有害人的人、有逼人至死的人),故而必然导致杯具的诞生,就连埃斯库罗斯也不忍心叫出歌队来唱述这个悲惨的故事。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1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2

现代人外出旅行,非常方便,利用现代交通工具,我们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从地球的一端飞到另一端,环游地球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这是在公元1872年,距今130多年以前,那时环游地球需要多少时间那?八十天吗?八十天环游地球在当时很多人还不相信能够完成,让我们快来看一看凡尔纳笔下的主人公是如何完成这项在当时难以完成的任务的。

福克先生是一位善良、仁道、果断、机智、沉着冷静的英国绅士,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意外的事情,他总是不慌不忙,时刻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十分让人敬佩。他的仆人路路通对福克先生忠心耿耿的形象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因为福克先生的性格和路路通的帮助,八十天环游地球才更为可靠。

小说中描写的每一次冲突都为故事掀起了一个小高潮,福克先生的每次遇险也都让人紧张万分,尤其是小说的最后一部分:就在福克眼看胜利在望的时候,他偏偏被关在海关,当他被放出来之后,耽误的时间已经太多,没有可能准时赶回伦敦了。我以为福克已经输掉这次打赌了,可谁都没有料到,路路通发现他的主人居然算错了日期,于是福克又出人意料地赢得了打赌。全文就是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中让读者体会到了惊险和刺激的。

主人公利用热气球、火车、马车、商船、雪橇甚至大象作交通工具在1872年完成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壮举。用勇于挑战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赢得了赌注,并获得了自己的快乐与幸福。让我们的孩子们牢记不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畏困难,要勇敢果断、沉着冷静的处理事情。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3

我们平常在电影、电视、甚至课本上看到的一些故事有;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西楚霸王四面楚歌自刎乌江等。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慢慢展现眼前,下面我就说一个让我感受很深的小故事吧。

廉颇和蔺相如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吧,它是讲述了:蔺相如当职位超过了廉颇,廉颇不服,当众说:“我是赵国的大将,多年来出生入死保卫赵国,而他蔺相如就凭一张嘴皮子竟爬到我头上来了,他要是碰到我我一定要当众出他的丑。”并处处为难蔺相如。蔺相如不但不生气还处处让着他,并对别人说:“我之所以对廉将军这样忍气吞声,宽容退让,就是为了把国家危难放在首位,而把个人私怨放在后面啊!廉颇知道后,懊悔不已,马上_着上身,背着荆条,跑到蔺相如家里去请罪。从此将军和蔺相如成了生死与共的知心朋友,将相两人同心协力保卫赵国。古代的大将军都能知错就改,为什么我们不能勇敢承认错误呢?

在《史记》故事里我学了很多很多的道理和知识,知道了许多历史名人。虽然我现在又的地方还看不懂也不明白,但读每一遍都受益匪浅,它将伴我成长,他将是我吸取”营养“的宝库!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4

曾幻想这样一个地方,无忧无虑,无忧无扰。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观天际云卷云舒。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汪曾祺笔下的赵庵庄似乎披了一层这样神秘的面纱。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而在这样的天地中,小和尚明子和农家女小英子相遇了。芦苇的清香轻衬的那块忘俗的天地,幽静寺庙中小和尚明子青涩拘谨少年的影子,农家女小英子水乡里养出来的率性天真,以及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让人心甘情愿地深入深陷于那个出世的幻境,多捱一刻也好。 不似一字雕琢,不含一点轻佻,那淡淡的情愫,伴着月光下深深浅浅的脚印,一直延伸到了人的心里。

《受戒》是乡土自然清新得不容许一粒灰尘的呼吸,它把一直在其中自自在在行走、生活、哭哭笑笑、说故事的淳朴人们的美揭发出来,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它激起的更多的是对那种迥然不同的美的遥不可及的遗憾,深沉到伤及人的自信。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那些被称为冲动和错误,或是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所以猛然间停住脚面对一片梦般叫你心有戚戚的美的影射时,才发现有种天赋很早就被遗弃了。

如果现实中真有那么一块天地,我们又当如何?因为遗憾,所以美好。与其在沉默中破碎,不如一开始就保持一点距离,保留一份美好。不论讽刺,抑或失落,予一世淡淡年华,留与记忆,蓦然回首,发现曾有一人,站在记忆的迷彩下,笑靥如花。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5

“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地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6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7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8

《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心理小说,它的发表标志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艺术风格的成熟。

