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的劳伦斯》第一史诗片精编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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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的劳伦斯1
一个半世纪前,一个英国人企图扶助一个弱小民族,反抗雄踞在中近东的土耳其帝国,他失败了。半世纪前,又有一个英国人做同样的尝试,凭了超人的智慧、毅力和体能,他成功了,结果是土耳其帝国的崩溃。前者是拜伦,后者是劳伦斯(Thomas Edward Lawrence),俗称阿拉伯的劳伦斯。两者还有一些类似之处:例如,都是成名甚早,都是英年夭逝,都是出身有名学府,都特立独行,和英国绅士社会格格不入,甚至面忤权威。另有一点巧合:拜伦出身贵族;劳伦斯虽无爵位,但他的生父原来是爱尔兰威斯特米思七世从男爵查普曼(Sir Thomas Robert Chapman),为了和女家庭教师(亦即劳伦斯生母)私奔遁世,才易姓为劳伦斯。
但是两者有一个基本的差异。在私生活上,拜伦本是一个纨绔子弟,耽于逸乐,且顾影自怜,善于作态。劳伦斯的心中也有一株顾影水仙,但大任降身之际,他的灵魂能提升到史诗的高度,进而支持他的肉体,去忍受只有超人才能负担的痛苦和疲惫。多才的劳伦斯曾经翻译荷马的史诗,但他的名著《智慧七柱》(Seven Pillars of Wisdom)也已成为记述一次大战东战场的现代史诗,而他自己便是这篇史诗的主角。沙漠,沙漠的空廓和虚无,那种远离文明的原始的煎熬和晕眩,那种对内要说服自己,对外要说服阿拉伯各民族要征服土耳其人更要克服大自然的多重压力,对于这位现代史诗的主角,是一种形而下的也是形而上的考验。沙漠,原是天才内在的气候。绝顶的天才,原就命定了要忍受绝对的寂寞。“天才恒侵袭,但凡人占据且拥有。”劳伦斯如是说。大漠中往返的长途跋涉,驼背上的日日和夜夜,就劳伦斯的一生而言,正是一个缩影和一个象征。
而在舌敝唇焦之后,在摩顶放踵和出生入死之后,在肉体委顿和心灵颓丧之后,他成功了,因为他已名闻全球,而土耳其帝国也已经瓦解;但同时他也失败了,因为在内部的纠纷和协约国的阴谋下,阿拉伯非但不能独立,反而惨被瓜分。他曾站在协约国与阿拉伯之间,向后者保证战后的独立和自由。那些游牧民族曾如此相信他,崇拜他,视他为救世主,凡他至处,人群争挽他的衣裙,而他也隐隐然以现代的弥赛亚自命。战后的现实令他幻灭,而更重要的是,他感到自己像一个骗子。一切光荣都变成耻辱;人们的赞美和宣传只会加深他的自咎和厌憎。由于英国在法国压力下违背了战时对阿拉伯人的诺言,劳伦斯竟在英皇召见时当场拒绝了乔治五世的授勋,以此作为一种抗议。事后,当时的国防部长丘吉尔,还曾为此事面责劳伦斯上校的无礼。
因为那时,劳伦斯已因战功而擢升为陆军上校了。但不久他做了一件令朋友们大惑不解的事情。尽管当局有意延揽他入阁,而丘吉尔也表示愿意保荐他出任海外某地总督,但他都毅然谢绝,宁可改名易姓,隐入行伍之间。终于在1922年,劳伦斯以约翰·休姆·罗斯(John
HumeRoss)的假名加入英国皇家空军,接受新兵的入伍训练。他的真相很快被人窥破,经报纸一加宣扬,窘困的空军当局只好将他革退。在劳伦斯再三的要求下,皇家空军同意了一个条件:如果劳伦斯能在陆军中服役一段时期而表现良好,则他可以回到空军里去。劳伦斯遂又易姓为萧(TEShaw),在战车队的军需站工作了一年。据说他改姓萧,是因为他对萧伯纳非常钦佩,而且,由于面貌有点像那位名作家,曾被误为萧伯纳之子。
