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四大”行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云海 分享 时间:

全省安全生产“四大”行动督导检查情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全省安全生产“四大”行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四大"行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黑安办函字〔20xx〕91号)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7月23日至8月2日,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伊春和鹤岗5个市"四大"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实地抽查了8个县(区)政府、9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13个县(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共查出问题55项(详见附件1);随机检查了13家企业,查出隐患387项,依法责令停产和暂时停产企业4家,拟处罚款共计万元(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的5个市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制定下发了"四大"活动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步骤,"四大"活动已全面展开并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督导检查的5个市应急管理部门已开展执法检查企业1823家,查出隐患5019项,已整改隐患2306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02份,罚款万元,停产整顿2家,取缔关闭11家,曝光企业28家。

二、存在问题

(一)安排部署不到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四大"活动重视程度不高,大部分推进力度不强,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问题。佳木斯向阳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未及时安排部署"四大"活动工作,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建立大执法台账或确定大执法企业名单。

(二)组织领导不到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上级文件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制定的方案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导致工作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实不细。伊春市乌马河区住建局等部门"四大"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鹤岗市兴山区教育局等多个部门"四大"活动方案未履行正式行文程序。

(三)工作标准不高。个别行业主管部门未按要求组织本系统企业按照大体检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以常规检查代替"大执法"检查,对隐患和问题查的不深不透,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一些重大隐患长期存在未得到有效治理。督导检查中大部分部门未组织开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所检查的部门无一起曝光行为。

(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理念不强。对"四大"活动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政热企冷"问题。佳木斯北方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未收到上级部门的"四大"活动方案,对近期省、市重大安全工作部署不了解,不掌握,相关工作未开展。抽查的企业大部分未按相关要求制定大体检和自检自查方案,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以常规检查应付了事。

(五)企业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不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了解、不掌握,对当前开展的"四大"活动更是一问三不知。佳木斯三和亚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用火用电审批程序不规范,现场积尘不做规范处理,安全隐患随处可见。该企业实有员工803人,属粉尘易爆企业。法人长年在香港,总经理常年在北京,企业只有一名外聘安全副总和安全技术部长负责安全工作。

(六)企业制度不落实,安全工作失控漏管。部分企业存在制度不健全、制度不符合企业实际、管控措施缺失或形同虚设,只做为应付检查使用。齐齐哈尔黑龙江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无视规程规章规定,动火、高空等危险施工作业未按规程执行。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对隐患整改能托则托,专家在两年前就指出的问题,至今没有整改。

(七)企业隐患问题突出,安全投入严重不足。随机抽查13家企业查出各类隐患问题387项,其中重大隐患就有15项。佳木斯三和亚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是联合厂房存在75项隐患问题,其中重大隐患3项;伊春市美江木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66项隐患问题,其中重大隐患5项;哈尔滨东北轻合金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隐患2项;哈尔滨利鑫达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隐患2项;齐齐哈尔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隐患2项;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隐患1项。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地)安委会及部门要强化本地、本部门"四大"活动统筹工作,建立健全"四大"活动推进落实、检查督办和考核通报机制,该补课的要补课,该持续推进的要持续推进。要把"四大"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抓在手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细化措施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切实加大隐患整改工作力度,巩固深化"四大活动"成果。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市(地)要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处罚措施,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制度,增强执法工作震慑力。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建,坚决杜绝带病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强化大执法工作,深挖问题隐患,查到位、改到位,坚决做到安全风险零容忍,确保"四大"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强化监督和宣教工作。各市(地)及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推动"四大"活动有序开展,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公开曝光,坚决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拓宽宣教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提升企业主动遵法守法意识。

(四)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市(地)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省、市(地)、县(市、区)执法检查以及企业体检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所有隐患按期销号。各企业要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自查自改上严格细致。要以强有力的措施化解风险隐患,切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人头,形成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制。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8月15日

48 3858592
");