小说以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广泛地描写了俄国城市贫民走投无路的悲惨境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作者笔下的京城彼得堡是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草市场上聚集着眼睛被打得发青的妓女,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投河自尽的女工,穷困潦倒的小公务员被马车撞倒在街头,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与此同时,高利贷老太婆瞪大着凶狠的眼睛,要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满身铜臭的市侩不惜用诱骗、诬陷的手段残害“小人物”,以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荒_无度的贵族地主为满足自己的兽欲,不断干出令人发指的勾当……作者怀着真切的同情和满腔的激愤,将19世纪60年代沙俄京城的黑暗、赤贫、绝望和污浊一起无情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然而,作者作出的上述揭露和批判仅仅是从伦理道德观念和宗教思想出发的。作者认为一切以暴力抗恶的作法都不足取,因为人无法逃避内心的惩罚,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身。作者还力图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行为归结为抛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所致。用索尼娅的话来说,是因为“您离开了上帝,上帝惩罚了您,把您交给了魔鬼!”作者为拉斯柯尔尼科夫安排的一条“新生”之路,实际上就是一条与黑暗现实妥协的道路,也就是所谓“索尼娅的道路”。作者把索尼娅看作人类苦难的象征,并在她身上体现了虔信上帝,承受不幸,通过痛苦净化灵魂的思想,作为一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一个受压迫最深的女性,索尼娅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典型意义,但是作为一个理想人物,这一形象却显得十分苍白。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宣扬的这些宗教思想,与整部作品所显示的强大批判力量是不相协调的:这里充分表现出作者世界观的尖锐矛盾。

《罪与罚》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小说比较全面地显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刻画人的心灵深处的奥秘”的特点。作者始终让人物处在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通过人物悲剧性的内心冲突揭示人物性格,同时作者对幻觉、梦魇和变态心理的刻画也极为出色。小说中,由于作者着力拓宽人物的心理结构,情节结构相对地处于从属地位。尽管作品中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凶杀事件扣人心弦,但它们都只是“一份犯罪的心理报告”的组成部分。正因为这样,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才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深度展现在读者面前。此外,这部小说场面转换快,场景推移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鲜明。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19

短篇小说《边城》,是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1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j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j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0

磕磕绊绊读完了《四世同堂》,如果我说自己被激起了什么爱国主义热情那是假的。我看了太多东西,我没办法恨,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只觉得悲伤。最让我难过的是书以外的东西——老舍本人。他有多么爱他的北平,仿佛那里每一条河都是他的血脉,每一掊土都是他的身体,每一阵风吹都是他的呼吸。我知道他是真恨,他写道日本人怎样糟蹋北平,汉奸怎样无耻,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一时温柔地回忆起北平的种.种传统和小买卖,一时痛心地描述北平的萧条,一时冷笑讽刺着日本人的恶劣,一时又陷在瑞宣式的矛盾里无法自拔。老舍就是所有人物的集合。是祁老人的圆熟温和,是天佑的老实沉默,是瑞宣的儒雅挣扎,是钱诗人的铮铮铁骨。一种文化到了熟烂的地步,人们就会陷入一种无法言说的分裂。北平太熟了。老舍骂的是外敌,恨的是外敌。即便对于汉奸,他不过说他们“无聊”。他费尽苦心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尚为和美的结局——他仍是爱,爱北平,爱北平的老百姓。

他也相信自己这份爱,他想如果没有日本,北平人就会和和美美地过下去,祁家就会一代一代,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谁曾想,他就是被他所深爱的北平推向了绝路。那天老舍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已经站不起来,有人怕他当场被打死,就把他拖到附近一个派出所。几个红卫兵听说他是,马上又进屋你踢一脚,他踹几下。我知道消息已经是晚上了,到派出所把他扶回了家。第二天,听说我离家不久,老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拿上一本《毛主席诗词》就出去了。走到院里,他见4岁的小孙女在那里玩,还把小孙女叫到面前,拉着孩子的小手说:“跟爷爷说再见。”老舍出门后,就一直往北走,走到太平湖(此湖今已不存,改建成地铁停车场)边,坐在那里读起了《毛主席诗词》。整整读了一天,天黑以后,他头朝下、脚朝上投进了那一汪平静的湖水。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1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经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述,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向在追求着索丽娅。

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我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

安德烈公爵不仅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此刻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我想过。

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可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激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2