战车队轻松的工作,使他有充分的余暇完成《智慧七柱》牛津版的修订,并翻译了两部法国小说。之后他果然回到空军,一直到1935年才期满退役。同年5月13日,一个名叫亨利·威廉森的朋友,认为英德两国交恶之际,劳伦斯是唯一胜任与希特勒商讨的人,乃邀劳伦斯去洽谈此事。劳伦斯在骑电单车去邮局拍电报给魏廉逊的途中,为了要闪避两个骑单车的男孩,滑出路旁,伤重昏厥,六日后死去。至今他的半身像仍竖在伦敦圣保罗大教堂中,与纳尔逊、威灵顿、康斯特布尔为伴。
劳伦斯在阿拉伯的英雄史迹,尽人皆知,不用我来复述。他在战后的种种表现,也非这篇短文所能详谈。此地我只能提一提他异常复杂的个性,和他在一战后期及战后所表现的矛盾、沮丧、迷惘与自嘲自虐的心境。
“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以喻天地”,这段对宇宙的定义,出自我国著名的哪部作品?答案:《淮南子》
许多传记家,甚至劳伦斯自己的朋友,对于他的特立独行,都感到难以了解,而有所谓“劳伦斯之谜”一说。例如:劳伦斯在进入土耳其重镇大马士革之后,何以在自己胜利的巅峰突然引退?何以在战后,朝野同钦,而国家方欲委以重任之际,他要遁世逃名于士卒之间,且接受极其苛严的训练?身为大英雄和名作家的他,经常在书信中透露悲观和懊丧。在给母亲的信中,他诉苦说:“要安于无所事事,我还太年轻;要从头开始,我又太年长了。”致诗人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的信中,他说:“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的生命,在真正的意义上,已然逝去。”
劳伦斯所以突然离开大马士革,除了因为阿拉伯仍四分五裂,而英法的政治阴谋令他心寒齿冷之外,尚有另一隐衷。据说他一直因为自己是私生子而深感羞辱,乃视性为一种不洁,非但终身未娶,即女友也鲜闻来往。尤为不幸的是,在阿拉伯战役的后期,他因潜入敌后探刺军情,在德拉(Deraa)被捕。土耳其司令官并不知道他就是劳伦斯,但惑于他的白皙肌肤,竟拟向他施行奸污。在劳伦斯的反抗下,司令官将他刺伤,并令四名兵勇于鞭笞他之后,一一将他奸污。据劳伦斯在《智慧七柱》中的自述,当时他乔装阿拉伯人,虽在极端痛苦之际,仍能努力自抑,只用阿拉伯语,而不用英语。此事是否夸张,后人意见颇为分歧,不过它对劳伦斯身心的摧残,是无可比拟的。在德拉受辱之前,他在别人和自己的想象之中,俨然是弥赛亚再世。但经过了那次事件,他的自我神化和英雄气概便颓然崩溃了。这种幻灭,加上后来自疑是一大骗局,令他视表面的光荣如粪土,甚且怀疑一切的所谓伟大云云,恐怕都是起于误会。
更令他惊骇的是,他在受辱时,竟发现自己在鞭笞下反有一种变态的。这样,他不得不向自己承认,他并非救世的先知,而是一个受虐狂。他在《智慧七柱》中自供说:“我欣然惩罚自己的肉体,在惩罚之中比在罪恶之中发现更大的;我因自豪于不单纯的犯罪而陶然。”论及他在阿拉伯的经验时,他又说:“痛苦是一种溶剂,一帖泻药,痛苦几乎是可以佩得很美的一枚勋章。”
在德拉事件之后,他似乎用完了精神的燃料。他的使命感消逝了,余下来的是野心和权力的欲望。他变得嗜杀,但杀伐之后只感到怜悯,不感到胜利的喜悦。终于有一天,他发现,即使那种权力,也只是一个幻觉而已。他完全空虚地离开了大马士革。
