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监督自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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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监督自查报告篇1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从建设廉洁机关、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始终把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摆在重要位置,先后三次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和领会《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行动上落实。
2、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廉政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是深化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保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局长对全体班子成员和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科室人员负责,科室领导对本科室人员负责,至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形成人人都是廉政建设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全局每位党员和干部,做到防微杜渐,预防在先。
3、注重内外监督,确保工作实效。为配合《监督意见》的实施,我们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召开组织生活会,畅通网络、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引导和组织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积极支持和参与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相关要求
1、坚持理论学习。利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党组书记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增强全体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性观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2、注重制度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行为规范》等21项工作制度,并将这些制度公开,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
3、明确分工负责。在工作运行中,班子成员都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正职负责全面工作,坚持“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着重对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一般性事务真正做到放手、放胆、放心,有效地形成了工作合力。
4、坚持民主集中。在研究工作时,能做到广泛地听取意见,民主集中,求同存异。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进行集体决策,不搞“一言谈”、“家长制”。在共同处事中,相互交心通气,相互关心支持,充分发扬民主。
5、强化内外监督。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从政相关规定。成立局政风行风检查小组,扎实开展内部监督,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建议。重新制定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同时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工作职能、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政策文件等1452条信息予以公开。开通“新浪微博”等微博平台,发布微博300多条。及时维护并更新局门户网站信息,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6、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坚持认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集中就参加学习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和个人廉洁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述职述廉,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参与监督党政正职的范围不够广;二是开展群众评议党政正职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监督党政正职的渠道,更好的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一把手监督自查报告篇2
年以来,××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镇党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主动担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实效。
一、切实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一)始终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镇党委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2次,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等各类主题学习30多次。指导镇班子成员开展理论宣讲10余次,组织新任两委班子集中培训1次、村监会成员培训2次,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万人示范培训班”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进一步完善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镇党委会议50次、党政联席会议31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今年专题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8次,党委会议2次听取镇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镇党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镇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严格落实《××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镇党委会议事规则》、《××镇党政联席会制度》等,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记录本等指定专人记录、保存,没有出现以专题会代替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作决策等现象。
二、持续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班子的监督
(一)严明政治纪律规矩
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镇纪委今年已约谈东尖中、南尖中、李村等,防止干部出现不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安排部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村级班子运转基层党建业务指导手册》,定期印发《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让各级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镇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镇52个党组织、2213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制定党建工作制度
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党建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召开镇党建专题工作推进会2次,组织党建观摩2次,各村、社区党组织定期向镇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切实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
三、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
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镇党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县城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余次,镇纪委监委在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违章建筑拆出等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
镇纪委监委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监督,推动镇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监督。一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坚持把问责“板子”对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镇班子成员,督促自查岗位廉政风险、严格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能力素质等带头整改、作出表率,着力**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二是规范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印发《农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梳理农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三是严格执纪执法问责。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偏差监督纠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措施,坚持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清除隐患;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对推进停车场治理不力的××等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下一步,我镇将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工作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镇村干部的思维和视野,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让干部们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为推进全镇高质量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一把手监督自查报告篇3
一、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结合不同时期的特点,积极探索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方法和途径,特别是近年来党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力度不断加大,为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
(一)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够。从监督过程看,目前施行的干部监督制度,对事后监督,抓惩诫的规定多;从监督的渠道上看,主要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都缺乏有效的制度,上级监督、同级监督效果成效不明显。
(二)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区在现有的干部监督制度中,有不少制度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在具体如何发扬民主,怎样实行集中,缺乏必要的程序和操作规范。
(三)刚性和权威性不足。首先,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准绳和依据不是十分充分,有的具体措施实施起来难以保障。其次,具体制度刚性不足,在实践中做了可以,不做也可以,或违反了没有办法进行惩处。