友情是燃烧孤独的心灵之灯,亲情更能给人长久的抚慰和想念。从降生到离去,从婴儿到老人,亲情始终伴着你,它是你一生永远无法摆脱的情感。

读完李密的《陈情表》我感触颇深。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6个月就死了父亲,4岁时母亲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幼时体弱多病,求知好学,博览五经,以文学见长。李密于祖母感情甚深,孝心可表。祖母有疾,他痛哭流涕,夜不解衣,侍其左右。膳食、汤药,必亲自口尝后进献。秦始三年晋武帝下诏征密为太子。诏书累下,郡县不断催促,这时。李密的祖母已经96岁,年老多病。于是他向晋武帝上表,陈述自己无法应诏的原因。

在表中,一方面感激朝廷的知遇之恩,一方面又要为病重的祖母床前尽孝。进退两难,实为忠孝两难。他说道“我是败亡之过的俘虏,身分卑微低贱,受到朝廷的提拔和委命,哪里还敢迟疑徘徊,有更高的希求呢”感恩之心,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于祖母相依为命,在她年高体弱的时候,实在不能弃她离家远行。在最后,他乞求陛下怜恤苦心,成全其愿,准允他为祖母养老送终。那样的话,生愿以生命奉献,死后也要结草图报。忠君之情于一片孝心,令人感动涕零。这种朴素、深沉、知恩图报的情感,放射出恒久而温情的人性美。

李密是懂得感恩的,他为了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而放弃做官显达的机会;他又为了回报朝廷的知遇之恩,许下了“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报国之心。最终晋武帝为其孝心所感动,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赏赐奴婢二人,并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人,应该常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而我们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人在一天天老去,我们是否可以像李密那样做到,暂弃某些机遇而回报亲人的养育之恩。感恩是一种对恩惠心存感激的表示,是每一位不忘他人恩情的人萦绕心间的情感。学会感恩,是为了擦亮蒙尘的心灵而不致麻木,学会感恩,是为了将无以为报的点滴付出永铭于心。

感恩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是一个人不可磨灭的良知,也是现代社会成功人士健康性格的表现,一个人连感恩都不知晓的人必定是拥有一颗冷酷绝情的心。在人生的道路上,随时都会产生令人动容的感恩之事。且不说家庭中的,就是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所遇之事所遇之人给予的点点滴滴的关心与帮助,都值得我们用心去记恩,铭记那无私的人性之美和不图回报的惠助之恩。感恩不仅仅是为了报恩,因为有些恩泽是我们无法回报的,有些恩情更不是等量回报就能一笔还清的,惟有用纯真的心灵去感动去铭刻去永记,才能真正对得起给你恩惠的人。

父母即使有一天不在了,他们还会长久地占据在儿女的记忆里。但这种同在更多的是睹物思人的追念和寻无觅处的黯然神伤:还有谁会呼唤你的乳名,牵挂你的冷暖,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

人间真情——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值得我们回味、留恋,让我们懂得感恩……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3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4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5

其实《边城》这本书早在大学时候就拜读过,一直比较喜欢沈从文小说的风格,自然的风土,淳朴的人情。现在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想寻求内心的净土,所以最近又拿出了这本书。

其实这本篇幅不大的书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

说这本书不容易读并不是说这本书有多么复杂的情节,众多的人物,相反,这本书讲的故事很简单,就是渡口的.老船夫临死前希望能给自己外孙女翠翠找个靠得住的孙女婿,在所谓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中选择,结果大老在一次载船运货途中溺水身亡,二远走他乡,老船夫也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渡口上只剩下孤零零的翠翠。

那么为什么说这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呢?这个故事发生在川湘边境,称为“茶峒”的小镇,特有的风物让没从未到过此地的人没法想象作者到底说的是什么。不信?你说说什么是桐油,青盐,还有什么是樯子?

而作者特有的叙事方式也给读者带来困难,当然可以称为一种语言特色。例如“在这小城生存的,各人也一定皆各在分定一份日子里,怀了对于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这样只能意会的句子到处都是,无疑会给“农人”和“士兵”带来阅读的困难。

上面还只是说了一下小说的语言特色,从内容上来说,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原本很简单的事情,作者故意搞得很复杂。对于大老托媒人提亲和二摊山崖唱歌,老船夫都没有给出正确的回应,仿佛在借着外孙女不断地调兄弟俩的胃口,我没法理解一个乡下的船夫怎么会有如此细腻的情致和技巧。直到最后兄弟俩先后离开家乡,顺顺也失去了对这个婚事的兴趣,而老船夫也无奈地死在风雨交加的夜晚,这是谁酿成的呢?