但何以战后劳伦斯坚持要加入空军呢?何以他必须如此贬抑自己?论者尝谓他所以出此,是因为他患有同性恋。这是很不可靠的臆想。劳伦斯的朋友们,包括格雷夫斯,都证实绝无此事。同时,他先后在战车队和空军的纯男性团体中生活了十二年之久,亦未闻有任何可疑的记录。事实上,劳伦斯对任何肉体上的接触,都会深感震骇。这一点,格雷夫斯在早期的自传《告别那一切》(Good-bye to All That)之中,曾有记述。劳伦斯所以要自谪于行伍而听命于士官,是因为第一,他已厌倦于做一个名人、要人,厌倦于扮演“劳伦斯”这个角色,他要逃避自己,忘记自己,他要从自己的神话中解脱出来。第二,他在大战期间的超人表现,已经透支了自己的意志和定力。他曾经担当过太大的风险,负过太重的责任,现在,当一名二等兵,他可以仅仅服从命令,无论那命令有多愚蠢,都不用亲自负责了。第三,在沙漠的岁月中,他已惯于袍泽之情,惯于在艰苦的环境中分享单纯的同情。战后他深深怀念那种坦露的人性,他需要恢复那种安全感。第四,正如前面提起过的,他是一个受虐狂患者,他需要严格纪律的自惩和肉体的操劳。
同时,在军中他可以满足自己的另一个欲望——对速度的追求。他爱一切剧动而高速的东西。“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他如此说过。他爱在浩浩的沙漠中驾车。在空军服役时,他促使空军当局注意海上救难的需要,且亲自设计并监造救难的快艇。最后的几年,劳伦斯一直以电单车为唯一的交通工具。他不喜欢汽车,认为汽车是没有灵性的东西,只合在风雨中乘坐。他常常驾电单车去看萧伯纳和哈代,每星期平均驶四百到六百英里。如果路好,他每每超速到每小时八十至一百英里。最后竟因此丧生。
劳伦斯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他在沙漠中缓缓骑驼,也在文明里高速驾车。他以全灵魂拥抱最单纯的自然,呼吸阿拉伯开阔的空间,同时也喜爱科学,精于机械的操作。他是热爱过去的考古学家,同时也展望未来的世纪;他说,“在我看来,我们这一代唯一主要的任务,是征服最后的一个元素,大气”。他是一个有超人成就的军事家和战士,但同时也是探索灵魂的作家和翻译家:他与嗜杀的阿拉伯人出生入死,也是许多现代作家例如萧伯纳、哈代、格雷夫斯和庞德的朋友。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冒险家之一,但同时又那样羞怯、内倾,且患得患失。他的生命,繁复、矛盾胜过一千个人。他的灵魂究竟有多少窍呢?然则,一切伟大的灵魂不都是充满矛盾,如此宏丽地充满了矛盾吗?
北洋三杰被比喻为三种动物,问是哪三种动物?答案:龙、虎、狗
唐玄宗开元年间颁布了什么,强化军事队伍,将一度沦陷的13州全部收复?答案:《练兵诏》
资料补充
阿拉伯的劳伦斯,不是写《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劳伦斯。
阿拉伯的劳伦斯,曾参加不列颠博物馆幼发拉底河卡赫美士考古队,任普通队员。他除了是一个军)山草香●(人和阿拉伯语专家以外,还是一个作家,主要作品有《七根智慧之柱》(1926,私下传阅)、《沙漠暴动》(1927)等。他死后,事迹被改编为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并在一九六二年度的奥斯卡奖角逐中,战胜豪华巨片《最长的一天》与《叛舰喋血记》(重拍片),夺得七项奖。
《阿拉伯的劳伦斯》第一史诗片2
彼得・奥图尔饰演的T・E・劳伦斯,是电影史上最神秘复杂的角色之一 1962 年
现在人们谈及《阿拉伯的劳伦斯》时,总是被它波澜壮阔的画面所折服倾倒,尤其是对于有幸亲眼观看本片的70毫米胶片版的人而言,在黄沙漫卷的阿拉伯大漠上欣赏一轮红日从地平线渐渐喷薄而出,在杳无人烟的天地间欣赏一个人骑着骆驼闲庭信步,在沙漠戈壁间欣赏战马与骆驼踏起尘土奔袭千里,可谓平生不可多得的终极视听体验。