(四)制度成效显现不明显。现有制度落实不到位,没能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是当前区干部监督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对现有制度缺乏强有力的落实措施和手段,也就是缺乏确保党内监督制度落实的有力监督制度。实际执行中,有的制度成效一般。
二、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力量集聚效应发挥不到位。近年来,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甚至是“声色俱厉”,但是在实践中,对干部重选用轻监督、重教育轻监督、重事后惩处轻事前事中监督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主体客体的监督意识不强。从干部监督的主体来说,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为,要正确行使权力,主要靠“自觉”、“自律”,监督不监督无所谓;有的认为监督会束缚领导干部的手脚,影响改革发展等,造成干部监督主体监督意识不强。另外,由于现在权力运作的封闭性,一般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情况不知情、不了解,难以监督。有的人认为对班子或领导干部行为不了解,不知情,感到无法监督。从监督客体来说,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性不够,有的领导干部虽然张口闭口讲加强监督,但实际上是“叶公好龙”,可以监督别人,但别人不能监督他自己,在主观上存在着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与自己不合作、党员群众监督是对自己不支持的思想。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力过于集中。长期以来区在干部监督过程中过分强调集中,从而导致权力的过分集中,仍然沿用过去的一些做法,不能适应执政党建设的要求,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致使权力集中在一把手和少数直接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干部手中。同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一把手负总责,削弱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在强调班子团结时,存在矫枉过正的问题,对那些敢于提意见的副职和一般干部视为不配合工作、不团结他人,致使班子内部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所削弱。
三、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针对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快区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进程,我们必须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要在四个干部监督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把这些措施制度化,使各监督主体权责一致,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方法和工作程序,逐步推进干部监督制度建设,使监督主体、客体把遵照、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行为。
(一)要在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集聚配合机制上下功夫
1、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组织部门是干部专职管理部门,是出生产力的部门,是干部监督的核心主体。在干部监督上,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权力运作过程实施监督。但是在干部监督上,光靠组织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如对触犯了党纪政纪的干部进行查处就属于纪检部门的职权范围,而对违纪干部查处情况如何又反过来影响对干部的监督效果。因此,组织部门应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力求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参与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具体地说,应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合,以便于更全面地把握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面监督;加强与人大的联系与合作,支持人大对政府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政府、司法部门的监督;加强与司法、宣传、审计部门的联系,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加强新闻单位对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
2、实现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密切配合。一方面,坚持自上而下的监督,应明确下管一级的监督责任制,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层层监督的目,逐步形成权力制衡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的前提下,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对专门监督机关充分授权,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真正成为使监督权的权威机构,强化其监督职能。
3、实现干部监督工作信息互通共享。在现代信息社会,监督主体之间应相互沟通情况,建立起统一的情报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监督整体功能的协调性,强化干部监督工作效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重大案件相互通报制度,以进一步提供有益的线索,协同配合;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库,在保密条件下,监督主体互相调阅,对各自掌握的违法违纪案件互相通报,以便提高监督水平;三是建立疑难案件经验交流制度,在干部监督的实践中,监督部门如果碰到疑难案件,或者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定期进行探讨研究,提高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在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上下功夫
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应加强对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防范,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干部监督的根本目的。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就是把监督关口前移,在理念和实体监督上,实现被动监督转为主动监督,由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应强化的主要措施有:
1、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领导干部自身有关的重大事项,向组织如实报告,主动争取组织的监督,避免个人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2、强化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制度。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督。决策行为是领导活动的重要行为,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控,可以帮助领导干部防止很多错误行为的产生。凡属应由领导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不得由个人专断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的决策失误,应追究责任。二是大额资金支配行为的监督。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资金的使用应由财务审批委员会集体审批,日常资金使用要按月定期进行通报,从而有效地制约财务行为,规范财务支配权的运作。三是用人权的监督。凡单位内部干部的提拔、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通过对领导权力行使全程监督,延伸和拓展对干部的监督空间。
3、坚持开展巡视工作。
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利运行的监督,了解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了解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是否落实议事制度、办事程序、决策机制等;了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是否有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有无滥用权力为亲属谋取私利的问题,是否管好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了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没有违反规定,存在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问题;了解领导干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是否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关注和解决他们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无违法乱纪、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问题。通过巡视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在建立干部日常考察监督机制上下功夫
1、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监督
加强对干部教育的监督,是干部监督工作不可然视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各级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级各类干部岗位知识的储备目标,明确要达到的知识水平。组织部门对学习后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实施职能监督,定期组织述学、评学和考学,把学习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2、加强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
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能否做到科学、严密、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干部监督工作的质量的高低。因此,在实施对干部绩效监督时,应进行刚性考核,具体应把握这样几点: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即,不仅要监督干部平时的操行是否规范,更要注重监督干部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手段的灵活性。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细化量化标准,对在不同层次、不同基础条件下所创造的工作业绩进行对照比较,主要看位次、看水平、看发展。
3、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针对干部工作的新情况,进一步拓宽考察渠道,既要监督干部的工作圈,又要监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在方式上可采取公开考察、回访考察、审计考察、走访考察、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通过对干部“三圈”的考察,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全面情况。
(四)在建立干部监督机构奖惩机制上下功夫
有权应有责,权责要一致。对干部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能休有相关的责任追究措施,做到有职有责,奖惩分明,是推进干部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对有监督职权,因不敢监督或不愿监督造成的失职、过错行为,严肃追究其监督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敢于和善监督的机构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使监督者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得到鼓励。逐步形成监督上级不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不怕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不怕孤立无援的工作局面,创造一种敢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