我只能说是作者杜撰了一个美丽而纠结的故事。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6

一条渐渐流动的白江,一段静静哀痛的往事……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白江,是夹杂在山与岸之中的,要想出城到外边去,只能乘渡船。那是艘不大的渡船,由一个老头子摆渡。他有一个孙女叫翠翠,翠翠妈在生下她时就死了,翠翠爸也在不久后自杀,只留下老头子独自照料翠翠。尽管只留下祖孙二人,日子过得倒也甜美。在翠翠十三四岁时,已出落得娟秀美丽,得到城里许多人的寻求,特别是船总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远走他乡。翠翠的亲人——爷爷,也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静静地死去了。书的结尾,翠翠被接到了船总家,苦苦地等候二老回家……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余华的小说《活着》,让我感受很深刻。这本书讲述了福贵苦难不同寻常的一生。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一是家境由富到穷的巨大落差,二是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尤其是当他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死去时,他心底那种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读过了《活着》这本书,想想自己以前的成长岁月,我明白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经历种种磨难,总会遭遇无数的坎坷挫折,总会体验到痛苦难当的心情…….回想一下自己,当自己还幼小的时候,总认为没有人喜欢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觉得很是烦恼,总认为被父母责骂,被老师冷落,被同学嘲笑的日子就是痛苦的人生。还认为学习成绩不好,遭遇流言蜚语的打击,遭遇考试失败,就是没有希望的的人。读过《活着》之后,我才发觉跟福贵经历的这一切比起来,这根本就不算什么!我才知道福贵在经历一种无言的痛苦,一种只能由自己柔弱的肩头去扛的痛苦。

《活着》说了一种乐观的精神,福贵承受了一切的苦难,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生存,这让我受触动最深。他不过是个普通人,他不懂生存有什么深奥的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一切了,只要活着什么都有可能。然而跟福贵承担的痛苦比起来,有时候我们显得很消极,遭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就开始垂头丧气。现在想想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活着》告诉我,让我相信了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沧海一粟,就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好好的对待生命!好好活着!正是他想说的,也是我从中明白的一个道理。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8

“只要我还活着,能从满布灰尘的旧窗帘布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样乐观、坚强而又令人辛酸的话语出自安妮弗兰克的笔。《安妮日记》它不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它是一个女孩最真实的手笔写下的一部日记,一部感动世界的日记。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萌生了一种从前阅读时从未有过的感受,这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写的一本日记,一本普通的日记,是有怎样的力量,感动了世界呢?我带着好奇与期盼进入了这个故事。安妮弗兰克是一个犹太少女,她在13岁生日时,得到了一份别致的礼物:一个花格布料封面的日记本。她称她为“吉蒂”,与吉蒂分享心事,当做自己最知心的密友。为了躲过纳粹的破害,一家人躲进了一间“密室”,密室里还有同样患难的其他4个人。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这一切差一点把安妮逼疯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写道:“我仰视天空,冥冥中觉得世界还能好转,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带着心中不可泯灭的希望

安妮几十万字的日记,就是在这间荷兰阿姆斯特丹263号的密室中写成的,对吉蒂这个密友,她毫无隐瞒的坦露,对饥饿的嘲弄,恐惧的倾诉,对于自己的乐观与一闪而过的悲伤和失望,对爱的渴望,对青春期母女的冲突……对,《安妮日记》最感人的地方,就是以一个少女的眼光,观察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尤其是青少年带来的创伤。

最终,安妮在密室里的八个人,全部因人告密而被关进集中营,安妮和姐姐玛戈因传染上斑疹伤寒而悲惨的死去,她没能看到期待的一刻。

安妮虽然长久的闭上了双眼,而我们也再也看不到下1篇安妮日记了,但她的乐观、勇气、感恩于爱,长活在亿万世人的心中!《安妮日记》,它寄托了一个少女的美好愿望,记录她对自己的思考,感动和启迪着我和更多人。愿安妮能将这温暖永远留在人世。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29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白江,是夹杂在山与岸之中的,要想出城到外边去,只能乘渡船。那是艘不大的渡船,由一个老头子摆渡。他有一个孙女叫翠翠,翠翠妈在生下她时就死了,翠翠爸也在不久后自杀,只留下老头子独自照料翠翠。尽管只留下祖孙二人,日子过得倒也甜美。在翠翠十三四岁时,已出落得娟秀美丽,得到城里许多人的寻求,特别是船总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远走他乡。翠翠的亲人——爷爷,也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静静地死去了。书的结尾,翠翠被接到了船总家,苦苦地等候二老回家……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阅读德伯家的苔丝感想优选 篇30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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