大卫・里恩将广阔浩渺的沙漠,当作了一块天然的画布,往往采用大全景镜头来表现人与之相对的渺小。里恩所描摹的这幅恢宏画卷,一直被电影业界权威认为是最出色的史诗片,在AFI的美国电影百年百大评选中它高居第五,在英国老牌电影杂志《完全电影》评选的“50部最伟大史诗片”中高居第一,而《首映》杂志所评选的“100次最伟大的表演”中,彼得・奥图尔饰演的劳伦斯也名列榜首。
考古学者变身英军联络官
这种种伟大,都要归根于影片主人公的原型――英国一战时期的著名将领托马斯・爱德华・劳伦斯。这位出身于威尔士的贵族,自幼酷爱阅读,在大学时就曾自学阿拉伯语,并且以考古学者的身份亲自前往中东,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附近游历,独自徒步考察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境内的十字军古堡遗迹。他在中东的考察记录、草图、照片都写入了他的毕业论文《12世纪末十字军运动对欧洲军事建筑风格的影响》,这篇论文使他以优异成绩毕业。大学毕业后不久,1911年1月,22岁的劳伦斯以考古工作者的身份重返中东,参加了发掘奥斯曼帝国境内赫梯王国(Hittites)都城卡赫美士(Carchemish)遗址的考古行动。1914年春天,劳伦斯离开卡赫美士。
同年10月,一战爆发,奥斯曼土耳其作为德国的盟友宣布参战。11月,奥斯曼苏丹以全世界穆斯林领袖的名义,宣布保卫伊斯兰国家,对协约国进行圣战。土耳其参战后,中东战场开始对英国不利。战争爆发后,劳伦斯放弃了自己的考古事业,投身军旅。由于他能说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并且熟稔阿拉伯地区的风俗人情与地理环境,所以从伦敦的总参谋部地理情报分部调派至埃及开罗的陆军情报部工作。
1915年下半年,土耳其军队进攻埃及,围困亚丁保护地,英军在美索不达米亚和达达尼尔海峡相继失利,在阿曼、苏丹和波斯湾地区还面临一些酋长发动的“圣战”。在这种情势下,英国驻埃及高级专员威廉・亨利・麦克马洪向麦加酋长哈希姆部族的侯赛因・伊本・阿里提供现金和武器支持,并允诺在战争结束后成立一个统一的以大马士革为首都的阿拉伯国家,承认他为阿拉伯之王,以寻求阿拉伯方面的军事支持。
1916年6月10日,侯赛因的长子阿里和费萨尔联合指挥的汉志战士包围了圣城麦加,土耳其的汉志总督加里布帕夏带着亲卫队逃往汉志山脉中的避暑胜地阿尔塔伊夫。经过20多天的围困,麦加守军向汉志军队投降。侯赛因就此向全世界穆斯林发表宣言,公开谴责土耳其当局迫害和屠杀阿拉伯民族主义者,背离伊斯兰教精神,并宣布阿拉伯脱离奥斯曼帝国长达400多年的统治,宣布独立。
阿拉伯起义爆发后,驻埃及开罗的英国中东事务大臣罗纳德・斯托尔斯勋爵迅速前往汉志拜访侯赛因,劳伦斯奉命陪同他前往执行这一外交任务。斯托尔斯答应从开罗为起义军队提供财物和给养,劳伦斯则被留下来协助阿拉伯部队与英军的联络。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
攻克大马士革
10月16日,劳伦斯从英军中东司令部所在地伊斯梅利亚乘船抵达吉达港,并在那里见到了费萨尔亲王(亚历克・吉尼斯饰),很快成为费萨尔的挚友和军事顾问。而劳伦斯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阿拉伯各部族之间四分五裂各自为战的混乱局面。
劳伦斯作为英方的联络官,一方面要维持与英方的密切联系,保证英方的情报与物资顺利到达。同时,他还得在四分五裂的阿拉伯各部活动,希望能够将这些部落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土耳其的军队。从1916到1918的两年多时间里,他穿着阿拉伯人的服装,深入到阿拉伯各部落中,与他们同吃同住。劳伦斯不但自己严格遵守阿拉伯人的风俗习惯,而且充分尊重各部落之间不同的传统,不偏袒任何一方,并让各部落的领袖们相信,只有联合起来与土耳其人作战,才是对阿拉伯世界最有利的行动。为此,他说服哈里苏部族首领阿里(奥玛・沙里夫饰)与他一起,亲自带领50名士兵,穿越死亡之地尼法德沙漠,试图从内陆奇袭亚喀巴。最终,他成功利用激将法,联合了之前亲土耳其一方的哈维塔特部族首领奥达・阿布・塔伊(安东尼・奎因饰),依靠后者的兵力,组成了一支非正规部落军。这支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土耳其军队始料未及的后方席卷了亚喀巴。劳伦斯骑着骆驼与阿里和奥达带领阿拉伯的千军万马冲锋陷阵,原本认为坚不可摧的堡垒亚喀巴在一天之内被迅速拿下,劳伦斯先前许诺费萨尔的“奇迹”终于兑现。 劳伦斯经常与阿拉伯人同吃同住,已经融入了阿拉伯的当地社会
亚喀巴港一役,使劳伦斯成为英国军界的知名人物,也让英法等大国第一次真正重视阿拉伯起义军的力量。劳伦斯在回忆录中写道:“在攻克亚喀巴之后,我不再是一个旁观者,而是成为起义的领导者之一。”
此后,在劳伦斯精妙的调度之下,这支原本作战能力不强的非正规军,却凭借着对阿拉伯大漠地理环境与气候的了解,专门破坏土耳其军队的铁路等后勤设施,使土军的运输濒于瘫痪,阿拉伯人因此称他为“爆破先生”。凭借这一出其不意的策略,劳伦斯带领阿拉伯人成功地牵制了远胜于自己数量的土耳其军队,立下奇功。在此期间,劳伦斯负伤32次,多次死里逃生,但从不居功自傲。他像一个真正的阿拉伯人那样与他们并肩作战,而且在胜利后总是把功劳归于阿拉伯的各位部落领袖。
1917年10月到11月间,英军中东总司令埃德蒙・艾伦比将军向土耳其防线发动总攻,劳伦斯及阿拉伯部队奉命配合,对叙利亚展开进攻。1918年9月30日,费萨尔的阿拉伯先锋部队进入大马士革,劳伦斯的军事成就也达到巅峰。随后,费萨尔在此宣布自己为叙利亚国王。
拒绝英王亲手颁发的勋章
大马士革解放之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争取阿拉伯国家的独立与自由。在战时,英国政府曾不止一次地承诺,放弃自己的殖民统治,给予阿拉伯人独立与自由,劳伦斯也因此信誓旦旦地向阿拉伯人做过这样的表示。然而英国政府并未信守他们的承诺,在战争还未结束时,他们就早已与法国签订了秘密的“赛克斯-皮克协定”,把阿拉伯半岛瓜分了。1919年召开巴黎和会时,他与费萨尔一道前往凡尔赛,为争取阿拉伯国家独立做最后的努力。但该努力以失败告终,劳伦斯在会上愤然离席。最终,叙利亚转归法国委任统治,英国随后安排费萨尔成为伊拉克国王。 劳伦斯经常需要在英国政府与阿拉伯人之间协调周旋
由于在阿拉伯战场的丰功伟绩,回到英国的劳伦斯成了英国家喻户晓的英雄和名人,各种荣誉和勋章都纷纷加到他身上。在白金汉宫的庆典上,政府授予劳伦斯“特殊贡献”勋章,他却公然拒绝接受英王乔治五世要亲手给他佩戴的勋章,而是向英王奏明英国是如何背叛自己的阿拉伯盟友的。准备好颁奖的乔治五世只得无奈地表示:“我捧着奖盒,他却拂袖而去。劳伦斯的内心一直为英国的失信耿耿于怀,认为自己是一个背信弃义可耻的人。回到英国之后,他始终在为阿拉伯的独立奔走呼告,不但在自己的自传《智慧七柱》里亲自表示“为了阿拉伯的独立,拒绝一切授予他的荣誉”,并且给报刊写信,甚至亲自向内阁大臣请命,都旨在争取阿拉伯的自由。因此,有人认为劳伦斯不是一个会说流利的阿拉伯语、穿着阿拉伯白袍的英国人,而是一个怀着一颗阿拉伯之心的真正的阿拉伯人,他已经“背叛”了自己的祖国。
然而抛弃一切国籍与种族的成见,将劳伦斯的行为放在任何一个时空与环境当中,他都无愧于一个真正的崇尚自由的人。他全心全意地为一个异乡民族的生存与独立出谋划策,已然超越了阶级与国界。他那种绝不放弃的顽强毅力与勇气,也令人肃然起敬。
在历史中永生
功成名就后回国的劳伦斯本来有足够的资本从政,因为他能够轻而易举地获得压倒性的选票。正如温斯顿・丘吉尔劝说他时所言,假使他投身外交,一定能够代表英国政府从事高层活动。另外,他丰富的历史和考古知识也足以使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作家或考古学家。然而,似乎是固执地想要证明自己对祖国的热爱,特立独行的劳伦斯却选择了一条隐姓埋名的道路――他放弃了荣誉、级别、特权和上校军衔,做了一名普通的士兵,直至去世。
1922年8月,在一些身居要职的朋友帮助下,他化名“约翰・休姆・罗斯”,加入了英国皇家空军,从而开始了他一生中最后的传奇篇章。他从飞行员这一最低职位做起,身上带着两年战斗中留下的处处伤痛开始基本功训练,后来由于身份被媒体披露,他被迫离开皇家空军,又化名“肖”加入英国坦克部队。这一次很成功,他混在坦克团里,后来军方又批准他转役到皇家空军。他的一位名叫艾尔弗雷德・托尼・黑登的战友和他一起在普利茅斯空军基地服役,两人住同一宿舍,朝夕相处3年。黑登回忆起当年的情景时说:“这位飞行员生活俭朴,为人谦逊。我们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劳伦斯,但他不愿意人们将这个秘密捅破。” 尽管劳伦斯想方设法地避开公众的视线,只求在余生做一名普通军人,但是,他的一举一动都难以避免地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由于不平凡的经历,劳伦斯结识了众多声名显赫的朋友,其中就包括萧伯纳和丘吉尔。
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劳伦斯将他的文学天赋全部倾注到了他的自传《智慧七柱》中。该书于1926年出版,其中详细记录了劳伦斯在中东地区的作战经历,被誉为“阿拉伯起义的史诗”。他还将《奥德赛》重新翻译出版,同样受到文学界的赞誉。但这时的劳伦斯已心力交瘁,体重锐减,战争在他身上留下的几十处伤疤经常隐隐作痛。对生活感到厌倦的劳伦斯迷上了骑摩托车,他经常加大油门,车速高达每小时170公里, 沿着乡间小路狂奔,感受速度带来的解脱和空灵。1935年5月13日上午,劳伦斯骑着摩托车去邮局发一封电报。回来的他飞速跃过了一个山坡,正在往下疾速猛冲时突然发现骑自行车迎面冲来的两个男孩。他急忙转向,由于反应及时,两个孩子幸免于难,摩托车却失去了控制,劳伦斯摔在地上,造成颅骨严重骨折,不省人事。6天后,劳伦斯与世长辞,年仅47岁。这也正是《阿拉伯的劳伦斯》开头的片段。 劳伦斯(左)与阿里酋长一起穿越了死亡之地尼法德沙漠,堪称奇迹
接着,是这位传奇英雄人物的葬礼。到场的显贵和名流在被记者问及对劳伦斯的看法时,大多都闪烁其词,或表示自己与劳伦斯不熟,或顾左右而言其他。劳伦斯复杂斑斓的一生,也在这里写下了最后的注脚。温斯顿・丘吉尔称他为“生活在我们时代最伟大的人物之一,虽然我们再也见不到他,但他将永远是阿拉伯的传奇,在历史中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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